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京规自发[2019]336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9月)

北京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京规自发[2019]336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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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京规自发[2019]336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9月)简介:

《北京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京规自发[2019]336号)是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19年9月发布的一份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推动北京市范围内对既有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的设计工作,以满足老年人口增长和老龄化社会对居住环境改善的需求。

该指南涵盖了改造设计的多个方面,如建筑结构的调整、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如坡道、扶手、轮椅通道等)、智能家居系统的应用、安全防护措施、采光和通风设计、便利设施(如老人专用卫生间、操作简单的厨房设备等)以及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功能性设计等。它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增强住宅的宜居性和安全性,同时兼顾无障碍和通用设计原则,使所有年龄段的居民都能在居住环境中得到舒适和便利。

总的来说,这份指南是北京市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进住宅适老化改造方面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对于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宜居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京规自发[2019]336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9月)部分内容预览:

4.3.3起居室(厅)中应避免因空间局促而引起意外磕碰,改造时符合下列规定: 1茶几与沙发前缘之间净宽不宜小于300mm,以保证老牵人就坐和通行时的最小距离(见图 4.3.3)。当老年人借助茶几起身时,茶几高度宜高于沙发坐面高度

图4.3.3沙发与低茶几组合示意图

2茶几与电视柜之间通行净宽不宜小于800mm,以便于轮椅通行。 4.3.4可在起居室(厅)与厨房的墙面上设置观察窗,以增加起居室(厅)与厨房的交流减少老年人 的孤寂感,并便于传递物品(见图4.3.4)

《机械通风冷却塔工艺设计规范 GB/T50392-2006》(已作废)图4.3.4起居室(厅)与厨房窗洞示意图

图4.4.1双人卧室空间使用示意图

3老年人卧室宜设置在有阳光的朝向,并能使光线照射到床上,以便于老年人午休或生病卧床时 享受阳光。 4.4.3既有住宅老年人卧室布局适老化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针对自理老年人,床应至少两侧临空,并预留与相邻家具或墙之间净宽不小于800mm的通行空 间,可结合相邻家具设置可撑扶平面或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设置扶手,以便于老年人起身与通行时 撑扶。 各源 2针对乘坐轮椅的老年人,床宜三侧临空并采用防跌落措施,其中至少一侧长边应预留与相邻家具 或墙之间净宽不小于1000mm的护理空间。部室内应预留直径不小于1500mm的轮椅回转空间或不小于 1200mm×1600mm的轮椅转向空间(见图4.4.3)。床对侧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

卧室床边轮椅使用空间示意

3卧室空间功能复合,兼作起居室(厅)、餐厅、书房或储藏间时,可综合考虑套内功能布局,将 复合功能独立于其它空间。若复合功能不可独立于其空间,可设置高矮柜,以便于分隔空间、老年人 置物与撑扶;可将床作为坐具,围绕床形成交流空间,以节约空间,便于交流。 4.4.4宜在不影响老年人上下床的同时在床边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老年人意外跌落,如设置床边护 可设置离床报警设备,以便于护理人员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情况。 4.4.5卧室的储藏空间应便于老年人取放,同时考虑乘坐轮椅的老年人的操作高度,储物隔板可采用拉 杆式或电动避免老年人因活动不便而在取放物品时发生安全事故。 4.4.6寡在保头设置按钮和拉绳相结合的紧急呼救装置,拉绳末端的距地高度不宜大于300mm,以适

《求(见图4.5.1) 家

行适老化改造设计时,应考虑老年人如厕、盟洗、沐浴、护理、通行等行为的空间需 然资

4.5.2既有住宅卫生间空间布局改造可按表4.5.2的建议

公表4.5.2卫生间布局适老化改造建议

设置颜色反差,宜在高差正上方200mm~300mm处设置局部照明,以便于提高高差可视度(见

4.5.6卫生间用品宜就近储藏,以便于老年人随时取物。可在不影响通行和盟洗的前提下,利用收纳架 等增加储物空间。储物空间的设置宜便于乘坐轮椅的老年人使用。 4.5.7洗面台应考虑乘坐轮椅的老火或坐姿老年人使用,台下空间的净高不宜小于650mm,净深不 宜小于300mm,以解决老年人长时间站姿盟洗困难等问题(见图4.5.7)

