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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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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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简介:

"SL 613-2013"是中国水利行业标准,全称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它是对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的技术标准。这个规程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 规划目标:明确水资源保护的总体目标,如水质保护、水量保障、生态修复等。

2. 规划范围:界定了规划的地域范围,通常包括水源地、供水区、水生态系统等。

3. 资源调查:详细调查和分析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包括水量、水质、水文地质、生态环境等。

4. 环境影响评估:对规划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水质、水量、生态系统的影响。

5. 保护措施:提出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如水源地保护、污染控制、水资源合理利用等。

6. 规划实施与管理:规定了规划的实施步骤、管理机制和监督评估方法。

7. 法规政策适应性:强调规划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水资源管理法规和政策。

总的来说,SL 613-2013是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于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督检查、水质自动监测站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评价。 3.2.9本条包括水资源保护管理能力评价和管理制度体系评价。 管理能力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组 成的现状及评价、资金保障的现状评价、监控中心体系建设的现 状评价以及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现状评价等:管理制度体系评价 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考 核评估体系建设、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应急预测预报体系及工作 机制建设、经费保障体系建设等

本节规定了水功能区复核的范围、对象及内容:水质管理目 标的复核要与水质现状相协调。 4.2水功能区调整与划分

(1)规划范围内新增或调整自然保护区和城市集中供水水源 地等所涉及的水域划为保护区。 (2)对省际行政区边界水域:当规划水平年水质不能满足水 质管理目标要求时,调整缓冲区长度: (3)以现状为基础,考虑发展的需求,规划范围内水资源开 发利用程度较高的水域可调整为开发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内的二 级区划分要考虑区内各水质目标的衔接。 (4)根据保护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的调整DB13∕T 2465-2017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相应地调整 保留区的范围。 根据管理权限,水功能区调整需科学论证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水法》和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水资源2003) 233号)等相关要求,报原批复部门审查、批复

5.1.1本条是对水资源保护规划目标和任务的总要求。水资源 保护目标要与国家的有关环境政策法规和流域总的水功能区管理 日标相适应,要依据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保护的 要求,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 以已有相关规划为基础,坚持水质、水量、水生态统一规划,统 筹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保护与修复、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等方 面的关系,充分考虑目标的可达性和可行性,合理确定水资源保 护规划目标:统筹考虑水量、水质、水生态,提出规划方案总体 设计和各类保护措施总体布局,建立水资源保护工程和非工程措 施体系,并提出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 5.1.2本条规定厂流域水资源保护总体规划的月标。总体日标 主要是要明确不同水平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及地下水水质的 改善程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程 度,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及生态水量满足程度·重要生态保护 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释度,受损的地表水 和地下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程度,以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 控制程度等。 水资源保护总体规划目标的拟定考虑以下个方而: (1)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2)近期与远期的保护和治理日标,以近期为重点:其体 明确近期标:尽可能量化。保护治理任务应有轻重缓急重要 的、迫切的任务优先考您; 3)结合水功能区现状:分别拟定水功能区水质、水款、水 生态保护标

6水域纳污能力与污染物

6.1水域纳污能力计算与核定

6.1.1本条对水域纳污能力的计算考核定做了原则规定。对于 水文条件和边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水功能区,需要重新核定其 水城纳污能力。 6.1.3水域纳污能力的计算方法和技术要求在GB/T25173中 有具体规定,可遵照执行。但对北方河流,特别是季节性或者冰 封河流(湖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水文条件计算水域 纳污能力,并要对计算成果按照水功能区管理的要求进行合理性 分析

6.2现状污染物入河量调查及分析

6.2.1污染物入河量是指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总量, 般包括点源、面源和流动污染源,这里所说的污染物入河量主 要是指点源,但在污染源分析中对上述主种污染源作全面分析估 GB/T25173提出了三种计算污染物入河量的方法:实测法 对通过对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确定污染物的入河量:调查统计法 主要是通过对1业和城镇废污水排放量的调查统计,分析确定污 染物人河量:估算法则是通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第一第 二,第产业的调食,综合分析确定污染物人河量,种方法各 有特点·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7.2.1人河排污口的布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的维持。首先要考敏感区保护原 则,使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区产生不良影 响。其次,水域纳污能力是排污口合理布局的关键因素,合理利 用水域纳污能力,既可实现对水质、水生生态敏感区域的有效保 护,又可充分利用河流稀释与自净能力。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水域范围,禁止设置人河排污口,以保 证区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各流域及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水功能区划、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控制等有关要 求,禁止设置人河排污口水域包括但不限于: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跨流域调水水源地及其输水干线 (3)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 n.co (4)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 (5)其他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

