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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了规范抗震加固工程的计价行为,制定的一系列关于工程费用计算、工程量清单、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各项费用标准的指导性文件。它包含了抗震加固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各个环节的费用估算方法和标准,是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业主和监理单位在进行抗震加固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签订和结算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个定额通常会根据抗震加固工程的具体类型(如学校、医院、住宅楼等)、抗震等级、施工难度、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分类和细化,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市场变化,定额也会适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请注意,具体的定额内容可能会因地区、时间、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详细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的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建议查阅相关行业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询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部分内容预览:
:开盘检查、架盘、敷设、锯断、排列、整理、固定、收盘、临时封头、挂牌 计量单位
二、铸铁及组装式钢制散热器对配成组 工程内容:场内搬运、配拉条、套丝配管、上零件、配组、水压试验
九、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 工程内容:留堵孔洞、切管、调直、套丝、上零件、管道管件安装、支架制安、刷油、水压试验。 计量单位:10m
工程内容:留堵孔洞、切管、调直、套丝、上零件、管道管件安装、支架制安、刷油、水压试验。 计量单位:10m
十一、室内塑料给水管(卡套式连接) 工程内容:留堵孔洞、切管、调直、套丝、上零件、管道管件安装、支架制安、刷油、水压试验。 计量单位:10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以下简称本估 价表),是依据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编制的。 2.本估价表与201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 昆凝土砂浆配合比》(新建造【2009】2号)配套使用。 3.本估价表是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可作 为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的重要参考。 4.本估价表内的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进人本估价表中的定额内人 工费单价:土建工程每工日46.86元,安装工程每工日47.93元。 5.本估价表内的材料预算单价系指材料由提货地点到达工地仓库为终点的一切费用的价格,包括:供应 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个别产品还包括运输损耗)。 6.本估价表内的材料供应价是按近两年的平均价格进人的,如有差异可进行调整。 7.本估价表基价未包括定额中带括号材料的价值。 8.本估价表内的中、小型机械费按定额人工费的8%计取,并进入工程直接费。 9.本估价表中未包括的内容,可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 立估价汇总表》相关内容执行。
第二章 土方、灰土工程
一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558-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费用计算说明及计取标准
抗震加固工程费用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实体项目)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实体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 成。措施费由可计量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施工组织措施费由安全文明施工费、冬季施工增加费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费、检验试验费、二次搬运费等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 间接费由规费及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由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 害保险组成。 利润是指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税金由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组成。 上述各分项费用的构成和说明可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年)的相关说 明执行。 二、费用标准 本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各项费率执行下表
二、费用标准 本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各项费率执行下表
主: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可计量措施费中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