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72-201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JGJ-T72-201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标准编号:JGJ-T72-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6.4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4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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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72-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JGJ-T72-201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简介:

JGJ-T72-201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一部关于高层建筑地质勘查的专业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高层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它详细规定了勘察的目的、内容、方法、精度要求、报告编写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安全和稳定。

这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勘察范围:涵盖了高层建筑的全部地基类型,包括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以及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地基处理。

2. 勘察内容:包括地基土质、地基承载力、稳定性、变形特性、地下水位等的详细调查和测试。

3. 勘察方法:规定了各种地质勘探方法的选用,如钻探、地震勘探、声波勘探等。

4. 勘察精度:对不同地质条件下的勘察精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证设计的准确性。

5. 报告编写:规定了勘察报告的编写内容和格式,要求报告能全面反映勘察结果,为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JGJ-T72-201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是一部指导高层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技术规范,对于保障高层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JGJ-T72-2017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1锚头或桩头位移不收敛; 2某级荷载作用下,错头或桩头变形量达到前一级荷载作 用下的5倍; 3抗浮桩累计拔出量超过100mm或抗浮锚杆累计拔出量 超过设计允许值。 G.0.9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间隔内,位移增量不超过 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即可认为变形相对稳定,方可加下 +级荷载,否则应按间隔时间继续观测,直到位移增量在2h内 小于2.0mm,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G.0.10抗浮桩和抗浮锚杆抗拔试验结果应进行详细记录,并绘 制有关图表,编写详细的分析报告。砸 G.0.11可根据下列方法确定抗浮桩或抗浮锚杆抗拔极限承 载力: 1试验出现破坏时,取破坏荷载的前一级荷载作为抗拔极 限承线力

附录H竖向和水平向基准基床 系数载荷试验要点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劲缘质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切期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准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收!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以及含有周边环境特别复杂或对基坑变形有特殊要求基坑的高房 建筑。 1.0.3在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的现行国家标准主要包括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I 5000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 范》GB50330、《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土工试乳 方法标准》GB/T50123等,尤其是其中的强制性条文

(1)高度超过250m(含250m)的超高层建筑:(2)高度超 300m(含300m)的高算结构:(3)含有周边环境特别复杂或x 基坑变形有特殊要求基坑的高层建筑。对于勘察等级为特级者 应有针对性地做更为详尽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在总结已有勘繁 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特别增设了第10章特级勘察,对其勘察阶 段划分,各阶段勘察方案布设,强化原位测试、设计参数检验利 施工检验、定性定量评价等提出了要求。 有关勘察等级甲级和乙级的具体划分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设计等级相适应。本次修订对乙 级的条件规定更加具体,便于操作 3.0.3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高层建筑地基破坏,或影响其正 常使用的后果均很严重或严重,近年来工程实践表明,其勘察工 作有必要强调勘察工作分阶段、逐步深化,不要不分工程具体情 况,均按所谓“一阶段勘察”进行。为此,将原规程“勘察阶段 的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改为“应”。 第1款考虑到勘察等级为特级的超高层建筑属城市中有历 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标志性建筑,建设条件逐步成熟,故对这些 建筑的勘察工作,应留有足够的勘察周期,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经 费,对场地的稳定性、地基的安全性、技术经济合理性做充分的 论证,为此应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阶段 进行。施 账第2款是针对勘察资料缺乏,建筑总图未定的单体甲级或 甲级和乙级高层建筑群所做的规定,凡符合第2款规定的条件, 应按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 第3款是针对已有勘察资料较充分能满足初步勘察要求, 且总图已定时,对甲级和乙级的单体高层建筑而做的规定,凡符 合第3款规定的条件,可将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合并为一阶段按 详细勘紧阶段的深度要求进行勘察。 第4款当场地和地基复杂时,例如在岩溶地区,基岩起代 大,溶洞成串发育,桩基的人岩和嵌岩深度变化很天,一般都要 F

暴建筑是否可行和适宜作出判断和评价:可行性研究察的工作 法是搜集资料和工程地质调查为主,当已有资料不足:难以对 些重大问题作出明确判断时:可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少量勘 深、测试工作:可行性研究勘察报告应对所选场地是否适合建设 留高层建筑作出明确的判断和评价,并对以后的勘察程序、要解 快的重点问题、勘探测试手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0.7高层建筑初步勘察的目的和任务是需对场地稳定性作出 平价。初步期察应当解决的主要间题: 第1款提出要查明场地所在地貌单元形态和类型,是因地 貌形态是地质历史时期各种营力作用长期演变的结果,它是岩土 时代、成因、地层结构、岩土特性的综合反映,对宏观判定场地 稳定性、承载力、岩土特性等至关重要,勘察时应详加论证,并 力求判断准确。 第2款本次修订将初步勘察应查明的“场地稳定性”归纳 为五个方面: (1)断裂稳定性一在查明断裂形成时代、产状、力学属性 基础上,对是否属于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作出评价: (2)斜坡稳定性一本场地是否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 质灾害存在,预测在场地整平过程中所形成边坡的稳定性: (3)岩溶稳定性一一在查明岩溶形态基础上,对溶沟、溶 噜、溶洞的稳定性和发育程度作出评价: (4)特殊性岩土的稳定性一一如湿陷性土湿陷后引起的场地 稳定间题;软土地区大面积填土,导致软土流动、滑移,对本场 地和邻近建筑场地的稳定性造成影响;膨胀岩土滑移稳定性:盐 渍岩土的溶陷性、溶蚀润穴的分布和发育程度等: (5)地震稳定性一一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 段的划分和评价,提供场地覆盖层厚度、类别;对地震时可能引 起的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等进行评价。 上述五个方面的场地稳定性是初勘中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作出评价,并提出避让或整治措施的建议。

