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453-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ECS453-2016 轻质泡沫土轨道交通填筑技术规程简介:
CECS453-2016《轻质泡沫土轨道交通填筑技术规程》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于2016年发布的一项标准,主要针对的是轻质泡沫土在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应用,特别是填筑施工技术的规范和指导。
这份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语定义:对轻质泡沫土、泡沫混凝土、轨道交通工程等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确保行业内的理解和使用一致。
2. 材料要求:规定了轻质泡沫土的组成材料、性能要求,包括其密度、强度、流动性等,确保填充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 施工方法:详细阐述了轻质泡沫土的制备、运输、浇筑、养护等施工步骤,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术要点和安全措施。
4. 质量控制: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方法和频率,以及质量验收的标准,旨在保证施工质量。
5. 工程应用:包含了轻质泡沫土在轨道交通路基、隧道、桥梁等不同部分的应用技术要求,如填充厚度、填充范围等。
6. 环境保护: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如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理等,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份规程的出台,对于提升轨道交通建设的效率,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保证工程的长期稳定性和安全性,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轻质泡沫土这种新型建筑材料在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CECS453-2016 轻质泡沫土轨道交通填筑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5.5.1轻质泡沫土填筑硬化成型,在填筑体达到设计抗压强度
5.5.1轻质泡沫王填筑硬化成型,在填筑体达到设计抗压强度 后,方可在填筑体顶面进行机械或车辆作业。作业前,应先铺一层 覆盖层,厚度不宜小于200mm。 5.5.2除空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在完成填筑体顶层施工后 应立即对填筑体表面覆盖塑料薄膜或土工布保湿养生,养生时间 不宜少于7d
5.5.2除空洞充填、管线回填工程外,在完成填筑体顶层施工后
6.1.1 轻质泡沫土填筑工程应按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的验 收。 6.1.2轻质泡沫土填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按原材料、填筑、成品 顺序进行。
6.1.3质量检验与验收应以填筑体为构造单元新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并应按单个或若
1每个构造单元应至少制取二组试件检测; 2相同配合比连续填筑少于400m²时,应按每200m制取 组试件检测; 3相同配合比连续填筑大于400m时,应按每400m²制取 组试件检测。 6.1.5试件脱模后,应分别按规定检验密度、强度
6.2.1材料进场时,胶凝材料与泡沫剂作为轻质泡沫土原材料质 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其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 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6.2.2胶凝材料进场时应对其种类、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
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及其他必要性能进行复验,复验质 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及其他必要性能进行复验,复
泡沫剂应对其种类、包装、出广日期进行检查,现场试配轻质泡法 土固化沉降率不应大于5%,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法 混凝土用泡沫剂》IC/T2199的有关规定
泡沫剂应对其种类、包装、出厂日期进行检查,现场试配轻质泡沫 土固化沉降率不应大于5%,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 昆凝土用泡沫剂》JC/T2199的有关规定。 6.2.3轻质泡沫土采用的散装胶凝材料应按每500t为个检验 批,袋装胶凝材料应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泡沫剂应按每5t为 一个检验批;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轻质泡沫土原材料,在不 足一个检验批情况下,应按同品种和同等级材料每批次检验 次。
6.2.3轻质泡沫土采用的散装胶凝材料应按每500t为一个检验
批,袋装胶凝材料应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泡沫剂应按每5t为 一个检验批;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轻质泡沫土原材料,在不 足一个检验批情况下,应按同品种和同等级材料每批次检验 次。
.2.4集料、附属工程材料作为轻质泡沫土原材料质量检验的 设项目,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其型式检验报告、出广检验报告或合格 正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产品应具有使用说明书
6.2.4集料、附属工程材料作为轻质泡沫土原材料质量检驶
6.2.5轻质泡沫土原材料检验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料应按每400m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外加剂应按每 5ot为一个检验批; 2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轻质泡沫土原材料,在不足一个 检验批情况下,应按同品种和同等级材料每批次检验一次; 3当采用饮用水作为拌和用水时,可不检验;当采用中水、搅 拌站清洗水或施工现场循环水等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分进行检 验; 4 轻质泡沫土附属工程材料可不做进场复检。 6.2.6 轻质泡沫土原材料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3.1节的规定。
6.3.1湿密度作为填筑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符合表6.3.1白 规定。
表 6.3. 1填筑质量检验主控项目
6.3.2湿密度的检验应按本规程表A.0.2格式做好记录。
