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868-2016 节约用电设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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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28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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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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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2868-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2868-2016 节约用电设计技术导则简介:

DB32/T 2868-2016是江苏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节约用电设计技术导则”。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设计和建设各类建筑、设施以及电气设备时,如何有效地节约电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电能消耗,推动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

导则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原则:强调以节能为目标,采用高效设备和系统,合理布局,优化运行模式等。

2. 建筑节能:涉及建筑的保温隔热设计,自然采光和通风设计,以及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的节能设计。

3. 电气设备节能:对变压器、电机、电线电缆等电气设备的选择,以及配电系统的优化设计提出要求。

4. 监测与控制:提倡使用能效管理系统,对电能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电能浪费。

5. 评估与优化:规定了电能使用的评估方法,以及如何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实现电能使用的持续节约。

6. 法规与政策:介绍相关的节能法规、政策和标准,确保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这个导则的实施,对江苏省的电能节约,推动绿色建筑,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32/T 2868-2016 节约用电设计技术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其所输入的功率之比。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V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TOC:综合能效费用(TotalOwningCost) LPD:照明功率密度值(LightingPowerDensit

《医药工艺用气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19-2018》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TOC:综合能效费用(TotalOwningCost) LPD:照明功率密度值(LightingPowerDensity)

5.1供配电及用电系统设计合理且应符合GB50052等有关规定。 5.2应选择能耗低、效率高、绿色环保、经济合理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 5.3应符合运行安全、可靠、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

6.1.1配电系统节能设计应进行合理的负 负荷特点合理确定变配电所(站、 室)位置及系统接线,按需要配置无功功率补偿及谐波抑制装置,合理选择节能型电气设备。

6.2.1.1按需要系数法和二项式法等方法确定计算负何。 6.2.1.2变压器及配电干线负荷计算时,应考虑同时系数Kt,Kt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择数值。 6.2.2系统接线 6.2.2.1供配电系统接线,应符合GB50053和DGJ32/J14的要求。应根据电源条件、负荷性质、负 荷回路数量、设备特点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节约投资、减少能耗、检修方便、 便于扩建等要求。 6.2.2.2变配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a)宜接近负荷中心。 b)宜接近电源侧。 c)应方便出线。 d)应方便设备运输。 e)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6.2.3无功功率补偿 6.2.3.1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客户,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 低于0.95;其他电力客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0;农业用电 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85。 6.2.3.2供配电系统设计中应正确选择电动机、变压器的容量,并应降低线路感抗。当工艺条件允 许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或选用带空载切除的间歇工作制设备。 6.2.3.3当采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措施后,仍达不到电网合理运行要求时,应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 作为无功补偿装置。 6.2.3.4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宜就地平衡补偿;当单相设备较多时,宜设有 分相补偿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低压部分的无功功率,应由低压电容器补偿。 b)高压部分的无功功率,宜由高压电容器补偿。 c)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单独就地补偿。 d)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宜在配变电所内集中补偿。 e)在环境正常的建筑物内,低压电容器宜分散设置。 6.2.3.5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方式,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的无功补偿装置: a)补偿低压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 b)常年稳定的无功功率。 c)经常投入运行的变压器或每天投切次数少于三次的高压电动机及高压电容器组。 6.2.3.6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方式,具看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6.3.1.1选择配电变压器时,应遵循寿命期运行费和初建(或改建)费用总和最低的原则确定变压 器的合理负荷率。 6.3.1.2配电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按负荷性质、叠夜和季节性负荷变化等因素确定,以获得最 佳经济运行效果。 6.3.2技术要求 6.3.2.1配电变压器应选择符合GB20052规定的产品。 6.3.2.2应按DL/T985中的综合能效费用(TOC)进行方案比较。 6.3.2.3对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改造,应按TOC对改造前后的总费用进行比较确定,并按GB/T13471 和DL/T985中的方法计算改造投资的回收年限。 6.3.3容量选择 6.3.3.1宜采用TOC计算不同容量变压器的总费用,按总费用最低原则确定容量。 6.3.3.2变电所中低压为0.4kV的单台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当用电设备容量较大、负荷 集中且运行合理时,可选用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6.3.4台数选择 6.3.4.1应按计算负荷大小、供电可靠性以及电能质量要求和经济运行条件,合理选取变压器台数。 6.3.4.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变电所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a)有大量一级负荷或二级负荷时; b)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时; c)集中负荷较大时。 6.3.5选型及应用 6.3.5.1应按节能评价值要求选择低损耗变压器。 6.3.5.2按照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宜选用非晶合金铁芯变压器。 6.3.5.3在低压电网中,配电变压器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6.3.6变压器室通风降温要求 6.3.6.1应考虑变压器室内温度的要求,有效降低温度升高造成的电能损耗 6.3.6.2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且排风与进风的温差不宜大于 5℃。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机械通风。 6.4配电线路 6.4.1基本要求