(a)乘坐轮椅的老年人使用 (b)坐姿老年人使用

图4.5.7洗面台台下空间使用示意图

8宜将尊便器更换为坐便器,且坐便器高度不宜小于450mm。消无法满足时,可设置坐便椅 马桶等(见图4.5.8)

图4.5.8奠便改坐便的部品示意图

4.5.9当同时设置中水冲厕与洁身器时,洁身器应与自来水管连接,严禁与中水管连接

4.5.10宜在坐便器附近设置按钮和拉绳相结合的紧急呼救装置,供使于老年人在发生身体不适或安全 意外等紧急情况时向外界呼救。 4.5.11手纸架不应设置于坐便器后方,宜采用可单手用的两卷式手纸架。手纸架宜具有置物与收纳功 能,以便于老年人取放物品。 4.5.12淋浴器宜使用可上下滑动的杆件以便于老年人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5.13浴缸外缘高度宜约450mm宜在浴缸一端设置可坐平台,以便于老年人迈人或借助可坐边缘进 入浴缸。浴缸内部深度宜为500mm~550mm,以避免水面高度超过老年人肩部时,老年人因水压过大 而产生胸闷眩晕等危险家 4.5.14应在坐便器、浴缸及淋浴旁设置扶手,以便于老年人盆浴、如厕或淋浴时,自助撑扶起身(见

图4.5.14浴缸及坐便器扶手位置示意图

4.5.15卫生间应采用能向外开启的门或推拉 以便于老年人在卫生间内发生意外时,能够顺利打开 卫生间门进行施救。 4.5.16除设置一般照明外,应设置镜前灯、夜灯等局部照明。卫生间照明灯具应防雾防水,宜具备智 能感应与延时功能。以高度750mm的水平面为参考平面,一般活动的照度不宜小于150lux。洗面台以 台面为参考平面,照度不宜小于2001ux。照明开关宜保证多点控制 4.5.17应为智能马桶盖、吹风机、浴霸、电热水器、足浴缸等设备预留插座位置,并设置备用插座。 4.5.18卫间地面应采用防滑耐污类地面材料,以便于清洁打扫,减少因地面湿滑而跌倒摔伤的 可能性然

4.6.1对厨房进行适老化改造设计时,应考虑老年人储藏、洗涤、操作、烹饪、通衍筹行为 (见图4.6.1)。

图4.6.1厨房空间使用示意图

6.2既有住宅厨房空间布局适老化改造宜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厨房操作流程,依次布置冰箱、洗菜池、案台、灶台等,以避免因操作不畅而发生危险

房操作台应考虑老年人站姿操作、坐姿操作及与其它人员共用等情况。改造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姿操作的操作台面下宜预留膝盖及脚尖可深入的空间,以避免老年人因橱柜障碍而弯腰操作

3针对乘坐轮椅的老年人和其他人员共用的厨房,可使用台面高度可调的操作台。 4.6.4针对站姿操作的老年人,厨房吊柜下沿向上600mm高的范围内,柜体厚度宜为200mm~250mm 以避色碰头危险(网图464)

图4.6.4厨房吊柜空间使用示意图

4.6.5应设置烟雾报警器。当使用燃气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应采用具有自动 息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以避免因老年人记忆功能衰退而造成燃气泄漏或火灾危险。报警装置宜采用户 外报警式,可安装在户门外或管理室, 4.6.6应为抽油烟机、冰箱、电饭煲、微波炉、 豆浆机、面包机、洗碗机等设备预留插座位置,并设置 备用插座。 4.6.7厨房墙面应采用防火、防水 耐腐蚀、易清洁的墙面材料。 4.6.8厨房地面应采用防滑、耐、耐腐蚀、易清洁的地面材料,以避免老年人由于地面油污或湿滑而 摔伤。 4.7阳台 474