7.3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7.3在排污口普查基础上:按水功能区保护具标和水资源保 护规划要求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减少现有入河排污口设置对 水功能区和水生态的影响,拟整治排污口的筛选可采取现场查 勘、水环境监测、遥感(RS)与地理信息系统(GIS)、数学模 拟、统计学和比选、优选法: 7.3.2在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入河量控 制方案,综合考虑河道管理、岸线规划等要求,研究提出包括污

水处理后回用、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截污导流或调整排放、关 闭或者搬迁排污企业等人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 位于禁止设置人河排污口水域范围内的排污口和排污规模及 对水质影响较大的人河排污口纳入综合整治范围。 整治措施主要有: (1)优先考虑污水经处理后回用。 重点考虑厂外污水回用部分:如人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包括污 水回用,必须制定明确的回用方案。对于城区以外的人河排污 口,回用方案包括农田灌溉、绿化用水等,但农田灌溉、绿化等 回用水不回流人原水域。 (2)污水截流后入管网集中处理。 对于城区内禁止设置人河排污口的水域,入河排污门整治重 点考虑污水集中人管网。城区指城市建成区和各类开发区,这些 地区人口和工业集中,各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大部分城市已建 或规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因此,城区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整治 要与城市的污水截流系统相协调,要按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 模和规划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制定城区河道人河排污口集中入 管网的方案,凡是排污管网到达的地区,废污水均截入污水管 网:对于排污管网尚未到达的地区,按照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年 限、安排废污水截人污水管网方案。 (3)按水功能区要求采取截污导流或调整排放: 对于已有截污导流规划的城市,人河排污口整治措施包括截 污导流、满足水功能区要求的排放方案等。城市污水处理广尾水 排放口设置也须按照水功能区的要求子以聚治截污导流一股采 取将入河排污口延伸至下游水功能区,或延伸至下游与其他人河 排污口归并等形式。此外,载污导流要与河道整治、防洪工程、 景观工程以及水生态工程相结合: 对于无法实施集中人管网或截污导流的入河排污口,如果具 备合适的条件,可以考虑调整排放。合适的条件是指禁止设置入 河排污口水域的相邻地区具备接纳污水的条件,比如有相邻的河

流、沟渠等水域,而且调整排放受纳水域排污不会对禁止设置入 阿排污口水域产生直接的影响,调整排放的水域必须符合水功能 区管理的要求, 对于远离城市的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由于不具备污水 人管网的条件整治方案重点考废污水处理后回用、调整(改 道),截污导流等措施。 (4)关闭或搬迁排污企业。 对于上述整治途径均无法实施,而且排污量大,对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具有显著影响的排湾企业,将关闭或搬迁企业作为整治 的最后手段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试验方法 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GB 12476.8-2010》8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

9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9. 2 生态需水保障

DB33∕T 1233-2021 基坑工程地下连续墙技术规程9. 2. 3 控制断面一般为河流、 湖库比较重要的水文断面。一个

重要水域内可选取若干个控制断面,选取原则为: (1)主要河流的重要控制断面: (2)重要大中型水利枢纽的控制断面; (3)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及湿地等敏感水域控制断面。 为便于监控,所选择的控制断面尽可能与水文测站相一致。 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计算可参照附录B及SL/Z479的有关 规定在确定生态基流时,遵循以下原则: ()各种水利规划及程设计必须满足河流生态基流要求。 采用尽可能多的方法计算生态基流,对比分析各计算结果,选择 符合流域实际的方法和结果。 (2)对于我国南方河流,生态基流采用不小于90%保证率 最枯月平均流量和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10%两者之间的大值, 也可采用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20%~30%或以上。对北方地 区河流,生态基流分非汛期和汛期两个水期分别确定,一般情况 下,非汛期应不低于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10%:汛期可按多 年平均天然径流量20%~30%计算。 9.2.4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中的河流、湖泊 或河口,已列入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重要敏感区 水域,以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国家级或省级自然 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涉水的重要敏感区水域。 敏感时期重点考虑重要植物的水分临界期,珍稀特有鱼类的繁殖 期,以及水一盐平衡、水一沙平衡的控制期等。 9.2.5制定闸坝优化调度方案时,说明涉及水库及水库群、涵 闸名称及基本情况:明确主要生态需水对象,生态需水量及需水 56

过程要求;统筹协调发电、防洪、输沙和供水,提出兼顾生态需 水保障要求的闸坝调度运用原则、方式、流量监控及保障措施。 制定生态补水方案时,说明生态补水对象的生态需水特征, 在分析补水水源可供水量基础上,综合确定生态补水量及补水过 程;说明补水时机,提出补水水源、补水工程方案及监督管理等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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