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1224-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 1224-2020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技术规程.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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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1224-2020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水准仪可每15天检测1次: 3新购的及修理后的水准仪前7天应每天检测i角。 7.2.9运营期竖向位移监测应包括高程联系测量与区间水准测 量两部分。宜在车站站台层两端设置工作基点,与基准点进行高 程联系测量。区间水准测量宜以两站一区间为单位,自工作基点 沿轨行区上、下行线或高架墩柱布设闭合或附合的水准路线 7.2.10竖向位移监测点应统一编号、并具备唯一性,应确定观 测点里程、所在环号。
2.11竖向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规
1监测前宜编制监测点点位分布图: 2水准观测线路宜沿上、下行线布设,水准路线宜闭合成 环或构成附合水准路线: 3水准路线观测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 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的相关技术规定; 4隧道内水准观测时,水准仪视场内的尺面应光照均匀。 7.2.12竖向位移监测外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外业数据检查 对超过限差要求的测段及时重测,
7.3.1运营期收敛监测可采用固定测线法、收敛仪法、全断 扫描法、三维激光扫描法等监测方法。
扫描法、三维激光扫描法等监测方法。 7.3.2固定测线法收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盾构法隧道宜按每6m~12m布设一组收敛测线《机床电气控制系统 数控平面磨床的加工程序要求 GB/T 26678-2011》,矿山法 遂道宜按20m~30m间距布设一组收敛测线: 2收敛测线应与竖向位移监测点位于同一断面,在区间隧 道的两端、联络通道的两侧应布设收敛测线: 3收敛测线宜沿直径水平向设置固定测线,应避开管片的 拼装缝、伸缩缝、结构缝等影响; 4固定测线法收敛监测点布设前,先确定一条水平的测线
7.3.2固定测线法收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将测距仪靠在隧道结构一侧,再利用其激光指引在对应隧道结构 的另一侧上设置固定标志或反射贴片。 7.3.3固定测线法收敛监测每条测线应独立进行不少于3次读 数,互差不大于±2.0mm时取平均值作为本次观测成果。 7.3.4固定测线法收敛监测使用手持激光测距仪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手持激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应不低于±1.0mm; 2应在收敛测线两端设置对中与瞄准标志,隧道侧壁粗糙 时,瞄准标志宜采用反射片;对中与瞄准标志设置后,应进行实 测精度符合性检查。
7.3.5采用收敛仪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测线两端布设监测点,监测点应安装牢固,监测点 应与收敛仪的挂钩相匹配: 2安装后应进行监测点与收敛仪接触点的符合性检查,符 合性检查应进行3次独立观测,且3次独立观测较差应小于标称 精度的2倍; 3观测时应对收敛仪施加标定时的拉力,尺面应平直,不 得扭曲; 4工作现场温度变化较大时,应进行温度改正。 7.3.6采用全断面扫描法开展收敛监测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 的规定;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法开展收敛监测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G的规定
7. 4监测变形控制值
7.4.1监测项目的变形控制值宜根据轨道交通的结构型式、地 质条件、施工工法、变形特征、已有变形情况、设计使用年限及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其结构的重要性、易损性及设计 单位的要求,进行结构检测、计算分析和安全评估后确定,并应 司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等的相关
7.4.2变形控制值的取值应确保轨道交通结构的运营安全。
8.1.1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有外部作业时应对地下车站和区 间、高架车站和区间、地面车站和区间、附属建(构)筑物和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进行外部作业影响监测
间、高架车站和区间、地面车站和区间、附属建(构)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进行外部作业影响监测
表 8.1.2外部作业影响监测项目
注:1收敛适用于盾构法和矿山法隧道的区段,明挖法区段可视需要选测:
面尺寸监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F和附录G的规
8.1.3采用多台仪器联合作业时,相邻仪器应能通视,监测项 目的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规程3.0.3的要求,控制网主要技术指标 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相关规定
目的测量精度应满足本规程3.0.3的要求,控制网主要技术指标 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相关规定。 8.1.4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外部作业监测项目,其监测技 术标准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 术标准》GB5049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