6.3.2湿密度的检验应按本规程表A.0.2格式做好记录
6.3.3流动度、泡沫密度作为填筑质量检验的般项目,应符合 表 6. 3. 3 的规定。
表6.3.3填筑质量检验一般项目
6.3.4泡沫密度直接采用容积为11的容量筒量取1L泡沫进行 称重测定,检测方法应符合表6.3.3的要求。 6.3.5流动度与泡沫密度的检验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A.0.2格 式做好记录。
包沫土使用环境有浸水接触时检验饱和密度,并应符合表6.4.1 的规定。
表6.4.1成品质量的主控项目检验
6.4.2十密度、饱和密度、抗压强度的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及本规程第3.3.1条、第3.3.2条的规定。 6.4.3干密度、饱和密度、抗压强度的检验结果应按本规程表 A.0.3格式填写检验报告单
6.4.4填筑体的一般项目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检验和实测项目 检验。 6.4.5 填筑体的外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出现的非受力贯穿裂缝宽度应小于5mm; 2表面蜂窝面积应小于总表面积的1%。 5.4.6 填筑体实测项目的允许范围应符合表6.4.6的规定
6.4.4填筑体的一般项目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检验和实测项目 检验。
表6.4.6填筑体实测项目的允许范围
外观质量检验和实测项目检验应按本规程表A.0.4的格 写检验结果。
6.4.7外观质量检验和实测项目检验应按本规程表A.0
6.5.1轻质泡沫土填筑工程验收,除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应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轻质泡沫土填筑工程应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各 工序之间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应形成文件。
工序之间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应形成文件。 6.5.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质量保证资料: 1 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结果; 2 施工配合比、交接检查、填筑检查和附属工程施工检查记 录; 3 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实验数据和质量检验资料; 4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 分析; 5方 施工过程中如有质量缺陷,经处理补救后达到本规程及设 计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
6.5.3检验批验收应符合下列规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全部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 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范围值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对检验批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进行缺 陷修补或返工JC∕T 445-1991 水泥工业用立轴锤式破碎机,并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与验收
3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对检验批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进行缺 陷修补或返工,并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与验收
附录 A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用表A.0.1配合比设计报告应按表A.0.1的格式填写。表A.0.1配合比设计报告编号: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试验日期施工单位试验人员见证人员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JC/T2199浇筑部位设计湿密度设计流动度设计强度泡沫剂水泥掺和料外加剂原稀释发泡种类掺量种类掺量型号厂家种类标号厂家倍率倍率名称(%)名称(%)料试配每立方米原材料用量(kg)理论值配合水泥集料水泡沫外加剂其他湿密度(kg/m)流动度(mm)比成型体积(I)浆料固化沉降率(%)流动度(mm)湿密度(kg/m²)编号实测值平均值编号实测值平均值试配2结33干密度(kg/m)抗压强度(MPa)果编号实测值平均值编号实测值平均值2233设计水泥细集料水泡沫外加剂其他配合(kg/m")(kg/m²)(kg/m)(L/m²)(kg/m)(kg/m")比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签名: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检查意见签名:年月日.24:
A.0.3强度检验报告应按表A.0.3的格式进行填写。表A.0.3强度检验报告单编号: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桩号及部位委托单位检验单位送样日期试件试件尺寸干密度(kg/m)抗压强度(MPa)成型养护龄期编号(mm)日期条件(d)标准值测定值平均值标准值测定值平均值长×宽X高件试件尺寸下密度(kg/m)抗压强度(MPa)成型养护龄期编号(mm)日期条件(d)标准值测定值平均值1标准值测定值平均值长×宽×高施工配合比干密度、饱和密度依据现行行业标准《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检验依据术规程》CJJ/T177检验;抗压强度依据现行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JG/T266检验结果判定备注检验记录审核批准年月日:26:
T/CECS 477-2017标准下载A.0.4轻质泡沫土检验批质量评定应按表A.0.4的格式进行填写。表A.0.4轻质泡沫土检验批质量评定报告编号: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实测值或偏差值分规定值/序号项目内容应检合格1合格率类允许范围5h8数量数量(%)湿密度≤设计值(kg/m)干密度规定值≤pa主2控(kg/m3)湿密度项饱和密度目3≤规定值(kg/m")抗压强度≥设计值(MPa)流动度160mm~200mm(mm)泡沫密度试配密度实(kg/m")±5kg/m3般测顶面高程±50项项(mm)目目厚度±100(mm)轴线偏位50(mm).27:
续表A.0.4实测值或偏差值规定值/序号项目内容类允许范围应检合格合格率数量数量(%)实宽度6≥设计值测(mm)项底面高程石质±50,200(mm)土质±: 50项日外观质量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总包)单位检验结果质量检查员签名: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检验检测记录复核负责人年月日.28: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