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001.6-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0001.6-2017 标准编写规则 第6部分:规程标准简介:
GB/T 20001.6-2017 是我国标准化领域的一个重要标准,全称为“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6部分:规程标准”。这个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标准进行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规程标准的编写,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说,GB/T 20001.6-2017 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程标准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了规程标准的概念,规定了其编写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2. 规程标准的结构和内容:规定了规程标准应包含的基本部分,如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以及各部分的具体编写要求。
3. 编写规则:详细规定了规程标准的编写格式、语言、符号、图示等方面的规范,确保标准的清晰、准确和一致。
4. 标准的审批、发布和修订程序:规定了规程标准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到批准、发布、修订的整个流程,确保标准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5. 其他相关要求:包括标准的版权、引用标准的处理、标准的英文版编写等。
GB/T 20001.6-2017 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规程标准的编制质量,提升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国际水平,促进各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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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0001.62017
标准编写规则第6部分.规程标准
GB/T20001的本部分确立了起草 程标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规定了规程标准的结构以及标准 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追溯/证实方法等必备要素的缩写和表述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层次标准中以过程为标准化对象的规程标准的起草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 T 29116-2012 工业企业原材料消耗计算通则,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20000.17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20001.4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
GB/T1.1和GB/T20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程标准 codeofpracticestandard 为活动的过程规定明确的程序以及判定该程序是否得到履行的追溯/证实方法的标准 注1: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申请、评定或检验;接待、商洽、签约或交付等。 注2:履行规程标准中由行为指示构成的程序(见6.4)不产生试验结果。
GB/T1.1和GB/T20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规程标准 codeofpracticestandard 为活动的过程规定明确的程序以及判定该程序是否得到履行的追溯/证实方法的标准 注1: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申请、评定或检验;接待、商洽、签约或交付等、 注2:履行规程标准中由行为指示构成的程序(见6.4)不产生试验结果。
指示型条款 表达需要履行的行动的条款。 注:指示型条款用祈使句表达
4.1.1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即标准中规定的履 为指示清晰、明确、具体、容易操作或履行。 可操作性原则意味若只要执行标准中规定的行为指示,并且遵守阶段/步骤之间的转换条件(以下 简称转换条件)或程序最终结束条件(以下简称结束条件),就可以顺利地履行完成标准中确立的程序。 规程标准的要素“程序指示”中的规定需要符合可操作性原则。为此,要按照一定的规律对履行程 序的行为给予指示,并且对程序中所需的转换条件和结束条件规定明确的要求,以保证阶段/步骤之间 的衔接是连贯的,程序的完成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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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可追溯/可证实性原则
可追溯/可证实性原则即标准中规定的程序是否被履行要能够通过溯源材料的提供或有关证实方 法得到证明或证实。符合可道溯/可证实性原则意味若标准中需要描述对应的道溯/证实方法,但这并 不意味着这些方法都一定要实施。只有应有关方面要求时才予以实施。 规程标准的要素程序指示”中的规定需要符合可追溯/可证实性原则。因此,含混的行为指示、转 换条件或结束条件通常都是没有意义的
起草规程标准时,凡本部分未作具体 1的有关规定
规程标准的必备要素包括: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程序确立、程序指示、追潮/证实方法。规程 标准中各个要素的典型编排及每个要素所允许的表述形式见表1
见程标准中要素的典型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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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需要,规程标准还可包含表1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技术要素,例如符号、代号和缩略语、分类 (或分级)、标准化项目标记等。根据标准的表述需要,表1中的要素“程序确立”“程序指示”和“道溯/证 实方法”的标题可直接作为章标题,也可 相应调整,或编排成多个章
