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068-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1/T 3068-2018 河流生态治理保护设计导则简介:
DB21/T 3068-2018 是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河流生态治理保护设计导则》。这项标准主要针对辽宁省的河流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设计指导原则和方法,以实现河流生态系统的修复、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该标准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设计原则:强调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科学设计的原则,强调保护和恢复河流的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
2. 设计内容:包括河流生态调查、功能区划、生态修复设计、水质改善设计、生态廊道设计、管理与监测系统设计等。
3. 设计方法:提供了一系列具体的技术和方法,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河岸带植被恢复、洪水管理、污染源控制等。
4. 设计评估:规定了设计效果的评估方法,包括短期和长期效果的监测,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设计。
5. 法规与政策:强调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保政策。
DB21/T 3068-2018 的实施,对指导辽宁地区的河流生态治理项目,提升治理效果,保护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DB21/T 3068-2018 河流生态治理保护设计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引用以下标准: 《防洪标准》(GB50201)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 《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 《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 (SL709)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
生态河道(ecologica
指自然或经人工改造的,能满足河道功能,且能长期维持河道生物多样性,保障水文功能与生态服 务功能的发挥,又具有一定生态景观的河道
3.2沿河植物带(riparianplants)
《无绳电话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 GB/T19483-2016》指沿河流两岸一定范围内营造的护岸林带、护堤林带、亲水植物带及其它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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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平滩流量(bankfulldischarge)
位与滩唇高程基本相平时对应的流量,也称平精
4.1.1收集流域或区域内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相 关规划成果资料及历史监测资料。 4.1.2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与评价,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勘察和现场监测。 4.1.3宜采用近3年调查资料。
4.1.1收集流域或区域内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基础 关规划成果资料及历史监测资料。
4.1.2应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合理性分析与评价,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勘察和现场监测。 4. 1. 3宜采用近 3 年调查资料。
4.2.1应包括流域概况、水文情势、暴雨洪水及干旱灾害等。 4.2.2流域概况应包括流域位置、流域面积、水文及气象站网分布、水系概况、气象特征、水文泥沙 等。 4.2.3水文情势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长系列及典型年水文资料,包括月均流量,年流量极值、持续时间 和发生时间,月均流量变化过程及河道平滩流量等。潮汐河口段还应收集潮位、潮流流速、流向等资料。 4.2.4暴雨洪水及干旱灾害应包括历史暴雨的强度和过程,历史洪水位和洪水涨落变化及其影响,旱 情及其影响范围和时间等。
4.3.1收集流域或区域内的地质、水文地质及已有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资料。 4.3.2河流地貌应包括河流基本情况、河流演变情况及涉水工程建设情况等。
调查流域或区域内的人口、城镇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产业结构、民族与宗教 文物、航运与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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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集及调查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成果进行综 题。
5治理保护任务与总体布局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 2) 统筹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要求,突出河流生态治理保护目标。 3) 推荐采用成熟可靠的治理技术,治理成果与河道周边环境相协调 4)城市段兼顾景观和水环境治理,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应在河流水文水资源、河岸带状况、河流通状况、水环境和水生态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状 状调查基础上,针对现状存在问题 发展需求,综合分析确定,
3.1河道管理范围已经确定的河段: 治理保护范围可参照河道管理范围:未确定河道管理范围 治理保护范围可参照行洪区范围、河道沿岸实际情况并结合河道演变分析确定。 3.2对于城镇段河道,治理保护范围应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确定
5.4治理保护目标和规模
4.1依据确定的治理保护任务,提出设计水平年河源区、沿河植物带工程、沿河植物带保护工 态湿地工程、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疏浚工程、河湖连通与生态补水、封育保护、生境保护、监 与监测等方面的治理保护目标。V
5.5.1依据河流生态治理保护目标及开发利用方向,统筹考虑河流现状、水文及水资源条件等自然因 素和区域经济发展等社会因素,综合确定治理保护总体布局。 5.5.2总体布局应在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前提下突出生态治理和保护,统筹协调好干支流、上下游、 左右岸及不同区域的关系,合理确定生态治理保护措施配置。 ? 5.5.3措施体系主要包括河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沿河植物带工程、沿河植物带保护工程、生态湿地 工程、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疏浚工程、河湖连通与生态补水、封育保护、生境保护、监督管理与监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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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措施配置应依据河流所处区域、 河段特点和河流健康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河流 生态治理保护模式,体现措施的针对性 态治理保护模式分类可参照附录A。
