Q/PBC 00018-2019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Q/PBC 00018-2019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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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BC 00018-2019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简介:

"Q/PBC 00018-2019"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提供了一套详细的建设和运行指导原则。

该规范旨在确保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内容涵盖了机房选址、建筑设计、环境控制、设备配置、电源系统、网络安全、消防系统、日常管理等多个方面。它强调了机房的可靠性,要求机房设计应能够抵抗各种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地震、火灾、电源故障等,同时还需要满足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要求。

总的来说,这个规范是金融机构在建设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时的重要参考,旨在保障金融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是金融行业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Q/PBC 00018-2019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8. 1. 2电压选择

8.1.2.1接入电压等级规定如下:

机房的高压变配电系统电压需综合考虑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性、供电距离、供电线路的回路 素。高压系统标称电压和最高电压值可参考表14。

表14高压系统标称电压和最高电压值

JC∕T 2314-2015 光伏玻璃用硅质原料8.1.2.2送电能力规定如下:

不同电压、线路的送电容量和供电距离参考表15。送电能力除满足送电容量、供电距离要求外,还 需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相关规定。

表15不同电压、线路种类的送电能力

3.1.3主结线及电气选择规定如下

a)不同电源电压等级的主结线形式应满足国家有关供配电要求,详见附求B。 b)当不同电源接入配电系统时,接入开关与供电电源网络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设备,为防止并网 运行宜具备机械联锁功能;与变配电室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形式不同时,电源接入开关的选择应 满足切换条件。

8.1.5电压为0.4kV、10kV、35kV配电装置室内,宜留有适当数量的相应配电装置的备 系统尚应留有适当数量的备用回路

8.1.5电压为0.4kV、10kV、35kV配电装置室内, U.4K 系统尚应留有适当数量的备用回路 06亦压服醒器应统全主16的规定

8.1.6变压器配置应符合表16的规定。互为2N的变压器应物理隔离放置。变压器应留有适 量。

表16变压器基本配置

表17防护外壳与墙壁(门)净距离

表18变压器防护外壳距离(多台)

8.2.1低压配电基本要求

低压配电基本要求如下: a)II级及以上机房配电线路应由不同路径敷设至用电设备

2.2.1配电设备内的空开应统一按“自上而下、自左而右”的规则编号。配电柜内的空气开关 灯、按钮、旋转开关等操作、控制及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清晰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

配电设备内的空开应统一按“自上而下、自左而石”的规则编号。配电柜内的空气开关、指 钮、旋转开关等操作、控制及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清晰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 配电柜中各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以

8.2.2.2配电柜中各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以 下要求:

3.2.2.2配电柜中各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以

a)单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3mm。 b)三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8mm。 c)单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4mm。 d)三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14mm。

b)三相电源电路在空气中的最小电气间隙≥8mm。 c)单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4mm。 d)三相电源电路爬电距离的最小值≥14mm

8.2.2.3配电柜内的A相、B相、C相、中性线(N)、PE线必须设汇流排,且应采用铜排;铜排在使 用中一般标有相色字母标识,相色要求应符合表19的要求。汇流排的大小见附录C表C.1、C.2,导线 不得盘成弹簧状。

8.2.3机房使用列头柜应符合表20要求

表20列头柜使用要求

8.2.4IⅢI级及以上机房应使用工业连接器实现各机柜PDU与配电列头柜之间的电气

2.5机房PDU设备的配备宜符合表21的要求。II级及以上机房机柜内应配置2路PDU,每路F 不同UPS供电。

表21PDU设备使用要求

8. 2. 6 负荷容量

儿房低斤 机房低压配电的负荷可按用途分类,依据负荷分类来确定低压配电的总负荷。机房低压配电的负荷 分为以下四类: a)机房IT设备负荷:主机房及辅助区相关的信息系统设备以及智能化系统设备等负荷。 b)机房动力负荷:机房空调设备、新风设备以及其他动力设备等负荷。 c)机房消防负荷:机房消防灭火设备、消防控制设备等负荷。 d)机房其他负荷:机房及其辅助配套环境的照明设备、维修用电插座以及其他日常辅助设备等负 荷。 机房低压配电的负荷计算方法见表22

表22低压配电负荷计算

8.2.7低压配电开关选择与设计

8.2.7.1低压配电开关选择要求

a)应根据最大工作电流来选择断路器的额定电流。 b)应根据需要选择脱扣器的类型、附件的种类和规格。 c)要注意上下级开关的保护特性,合理配合,防止越级跳闸。 d)照明电路选择断路器,其额定电流应为电路工作电流的1.05~1.1倍之间;对于控制电机的断 路器,其额定电流应为电路工作电流的1.5~2.5倍之间

8.2.7.2低压配电开关的设计原则

a)断路器额定电压大于等于线路额定电压

b)在线路容量足够用的条件下,负载侧开关容量按照负荷的容量进行选择,其上级开关容量按照 线路容量进行选择。 c)下级开关额定电流不可以大于等于上级开关额定电流。 d)开关设计还应考虑短路容量的因素。

