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023-2019 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

T/CECS 10023-2019 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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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10023-2019 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简介:

"T/CECS 10023-2019"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一项标准,全称为《相变蓄热材料应用技术规程》,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相变蓄热材料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是指利用相变材料(如水凝固成冰或融化成水的过程中吸收或释放大量潜热的特性)作为热能储存的一种方式。这种装置通常不依赖外部热源,可以在温度变化时自动进行热量的储存和释放,以调节室内温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这种装置的工作原理是,当环境温度上升时,相变材料吸热转化为其固态或液态,储存热量;当环境温度降低时,材料会释放出储存的热量,保持室内温度稳定。由于相变材料的吸放热过程是可逆的,因此这种蓄热方式具有很好的能量效率和环保性,被广泛应用于空调、供暖和制冷系统中。

T/CECS 10023-2019 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1热交换器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IG/T534建筑用相变材热可带蛛测试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 phase change heat storage device without internal heat resource 无内置热源,以相变材料作为蓄热介质,以水或者其他已知比热的流体为传热介质的建筑供热用 装置。 3.2 整体封装式蓄热装置integralpackagingheatstoragedevice 蓄热装置所用相变材料封装在一个容器中,在容器中换热介质通过换热器进行热量交换的蓄热 装置。 3.3 分散封装式蓄热装置decentralizedpackagingheatstoragedevice 蓄热装置所用相变材料以一定的数量封装成独立相变单元,多个相变单元封装在一个容器中,在容 器中换热介质与相变单元直接进行热量交换的蓄热装置。 3.4 额定蓄热量 trated chargecapacity 蓄热装置标称的蓄热量。 3.5 额定供热量 rateddischargecapacity 蓄热装置标称的供热量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内置热源相变蓄热装置 phase change heat storage device without internal heat resource 无内置热源,以相变材料作为蓄热介质,以水或者其他已知比热的流体为传热介质的建筑供热用 装置。 3.2 整体封装式蓄热装置integralpackagingheatstoragedevice 蓄热装置所用相变材料封装在一个容器中,在容器中换热介质通过换热器进行热量交换的蓄热 装置。 3.3 分散封装式蓄热装置decentralizedpackagingheatstoragedevice 蓄热装置所用相变材料以一定的数量封装成独立相变单元,多个相变单元封装在一个容器中GB/T 36948-2018标准下载,在容 器中换热介质与相变单元直接进行热量交换的蓄热装置。 3.4 额定蓄热量 trated chargecapacity 蓄热装置标称的蓄热量。 3.5 额定供热量 rateddischargecapacity 蓄热装置标称的供热量

表2相变材料封装方式分类表

产品的型号命名方法如下:

示例:表示无机类相变蓄热装置,供热工 变材料为整体封装。标记为:

5.1.1蓄热装置内部应结构稳定,且蓄热体不应塌。 5.1.2蓄热装置的传热介质进出的换热器管道或传热介质流道应通畅。蓄热装置应设置装置内部温 度测点,测点位置可按产品结构形式确定,温度测点应可拆卸。

5.2.1相变材料相变时不应发生明显过冷现象。 5.2.2相变材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相变材料到达使用寿命周期后应 易干回收和二次利用。

5.3外壳、内胆和换热器材料

5.3.1相变材料的封装容器、与相变材料接触的换热管宜采用耐腐蚀金属或高分子材料,使用寿命周 期内不应出现腐蚀和泄露现象。 5.3.2整体封装式蓄热装置内采用的换热器(管)应符合GB/T151的规定。 5.3.3保温材料应无毒、无异味,保温性能不应失效

蓄热装置外观应光滑平整,无明显划伤、裂痕、锈斑、压痕、漆层脱落、折弯变形、机械损伤现象,焊接 表面平滑,各紧固件应牢固可靠不得松动

热装置有效蓄热量应不低于额定蓄热量的95%,

T/CECS100232019

6.2.2蓄热装置平均放热速率应不小于额定放热速率的95%。 6.2.3蓄热装置8h静置热损失率应不大于6%。 6.2.4相变材料的相变温度与标称相变温度的偏差应为士2℃。 6.2.5蓄热装置中所用相变材料应稳定,相变材料反复相变循环1500次后不应发生明显的相分离,且 相变潜热衰减率应不大于10%。

6.2.2蓄热装置平均放热速率应不小于额定放热速率的95%。 6.2.3蓄热装置8h静置热损失率应不大于6%。 6.2.4相变材料的相变温度与标称相变温度的偏差应为士2℃。 6.2.5蓄热装置中所用相变材料应稳定,相变材料反复相变循环1500次后不应发生明显的相分离,且 相变潜热衰减率应不大于10%。