6.1河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
6.1.1河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充分考虑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 修复为辅的原则。 5.1.2河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范围应根据河流规模、主地开发利用现状及人为活动影响等因素综合分 析确定,宜选择河流源头至河流流经的第一个集中居民区以上的汇水区域。 6.1.3河源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应结合河源区生态系统的特点和保护目标进行布置。可采取封禁、 封育、退耕还林还河等措施。 6.1.4对选定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进行详细设计。提出封禁、封育、退耕还林还河等措施的位置、 规模、型式、工程量等。
6.2.1沿河植物带工程应以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因地制宜、养灌草结合为原则,达到改善 环境、明晰河道范围、保护堤岸安全、营造绿色生态廊道的目的
环境、明晰河道范围、保护堤岸安全、营造绿色生态廊道的目的。
6.2.2根据河流沿岸社会经济发展及土地利用情况,结合河流及河道整治工程情况,
有堤段根据行洪要求、河滩地宽度,由主河槽向外可建设亲水植物带、迎水护堤林带、背水护堤材 节。 无堤段根据岸坎、河滩地情况及行洪要求,由主河槽向外可建设亲水植物带、近水乔灌木带。 对与河流伴行或交叉的城镇、公路、铁路、桥梁等重点段,宜突出绿化、美化布置。 5.2.3依据沿河植物带布置进行详细设计。提出沿河植物带范围、配置型式、植物种类、苗木规格 种植方式、栽植密度、工程量等。植物种类可参考附录B。
6.3沿河植物带保护工程
6.3.1沿河植物带保护工程应以不影响河势稳定为原则。
5.3.1沿河植物带保护工程应以不影响河势稳定为原则, 6.3.2沿河植物带保护工程应布置在水流顶冲河段的沿河植物带临水侧,其位置和长度应根据水流、 波浪和潮汐的特性,以及地形地质条件,在河床演变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6.3.3在河段枯水位计算、边坡稳定分析、冲刷深度计算的基础上,提出沿河植物带保护工程防护型 式、尺寸、材料参数及工程量等:防护型式宜优先采用生态友好型结构
生态湿地工程应在不影响行洪安全和保障工程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修复生态系统结构和 维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河流水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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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生态湿地宜布置在地形及水资源条件适宜的区域,以及有水环境、生态环境改善需求的排污口、 支流口、入库口等区域, 6.4.3根据生态湿地类型和湿地主导功能进行生态湿地工程设计,包括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蓄(引) 水工程设计、植物配置设计、附属工程设计等,并提出生态湿地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量。
6.5.1入河排污口整治应满足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等要求, 6.5.2在现状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入河排污口类型、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规划、 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确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653根据入河排污口整治方安进行各单项工程设计并提出工程量
6. 6 生态疏浚工程
6.6.2依据生态疏浚工程布置,提出生态疏浚位置、范围、深度及处理措施
6.7河湖连通与生态补水
5.7.1河湖连通与生态补水应满足生态服务功能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体现布局合理、生态健康、丰枯 调剂、多源互补的原则。 6.7.2河湖连通与生态补水工程主要依据河流水系分布、水资源配置及河道生态整治需求确定。 6.7.3河湖连通工程包括河与河连通、河与湖(库)连通以及河道内修建过鱼设施、拆除废弃闸坝、 修建分洪道、建开口堤、清污分流等连通工程。 5.7.4生态补水工程应在生态基流和敏感生态需水计算的基础上确定,包括生态补水水源补水量、补 水方式、补水工程布置、保障措施等。 据路宝的河洲海 三A
6.8.1封育保护应以限制人类活动对河道生态的影响为主,通过河道自我修复能力,促进 样化、自然化。
6.9.1生境保护应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 6.9.2生境保护对象包括与河流存在密切水力联系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 公园、重要湿地,鱼类洄游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 6.9.3依据保护对象生境特点,提出保护措施、工程布置及工程量等。
生境保护应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 主境保护对象包括与河流存在密切水力联系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 要湿地,鱼类洄游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等。 衣据保护对象生境特点,提出保护措施、工程布置及工程量等。
6.10监督管理与监测
GB∕T 3810.14-2006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DB21/T 30682018
6.10.1监督管理与监测包括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生态监测措施、能力建设等。 6.10.2监督管理体制与机制包括生态需水保障机制、水生态补偿机制、公众监督机制等;河流生态 测包括河流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包括设施设备、监督执法等。
7.1.1说明工程所在地点、对外交通运输条件、场地利用条件;说明工程主要建筑物的组成、型式及 布置,生态治理及保护措施主要工程量;说明主要建筑材料、苗木及客土的来源及供应条件,工程所需 水源、电源等情况
7.1.2说明工程所在地地形、地质及气象条件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ECS165:2004》7.2.1确定导流建筑物级别、导流方式、导流
定导流建筑物级别、导流方式、导流标准和流量
导流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工程规模确定,导流建筑物洪水标准应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级别确定,施工导流方式应根据河流水文特性和地形地质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