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868-2020 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DB15/T 1868-2020 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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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1868-2020 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简介:

DB15/T 1868-2020,即《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是中国河北省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公路工程中机制砂混凝土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机制砂,即通过人工破碎和筛分天然岩石等原材料制成的砂,相比传统河砂,它具有资源利用率高、环保、成本低等优点。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机制砂的选用标准:规定了机制砂的粒径、级配、含泥量、石粉含量、坚固性等技术指标的要求,确保机制砂的质量满足混凝土施工的要求。

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根据公路工程的具体条件,提供了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方法和参数,包括水灰比、砂率、水泥用量等。

3. 混凝土性能:明确了机制砂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耐久性、抗冻融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检验方法。

4. 施工工艺:规定了机制砂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摊铺、养护等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5. 质量控制:对机制砂混凝土的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行了指导,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稳定。

总的来说,DB15/T 1868-2020标准是为了规范公路工程中机制砂混凝土的使用,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推动绿色施工和可持续发展。

DB15/T 1868-2020 公路工程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细度模数finenessmodule 衡量砂粗细程度的指标。

DB15/T18682020

5.1.1母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确定采料场和制砂场。 5.1.2开采时YS 5205-2000 岩土工程现场描述规程 附条文说明,应防止泥土、风化岩、树根、草皮等杂物混入。 5.1.3 制备机制砂的母岩品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母岩应洁净、质地坚硬、无软弱颗粒且未风化,宜优先选用石灰岩、花岗岩、白云岩、石英岩 辉绿岩、凝灰岩、玄武岩等岩石,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母岩及卵石的物理力学性能

b)生产路面或桥面混凝土用机制砂时,母岩的磨光值不应<35,且不应选用耐磨性较差的泥岩、 页岩、板岩等水成岩类母岩生产机制砂; 机制砂母岩不宜具有潜在碱集料反应活性

DB15/T 18682020

5.2.1机制砂的生产宜采用砂、石联产工艺,应根据实际供水、污染排放、石粉含量控制等情况选择 生产工艺。 5.2.2机制砂场设置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5.2.3机制砂采用干法制砂工艺时,其工艺应包括初破、中破、制砂、筛分、干法选粉以及收尘等系 统;当采用湿法生产时,其工艺应包括初破、中破、制砂、筛分、洗砂、细粉回收以及收尘等系统。 5.2.4机制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条件、母岩种类、产品质量和生产规模等进行确定, 5.2.5机制砂生产设备选型要求: 机制砂破碎过程中,初破宜选用颚式破碎机,中破宜选用反击式破碎机或圆锥式破碎机,制砂 宜选用冲击式破碎机; 机制砂筛分设备宜选用圆振动筛,筛网宜采用正方形筛孔,不宜采用长方形、圆形: ) 机制砂输送系统布置应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转运距离,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的混料现象; 干法制砂工艺:干法选粉宜选用制砂分级机、风选机、收尘器等,选粉设备的大小、数量应根 据机制砂石粉含量要求合理选择,并根据生产工艺进行合理布置:湿法除粉工艺:应采用轮式 洗砂机,并应配置细砂回收装置。洗砂机的转速、水流速度应可调控,并应配备相应大小的沉 淀池或污水处理系统

5.3.1机制砂的生产工艺参数应根据设备的特性进行优化,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 时更换破碎机内衬板、筛网等易损部件。 5.3.2初破宜采用振动给料机喂料,清除母岩中表皮土、夹层土及其它杂质。振动给料机筛条间距宜 空制在8cm~12cm之间,或根据母岩中渣土含量进行调整 5.3.3制砂机的喂料粒径不宜超过40mm;制砂机的喂料量应根据设备与母岩性质进行合理控制。 5.3.4机制砂的细度模数可通过调试振动筛的筛面倾角、筛孔形状和筛孔尺寸进行控制,机制砂筛网 宜采用正方形筛孔,筛面最大倾角不宜超过25,筛孔尺寸不宜>4.0mm。 5.3.5机制砂输送系统安装倾角宜控制在30°以内,下料高度应以机制砂不发生离析为准。干法制砂 工艺中,输送系统上方宜加设微型喷水装置喷洒适量水。当机制砂大规模堆放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 离析,如对机制砂建立递升的倾斜堆料层,倾斜坡度不宜<3:1,如图1所示;或对机制砂建立递升的 水平堆料层,如图2所示。机制砂的堆放高度不宜过高,一般不应超过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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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当采用干法制砂工艺时,应通过收尘或选粉设备控制机制砂石粉含量;当采用湿法工艺制砂时, 应通过洗砂设备进行控制。洗砂用水应采用洁净的淡水。 5.3.7机制砂生产过程中,每生产班次应抽样检验机制砂的细度模数和石粉含量,细度模数变化范围 不应超过目标控制值±0.2,石粉含量变化范围不应超过目标控制值±2.0%。

