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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526-201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规则简介:
DB61/T 526-2011《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规则》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是针对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的安全运行和定期检验制定的一套具体规则。这份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储罐的安全性,预防储罐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生产和人员安全。
这份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周期:规定了储罐的定期检验周期,如首次全面检验应在投用后3-5年内进行,之后的检验周期根据首次检验结果和储罐运行状况确定。
2. 检验内容:对储罐的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压力试验、壁厚测量、焊缝无损检测、防腐层检查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 检验方法:对各项检验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如使用哪种设备,如何读取数据,如何判断结果等。
4. 缺陷处理: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提出了处理原则和要求,包括修复方法、修复后的复验等。
5. 检验报告:规定了检验结束后应出具的检验报告内容和格式,以供相关部门和单位查阅和存档。
该标准是行业内进行储罐定期检验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储罐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61/T 526-201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规则部分内容预览:
3.1.9含铝制浮盘的内浮顶罐检查时,应注意不要损坏浮盘板,浮盘上面同一地点承重不能超过3人 (或260kg)。严禁工具或重物掉在浮盘上。
3.2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3.2.1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按本标准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准备 工作,确认符合检验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并做好现场检验的配合工作。 3.2.2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对需要检验的罐体表面, 等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其它缺陷的部位,应彻底清除任何有碍检测的附看着物。 3.2.3内部残留液体必须排放干净。清理出的污物应及时妥善安全处理,不得置留在检验区内,排放 指标应达到有关环保标准。 3.2.4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室息性介质的罐体,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 析,分析结果应符合GBZ2.1的规定。盛装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3.2.5人孔或透光孔打开后,必须清除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罐体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 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可燃气体含量小于0.5%,且保证无刺激性、无有毒气体存在。 3.2.6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 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超声、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露出金属光泽。 3.2.7有保温层的储罐,根据检验需要可全部或局部拆除保温。当能够进入储罐内部检查时,并证明 容器表面状况良好,外部保温可不必拆除;当外部保温层出现破损,有可能出现局部腐蚀时,应拆除破 损部位保温层检查。 3.2.8浮顶结构的降落位置不应妨碍检验。 3.2.9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应设置安全 护栏)。 3.2.10进入内部检验时,应当配备强制通风和安全救护等设施
3.3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
3.3.1储罐投用后三年内应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其后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6年。 3.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储罐应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a 发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以上的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计算题专题培训讲义(80余页),在重新使用前; b 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变更储存介质投入使用前。 3.3.3 检验项目一般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查(含结构和几何尺寸检查)、壁厚测定、安全附件检查、 其它检查(基础检查、导静电装置、接地电阻测试、阴极保护检查等)。必要时增加无损检测和充水试 俭
检验的一般程序见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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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查→检验前准备宏观检查→壁厚测定→无损检测→安全附件检查一
检验人员应审查储罐的下列资料是否完善: 原始资料,包括相应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全部竣工资料和储罐基础检查验收资料; b 修理改造记录; C 历次检验报告; d 运行记录、充装介质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2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校验、修理、更换记录和检定证书; f 其它有关资料。 注:4.1条中原始资料在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视需要查阅。
宏观检查采用目视检查的方法(必要时利用放大镜、样板、量具等)进行检查。宏观检查包括外观 检查、结构检查和几何尺寸检查。 对于上次已进行过结构和几何尺寸检查的储罐并有详细记录,以后可不再重复检查。
5.2.1检查储罐涂敷、标志、标识、铭牌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5.2.2检查罐顶和罐壁是否变形,有无严重凹陷、鼓包、折褶及渗漏穿孔。凹陷、鼓包和折褶允许值 见表1、表2,超过允许值应进行修复。对有保温层的储罐,罐体无明显损坏、保温层无渗漏痕迹时, 可不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 5.2.3用5倍~10倍放大镜目视检查罐体焊缝,在检查中应特别注意罐壁与罐底间的角焊缝、下部两 圈壁板的纵、横焊缝以及进出口接管与罐体的连接焊缝有无渗漏和裂纹。 5.2.4检查进出口阀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是否牢靠。人孔、透光孔是否渗油或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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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凹陷、鼓包充许值
