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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GD 124-2015 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2015]362号)简介:
TG/GD 124-2015,《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2015]362号)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5年发布的一份重要的技术规范文件。这份规则主要针对高速铁路(CRH)的接触网系统,它是高铁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为高速列车提供电力。
该规则详细规定了高速铁路接触网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包括接触网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运行维护周期、故障处理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高速铁路接触网的稳定、高效运行,保障列车的正常运营,同时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中国高速铁路的运营管理水平,保障乘客安全,推动高铁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TG/GD 124-2015 高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2015]362号)部分内容预览:
第一百三十一条避雷器
(一)避雷器托架安装水平,无锈蚀,各部螺栓连接紧固。 (二)避雷器及支持绝缘子应呈竖直状态,倾斜角度不超过 2°。表面清洁,安装牢固,无裂纹、破损及放电痕迹。 (三)避雷器引线无烧伤、断股。至高压侧引线的张力应适 宜,不应使连接端子受到超出允许的外加应力。极限条件下,高 压侧引线对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大于350mm。 (四)脱离器状态良好,无破损、裂纹。安装位置应满足动 作后,引线不侵入限界并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绝缘间距。 (五)动作计数器完好,具备在线泄漏电流监测功能。 (六)避雷器的试验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751由继
(一)电缆本体各部分无机械损伤,无过热变色、变形、开 裂、放电现象。 (二)电缆及电缆终端的固定处必须采用专用的铝制或非磁 性材料抱箍,并加装保护垫。 (三)电缆固定支架无松动、严重锈蚀或变形,电缆悬挂钢 索和挂钩无严重锈蚀或脱落。 (四)电缆铠装层、屏蔽层及电缆导体之间均应可靠绝缘。 厕量电缆铠装层、屏蔽层及电缆主绝缘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与历次
(AT供电方式)划分区段且在每个区段应实施接地绝缘分隔。 电缆终端应一端铠装层、屏蔽层直接接地,另一端铠装层、屏蔽 层通过护层保护器分开接地, (二)电缆终端接地线及端子应采取绝缘包扎并固定在电缆 上,不得与金属构架直接接触。 (三)电缆终端接地线无破损现象,受损股数不得超过总数 的20%。 第一百三十六条电缆数设 (一)电缆采用地面敷设时须单独设置电缆沟槽,按规定设 置地面电缆标识桩。同沟(槽)敷设2根以上电缆时,每隔30n 分别标识。 (二)电缆应作波浪形敷设,在敷设过程中,不应出现铠装 压扁、电缆绞拧、护套折裂破损等现象,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 缆外径的20倍。电缆终端(上支柱、上桥等)处,电缆应预留 不小于5m。 (三)电缆上、下行间敷设应无交叉,供电线、正馈线电缆 间无交叉(特殊区段用绝缘板做隔离),并按规定采取隔热及阻 燃防护措施。 (四)当电缆穿管敷设时,保护管长度、内径应符合要求; 当采用磁性保护管防护时,应顺向切割开缝,防止构成闭合磁 路。 (五)当电缆直埋敷设时,电缆表面距地面不应小于0.7m,
穿越农由时不应小于1m;其径路应避开使电缆受到机械损伤、 化学或地下电流腐蚀、振动、热影响、虫鼠等危害地段。困难情 况下应设置电缆槽、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电缆过轨时应 加装防护套管,埋深低于轨面不少于1m。 (六)直埋或以直埋电缆槽方式敷设的电缆,敷设后应及时 填埋电缆沟《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3部分:软件要求 GB/T20438.3-2017》,并采取减振、阻燃、阻断鼠道措施。同路径并排展 放的多根电缆,相邻两根之间应有隔离措施。 (七)电缆标桩埋设应清晰显示出路径状态,直线地段每35~50m 设置一根电缆标桩,在出所位置、电缆转弯处以及和其他管、 线、路交叉处,可增加标桩数量。电缆标桩上字样由各铁路局自 定。 (八)电缆上网处应自地面下0.8m至地面以上2m,砌钢筋 混凝土电缆槽或砖砌防护墙进行防护。
