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8779-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简介:
GB/T 38779-2020《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有轨电车在城市道路交通中的安全运行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有轨电车在运营过程中乘客和行人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该标准涵盖了有轨电车的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包括了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轨道设施的安全性、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监控系统等方面的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有轨电车车辆的技术要求,如车辆结构、制动系统、电气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等。 2. 有轨电车线路与设施的安全标准,如轨道铺设、信号系统、路缘设施等。 3. 运营管理要求,如驾驶员培训、行车规则、故障处理和应急响应等。 4.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GB/T 38779-2020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我国有轨电车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城市公共交通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
GB/T38779-2020 有轨电车道路通行安全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1用于有轨电车驾驶人的交通标志
B.1.1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交通标志样式及设置
《架空绞线用硬铝线 GB/T 17048-2009》图B.1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
图B.2有轨电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
B.1.1.2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形状为矩形。 B.1.1.3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红圈、黑字、黑图形,有轨电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 圈、黑细斜杠、黑字、黑图形,黑字压杠 B.1.1.4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尺寸为90cm×130cm。当设置空间受限时,短边边 长不小于60cm。 B.1.1.5有轨电车限制速度与道路不同时,应设置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 限制速度标志设置在限速速度的起点(限速)及终点处(解除限速),见图B.3
有轨电车限制速度及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设置示例
B.1.1.6当路段长度500m以上时,可重复设置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
B.1.1.6当路段长度500m以上时,可重复设置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 B.1.1.7限速路段内设置不同数值的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时,只在限速路段的终点设置解除限制速 变标志。解除限速的数值按照限速路段终点前有轨电车限制速度标志的数值确定
B.1.2注意行人标志
B.1.2.2注意行人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图B.4注意行人标志
图B.5注意行人标志设置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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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用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标志
B.2.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
B.2.1.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表示警告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注意交义口、路段或场站出。
1.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表示警告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注意交叉口、路段或场站出人口处的有轨 通行情况,样式见图B.6。
3.2.1.2注意有轨电车标志为黄底、黑边、黑图形, B.2.1.3注意有轨电车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三角形的顶角朝上。 B.2.1.4标志尺寸根据设计速度,按表B.1选取
图B.6注意电车标志
表B.1注意有轨电车标志尺寸与速度的关系
B.2.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志:
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志: a)当人行横道须穿过有轨电车轨道时,在人行横道两端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志,标志面向通过 行横道的行人,见图B.7;
图B.7路段人行横道注意电车标志设置示例
当人行道与有轨电车轨道相交时,在交叉口进口道处及两侧的人行道上设置注意有轨电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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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禁止掉头标志
止掉头标志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样式见图B.9
B.2.2.1禁止掉头标志表示禁止机动车掉头,样
图B.8交叉口注意电车标志设置示例
图B.9禁止掉头标志
B.2.2.2禁止掉头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B.2.2.3有轨电车在路中转弯且交叉口未设置机动车掉头信号相位时,在冲突方向设置禁止掉头标志 和禁止掉头标线,禁止本方向机动车掉头,见图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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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
B.2.3.1表示禁止机动车驶入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样式见图B.11。
图B.10禁止掉头标志设置示例
图B.11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
3.2禁止机动车驶人入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3.3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设置在有轨电车专用道入口两端,可与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人标志 置,见图B.12
B.2.4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入标志
图B.12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设置示例
B.2.4.1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入标志表示禁止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样式见图 B.13
B.2.4.1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入标志表示禁止非 于八进人有电车专用车道,样式允图 B.13。
图B.13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标志
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入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入标志设在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人口两端,可与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同 配以辅助标志提醒驾驶人与行人注意,见图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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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4禁止机动车驶入和禁止非机动车与行人进入标志同杆设置示例
B.2.5限制高度标志
B.2.5.1限制高度标志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过,样式见图B.15。
图B.15限制高度标志
B.2.5.2限制高度标志的形状、尺寸根据GB5768.2的要求设置。 B.2.5.3当机动车需要穿越有轨电车接触网区域,净空高度在5.5m以下时应设置限制高度标志。限 制高度标志所限定的数值按接触网的净空高度减少0.5m设计,见图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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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
B.2.6.1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表示该车道仅供有轨电车行驶,样式见图B.17。
B.2.6.1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表示该车道仅供有轨电车行驶,样式见图B.17。
B.2.6.2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形状为圆形
图B.16限高标志设置示例
图B.17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
B.2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尺寸与速度的关系
口前方。可在标志 箭头,箭头指向有轨电车专用车道 可与机动车行驶标志同杆设置,见图B.18
图B.18有轨电车专用车道标志设置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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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及设置
C.1.1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由上至下分别为禁止灯、过渡灯和通行灯,用于指示有轨电车通行。其中, 禁止灯为蓝色横线,表示禁止通行;过渡灯为白色圆点,表示即将转换为禁止通行;通行灯为白色竖线或 白色斜线,白色竖线表示允许有轨电车直行通过,左高右低的白色斜线表示允许有轨电车左转通过,左 低右高的白色斜线表示允许有轨电车右转通过,见图C.1。
图C.1交叉口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样式
C.1.2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面罩尺寸为$200mm。 C.1.3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灯光颜色为白色和蓝色,灯光颜色范围应符合TB/T2081中蓝色和白色 铁路信号灯光颜色的规定。
C.1.2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面罩尺寸为$200mm。
C.2信号灯灯色转换顺序
图C.2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灯色转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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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安装方式宜采用柱式,见图C.3。
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应在有轨电车驾驶人视距范围内,信号灯的最低点至路面的垂直 1 m~1.5 m,见图 C.3。
电车专用信号灯应在有轨电车驾驶人视距范围内,信号灯的最低点至路面的垂直距离为 m,见图C.3。
交叉口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安装位置宜设置于有轨电车运行方向靠近专用车道的右侧。有轨电 车专用信号灯和灯杆不应侵人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与行车道通行的限界范围。交叉口、路段及场站出人 口处的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应设置于进口道停止线内,应综合考虑车辆转弯、道岔位置等情况DB45∕T 2521-2022 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规范,最小距 离d,不应小于0.8m,见图C.4
图C.4有轨电车专用信号灯安装位置示例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交通标线样式及设置
0.1.1在有轨电车通行的交义口、路段及场站出人口按照GB5768.3的要求设置人行横道线。路段人 行横道宜设置为错位式, 0.1.2在有轨电车通行区与人行横道相交区域应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禁止驻足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 AQ4209-2010》,通过施划黄色标 线和路面文字标记标示禁止驻足停留的范围,样式见图D.1
行横道禁止驻足区设置
图D.2交叉口禁止行人驻足区及网状线设置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