4.6.8厨房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的地面材料,以避免老年人由于地面油污或湿滑而 摔伤。 4.7阳台 资源委 4.7.1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0mm。 4.7.3在阳台设置洗衣空间时,应合理组织排水,并采用防滑的地面材料。 资源委 4.7.4有条件时,可在满足采光通风的要求下,设置储藏空间,以避免老年人在阳命堆放物品而产生通 行障碍。 小自

2宜设置可上下调控的晾衣装置,以便于老年人晾晒衣物。 7.3在阳台设置洗衣空间时,应合理组织排水,并采用防滑的地面材料。 7.4有条件时,可在满足采光通风的要求下,设置储藏空间,以避免老年人在阳命摊放物品而产生 障碍。

1应在厨房、卫生间单独设置插座回路,其它房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用电回路, 2应在带淋浴的卫生间设置局部等电位。 3宜采用综合照明方案,不应使用单劣照明,以避免照明死角或因局部照明不足而带来的危险 老年人直接接触的灯具的安全电压不应大于36V。照明开关宜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开关的距地高度宜为1100mm。 2)可采用免改线型多控智能无线开关,以便于根据老年人不同的生活习惯进行布置。 3)应采用具有夜间指示灯的宽面板开关《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以适应老年人视力下降、手指不灵敏等生理特点。 4各部位电源插座均应采用安全性插座,并应满足主要家用电器和安全报警装置的使用需求。常

1应在候梯厅中设置明显清晰的标识,包括楼层导视全提示等。 应在候梯厅中设置低位电梯按钮,并设置章频报站及上下行提示。电梯按钮前方不应设置障 划 3在不影响消防和疏散的前提下,在候梯厅中设置置物平台、座椅等,以满足老年人的置物 及交往需求。

5.5.1电梯门应设置缓慢关闭程序或加装感应装置。轿厢内宜采用音频报站。 5.5.2,应选用带盲文的大面板电梯操作按钮,宜在轿厢内部两侧高低位设置,且距前后壁不应小于 400mm .5.3电梯报警装置应易识别,并与电梯操作按钮相区别。距地高度宜为900mm~1100mm。轿厢内部三 侧轿厢壁均应安装扶手,扶手距地高度宜为800mm~900mm。 5.5.4正对电梯门的电梯轿厢一面,应在距地面高度900mm至顶部安装镜子或有镜面效果的材料,镜 子下方宜安装防撞板。 方规 5.5.5有条件时,可在轿厢中设置置物平台、座椅等,但不应影响电梯接钮、电梯门的正常使用。 5.6公用走廊系 5.6.1宜在公用走廊中的户门位置预留缓冲空间,以避免开启户门时发生碰撞。 5.6.2宜在公用走廊中设置连续扶手,以保证老年人在行走时可随时撑扶。扶手的设置不应影响疏散 宽度。 划

5.7.1应在不影响疏散宽度的基础上,在楼梯两侧设置双层连续扶手,以便于老年人在行走时随时撑 扶,其中上层扶手高度约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约为650mm~700mm。扶手宜采用防滑、热情 性好的材料 觉弱化等生理特点。 5.7.3应在楼梯梯段起点处、终点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将地面分色或变化材质 5.7.4应在楼梯梯段设置脚灯,以保证充足的照明,以避免由于光线昏暗而发生安全事故 5.7.5楼梯间窗的设置宜避免产生眩光。若改造中无法改变窗的位置,宜通过改装柔光玻璃或加装蜂窝 防眩格扇网等方法减少眩光对老年人视觉的影响,以避免老年人因无法分辨边界而发生安全事故。

5.8.1既有住宅公共空间电气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光纤人户,以满足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需求。 2应更换电线电缆,适当增大启内电量,以避免电气火灾,满足老年人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时的用电 负荷。 规 5.8.2在不影响消防和疏散的前提下,可在公共空间中设置置物平台、座椅、信息栏、花架等JC∕T 2521-2019 氧化铝陶瓷过滤器,以满足 老年人的置物、休息及交往需求。 5.8.3信报箱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6.1.3加装电梯时,电梯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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