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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 4436-2014 顶燃式热风炉烘炉技术规程简介:
"YB/T 4436-2014 顶燃式热风炉烘炉技术规程"是中国冶金工业标准的一项技术规范,它主要针对顶燃式热风炉在新建或改造后的烘炉过程进行详细的规定和指导。顶燃式热风炉是一种广泛用于冶金、化工等行业的高温热源设备,其烘炉是为了去除炉体内部的水分和耐火材料的吸附水,防止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裂纹或损坏。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烘炉的启动步骤、温度控制、烘炉时间、气体成分、停炉条件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它强调了烘炉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包括温度监测、压力控制、通风管理等,以确保热风炉在投入使用前达到预期的性能和寿命。
总的来说,YB/T 4436-2014 是为了确保顶燃式热风炉的顺利运行,提高其热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对热风炉的维护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YB/T 4436-2014 顶燃式热风炉烘炉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秦冶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晓光、杨树新、张虎、部宏亮、郁景民、姜勇、张闯、杨凤民。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GB∕T 51217-2017 通信传输线路共建共享技术规范YB/T4436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秦冶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晓光、杨树新、张虎、部宏亮、郁景民、姜勇、张闯、杨凤民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YB/T44362014
顶燃式热风炉烘炉技术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钢铁企业顶燃式热风炉烘炉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烘炉条件、烘炉过程要求、烘炉 质量检验、烘炉安全规定等。 本规程适用于钢铁企业高炉所属顶燃式热风炉及预热炉的新建、技改、大修后的烘炉及保温。 其他形式(内燃烧、外燃烧)热风炉、窑炉等工业炉烘炉过程亦可参考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IEC60529:2001,IDT) 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T19839一2005工业燃油燃气燃烧器通用技术条件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TSGZB001一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
5.1烘炉设施应安全可靠,便于调节和监控,见附录A。 5.2烘炉操作人员应具有安监局签发的煤气特种作业操作证 5.3烘炉过程的控制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及安全应急预案。
5.2烘炉操作人员应具有安监局签发的煤气特种作业操作证。 5.3烘炉过程的控制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及安全应急预案。
重燃式硅砖热风炉烘炉监测点位置示意图
YB/T44362014
5.4烘炉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施工队伍实施,且有烘炉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安装过程的施工与验 收应符合GB6222、GB50235和GB50397的规定
6.1热风炉系统应按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6.2热风炉系统阀门(热风阀、燃烧阀、烟道阀、冷风阀和冷风均压阀、废气阀等)应全部安装完成,各阀 门内外检查、清扫,阀门动作灵活可靠、限位正确,单机试车达到规定标准。 6.3热风炉单体密封试漏合格。 6.4烘炉用冷却水、助燃风、燃气及烘炉用电应持续可靠供应。 6.5拱顶烘炉人孔(安装烘炉燃烧器)和底部检修人孔不砌砖,其他人孔应封闭。 6.6球顶、拱顶、硅砖界面、炉算、废气温度热电偶及煤气、空气压力表应校正准确。 6.7烘炉燃烧器及其配套管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需进行耐压试验,燃气(燃油)管路在1.5倍公称压 力下进行测试时无泄漏。 6.8热风炉本体地脚螺栓及各相关部位膨胀螺栓应松开,并做好标记,调整热风炉系统上波纹补偿器的 运输拉杆螺栓,让波纹补偿器进人工作状态。待热风炉燃烧室温度升至300℃左右时,拆除热风炉系统 热风管网上波纹补偿器的运输拉杆螺栓。 6.9燃气管路在引燃气前必须进行氮气吹扫,吹扫后在燃气管路末端检测管内含氧量小于1%。 6.10烘炉燃气接入烘炉系统前,必须进行3次爆发实验,测试合格达到安全燃烧要求。 6.11如烘炉过程中高炉仍在施工,应将热风管道与高炉彻底隔断。 6.12烘炉前应先对烟进行烘烤,使烟肉具有一定的抽力。 6.13烟窗底部检修门或烟道主管靠近烟窗部位人孔在烘炉期间禁止砌砖封堵,作为防爆点处理,并做 好安全防护,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6.14烘炉前应针对不同气源进行成分确认。对于高炉煤气,其热值低于2700kJ/m3时,不允许作为烘 炉气源,含水量较大时,煤气支管应设置排水点;对于焦炉煤气,应进行除苯、萘、焦油处理后才可用于烘 炉气源,煤气支管最低处设置排水排污点。 6.15当烘炉环境温度低于一5℃时,宜对烘炉设施进行蒸汽伴热或电辅助伴热。 6.16点火前,除烟道阀外将热风炉炉体上的所有阀门全部关闭。关闭采取将阀门打开后再关闭的方 式,以确保阀门均关闭到位。 一进地*间网主管的网法
