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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413-2020 有色金属工业余热利用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T 51413-2020 有色金属工业余热利用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有色金属工业余热利用设计规范》。这个标准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它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资源的收集、转换、存储和利用的设计。该标准旨在推广和规范有色金属工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该标准规定了余热利用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设备选择、系统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涵盖了余热回收、余热发电、余热热泵系统、余热储存等多个方面。它详细规定了余热利用工程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安全措施和环境影响等,为有色金属工业的余热资源高效利用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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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413-2020 有色金属工业余热利用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5.4.1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机组的选择应根据余热资源特性和 用户负荷特点,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机组的技术要求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的有关规定
5.4.2各类机型所需的热源参数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1999》表5.4.2各类机型所需的热源参数
4.3烟气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供冷、供热参数应符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I 0736的有关规定。
5.4.4空调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补给水系统的设置应
5.4.4空调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补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白 有关规定。
5.5其他换热设备及系统
5.5.1 铝冶炼用碳素系统余热导热油锅炉及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额定压力和温度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 2 额定容量不应小于生产负荷的1.2倍; ? 排烟温度不宜大于选用的导热油最高使用温度附 加20℃; 4 漏风系数应小于2%; 5 宜设置清灰装置: 6 烟气进口、出口处应设置防爆装置; 7 加热炉与引风机应一对一设置,且引风机应采用变频调速 控制; 8余热导热油锅炉的排烟宜接至相邻的蒸汽锅炉烟道人口 或烧回转窑窑后排烟燃装置内
5.5.2电解铝电解槽烟气余热可采用水或其他热媒为介质的换
热设备进行回收,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换热设备应布置在电解槽烟气净化总烟管上,各换热设备 应并联布置; 2不应影响电解槽槽温及电解槽负压的稳定 5.5.3有机工质朗肯循环发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机工质和发电规模应根据余热资源特性和余热资源参 数确定; 2发电机组的电压等级应与工厂电压等级相符。 5.5.4 换热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余热资源特性和用户负荷特点,经
6.1.2总平面布置应满足生产安全、环保和卫生要求,宜采用建
1余热回收设施应临近余热源布置。 2建(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区内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满足工艺流 程要求,根据生产设施功能要求布置; 2)新建余热发电工程应与主体工程统一进行功能分区,改 建、扩建余热发电工程宜根据现有功能分区和场地进行 布置,余热发电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的有 关规定; 3)站区内各建(构)筑物间距,建(构)筑物与铁路、道路间的 防火距离,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标 准的规定。 3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 范》GB50187、《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544和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6.1.5站区内的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 2道路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 3室外装置、余热锅炉周围应留有检修场地和起吊运输设备 进出的道路,道路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宜大于或等于5m; 4消防车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计规范》GB50187、《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6.2.1化学水处理系统应根据供水水源的水质、变化规律和余热 利用系统水质要求确定,原水预处理设备的容量、预处理方式及装 置选型和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的有关规定。
.2.2化学水处理设备的容量应按下列各项损失和消耗量进个
1 蒸汽用户的凝结水损失; 2 锅炉房自用蒸汽的凝结水损失; 3 锅炉排污水损失; 4 室外蒸汽管道和凝结水管道的漏损; 5 采暖热水系统的补给水; 6 水处理系统的自用化学水; 7 余热利用系统外的化学水,
余热发电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
6.2.3余热发电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家标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的 有关规定,余热不用于发电时的补给水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50109的有关规 定,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1576的有关 规定。
