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524-2018 加臭剂浓度监测仪

CJT524-2018 加臭剂浓度监测仪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3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3796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524-2018 加臭剂浓度监测仪简介:

CJT524-2018 是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全称为《城镇燃气加臭剂浓度监测仪技术条件》。这项标准主要规定了城镇燃气加臭剂浓度监测仪的产品性能、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加臭剂浓度监测仪主要用于检测城镇燃气中的加臭剂(如四氢噻吩)的浓度,以确保燃气在泄漏时能及时被察觉,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设备对于燃气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能够帮助他们准确、快速地监测和控制加臭剂的添加量,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加臭剂最低浓度要求。

CJT524-2018 标准的出台,旨在提高我国城镇燃气加臭剂浓度监测仪的产品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从而提升整个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加臭剂浓度监测仪的各方,都应当参照此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的安全性。

CJT524-2018 加臭剂浓度监测仪部分内容预览:

4.1.1按安装方式监测仪分为在线式和便携式,代号分别为Z和B

4.1.2按工作原理监测仪分为电化学、色谱和其他,代号分别为D、S和Q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5.2.1.1应具有数字显示全部检测数据的功能。 5.2.1.2显示内容应在正前方1m距离处清晰可见

5.2.1.1应具有数字显示全部检测数据的功能。

5.2.1.1应具有数字显示全部检测数据的功能。 5.2.1.2显示内容应在正前方1m距离处清晰可见

5.2.2.1在线式监测仪的处理器应对加臭剂浓度采集器的信号和数据进行储存,应最少储存3次/h,并 且储存的时间应不少于90d。 5.2.2.2在线式监测仪的处理器应具备存储功能,存储器应能最少输出1次/min加臭剂浓度信号给加 臭装置或数据平台。

5.2.3.1在线式监测仪应有不高于24VDC外供电源的接口,外供电源波动士15%的范围内。 5.2.3.2在线式监测仪应有自备电源,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不小于8h。 5.2.3.3便携式监测仪供电的电池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 5.2.3.4便携式监测仪自备电源欠压时,应能够继续工作不少于15min,或不低于10次检测

在线式监测仪经6.2.3试验后应行 主:5.3.3~5.3.9可只做50%的标准气。

式监测仪经6.2.4试验后应符合5.3.1a)的规定

露天设置的监测仪经6.2.8试验后不应有生锈、裂纹及其他有害缺陷。

.2.9试验时不应发生故障,并在试验后应符合

6.1.2标准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标准气的种类、量程及气体流速应符合生产商声明; b)有证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3%(k=2); c)浓度应为量程20%、50%和80%; d)平衡气:氮气或甲烷: e)零点气:高纯氮气。

6.1.2标准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6.2.1.1示值误差试验

打开监测仪电源仪器稳定10min后,用零点气和量程80%的标准气校准监测仪的零点和示值,然

后依次通入浓度分别为量程20%和50%的标 记录稳定后的示值,每种标准气重复上述步骤3次, 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仪器示值,各点浓度的示值误差按式(1)计

..........

E一一第i次测量的示值误差,%; ——每种浓度标准气三次示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C,一气体标准物质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6.2.1.2示值漂移试验

6.2.2响应时间试验

电化学型监测仪通人零点气体使仪器回到零点后, 浓度药为量程80%的标准E 后的示值。然后通入零点气体,待仪器回零后,再通入上述浓度的标准气,同时启动秒表计时

值到送上一次稳定示值的90%时停止计时,记录秒表读数即为响应时间。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得 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色谱型监测仪开机稳定后,通入量程80%的标准气,点击运行按钮,同时启动秒表计时,当反应结 束记录时间。重复测量3次,取3次测得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响应时间。

6.2.3高低温精度试验

监测仪置于一10℃温度下1h后进行精度试验,后在室温状态下放置30min,再将监测 温度下1h后进行精度试验,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3.3的要求。

6.2.4高低温交变试验

监测仪置于制造商声称的不高于(一10士2)℃的最低适用温度下放置2h,在室温状态 in,再在制造商声称的不低于(40士2)℃的最高适用温度下放置2h。以上为1个周期, 周期后,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3.4的要求

所示,将监测仪固定,对监测仪外壳侧面高度的1/2处施加13.5J的冲击功,冲击功按式(5 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3.5的要求

式中: E 冲击功,单位为焦耳(J); 重锤质量,单位为千克(kg); 重锤回转轴中心到重心的距离,单位为米(m); g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 重锤上扬角度

监测仪在无包装背面朝下情况下,在1m高度从静止跌落到平坦坚硬的水平水泥表面上, 果是否符合5.3.6的要求。

监测仪按运输要求捆扎好,水平放置在振动机上,在振幅士5mm、频率20Hz、上下、左右方 min,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3.7的规定

将监测仪的金属外壳浸泡在3L的20%氯化钠溶液和10mL的1%亚硝酸钠溶液的混合液中,在 大气压力下将溶液的温度升至沸点,在沸腾的液体中浸泡14h后取出,检查实验结果是否符合5.3.8的 规定。

6.2.9电磁兼容试验

试验按GB15322.2一2003中6.16.3.1~6.16.3.5的规定进行,按表2规定的扫描频率至少进行一 次全频率范围扫描,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3.9的规定

表2电磁兼容试验条件

6.2.10电源及报警试验

模拟故障发生的情况、切断主电源和备电电压降至厂 商生声明值或额定电压70%时,报 动;并模拟电池欠压情况,检查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1.5、5.2.3.2、5.2.3.4的要求。

监测仪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试制的产品; b)正常生产每3年进行一次; c) 防爆合格证期满时; d) 停产1年以上,恢复新生产时; e) 国家法定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时; f) 当产品在材料、结构或工艺更改、可能影响到产品的性能时。

每台监测仪应有固定的标牌GB∕T 32989-2016 墙体材料中废渣掺加量分析方法,并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检测介质、量程及燃气流速; c)工作电压和功率; d)防爆等级; e)生产单位名称; f)生产日期和出厂编号; g)最高工作压力。

8.2.1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8.2.1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8.2.2产品说明书中应有设备安装图。 8.2.3说明书中应注明产品使用寿命,传感器更换周期等内容

1.1包装箱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并

a) 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外形尺寸规格; d)加包装箱总质量(kg); e)出厂日期。 2包装应采取防水和防震措施,并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产品不受损坏。 .3每个包装内应有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外形尺寸规格; d)加包装箱总质量(kg); e)出厂日期,

9.1.2包装应采取防水和防震措施,并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产品不受损坏。

水和撞击,装卸应防止品

XJJ 115-2019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信息施工应用标准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