否灵活好用。浮顶排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出口阀门伴热是否完好。浮顶静电导线是否完好,接头是否 牢靠。 5.2.6检查储罐盘梯、平台、抗风圈、栏杆、踏步板(或防滑条)的腐蚀程度。 5.2.7检查浮顶罐浮顶与壁板间距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5.2.8检查储罐罐底与罐内加热器、浮顶支柱、仪表卡子等附件相接触部位补强垫板周边焊道焊接情 况,如果未实施连续焊或焊肉不饱满,应予补焊。 5.2.9对于有虹吸式脱水管的储罐,如果脱水罐内部分为不可拆卸焊接,应检查虹吸式脱水管遮挡部 分罐底腐蚀情况,必要时予以补焊或更换。 5.2.10储罐罐壁坑蚀深度超过表3规定值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对罐壁局部溃疡性腐蚀,应测量剩 余壁厚,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
浮顶罐应着重检查密封、刮蜡、导向、静电导线、浮顶排水装置等系统是否完好。支柱有无 底是否接触。检查浮顶锈蚀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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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检查储罐结构形式,壁板与顶板的连接,壁板与底板的连接,开孔及其补强的设置等,是否符 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合理结构及新生缺陷(适用于首次定期检验)。 5.3.2检查壁板纵、环焊缝、底板和顶板拼接焊缝布置、焊缝型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 定(适用于首次定期检验时)。 5.3.3检查抗风圈、加强圈、包边角钢等加强结构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3.4人孔、进出口、透光孔、通气孔、排污孔(清扫孔)设置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5.3.5外浮顶罐、内浮顶罐的密封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5.3.6人孔盖和液体进出口法兰连接型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5.4几何尺寸检查内容
5.4.1检查对接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角变形)、凹陷、咬边、余高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 件的规定。 5.4.2检查角焊缝焊角高度、厚度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5.4.3检查罐壁垂直度,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4.0/1000,且不得大于50mm。 5.4.4 检查罐壁、底圈壁板、罐底、浮顶、固定顶局部凹凸变形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文件的 规定。
5.5防腐层、隔热层、衬里检查内容
5.5.1检查罐体外部和外浮顶罐裸露部分防腐层有无脱落、漏涂、泛锈、开裂、起皮、粉化等缺陷, 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对原涂层进行修补或重新防腐。 5.5.2对有隔热层的储罐,检查隔热层是否破损、脱落、潮湿,防水檐是否完好。若发现隔热层破损 严重时应检查罐壁腐蚀程度。有腐蚀倾向和产生裂纹可能性的应拆除隔热层进一步检查。 5.5.3对有衬里层的储罐,检查衬里表面是否破损、腐蚀、开裂、分层或划伤等损伤。损伤明显时或 检验人员认为必要时,应用电火花检测仪进行抽查,检测及判定按照原施工验收要求执行。检查衬里层 是否脱落、鼓包,是否与罐体金属分离。查看检查孔是否有介质流出。发现衬里层有脱落、鼓包,或者 与罐体金属分离,发现衬里层穿透性缺陷或有可能引起罐体本体腐蚀缺陷时,应当局部或者全部拆除衬 里,查明本体的腐蚀状况或者其他缺陷。 5.5.4衬里层脱落、鼓包,或者与罐体金属分离部位,以及未通过电火花检查的部位,应进行修复, 修复部位应通过电火花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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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测厚仪对储罐顶、壁、底板及边缘板进行
6.2.1罐壁下部两圈壁板的每块板沿竖向至少测2个点DB∕T 29-87-2015 天津市城市排水泵站建设标准,其他圈板可沿盘梯每圈板测1个点 应固定,并设标志,按编号做好测厚记录。有保温层的储罐,其测厚点处保温层应制做成活动 装
6. 2. 2 在以下部位应增加测点数: a) 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 b) 受腐蚀、冲蚀的部位; c) 介质进出口部位; 进出口接管部位; 宏观检查发现的可疑部位,
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查顶板和壁板,顶板的最小厚度4.5mm(不包括腐蚀裕量),壁板的最小厚 4。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对罐壁补焊或局部更换 2底板及边缘板的最小厚度原则上应不小于表5、表6的规定值,必要时应补焊或更换
5罐底中幅板最小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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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6罐底边缘板最小厚度
7.1.1罐底边缘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8mm,且底圈壁板的厚度大于等于16mm,或屈服强度Re大于 390MPa的任意厚度钢板,应对底圈壁板与罐体的T形接头的罐内角焊缝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抽查。 7.1.2屈服强度R大于390MPa的钢板或厚度大于25mm的普通碳素结构钢及低合金钢钢板上的接管 角焊缝和补强圈角焊缝,应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抽查。 7.1.3当检验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对罐壁搭接和对接的相交焊缝三个方向200mm范围内的搭接和对接 焊缝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抽查, 7.1.4表面无损检测抽查比例由检验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2.1储罐清罐检修时,应对下部壁板的纵焊缝进行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抽查。容积小于20000m只 由查下部一圈,容积大于或等于20000m只抽查下部两圈。抽查焊缝的长度不小于该部分每条纵焊缝 长度的10%,其中纵环焊缝连接部位不小于80%。 7.2.2对已进行过此项检查SL 582-2012标准下载,再次检验时,若无异常情况,一般不再复查。 7.3射线检测执行JB/T4730.2的规定,超声检测执行JB/T4730.3的规定,磁粉检测执行JB/T4730. 的规定,渗透检测执行JB/T4730.5的规定。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为AB级。 7.4经磁粉或渗透检测发现超过I级的缺陷,应打磨消除,并应按原检测方法复查直至合格。经射线 或超声检测发现超过原产品标准规定的超标缺陷,若非裂纹类缺陷,可不处理,下次检验时重点复查; 若属裂纹类缺陷,应进行焊接返修处理,并应按原检测方法复查直至合格。 7.5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必要时,可采用JB/T10765规定的方法对储罐底板进行漏磁快速扫查检测。 7.6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必要时,可采用JB/T10764规定的方法在做充水试验时或利用储存介质以 在线方式进行声发射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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