8.2.7.3列头柜分级配合的主要参数见表23。

表23列头柜开关分级配合参数

8.3.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发电机与供配电系统联接方式、负载情况以及管理模式,选择发电机启动方式(手动。 自动)。当公共电网中断供电时,机组应能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态运行,并向负载供电。 b)当发电机组自启动失败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传至ECC及其他相关控制值班室。 c)具有自启动功能的发电机应具有自动卸载功能。 d)大功率用电设备应具有按预设程序分组投入功能。 e)并列运行的发电机,当并联开关出现故障或维修时,发电机应从旁路为负荷直接供电。

发电机室布置应符合下列

a)当有两个及以上发电机组时,I级机房宜设置两个及以上发电机室与应急电源配电间。 b)当机房采取分期建设方式或有扩建可能时,应预留发电机设备空间。 c)发电机室应具备良好的进风、排风、散热、排烟、减震、降噪条件,寒冷地区的发电机室应采 取保温措施,保证发电机的正常启动,

8.3.3发电机组布置距离应符合表24的要求。

表24发电机组外廓与墙壁的净距

注:集装箱式发电机不适用此要求。

发电机组基本配置应符合表25的要求。发电机与电力系统电源不应并网运行,应设置可靠联 机应自动控制附属设备的运行。发电机组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T2820定义的G3级,I级机 机组应连续和不限时运行,I级机房发电机组宜连续和不限时运行。并机运行的多台机组应选择 规格和特性相同的成套设备,所用燃油性质应一致。发电机的选用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表25发电机组基本配置

注:机房所在建筑可配置应急发电车等外部应急电源接入接口。

8.4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8.4.1机房电子信息设备应由UPS供电,UPS应有自动和手动旁路装置。当采用高压直流设备时, 不使用UPS。 3.4.2UPS应具有过电压、过电流等保护装置,还应设有通信接口。

8.4.3机房UPS应采用在线式UPS。

4生产系统UPS的基本配置宜符合表26的要求。2N系统中,两套UPS系统应物理隔离放置。

表26UPS基本配置

3.4.5I级及以上机房的生产、备份类电子信息设备应接入生产系统UPS。测试、研发类电子信息设 备不宜接入生产系统UPS。 3.4.6IⅢI级及以上机房的消防、应急照明、机房门禁、智能化系统等设备宜接入辅助UPSDBJ∕T 13-141-2011 福建省建筑结构风压规程,各系统应 单独回路配电。 8.4.7UPS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输出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3.4.8稳态下UPS输出电源应满足表27电子信息设备供电电源质量的要求。

.4.5IⅡI级及以上机房的生产、备份类电子信息设备应接入生产系统UPS。测试、研发类电子信息设 备不宜接入生产系统UPS。 .4.6IⅢI级及以上机房的消防、应急照明、机房门禁、智能化系统等设备宜接入辅助UPS,各系统应 独回路配电。 .4.7UPS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输出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48稳态下IPS输出由源应满足表27由子信自设务供由由源质量的要

表27电子信息设备供电电源质量要求

8.4.9蓄电池宜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VRLA),不同厂家、容量、型号、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并 联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技术成熟的新型电池。同时蓄电池选型还需考虑绿色环保等要 求。

8.4.9蓄电池宜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VRLA),不同厂家、容量、型号、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并 联使用。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技术成熟的新型电池。同时蓄电池选型还需考虑绿色环保等要 求。 8.4.10每台不间断电源宜设2组蓄电池。为避免并联导致电池综合性能下降,蓄电池并联组数不宜超 过4组。 3.4.11I级及以上机房蓄电池组宜采用开放式支架安装,摆放不宜超过4层,间距均匀、排列整齐 标识清晰,裸露金属接点宜加装绝缘护套,并防止滑动。安装位置需预留电池检测、维护及更换空间。

8.4.10每台不间断电源宜设2组蓄电池。为避免并联导致电池综合性能下降,蓄电池并联组数不宜超 过4组。 8.4.11Ⅲ级及以上机房蓄电池组宜采用开放式支架安装,摆放不宜超过4层,间距均匀、排列整齐 标识清晰,裸露金属接点宜加装绝缘护套,并防止滑动。安装位置需预留电池检测、维护及更换空间。 电池组不宜安装在用水设备正下方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附近,避免雨水、漏水、洪水、火灾等侵害。 8.4.12蓄电池支架应能足够承受蓄电池组重量,在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蓄电池组应有抗 震加固措施,且蓄电池与抗震铁架之间应增加绝缘垫。 8.4.13电池间距不宜小于15mmJGJ∕T 287-2014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节能检测标准,竖放蓄电池与上层隔板间距不宜小于150mm。 8.4.14200kVA以上的UPS或单节电池容量大于200Ah的蓄电池组,应设置独立电池室。 8.4.15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时,电池室内的照明灯具应选防爆型。 8.4.16因客观条件限制,电池组与UPS主机之间无法靠近时,应适当增加连接线缆线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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