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DX/JS 003-2020 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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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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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DX/JS 003-2020 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简介:

,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文件解读,因为"甬DX/JW 003-2020"这个编号可能是特定的文件代码,而没有具体的文件内容,我无法给出详细的介绍。但是,根据这个编号,这可能是宁波市发布的关于住宅设计的实施细则。这类文件通常会包含对住宅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可能涉及的内容有住宅的结构设计、节能设计、环保要求、无障碍设计、消防安全等,这些都是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建议直接查阅该文件或者咨询相关专业的建筑设计师或规划部门。他们能提供最准确的信息。

甬DX/JS 003-2020 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部分内容预览:

6.4套内楼梯按下列要求执行:

1套内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表5.6.4的限值。

表5.6.4套内楼梯梯段最小净贡

注:1套内层数超过两层,且最上层主要功能为贮藏空间的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施工工艺标准,由次上层至最上层的 套内楼梯梯段净宽可按A类楼梯的要求确定 2两侧有墙的套内楼梯,应在其中一侧墙面设置扶手。 2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 转角距扶手中心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注:1套内层数超过两层,且最上层主要功能为贮藏空间的,由次上层至最上层的 套内楼梯梯段净宽可按A类楼梯的要求确定: 2两侧有墙的套内楼梯,应在其中一侧墙面设置扶手。 2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 距扶手中心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 0.22m。

5. 7. 1 住宅层高不宜小于2.8m。 5. 7. 2 卧室、起居室(厅)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7.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m。 5. 7. 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贮藏室的室内净高不宜 低于 2. 1m。 5.7.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或地面净距不宜低于

5.7.11 住宅层高不宜小于2.8m。 5.7.2 卧室、起居室(厅)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7.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m。 5.7.4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贮藏室的室内净高不宜 低于 2. 1m。 5.7.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或地面净距不宜低于 日不组低 家良工白

5.7.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或地面净距

6. 1 出入口、门厅和走廊

6.1.1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及其他非住宅部分的出入口 应分别独立布置。 6.1.2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敲楼梯平台下部的各类公共出入口(包括住 宅单元出入口、附建公共用房出入口、非机动车出入口、架空层出入口 等)和底层住宅单独直通室外出入口,均应采取设置防坠落雨篷等防止 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当设置防坠落雨篷时,其出挑净宽不应小于 1.0m,长度不应小于对应出入口的宽度。

6.1.3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处应有标识,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的公 口应设门厅。

6.1.4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宜设置单元安全防护门,单元外门上方

6.1.5住宅安全出口设置按下列要求确定

1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 m²,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 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高度大于27m、且不大于54m的住宅,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 面积大于650m,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 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1.6高度大于27m、且不大于54m的住宅,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 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蔬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 (仅一个单元的住宅,可将蔬散楼梯仅通至屋顶),户门应采用乙级防

6.1.8住宅门厅的净高不宜低于2.4m。 6.1.9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 扇,窗扇升启后不应妨碍交通。 6.1.10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净高不宜低于2.2m,局部(沿 走廊行进方向长度不超过1.2m)净高不应低于2.0m。

6.1.10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净高不宜低于2.2m,局部(沿 走廊行进方向长度不超过1.2m)净高不应低于2.0m。

6.2.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 的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m。住宅单元楼梯通至地下室的,其地下室 部分梯段的净宽可与地上部分一致。 6.2.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住

6.2.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住 宅单元楼梯通至地下室的,其地下室部分楼梯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可采用 与地上部分相同的规格。 6.2.3楼梯栏杆高度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6.2.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0n

6.2.3楼梯栏杆高度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 6.2.3楼梯栏杆最小高度(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空不应大于0.11m。

6.2.4楼梯转向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应小于1.2m;剪

6.2.4楼梯转向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应小于1.2m;剪

2.4楼梯转向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应小于1.2m; 梯和梯段净宽为1.0m的楼梯,其平台的净宽不应小于1.3m。 2.5楼梯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100mm。

6.2.5楼梯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1

6.2.6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m,梯段 之间的净高不应小于2.2m。 6.2.7楼梯井净宽不宜大于0.11m;当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 童攀滑的措施。

6.2.8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门的开启不应如

6.2.9住宅疏散楼梯的设置按下列要

1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可采用敲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 琉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敬开 楼梯间。 2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 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开楼梯间。 3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 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且应采用乙级防火 门。

6.2.10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户门至最

6.2.10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户门至最 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并按下列 要求执行:

丘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并按下列 要求执行: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 m,进入前室的入口应位于不同方位且入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4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 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2.0m²,且短边(与电梯对应部分)不应小于2.4m。

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必须设置电梯, 且每居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

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3.4,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的电梯应在设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立 宜成组集中布置。

下汽车库;当地下室为非机动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至少应有一台电 梯通向该地下室。

6.3.6电梯候梯厅的净高不宜低于2.4m,候梯厅(与电梯并道宽

部分)或平台净深按下列要求确

1单台电梯的候梯厅净深,应天于电梯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 1.5m。 2多台电梯单侧排列的候梯厅净深,应大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 深度、且不应小于 1. 8m。 3可容纳担架电梯的候梯厅净深,不应小于1.8m。 4电梯候梯厅和楼梯平台共用时,平台净深不宜小于2.1m、且不应 小于1.8m。 6.3.7可容纳担架电梯宜优先选用深轿厢电梯,其轿厢净宽不应小于 1.1m、净深不应小于2.1m,层「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当受条件限制,无 法设置深轿厢电梯时,可选用宽轿厢电梯,其轿厢净宽不应小于1.6m、 净深不应小于1.5m,层门净宽不应小于0.9m。

电梯升开道及机房的位直按下列要求确定: 1 电梯井道及机房不得与卧室紧邻布置。 2电梯井道及机房不应与起居室(厅)、书房紧邻布置;当受条件 限制,不得不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构造措施,并宜 设两道中间留有空隙的砌块(或混凝土)墙体将电梯井道或机房与书房 隔开。 3电梯井道及机房不宜与除厨房、卫生间和贮藏室外的其他功能月 房紧邻布置;当受条件限制,不得不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 减振构造措施。

6.3.9电梯机房的设置按下列要求执行:

电梯机房设备基础应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墙面应采用吸音构造: 2 电梯机房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设置空调的条件

NB/T 10102-2018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6.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4.1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 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 施,并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6.4.2除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以外的其他功能房间可布置 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地下室时,应对采光、通风、防潮、排水及安全防 护采取措施

4.3住宅地下机动车库按下列要

库内坡道严禁将不满足双车道宽度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2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置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的房间; 3 库内车道和车位的净高均不应低于2.2m。

6.4.5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为非机动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其净高 不应低于2.0m。 6.4.6地上住宅单元的楼梯、电梯间宜与地下机动车库或非机动车库连 通DB50/T 956.1-2019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管理规范 第1部分:业务职能和岗位设置,并应采取安全防盗措施。直通住宅单元的地下楼梯、电梯间入口处 应设置乙级防火门,严禁利用楼、电梯间为地下车库进行自然通风。

无障碍车位且其地面与电梯候梯厅存在高差时,电梯候梯厅与地下机动 车库或非机动车库之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的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

6.4.8地下或半地下室非机动车库的出入口宜按住宅楼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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