防雨、防冻措施,汽水取样头的型式、引出点和管材,应满足样品具 有代表性和不受污染的要求,汽水样品的温度宜小于30℃。
在余热锅炉房及余热发电机房,水箱可布置在化学水处理建筑 物外。
6.2.6水处理间操作通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m,辅助设备
通道的净距不宜小于0.8m,通道应满足检修的需要
6.3.1余热发电电气设备的配置应按余热容量和生产工艺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并网同期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与企业电网并网时,应选定并网点,宜采用准同步 并网方式; 2)发电机组与电力系统联络的回路数量宜根据发电机组数 量确定,并应在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处设置余热发电并网 同期点。 2余热发电的启动电源宜利用并网联络线由企业电网提供 当站用电系统仅为低压负荷时,也可由临近的生产线低压配电室 提供。 3电气主接线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发电机引出线方式为直配线时,发电机出口电压应根 据发电机并网点的电压等级进行选择,当发电机与变压
器组为单元连接时,发变组出口电压宜根据生产线电力 网络中压系统电压等级进行选择; 2)余热发电高压母线的接线方式应根据余热发电的机组数 量确定,当发电机为1台时,宜采用单母线接线,当发电 机为2台及以上时,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3)当发电机电压母线的短路电流超过总降压变电站或厂区 配电站断路器的额定开断电流时,可在联络线出口开关 处设置限流装置; 4)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大于4A时,10.5kV、6.3kV 发电机中性点应采用不接地系统,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 电流大于4A时,发电机中性点宜采用消弧线圈或高电 阻接地系统; 5)接在发电机母线上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 离开关,接在发电机中性点的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 6)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闻之间应装设闭锁 装置。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 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 列规定: 1)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并网联络线断路器应设置安全自动 保护装置,自动保护装置的保护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限整 定值应与上一级保护配合,并应防止越级跳闸,短线路时 宜采用光纤差动保护; 2)系统通信和远动设计应按“地区电力调度所一工厂动力 总调度室一余热电站”的顺序设计。 2一一全块尘中通信的没里产饮全下列妞宝
统的联络通信和发电系统内部生产调度通信; 2可利用企业内部程控交换总机的裕量,增加各岗位生产
6.3.6余热利用的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 I《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
6.3.9余热利用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色金屑
厂电力设计规范》GB50673和《有色金属矿山电力设计规范》YS 5030的有关规定。
1控制方式宜采用集中控制,宜通过设置在集中控制室的操 作员站,实现机组启停、运行工况的监视和调整、异常运行工况的 事故处理和紧急停机; 2控制系统应与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实时通信、数据互传及联 锁控制; 3控制系统应能实现系统内部的实时通信、数据互传、联锁
及程序控制; 4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除氧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及 除盐水泵等,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化学水处理系统可就 地集中控制; 5余热锅炉清灰装置控制系统应与生产工艺控制系统实时 通信及数据互传,
6.4.2余热发电的测量、控制与联
1余热发电控制系统的设计,应能实现对汽轮机及发电系统 运行工况参数的显示、报警、累计、储存、数据处理及打印功能。 2自动调节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余热锅炉汽包水位应设置自动调节; 2)余热锅炉汽包压力宜设置自动调节; 3)余热锅炉设有喷水混合式减温时,宜设置过热蒸汽温度 自动调节; 4)汽机自动调节项目应根据发电系统的特点和汽机设备的 要求确定; 5)除氧器应设置压力和水位自动调节装置; 6)减温减压器应设置压力、温度自动调节装置; 7)对需保持一定液位运行的容器,宜设置液位自动调节 装置; 8)余热锅炉汽包水位、汽包压力宜设置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3余热锅炉系统的输灰装置与下游的生产工艺系统输送设 备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 4余热锅炉进口、出口及旁通烟风道的各电动调节阀之间: 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 6.4.3余热发电的控制系统、汽轮机监视保护系统及汽轮机电液 调节系统,应采用两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路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供电,另一路应采用站用电供电。
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6.5给水、排水和循环冷却水
6.5.3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除盐水
规范》GB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的有关规定。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3-62-2014》规范》GB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
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 有关规定
5.6.1建筑与结构设计应满足余热利用工艺设备布置要求, 结合余热利用工艺设计进行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空间组 筑造型、色彩处理以及围护结构的选择
6.6.1建筑与结构设计应满足余热利用工艺设备布置要求,并应
6.6.2余热利用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的划分应符合现
1汽轮机头部主油箱及油管道阀门外缘水平5m范围内的 梁、钢柱JTS∕T 108-1-2019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钢柱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