6.1.1规程标准的名称应包含词语“规程”,以表明标准的类型。通常,词语“规程”应置于标准名称的 补充要素中(见示例1)。在编写标准的某个部分的名称时,词语“规程”可置于主体要素(见示例2)中。 根据体情况,可在标准名称中包含程序或阶段的县体名称(见示例2)
例1:马铃薯脱每试管首索背规程
范围应对规程标准中的主要技 名称 明规定了程序中哪些具体阶段/步骤的行为指示(如操作指示、管理指示等)以及转换条件或结束条件 指出所描述的追溯/证实方法。 范围的典型表述形式为:“本标准(部分确立了....程序,规定了....·阶段/步骤的(操作、管理等 指示.以及……阶段/步骤之间的转换条件.措述了追溯证实方法”表述具体程序时.使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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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表述行为指示和转换条件时,使用词语“规定”;表述道溯/证实方法时,使用词语“描述” 示例:本标准确立了马铃薯脱毒试管苗繁育程序,规定了田间选择、类病毒/病毒检测筛选、催苗处理与病毒钝化、茎 培养、病毒检测、试种观察、基础苗培养、扩繁和壮苗培养等阶段的操作指示,以及上述阶段之间的转换条件,描述了过 是记录,标记试验方法等追潮方法
6.3.1要索“程序确立”应按照通常的逻辑次序确立标准中所针对的具体程序的构成(参见附录A示例 中的第4章)。 注:根据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要素“程序确立”给出的可能是进行某项活动的完整程序,也可能是程序的某个阶段。 6.3.2根据具体情况,程序可划分为步骤。如果程序内含有的步骤很多,也可先将程序细分为阶段,每 个阶段再进一步细分为步骤
.1要索“程序确立”应按照通常的逻辑次序确立标准中所针对的具体程序的构成(参见附录A示 的第4章)。
6.3.3采取以下方式确立标
b)使用流程图。 如果使用a)方式足以清晰、明确地描述出程序的构成,那么,可仅使用a)方式确立程序。 如果程序很复杂,使用a)方式不足以清晰、 程序的构成,那么,可综合运用a)方式和 )方式确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使用a)方式描述 的陈述型条款的内容宜简练,且a)方式和 )方式所表述的内容不应冲突或矛 含 确定含义的符号、简单的说明性文字等。流 程图中所使用的符号、符号名称及用途应符合相关领域现行适用的标准(例如,GB/T1526等)的规定。 6.3.4当一个阶段/步骤存在多个可供选择的后续阶 段/步骤时,应阐明这些后续阶段/步骤各自的适 用情形。根据实际需要,还可阐明这些供选择的后续阶段/步骤之间的关系。 5.3.5根据具体情况,程序确立的内容可并入要素“程序指示”,并位于“程序指示”的起始部分
6.4.1要素“程序指示”应包括
6.4.1要素“程序指示”应包括: 一履行阶段/步骤的行为指示; 一转换条件/结束条件。 根据履行程序的需要,在一个阶段/步骤存在多个可供选择的后续阶段/步骤时,要素“程序指示”应 规定针对每个后续阶段/步骤的转换条件,并保证这些转换条件之间是合理、可区分的。 如果要素“程序确立”给出的是程序的某个阶段或者不需要规定转换条件,那么要素“程序指示”应 规定结束条件。 6.4.2行为指示应按照通常的逻辑次序编排,使用指示型条款表述(见示例1)。转换条件和结束条件 应使用要求型条款表述。规程标准中要求型条款用文字表述的典型句式为“只准许...”(见示例2)。 示例1:选择出无病斑、虫蛙、机械损伤且性状符合品种特征的幼龄薯。 示例2:只准许经检测不含病毒的块茎或植株直接进入基础苗培养。 6.4.3“程序指示”应根据“程序确立”的情况设置章或条(参见附录A示例中的第5章)。通常,阶段可 以设置成章,步骤设置成条。根据履行阶段/步骤需要进行的操作,规定相应的指示。 6.4.4行为指示宜以带有编号的列项的形式编排,以使更好地展现先后顺序。 6.4.5如果在行为指示中可能存在危险,且需要采取专门措施,则应在“程序指示”的开头用黑体字标 出警示的内容,并写明专门的防护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可在附录中给出有关安全措施和急救措施的 细节
规程标准中判定程序是否得到履行的方法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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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追溯方法,例如,过程(现场)记录/标记、录音、录像等; b)证实方法《耐热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YB/T4252-2011》,例如,对比、证明文件、测量和试验方法等。 对于行为指示,通常考虑编写a)中所述的追溯方法,对于转换条件、结束条件,通常考虑编写b)中 所述的证实方法
6.5.2.1起草规程标准应遵守可追溯/可证实性原则。针对要素“程序指示”中规定的行为指示应描述 在关键节点的对应的追溯方法,针对转换条件、结束条件应描述满足这些条件对应的证实方法。追溯, 证实方法在规程标准中可以: 一并入“程序指示”中; 作为单独的章; 作为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6.5.2.2当追溯/证实方法作为单独的章时,应按照与其具有对应关系的行为指示、转换条件、结束条件 的先后次序编写。 6.5.2.3编写追溯/证实方法时,如果存在现行适用的标准,那么应引用这些标准;如果没有适用的标 准,那么可在标准中描述相应的追溯/证实方法。 6.5.2.4如果存在多种适用的追溯/证实方法,原则上只描述一种方法。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列人多种方 法时,应指明仲裁方法
6.5.3追溯/证实方法的内容及编写
6.5.3.1编写测量和试验方法,应包括: 试验步骤; 数据处理(包括计算方法、结果的表述)。 综合考虑相关需要等因素,还可增加其他内容,例如,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技术条件、环境条件 等。然而,通常不涉及测量和试验方法的原理等内容。试验步骤、数据处理等内容应按照GB/T20001.4 给出的有关规则编写。 6.5.3.2编写过程(现场)记录/标记、录音、录像、对比、证明文件等追溯/证实方法,应描述实施该特定 证实方法的主体、实施频率(或持续时间、起始时间、实施时间)、地点以及记录/标记/录制/对比/证明材 料的内容等
6.5.3.1编写测量和试验方法BS EN 12151-2007 混凝土和灰浆的制备用机械和设备.安全要求,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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