6.3.1相变材料的封装容器应不有 6.3.2整体封装式蓄热装置当设计未注明时,换热器(管)工作压力应不小于0.4MPa 6.3.3分散封装式蓄热装置,相变蓄热元件封装容器工作压力应不大于0.1MPa。

6.3.1相变材料的封装容器应不有渗

应采用目测法进行检测

2.1蓄热装置的有效蓄热量和热效率的测试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2.2蓄热装置平均放热速率的测试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2.3蓄热装置8h静置热损失率的测试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2.4蓄热装置的材料相变温度测试应按JG/T534规定的方法进行。 2.5相变材料的相分离现象应采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测,相变材料的相变潜热衰减率应按JG/ 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7.2.1蓄热装置的有效蓄热量和热效率的测试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7.2.2蓄热装置平均放热速率的测试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7.2.3青 蓄热装置8h静置热损失率的测试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7.2.4 蓄热装置的材料相变温度测试应按JG/T534规定的方法进行。 7.2.5相变材料的相分离现象应采用目测方法进行检测,相变材料的相变潜热衰减率应按JG/T534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7.3.1蓄热装置的压力试验可采用液压或气压试验方法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压力计 1.5级。 7.3.2蓄热装置的换热器(管)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应不大 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漏。 7.3.3相变蓄热元件封装容器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应为10min,在稳压时间压力 降应不大于0.01MPa

3.1蓄热装置的压力试验可采用液压或气压试验方法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 5级。 3.2蓄热装置的换热器(管)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应不 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漏。 3.3相变蓄热元件封装容器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应为10min,在稳压时间月 降应不大于0.01MPa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应按下表4进行

8.2.1蓄热装置出厂前应逐台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应不出厂。 8.2.2出厂检验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全部合格,该装置判为合格。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应退 回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全部合格,该装置判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判定 该装置不合格,

8.3.1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鉴定或转厂时; b)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c) 正常生产的产品在设计、工艺、设备等方面发生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3.2型式检验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型式检验应按GB/T2828.1一2012规定的一般检验水平I,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 项目、接收质量限应符合下表5的规定。批量范围不在表5规定范围时,抽样检验应按GB/T2828.1的 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T/CECS 10023—2019

每台蓄热装置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产品出厂编号; c)检验结论; d)检验员; e)检验日期。

T/CECS10023—2019

10.1.1蓄热装置宜采用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包装,图示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箱应有如下 标志: a 制造厂名称、地址、商标; b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d 净重、体积; “放置方向”“小心轻放”“防潮”“禁止倾倒”等字样。 10.1.2对设备的包装要求如下: a) 产品包装应保持清洁干燥; 产品包装应有防振、防潮措施; c) 每台产品包装箱内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 d)装箱单应列出所有附件名称及数量,

10.1.1蓄热装置宜采用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包装,图示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包装箱应有如下 标志: a 制造厂名称、地址、商标; b)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d)净重、体积; “放置方向”“小心轻放”“防潮”“禁止倾倒”等字样。 10.1.2对设备的包装要求如下: a) 产品包装应保持清洁干燥; b) 产品包装应有防振、防潮措施; c 每台产品包装箱内应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 d)装箱单应列出所有附件名称及数量。

良好,贮存环境温度不应大于50℃,周围空气中

《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CJ/T 322-2010》T/CECS 10023201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蓄热装置热工性能检测方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蓄热装置热工性能检测方法

蓄热装置的热工性能测试应采用间接测试方法 试装置采用流量温度法原理搭建。液体流量温 度法原理如图A.1所示

A.2测试系统配置及仪器要求

A.2测试系统配置及仪器要求

A.2.1液体流量温度法测试系统应由加热装置、冷却装置、循环泵、管道、阀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 以及待测蓄热装置组成。 A.2.2测试系统所用的计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符合表A.1的要求,测量仪器应通过检定和校准,并在 有效期限内。记录仪器仪表的测试取样和存储频率不应少于1min/次。

体流量温度法测试系统应由加热装置、冷却装置、循环泵、管道、阀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 蓄热装置组成。 则试系统所用的计量仪器仪表准确度应符合表A.1的要求,测量仪器应通过检定和校准GB∕T 32038-2015 照明工程节能监测方法,并在 内。记录仪器仪表的测试取样和存储频率不应少于1min/次。

表A.1试验用仪器设备准确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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