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62-2020 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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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6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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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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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62-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03/T 62-2020 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简介:

DB4403/T 62-2020《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是一部针对中国广东省的道路声屏障建设的技术指导文件。它详细规定了道路声屏障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声屏障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 设计要求:规定了声屏障的类型、高度、间距、材料选择等设计参数,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3. 施工技术:明确了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安全规定,以确保声屏障的安装质量和效果。

4. 验收标准:制定了声屏障工程的验收标准,包括噪声降低效果、结构稳定性、外观质量等。

5. 维护管理:给出了声屏障的维护保养建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6. 环保与节能:强调了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倡导绿色、环保的建设理念。

总的来说,DB4403/T 62-2020《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是一部旨在解决道路交通噪声问题,实现噪声污染控制,提升人们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技术标准。

DB4403/T 62-2020 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安装于噪声源和受声点之间的、以吸声和隔声材料组成的一种声学障板。按照结构形式分类, 立型、折板型、弧型、半封闭型、全封闭型等。按照声学材料特性分类,包括隔声型(反射型) 型、复合型等。

由1/3倍频带中心频率为125~4000Hz的传声损失按标准方法计算得出的隔声单 示《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2010》,单位dB。

表示观测点处声屏障对道路线声源遮蔽程度的量值。其值为观测点到声屏障两端形成的张角占 道路线声源两端形成张角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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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噪声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通常为A计权声压级 dB(A)。

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总和,通常通过实地监测确定,通常为A计权声压级,单位

设计车流量designed vehicle fld

设计年限最后一年的预期第30位小时车流量,即一年申按小时连续测得的8760个小时车流量从 顺序排到第30位的车流量。车流量,指单位时间内来去两个方向上的车辆数,单位是辆/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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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屏障的适用条件应考虑下列因素: 道路交通噪声超过环境噪声限值 设置声屏障的经济、技术可行性; 被保护对象处的背景噪声; 自然条件; 景观等其他因素。

声屏障的适用条件应考虑下列因素: 道路交通噪声超过环境噪声限值 设置声屏障的经济、技术可行性 被保护对象处的背景噪声; 自然条件: 景观等其他因素。

当同时满足以下情形时,宜采用声屏障措施: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道路交通噪声对敏感建筑物的影响超过所在声环境功能区标 准; 经济、技术上可行,即道路有条件安装声屏障,声屏障设置不会影响道路正常使用及运行安全 同时能保证声屏障基础、结构安全: 道路交通噪声贡献值超过被保护对象所处环境背景噪声3dB(A)及以上。

5.1声屏障的声学性能、力学性能、防腐性能、防火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5.2声屏障的长度、高度、结构形式和屏体材料选用,应通过声学设计和技术经济比选确定。在满足 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采用降噪性能优越、经济适用和技术先进的结构形式。 5.3声屏障设置不应影响道路结构和行车安全,不影响市政、消防和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功能、检修和 维护。 5.4声屏障整体设计中,宜统筹考虑各方面性能,重要性依次为:安全性能,声学性能,景观协调性 其他性能。

6.1.1声学设计流程

6.1.1.1选定噪声保护对象代表性受声点

确定代表性受声点的原划是 损失满足要求时,该保护对象的描人损失也能满足要求。 受声点通常选择噪声污染最严重的敏感点,根据道路路段与保护对象相对的位置以及地形地貌 可以是一个点,或者是一组点

6.1.1.2确定保护对象噪声目标值

1.1.2.1保护对象的噪声目标值为建筑物窗外1m处的声级,应为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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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2当采用声屏障技术不能使保护对象达到环境噪声限值时,保护对象的噪声目标值也可以是 室内允许声级加上建筑物传声损失

6. 1. 1. 3 确定声屏障设计降噪指标

表1确定声屏障设计降噪指标时的背景噪声修正值

6. 1.2声屏障位置

6.1.2.1在满足道路(公路)设计规范、避开地下工程、确保行车安全及保证视觉空间的前提下,声 屏障应靠近采取声屏障措施的目标道路最近的机动车道。 6.1.2.2道路较宽、路边建筑较高时,宜增加路中声屏障,以加强对远侧道路的遮挡。如果道路与保 护对象存在显著的地形高差,或者靠近道路区域没有设置声屏障的条件,可将声屏障设置在靠近保护对 象处。

6. 1. 3声屏障高度

声屏障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声屏障高度不宜低于3m; 声屏障高度超过5m时,宜采用顶部折板、弯折、增加吸声体等设计提高声屏障的有效高度, 但其位置不应影响道路安全通行; 超过6m高度路侧声屏障仍不能满足敏感建筑降噪要求时,应结合实施条件,考虑采用半封 闭、全封闭形式。设置封闭式声屏障应满足道路通行安全、消防等相关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兼顾景观、经济等综合效益。