术标准和精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 术标准》GB5049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
8.2.1竖向位移监测宜采用精密水准测量,也可采用三角高程 测量、静力水准测量、电子水平尺测量等方法
8.2.2地下车站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车站主体监测点宜沿道床线路中线、结构侧墙、立 柱布设,点间距10m~30m; 2对于采取高等减振措施、特殊减振措施等结构区段,除 在道床上布设监测点外,应在同一横断面对应的结构上布设一个 监测点; 3地下车站与区间结构的交接缝两侧应布设监测点,监测 点距交接缝0.9m~1.0m; 4沉降缝两侧、基础理深相差悬殊处两侧应加密布设。 8.2.3地下区间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盾构法隧道宜在道床或管片上按每6m~12m间距布设 个监测点,特殊情况下应加密布设: 2矿山法隧道、明挖矩形隧道与明挖U型槽结构宜按每 10m~30m间距布设一个监测点: 3采取高等减振措施、特殊减振措施的地段,除在道床上 布设监测点外,应在同一横断面的行车方向右侧区间结构上布设 监测点; 4区间隧道与明挖结构、联络通道等结构差异处,应增设
8.2.4高架车站和区间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
1车站宜按沿线路方向道床上30m~50m间距布设一个监 测断面; 2每个墩柱应布设不少于1个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设于 离地面0.5m左右高度的柱身上,上方有立尺空间; 3每跨简支梁宜沿线路方向在两端部、跨中的道床上各设 置一个竖向位移监测点,连续梁宜在1/4跨、3/4跨处各增设 个竖向位移监测点: 4采取高等减振措施、特殊减振措施的地段,除在道床上 布设监测点外,应在同一横断面的箱梁中心线处结构上部增设竖 向位移监测点。
主拍按信我不 测断面; 2每个墩柱应布设不少于1个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设于 离地面0.5m左右高度的柱身上,上方有立尺空间; 3每跨简支梁宜沿线路方向在两端部、跨中的道床上各设 置一个竖向位移监测点,连续梁宜在1/4跨、3/4跨处各增设 个竖向位移监测点; 4采取高等减振措施、特殊减振措施的地段,除在道床上 布设监测点外,应在同一横断面的箱梁中心线处结构上部增设竖 可位移监测点。 8.2.5地面车站和区间应沿线路方向在道床轨枕中间按照10m ~30m间距布设一个竖向位移监测点。 8.2.6附属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出入口监测点宜沿通道外墙两侧按间距10m~30m布设, 应在出入口与地下车站主体交接处两侧分别布设竖向位移监测 点,监测点距交接处0.9m~1.0m; 2区间竖井宜沿线路方向在中部及两端处各布设一个监测 断面; 3盾构法隧道的联络通道应在结构底板临近两侧隧道处各 布设一个监测点; 4 风亭宜在四个角各布设一个监测点: 5电梯井宜在井道壁外侧每边各布设一个监测点: 6 其他附属建(构)筑物可视现场条件布设监测点。 8.2.7当采用水准测量时,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5.2节 的相关规定。
方向在道床轨枕中间按照1
~30m间距布设一个竖向位移监测点。
1出入口监测点宜沿通道外墙两侧按间距10m~30m布设, 应在出入口与地下车站主体交接处两侧分别布设竖向位移监测 点,监测点距交接处0.9m~1.0m; 2区间竖井宜沿线路方向在中部及两端处各布设一个监测 断面; 3盾构法隧道的联络通道应在结构底板临近两侧隧道处各 布设一个监测点; 4 风亭宜在四个角各布设一个监测点: 5电梯井宜在井道壁外侧每边各布设一个监测点: 6 其他附属建(构)筑物可视现场条件布设监测点。 8.2.7 当采用水准测量时,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5.2节 的相关规定。
8.2.8当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子水平尺传感器量程宜不小于±40,分辨率宜不低于 ±1",重复测量精度宜不低于±3",可单支使用或多支串联 使用; 2多支电子水平尺串联安装构成“尺链”进行竖向位移测 量时,应采用水准测量法定期联测“尺链”的起点与终点,根 据水准测量成果修正各监测点变形测量成果:盾构法隧道内电子 水平尺的长度宜与环宽匹配
8.3.1水平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水平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国企铝合金模板体系培训讲义监测点宜与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在同一断面上;
2地下车站主体监测点宜沿线路中线布设,间距10m ~30m; 3地下区间盾构法隧道监测点宜按每6m~12m间距布设; 4矿山法隧道、明挖矩形隧道与明挖U型槽结构监测点宜 按每10m~30m间距布设; 5高架车站和区间每个墩柱应布设1个监测点,宜布设于 离地面0.5m左右高度的柱身上,监测点上方有足够的空间: 6地面车站和区间监测点应沿线路方向在道床轨枕中间按 照10m~30m间距布设; 7附属建(构)筑物的监测点宜在结构的中部或角点处: 8 特殊情况下应加密布设监测点 8.3.2) 观测点的测回数应根据观测精度要求、仪器的精度等级、 测站至观测点的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8.3.3水平位移测量可采用独立坐标系。 8.3.4 外业观测结束后,应检查闭合差、各测回边长较差等外 业限差,对超限数据应及时重测。
8.3.3水平位移测量可采用独立坐标系。
8.3.5水平位移测量的内业计算和成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视准线法、小角度法、自由设站基准线法通过比较历次 观测点与基准线的垂距计算水平位移量; 2其他方法通过比较历次观测点的坐标计算水平位移量
8.4.1地下区间收敛监测宜采用固定测线法、收敛仪法、全断 面扫描法、三维激光扫描法等方法。 8.4.2监测断面宜按6m~12m间距布设,并宜与其他测项设在 司一断面上:外部作业项目位于隧道结构正上方或正下方时,宜 加密布设。
8.4.3当采用全站仪观测时DB21∕T 2572-2019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