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37-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61/T 137-2017 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简介:
DBJ61/T 137-2017《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机制砂的生产、质量控制、应用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促进机制砂在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和确保工程质量。
主要内容包括:
1. 术语和定义:对机制砂、母岩、生产工艺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为理解和执行标准提供了基础。
2. 生产工艺:规定了机制砂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选择、破碎、筛分、清洗等步骤,保证了机制砂的生产质量。
3. 质量控制:对机制砂的颗粒级配、形状、粒形、颗粒表面特征、压碎指标、泥球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其性能满足建筑要求。
4. 应用要求:对机制砂在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中的使用比例、配合比、施工工艺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效果。
5. 检测方法:提供了机制砂各项性能指标的检测方法,为质量控制提供了依据。
6.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机制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和环保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持续性。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机制砂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建筑用砂的质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以及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DBJ61/T 137-2017 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1大然岩石机制砂及铁尾矿废石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放 射性、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 有害物质限量、坚固性、压碎指标、碱集料反应、表观密度、堆积密 度和空隙率。 2铁尾矿细粒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放射性、颗粒级配、细 度模数、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有害物质限量、坚 固性、压碎指标、碱集料反应、表观密度和堆积密度。 3再生骨料机制砂型式检验项目:放射性、颗粒级配、细度 模数、微粉含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限量、坚固性、压碎指标、表 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和经时吸水率。 4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原材料资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c)停产一个月或更长时间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7.1.2出厂检验 1大然岩石机制砂及铁尾矿废石机制砂出厂检验项目包 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泥块含量、石粉含量(含亚甲蓝试验)、堆 积密度和压碎指标,
2铁尾矿细粒机制砂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石粉含量 含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和碱集料反应。 3再生骨料机制砂出厂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细度模数 泥块含量、微粉含量、经时吸水率、堆积密度和压碎指标
7.2.1按同规格、级别、适用等级及日产量每600t为一批,不足 5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2000tJC∕T 2549-2019 纤维增强水泥栈道板,按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 为一批。当确认产品质量比较稳定时,可按1000t为一批。
7.2.2判定规则如下
1检验(含复验)后,各项出)检验指标均符合本规程的相 应类别规定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2检验中质量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本规程相应级别的要求 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自进行复 验。复验后,该项指标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仍乃然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2.3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要习
1生产厂家应随车提供机制砂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应提供 在有效期限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2进厂(场)检验,按600t为一批分批核查出厂检验报告 单;若质量稳定,可按1000t为一批核查出厂检验报告单。 3机制砂进场后应按送料单对机制砂进行验收。交货检验 应在交货地点进行见证取样,进场检验和复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 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交货 签验的承担单位,其中包括供需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单位 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8.1.1天然岩石机制砂、铁尾矿废石机制砂可单独配制预拌混 凝土。铁尾矿细粒机制砂不宜单独配制预拌混凝土,宜采用铁尾 矿细粒机制砂与天然砂或天然岩石机制砂、铁尾矿废石机制砂混 合得到的掺配砂配制预拌混凝土,
8.1.2再生骨料机制砂配制预拌混凝土应按本规程表4.0.3机 制砂应用范围选用。
8.1.2再生骨料机制砂配制预拌混凝土应按本规程表4.0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 50476 的规定。
8.2.1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的其他原材料应满足现行《预拌混凝 土》GB/T14902、《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和《再 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要求
1机制砂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规定; 2制备机制砂预拌混凝土时,机制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 2.3~3.7范围之内;制备机制砂预拌高性能混凝土时,宜选用专 门机组生产质地均匀坚硬、级配合理的中、粗砂,细度模数宜控制 在2.6~3.2 范围之内。 3当机制砂颗粒级配无法满足混凝土和易性要求时,可将