导体材料及截面选择在满足技术要求条件下,应符合安全、节能、节材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6.4.2技术要求 6.4.2.1电线、电缆的导体截面选择应满足下列条件: a)配电线路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考虑规划发展的因素留有足够余地。 b)电缆的载流量校正系数应符合GB50217的要求。 c)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GB50052允许范围。 d)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e)线路应满足短路热稳定的要求,母线还要满足动稳定的要求; f)宜按电缆的初始投资与使用寿命期间的运行费用综合经济的原则选择;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经 济电流截面选用方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g)当线路中存在高次谐波时,在选择导体截面时应对载流量加以校正,校正系数应符合附录B的 规定。当预计中性导体电流高于相导体电流时,电缆截面应按中性导体电流来选择;当中性导体电流大 于相电流135%且按中性导体电流选择电缆截面时,电缆的载流量可不校正。当按中性导体电流选择电 缆截面,而中性导体电流不高于相电流时,应按附录B选用校正系数。

7.1.1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应符合GB18613的规定。 7.1.2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应符合GB30254的规定。 7.1.3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经济运行指标应符合GB/T12497的规定。

7.2.1电动机的选型

7.2.1.1电动机的选型应满足安全、起动、制动、调速等方面要求,并符合节能原则。 7.2.1.2电动机功率选择,应根据负载特性、工况条件和运行要求合理选择,便电动机工作在经济 运行范围内 7.2.1.3按照GB18613和GB30254等级划分,新建高耗能项目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其它新 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选用能效二级以上电机等用能设备。 7.2.2提高功率因数 当电动机使用集中、连续运行、无功容量大、距供电点较远自然功率因数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无 功就地补偿。 7.3电动机选用条件及控制 7.3.1调速电动机选用 变负载运行的风机和泵类等机械,当技术经济上合理时,应采用调速装置,并选用相应类型的电动 机。 7.3.2轻载运行时电动机的选用 电动机轻载运行时可采用合适的方法降低电动机的外施电压,以与所驱动的负载相适应。 7.3.3断续负载运行时电动机的选用 断续负荷宜安装空载断电装置。对某些频繁起动和制动周期运行的电动机(例如卷扬机、电梯、起 重机等设备),宜采用再生制动等方式。 7.3.4电动机的电功率计量仪表的配备 电动机的电功率计量仪表的配备应符合GB17167的要求。

应符合GB50034和DBJ32/J96等有关规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 JGJ/T181-2009》,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8.2.1应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对于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的相关规定 8.2.2应合理处理照明节能与装饰美观的关系,并符合下列要求: a)工业厂房照明,应以满足使用要求和节约用电为原则; b)办公楼、教学楼、博物馆等公共建筑照明,除满足使用和节约用电要求外,同时考虑美观; c)装饰要求高的公共建筑,如高级宾馆、大型商业等项目,应同时兼顾装饰美观与照明节电的要 8.2.3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标准值可降低一级: a)进行很短时间的作业; b)作用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 c)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较低。 8.2.4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1的数值,

8.2.4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1的数值。

表1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

注:作业面邻近周围指作业面外宽度不小于0.5m的区域。

8.2.5作业面背景区域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的1/3。 8.2.6设计照度与照度标准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0%。 8.2.7一般照明在满足照度均匀度条件下,宜选择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高的光源。 8.2.8应合理确定照明方式,实施照明节能,并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 b)当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c)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d)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e)当需要提高特定区域或目标的照度时,宜采用重点照明。 8.2.9建筑采光设计时,应根据地区光气候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考虑充分利用天然光,节约 能源。 8.2.10采光设计时应综合考虑采光和热工的要求,按不同地区选择光热比合适的材料。 8.2.11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以下有效的节能措施: a)大跨度或大进深的建筑宜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采光。 b)在地下空间,无外窗及有条件的场所,可采用导光管采光系统。 c)侧面采光时,可加设反光板、棱镜玻璃或导光管系统,改善进深较大区域的采光。 8.2.12采用遮阳设施时,宜采用可调节的遮阳设施。 8.2.13采光与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于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宜采用Y与采光相关联的照明控制系统。 b)控制系统应根据室外天然光照度变化调节人工照明,调节后的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的总照度不 应低于各采光等级所规定的室内天然光照度值。

8.2.14在建筑设计阶段评价采光节能效果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概述,宜进行采光节能计算。可节省的照明用电量宜按下列 公式进行计算:

Ue=We/A e=(PnxtpxFp+P,xt'DxF'D)/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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