声屏障长受应爱温保 屏障的距离、边缘敏感建筑物的噪声目标值、 背景噪声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声屏障两端延长长度 于50m,对道路噪声源的遮蔽角百分率宜不低于80%

5.1.5屏体隔声吸声要求

6.1.6声屏障形式及其适用环境

本的“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应不低 首路一侧(或双侧)宜采用降噪系数0.6以上的吸

屏障: 插入损失需求超过12dB(A)时,应根据实施条件考虑采用多道组合声屏障、半封闭或全封闭声屏障;对 于主线及辅道复合道路、立交等应综合考虑其主线、辅道及匝道噪声的叠加影响,针对产生主要影响的 道路采取声屏障措施,并通过核算选择降噪效果、经济性最优的方案。 6.1.6.2道路噪声影响严重且有设置条件的,应首选声屏障措施,在声屏障措施不能满足保护对象窗 外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时,宜根据与保护对象的相对距离、保护对象的高度和建筑隔声状况,实施声屏 障结合隔声窗的综合措施方案,确保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6.2.1.1声屏障的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标准组合进行设计。 6.2.1.2声屏障结构设计应符合HJ/T90、JT/T646、GB50010、GB50017、JTGD30、JTGD60等的 相关规定。 6.2.1.3声屏障结构强度设计应考虑自重、风荷载、侧向土压力等。深圳50年一遇基本风压0.75kN/m² 风荷载应按GB50009的相关规定确定, 6.2.1.4透明隔声屏的窗框、窗扇规格应根据抗风压强度、挠度的计算结果选用

6. 2. 2景观设讯

声屏障立柱所用材料应符合SJG57的相关规定。

6. 3. 2隔声屏体

声屏障隔声屏体所用透明材料宜选用有机合成透明材料(如亚克力板)或夹胶玻璃板。材料性 合JT/T646和SJG57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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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有机合成透明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声屏障的吸声屏体由隔声板和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组成,吸声材料宜采用无机纤维等多孔性明 如玻璃棉、泡沫铝、铝纤维板,以及木丝砼板等。屏障声学结构应具有防潮(水)性能,在高 淋雨雪水环境中其吸隔声性能不受影响。材料性能应符合JT/T646和SJG57的相关规定。

.3.4声屏障密封胶条

用的密封胶条性能,应符合GB/T24498和SJG51

声屏障的现场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流程和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法律 法规、标准的规定。声屏障基础混凝土施工应符合GB50204的相关规定。声屏障钢结构施工应符合GI 50205的相关规定。

7.2.1声屏障立柱及相关钢结构施工完成后,需经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声 屏障屏体的安装施工。 中茶 7.2.2屏体施工应确保声屏障整个立面的平整度与垂直度;屏体安装完成后,应注意屏体与屏体、屏 本与立柱及相关钢结构、屏体与基础之间的连接缝应密实,并进行密封处理;声屏障整体与交通干线应 线性一致,不应有明显的扭曲、变形。

屏障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基础混凝土和钢结构等验收要求应按照国家、行业和深圳市相关验收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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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验收测量方法

8.2.2测点位置选择

测量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受声点应选择在声屏障声影区内敏感建筑物室外1m; 验收效果监测点位应包括设计时的代表性受声点; 受声点数量应不少于3个,其中代表性受声点应不少于1个《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50476-2008》,敏感建筑物处于声屏障设计保护 高度内的沿交通干线两端应不少于2个。

8. 2. 3测量时间选择

测量时间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昼夜各测量不低于平均运行车流密度20min的值; 对于新建道路,测量时的车流量应达到设计车流量的75%以上(含75%);达不到75%时 应注明测量时的实际车流量。

声屏障插入损失大于或等于设计降噪指标时,声屏障的降噪效果验收合格。

除包含工程验收应提供的相关文件外,还应包含以下文件: 声屏障实验室隔声性能测试报告《汽车高压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 QC/T830-2010》,吸声型声屏障还应提供混响室吸声性能测试报告; 声屏障降噪效果(插入损失)现场测试报告,包括现场环境条件、气象条件、车流条件、测点 位置图、插入损失测试结果等。

9.1.1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清洗和保养工作, 清洗和保养工作应符合SJG57相关要求。 9.1.2管养单位应每隔10天对声屏障进行一次日常巡查,通过文字或照片形式记录声屏障损坏情况, 及时对声屏障损坏部位进行修复和更换

亩屏障在使用期间,管养单位应每3年委托专业机构对声屏障的降噪效果进行现场检测, 参照第8章验收要求进行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性能显著下降的声屏障区段,应研究制定整 更换计划。 金测方注会照第。2条平用间接 进行现场洲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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