机制砂与大然砂或多种机制砂掺配使用,掺配砂的细度模数宜控 制在2.3~3.0范围之内。掺配砂经充分混合后,测试掺配砂的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颗粒级配。 4当所配制的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较低时,机制砂石粉含 量可适当增加,有利于改善普通中、低强度预拌混凝土的和易性。
采用机制砂配制预拌混凝土时,减水剂宜选用聚羧酸类高效 减水剂。
8.3.1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拌和物性能、力
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等要求,在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 求的条件下,遵循低水泥用量、低用水量和低收缩性能的原则,按 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宜用绝对体积 法计算。
8.3.2采用含有铁尾矿细粒机制砂的掺配砂制备预拌混凝
时,掺配砂中铁尾矿细粒机制砂的掺配比例可按表8.3.2的要求 控制。
表8.3.2制备不同强度等级混凝 配砂中铁尾矿细粒机制砂的掺配比
注:铁尾矿细粒机制砂的细度模数较低时按掺加比例下限选取。 8.3.3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制备预拌混凝土时,应按现行《再生 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规定进行配合比设计。 8.3.4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的砂率应根据机制砂的细度模数、石 粉含量、水胶比及其他材料性能经试验确定。当机制砂中细砂或 石粉含量较高时,宜采用较低砂率。
8.3.5有抗裂性能要求的预拌混凝,
H岁X 8.3.6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凝结时间和班落度应满足工程设计 和施工要求,并应进行拌合物落度经时损失试验
8.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机制砂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应符合现行《预拌混凝土》 GB/T14902的规定。 2机制砂预拌混凝土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符合现 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中的规定。 3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制备预拌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 拌时间。 4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现行《预拌混凝土》GB/ T14902的规定。
8.4.2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应符合现行《混凝土房
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 的规定。
8.5.1机制砂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混 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8.5.1机制砂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混凝
8.5.1机制砂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混 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8.5.2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规则应符合现行《预拌泪 凝土》GB/T14902的规定。
凝土》GB/T14902的规定
9.1.1机制砂可用于制备砌筑、抹灰、地面等预拌砂浆;当用于 地面面层时,不宜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 9.1.2再生骨料机制砂用于寒冷地区时应满足抗冻要求,其代 地区抗冻要求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地面面层时,不宜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 9.1.2再生骨料机制砂用于寒冷地区时应满足抗冻要求,其他 地区抗冻要求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9.1.3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和吸水率指标对于砂浆拌合用水量及 砂浆施工性能影响十分显著。用于制备砂浆的机制砂,其石粉含 量、吸水率应符合本规程第5.2.2条及第5.2.9 条的规定。
9.1.3机制砂的石粉含量和吸水率指标对于砂浆拌合用水量》
砂浆施工性能影响十分显著。用于制备砂浆的机制砂,其石粉合 量、吸水率应符合本规程第5.2.2条及第5.2.9条的规定
9.2.1机制砂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预拌砂浆应用技 术规程》JGJ/T223的规定执行。 9.2.2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或含有再生机制砂的掺配砂制备预 拌砂浆时,其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 T240规定执行。
9.2.1机制砂预拌砂浆配合
9.2.3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或含有再生机制砂的掺配砂制备预 拌砂浆时,应提供砂浆流动性经时损失及凝结时间的数据
9.2.3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或含有再生机制砂的掺配砂制备予
浆》GB/T25181的规定;如果采用再生骨料机制砂或含有再生骨 料机制砂的掺配砂制备砂浆时,其他原材料应符合现行《再生骨 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规定
9.3.2不同品种的机制砂颗粒特性、颗粒级配、石粉含量
率等技术指标差异较大。根据不同工程需求,在预拌砂浆制备过 程中需配制掺配砂时,应经过试验确定不同机制砂比例
9.3.3采用机制砂生产预拌砂浆时,应符合《预拌砂浆》
T∕CCIAT 0010-2019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程》JGJ/T223中关于预拌砂浆施工的相关规定
4.机制砂预拌砂浆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预拌砂浆应用技 术规程》JGJ/T223的规定。 9.4.2当机制砂预拌砂浆用于建筑砌体结构时,其施工质量还 应符合现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和《砌体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
9.4.2当机制砂预拌砂浆用于建筑砌体结构时,其施工质量还
应符合现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和《砌体工程施工后 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和“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充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规定”或“应符合·要求”
机制砂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GAT850-2009》1总则 27 2术语及定义 28 3 分类及规格 30 3. 1 机制砂分类 30 3.2机制砂规格 4 一 般规定 31 5 技术要求 5.1 原材料 32 5. 2 产品 32 6 生产质量控制 .: 38 6. 1 般规定· : 38 6. 2 天然岩石机制砂和铁尾矿废石机制砂 .: 38 6.3 铁尾矿细粒机制砂 .: 39 6. 4 再生骨料机制砂 : 40 6. 5 质量管理 40 6.6 环境保护 40 6.7 产品检验、标志、运输和储存..· : 41 7 产品质量检验及验收 42 7. 1 检验 42 8 机制砂预拌混凝土 43 8.2 原材料 43 8.3配合比设计 43 9 机制砂预拌砂浆 45 9. 1 一般规定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