第一百三十七条吸上线 (一)吸上线型号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吸上线电缆 截面应满足回流要求,外露部分电缆护管应无损伤且封堵良好。 (二)在有轨道电路区段,采用截面满足要求的电缆接至扼 流变压器中性点连接钣(端子)。吸上线须与支柱密贴连接牢 固。无轨道电路区段按设计进行安装。 (三)吸上线与回流线连接时,与悬挂点的距离应符合设计
要求;与回流线(保护线)、扼流变压器(或空心线圈)连接处 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并涂电力复合脂。 (四)对吸上线进行固定、防护时,其抱箍、套管不得形成 闭合磁路。 (五)吸上线电缆沿地面、支柱的敷设必须密贴、牢固。埋 入地下时,埋深不少于300mm。穿过钢轨、桥台时应采取防护措 施。 保安装置及标识 第一百三十八条在站台接触网支柱上距轨面2.5m高的处 所,以及安全挡板、细孔网栅和跨线桥防护网栅均应设置白底、 黑字、红色闪电符号的“高压危险”警示标识。标识应完整无 损、安装牢固、学迹清晰。 第一百三十九条上跨构筑物(桥、隧道、明洞、站房等) 下方的承力索、供电线、正馈线,应在防断点处至少5m采取防 护措施。 隧道、桥梁内漏水点距离接触网带电线索小于2m处所,下 方承力索、供电线、正馈线等在漏水点垂直投影向两侧延伸至少 1m采取防护措施。 重点处所上跨电线路下方的承力索、供电线、正馈线、加强 线,可在上跨电线路垂直投影两侧延伸至少5m采取防护措施。 第一百四十条在机动车辆通过的平交道口处铁路两侧的公 路上,应设置限界门。限界门置于在沿公路中心线距最近铁路线
路中心不小于12m的地方。 限界门的宽度不得小于平交道口处公路路面的宽度,限界门 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为4.5m,限界门框柱涂以警示色标。在限 界门处应按《电气化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的规定悬挂揭示 牌。 第一百四十一条轨面标准线 接触网支柱上、隧道每个定位点下方隧道边墙上,均要涂刷 红色“轨面标准线”。轨面标准线标画依据为正线股道靠近隧道 边墙、站台或支柱侧的钢轨顶面的设计高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识 (一)号码牌。每根接触网支柱顺线路两侧及田野侧均应安 装反光号码牌。每个区间、车站、隧道均应分别单独编号,上行 双号、下行单号,编号方向与线路公里标方向一致。 (二)电力机车禁停标。在站场、区间接触网不同供电臂间 的电分段两端设置电力机车禁停标。 (三)分相断合标。在接触网电分相前方设断电标,断电标 设置在电分相中性区段起始位置前第2根支柱上(该支柱距电分 相中性区段起始位置不小于80m);在接触网电分相后方设合电 标,合电标设置在电分相中性区段终止位置后400m处附近的接 触网支柱上(该支柱距电分相中性区段终止位置不小于400m)。 线路反方向按上述规定设置断电标、合电标。 有电力机车上线的线路,还应在“断”标背面加装“机车
合”标。 (四)接触网终点标。在接触网终端应设置接触网终点标, “接触网终点”标应装设于接触网锚支距受电弓中心线不大于 400mm处接触线的上方或线路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地面上。 上述标识均为白底黑框,黑字黑体。标识装设位置及规格符 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铁路电力牵引供电 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各种标识和揭示牌应完整无损、安装牢 固、字迹清晰、便于了望,不得侵入限界,与行车有关的标识一 般应设于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 第一百四十四条各级维护机构的设备分界应以文件或协议 明确,一般不在接触网设备上悬挂分界标识。 自动过分相地面磁感应器 第一百四十五条自动过分相地面磁感应器 (一)地面磁感应器设置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2m。 (二)地面磁感应器应安装牢固,完整无损,表面清洁。 (三)地面磁感应器的磁感应强度应大于36GS。 零部件及其他 第一百四十六条接触网零件(包括附加导线的金其GB∕T 7025.1-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一部分:Ⅰ、Ⅱ、Ⅲ类电梯,下 同)应符合国家及总公司有关标准。附加导线金具还应符合电 业部门架空线路金具相应标准。