开始 才开始观测,使观测数据不完整,故作了上述明确规定。为保证 基坑工程支护结构的安全,对支护结构内力也应进行监测。原规 程规定,对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意味 着乙级可以不傲沉降观测,不妥,本次作了修订。

4勘察方案 4.1一般规定 4.1.1对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勘察阶段,勘探手段的选择及 勘探点布设要求DB42∕T 1743-2021 混凝土梁桥火灾损伤评估技术规程,在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中均有明确规定,为避免重复,本条中明确此两阶段的勘 察方案的制定按该规范执行,在本标准第3.0.5、3.0.6条中分 别补充了一些针对高层建筑特点的要求:详勘阶段的勘察方案应 按本章规定制定, 4.1.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对勘探孔布置在初勘阶 段较为宽泛,没有针对高层建筑的针对性要求。同时高层建筑特 别是超高层建筑,建筑结构等资料在初勘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故初步勘察阶段适当多布置并加深控制性钻孔,可以控制整 个场地地质条件,避免孔深不足造成不能满足稳定性、变形评价 计算的要求,根据高层建筑的重要性和变形设计的特点,期察精 度要求较高、初勘勘探线、勘探点间距,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级(复杂)场地的规定执行 4.1.3提出了详细勘察阶段勘探点平面布设应考患的原则和布 设的数量,布设原则就是根据建筑物平面形状和荷载的分布情 况,对如何布设做了一此具体规定: 1是适应建筑体形做出的规定,当建筑平面为矩形时,应 按双排布设,当为不规则形状时,宜在突出部位的角点和凹进的 阴角布设; 2是针对建筑荷载差异做出的规定,即在层数、荷载和建 筑体型变异较人位置处,应布设勘探点: 3规定了对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当基础宽度超过 30m时,要在中心点或电梯井、核心筒部位布设勘探点,因这

些部位一般荷载最大,为计算建筑物这些部位的最大沉降,需查 清这些部位的地层结构: 4是对勘探点数量做了规定,对单幢甲级及其以上的不少 于5个,乙级不少于4个,同时规定了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对甲 级及其以上的不应少于3个,乙级不少于2个; 5是对特殊岩土场地勘察基本要求: 6是针对高层建筑群做出的规定。目前,我国经济建设持 续发展,高层建筑勘察往往不是一幢两幢,而是一个小区或数幢 同时进行。该款规定比较灵活,既可按单幢高层建筑布设,亦可 结合方格网布设,相邻建筑的勘探点可互相共用,控制性勘探点 的数量不应少于探点总数的1/2。 4.1.4提出了详细察阶段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和原位测试的共

4.2.3规定了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 为了保证不扰动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指标有一定数量,规定基础底 面下1.0倍基础宽度内采样及试验点间距按1m~2m,以下根据 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且在同一钻孔中或同一勘探点采取 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宜结合进行。这里的原位测试主要是指标准贯 人试验,旁压试验,扁铲侧胀试验等。 4.2.4本条第1款所指“夹层”,按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第3.3.6条的规定,同一土层薄厚层相间出现,薄层与厚层的厚 度比大于1/3时.定为“互层”,厚度比为1/10~1/3时宜定为 “夹层”。而“透镜体”通常是指另一种土、岩层的零垦分布形 式,不是同一岩、土层,故两者并列。

43.1本条是对端承型租基期探点平面布设做出的规定: 第1款勘探点间距12m~24m,是考虑柱距通常为6m的 倍数而提出。 第2、3款主要是规定期探点的加密原则.原规程JGJ72 90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均规定,当相邻勘探点所揭 露桩端持力层层面坡度超过10%时,宜加密勘探点:现行国家 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规定,相邻勘探点揭露持 力层层面高差宜控制为1m~2m。当勘探点间距为12m~24m 时,按10%控制即为高差1.2m~2.4m,因而两者规定是一致 的。对于复杂地基的一柱一桩工程,宜每柱设置勘探点,这里的 复杂地基是指端承桩桩端持力层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 化大的地基,且一柱一桩多为荷载很大,一旦出现差错或事故, 将影响大局,难以弥补和处理,故规定按柱位布孔。 第4款本款是指岩溶发育场地,溶沟、溶槽、溶洞发育: 显然属复杂场地,此时若以基岩作为桩端持力层,应按柱位布 孔。但单纯钻探工作往往还难以查明其发育程度和发育规律,故 应辅以有效地球物理勘探方法,近年来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发展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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