5.4.1机制砂生产过程中对破碎、筛分和输送系统等设备应进行封闭形成工厂化车间,并安装除尘器 将粉尘进行收集储存及回收利用。粉尘排放应符合GB16297的要求。 5.4.2机制砂湿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得乱排、乱放。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 的要求。

5.5.1机制砂应按规格、级别分别堆放,宜设置隔离墙进行分隔,防止串料、混料;堆放场地应硬化、 清洁,设置斜坡和排水沟,并应设防雨棚。 5.5.2机制砂运输前,应对运输设备进行清扫,防止运输过程中混入杂质;运输装卸时,应采取措施 防止撒漏、粉尘飞扬;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人为碾压、颗粒离析和混入杂物。

机制砂按技术要求分为I级、IⅡI级、IⅡI级。具体如下: a)I级应用于强度等级≥C60的混凝土; b)II级应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它要求的混凝土; c)IⅢI级应用于强度等级≤C30的混凝土。

6. 2 机制砂的规格

机制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中砂两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a)粗砂:3.7~3.1; h)中砂: 3. 0 ~ 2. 3.

1带制的额科级配针合表之的规定。 机制砂的颗粒级配除4.75mm和600μm筛档外,可 超出,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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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机制砂的颗粒级配区

7.2机制砂中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机制砂的石粉量限值

表4机制砂中的有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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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机制砂中的有害物质限值(续)

7.4机制砂的压碎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7.5机制砂的坚固性应满足表6的规定。

a)表观密度>2500kg/m; b)松散堆积密度>1400kg/m; c)空隙率<44 %。 7.7机制砂的饱和面于吸水率应满足表7的规定。

表7机制砂饱和面干吸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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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砂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产品通过型式试验后,才能批量生

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产品通过型式试验后,才能批量生产

8.2.1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8的规定

8.2.2机制砂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 b) 原材料产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 8.2.3 型式检验按下列规则判定: a 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需重新加倍抽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 然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b) 经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型式检验合格

8.2.3型式检验按下列规则判定

机制砂产品需经生产单位质量部门检验合格 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 表8的规定。

表8机制砂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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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机制砂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续)

8.3.2机制砂产品检验批量应根据厂家生产规模而定。日产量600t以上的,应以同一品种、同一规 格、同一级别的600t为一检验批;日产量600t以下的,应以日产量为一检验批。 8.3.3机制砂的取样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从不同部位随机扣 取大致等量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b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于皮带等宽的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头出料处全断面定时随机抽 取大致等量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C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d 取样量应大于试验用样量的一倍

8.3.4出厂检验按下列规则判定

a)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有机高粱标准化基地东标段招标文件.pdf,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若复 检样品仍有不合格的,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b)经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批产品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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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制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9.1.1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9.1.2用于桥涵、隧道和水泥路面的机制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分别符合JTG/TF50、JTG/TF60、JTG/T F30的相关规定。 9.1.3机制砂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应符合GB50010、GB/T50476及JTG/T3310的相关规定 9.1.4机制砂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可按照JGJ55的相关规定进行。 9.1.5有抗裂要求的机制砂混凝土,应通过混凝土早期抗裂性能试验和收缩试验确定配合比。 9.1.6机制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时,应进行温控设计计算。 9.1.7木 机制砂配制预应力混凝土时,应考虑机制砂及所含石粉对混凝土弹性模量、徐变和收缩值的影 响。

9.2原材料选用及技术要求

9.2.1机制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的规定,选用机制砂时还应遵循以下规定: a) 中、低强度等级混凝土所选用机制砂细度模数宜为2.53.0;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所选用机 制砂细度模数宜为2.8~3.3。C55及以上混凝土也可选用细度模数不超过3.6的机制砂; b 当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性有较高要求时,宜采用MB值<1.0的机制砂; C 当机制砂细度模数越大、粒形越尖锐时,或配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越低、拌合物流动性能越高 时,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可取高限值;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用机制砂的石粉含量不宜高于7%; e 中、轻交通荷载等级公路面层水泥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及贫混凝土基层可使用ⅢI级机制砂;极 重、特种、重交通荷载等级公路面层水泥混凝土宜使用II级机制砂;复合式路面或桥面下面层 水泥混凝土宜使用Ⅱ级机制砂

9.2.2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条件确定。通常情况下TB/T 3324-2013标准下载,水泥宜

9.2.3粗集料应选择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粒形方正、吸水率低、针片状含量较小的粗集料 指标应符合GB/T14685、JTG/TF50、JTG/TF60及JTG/TF30的相关规定。若粗集料含有碱 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0.10%。否则应采用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技术措施。不得使用具 酸盐反应活性的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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