急,结合维修和改造尽快达标。 第一百四十七条接触网零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疤痕和 剥离以及其他质量缺陷,其材质、制造质量及公差、机械性能等 均应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并按规定采用镀锌、防腐漆及其他技术 进行防腐处理。 承载负荷的不锈钢螺栓等零部件,一旦锈蚀应立即更换。 第一百四十八条接触网和附加导线中用于电气连接的零 件,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被连接的导线。线索接续处两测点之 间电阻应不大于同等长度被连接线索的电阻。各种材质的电连接 线夹最高允许使用温度不得超过以下规定:铜质为95℃,铝青 铜合金为125℃,铜镍硅合金为150℃,铝质为80℃,铝镁硅合 金为125℃、其余铝合金为90℃,钢质为125℃。 (一)被测零部件与相连接导体间的温度差应符合下列规 定: 标准值:0℃。 标准状态:10℃。 警示值:20℃。 限界值:25℃。 (二)采用红外热成像监测时,参照附件8执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接触网零件要安装牢固,紧固件在螺栓 螺母、螺纹连接或其他型式连接时应有防松措施。零件上的各个 螺栓均应受力均匀,其紧固力矩符合规定。各种调整螺丝的丝扣
外露部分不得小于50mm。 第一百五十条接触网零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 用。所有接触网零件均应有明确的、永久性生产厂家标识,否则 视为不合格零件严禁使用。 第一百五十一条当用楔形线夹连接或固定各种线索时,线 索回头长度应为300~500mm,并用与线索材质相匹配的绑线扎 紧。一处绑扎时绑扎长度为80~120mm,两处绑扎时每处绑扎长 度不得小于20mm。 第一百五十二条零部件连接销钉与开口销穿向正确,双向 夹角不小于120°,开口销不得二次使用。β型开口销的圆弧要锁 在销钉的圆柱面上。 第一百五十三条腕臂、定位管管帽应使用非金属材质。 绝缘、防雷、接地 第一百五十四条接触网绝缘部件的泄漏距离 0、I、Ⅱ级污移等级区域,接触网绝缘泄漏距离不小于 1400mm;Ⅲ、IV级污秽等级区域,接触网绝缘泄漏距离不小于 1600mm。 供电线、正馈线、加强线、电缆终端、接触悬挂下锚、软横 跨接地侧、隔离开关绝缘子及分束供电的分段处绝缘子泄漏距离 不小于1600mm。 在海拨超过1000m的地区,上述泄漏距离应按规定增大。 第一百五十五条Ⅱ、IV级污移等级区域以及高路堑、跨线
桥两侧、接触网下锚、分段、分相处宜采用复合绝缘子。 第一百五十六条绝缘部件不得有裂纹和破损。瓷绝缘子的 瓷釉剥落面积不大于300mm²,连接件不松动。 第一百五十七条在运输装卸和安装绝缘子时应避免发生冲 撞,不得锤击与瓷体连接的铁帽和金属件,同时也不得对其进行 机械加工和热处理,铁帽和金具无锈蚀。 第一百五十八条接触网空气绝缘间隙符合下表要求。
接触网空气绝缘间隙表
1.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已作废),上述距离应按海拔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2.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架空避雷线距固定接地体或桥梁及隧道壁的 常情况下最小距离150mm
注:1.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上述距离应按海拔修正系数进行修正。 2.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架空避雷线距固定接地体或桥梁及隧道壁的正 常情况下最小距离150mm。 第一百五十九条接触网防雷装置通常由避雷线或避雷器、 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避雷器引下线应直接从避雷线(避雷器)连续、完整、最 短距离的引下并可靠接地。引下线的材质、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满
常情况下最小距离150mm。 第一百五十九条接触网防雷装置通常由避雷线或避雷器、 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避雷器引下线应直接从避雷线(避雷器)连续、完整、最 短距离的引下并可靠接地。引下线的材质、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