7.1烘炉正式点火前,应进行预点火试验。预点火试验应在煤气、空气压力均高于2.5kPa时进行。 7.2点火前必须确认热风炉内没有可燃气体,以确保安全。 7.3正式点火时,单次点火时间不应超过12s。如果12s内烘炉燃烧器未点燃,再次点火前应对热风炉 次扫1min以上。点火安全时间应符合GB/T198392005中4.5.4安全时间的规定。 7.4烘炉升温时,以拱顶温度作为主要温度监控点,以球顶温度、硅砖界面温度、炉算温度、废气温度作 为辅助温度监测点。 7.5温度记录宜采用自动记录为主,手工记录为辅。手工记录数据时,每1h记录1次各监测点温度,并 绘出实际烘炉曲线。 7.6烘炉应严格按照烘炉曲线(以砌体材质确定)连续进行,严禁火焰直接与砖体接触,破坏耐火砖砌 体。废气温度不应超过350℃。 7.7烘炉前、中期在保证正常燃烧的情况下,应通入适量的过剩空气,满足辅助温度监测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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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烘炉期间应实时、准确地记录各仪表反馈的数据,并确保记录的真实性。见表1。
表1烘炉数据记录表(手工记录)
7.9烘炉期间应按要求定期对热风炉底部排水孔、热风阀和烟道阀下部排污阀进行排水。 7.10烘炉期间对烘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火检装置、安全快切阀正常工作。 7.11燃烧中出现熄火、温度上升过慢等现象时,排除故障后应按曲线重新升温,严禁追赶温度。燃烧中 出现温度上升过快现象时,排除故障后应先保温直到曲线温度达到此保温温度,再按曲线升温,严禁降低 温度。 7.12因停电、停燃气(燃油)造成灭火故障时,应暂时停止烘炉并焖炉保温,待处理好后按曲线再进行烘 炉,建议用双路电源。 7.13如果测量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升温,保持恒温,等待处理后再进行升温。 7.14如不能及时开炉投产,热风炉需长时间保温,其废气温度应控制在150℃250℃。 7.15拱顶温度达到交接温度时,先拆除烘炉装置,封闭人孔,同时更换热风炉拱顶临时热电偶,时间宜 控制在3h以内,热风炉烘炉完成
烘炉结束后,对烘炉质量的检验见表2。
9.1烘炉实施过程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 9.2烘炉过程动用煤气应符合GB6222的规定。 9.3操作人员应进行烘炉操作及相关安全的培训,持有煤气特种作业操作证《冷弯薄壁轻钢多层住宅技术标准JGJ/T 421-2018》,配备煤气报警器。 9.4烘炉燃烧器如发现报警,应立即进行处理。 9.5进行烘炉现场操作及巡视时,应至少两人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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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热风炉烘炉期间,将热风炉列人警戒区,设立警告牌和拉警戒线。区域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在必须进行施工时,应配备专业施工用具,煤气检测仪、呼吸器等并有专职的安全人员监护。 9.7全过程各阶段的操作,应服从统一指挥,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乱动设备和私自动火。热风炉区域 动火,应按动火规定办理动火证。 9.8现场煤气防护器具和现场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到达现场,并保证良好状态。 9.9热风炉区域的润滑站及管道、设备处不得漏油,以防火灾。 9.10烘炉过程中要严防高炉煤气中毒,焦炉煤气爆炸,柴油燃烧结焦。 9.11未烘炉的热风炉煤气切断阀和燃烧阀之间的放散阀保持开启,确保未烘炉的热风炉与煤气完全 隔断。
9.6热风炉烘炉期间,将热风炉列人警戒区,设立警告牌和拉警戒线。区域内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在必须进行施工时,应配备专业施工用具,煤气检测仪、呼吸器等并有专职的安全人员监护。 9.7全过程各阶段的操作,应服从统一指挥,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乱动设备和私自动火。热风炉区域 动火,应按动火规定办理动火证。 9.8现场煤气防护器具和现场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到达现场,并保证良好状态。 9.9热风炉区域的润滑站及管道、设备处不得漏油,以防火灾。 9.10烘炉过程中要严防高炉煤气中毒,焦炉煤气爆炸,柴油燃烧结焦。 9.11未烘炉的热风炉煤气切断阀和燃烧阀之间的放散阀保持开启,确保未烘炉的热风炉与煤气完全 隔断,
DB63∕T 1790-2020 青海省被动式太阳能建筑评价标准YB/T44362014
A.1烘炉设施结构与外观应符合GB/T19839一2005中4.1结构和外观的规定。设计参数应符合TSG ZB001一2008第七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A.2烘炉燃烧器输出功率应根据热风炉炉容和烘炉曲线设计,并留有1.2~1.5倍安全系数。 A.3烘炉设施调节控制精度、燃烧稳定性应符合烘炉曲线要求,在额定输出范围内应能够无级调节。 A.4烘炉设施燃气(燃油)管路必须设置安全快切阀及火检装置。安全快切阀应与火检装置进行连锁, 熄火后安全快切阀能够迅速关闭,确保煤气不向炉内泄漏。同时设置现场(操作室)声光报警装置,检测 到熄火后马上发出声光报警。 A.5烘炉设施燃气(燃油)、空气管路应设置压力检测装置并与安全快切阀进行连锁。当检测到空气压 力或燃气(燃油)压力低于设定值(根据烘炉设施特性确定)时发出声光报警;当检测到空气压力或燃气压 力低于2.5kPa时,自动切断安全快切阀并发出声光报警。 A.6烘炉设施宜采用电极点火,烘炉介质为低热值燃气时,必须设置稳燃装置。 A.7烘炉设施空气管路应设置防爆点。 A.8烘炉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一2008中的IP54。 A.9烘炉设施宜设置远程(控制室)调节功能和视频监控装置,实时调节和监控火焰燃烧情况,以提高 烘炉质量和安全性能。 A.10烘炉设施仪表宜设有自动记录数据功能, A.11烘炉燃烧器(插入式烧嘴)插入深度宜超过墙体内表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 行业标准 顶燃式热风炉烘炉技术规程 YB/T 4436—2014 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北河沿大街嵩祝院北巷39号 ****:100009 北京七彩京通数*快印有限公司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75字数18千字 2015年3月第一版2015年3月第一次印刷 统一书号:155024·0687定价: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