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587-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

DB64/T 1587-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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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4/T 158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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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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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587-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4/T 1587-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简介:

DB64/T 1587-2019 是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中国天津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技术指导。

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明确规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的主要标准。

2. 规划设计:规定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原则,包括雨水管理目标、规划布局、设施设计等。

3. 建设施工:规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施工技术要求,包括材料选择、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等。

4. 运行维护:规定海绵城市的运行管理规定和设施的维护要求,以确保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

5. 评估与改进:定义了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估指标和方法,以及如何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6. 附录:包含了一些具体的计算方法、技术参数和参考表格。

这份规程的实施,有助于天津地区将雨水从负担转变为资源,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DB64/T 1587-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滨水带绿地空间宜选择湿塘、雨水湿地、植被缓冲带等措方 进行雨水调蓄、削减径流及控制污染负荷。 6)城市江河宜选用安全性和稳定性高的护岸形式,如植生型码 石护岸、植生型混凝土砌块护岸等;对于流速较缓的河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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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低影响开发设施按照主要技术类型分为渗透设施、存储及回

用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截污净化设施: a)渗透设施: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 塘、渗井。 b)存储及回用设施: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 c)调节设施:调节塘、调节池。 d)转输设施:植草沟、渗管及渗渠。 e)截污净化设施: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 渗滤设施。

DG∕TJ 08-2102-2019 文明施工标准DB64/T15872019

6.2城市道路人行道、人行广场、建筑小区人行道等荷载较小白 域宜采用透水砖、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等透水铺装,小型车白 车场宜采用植草砖、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等透水铺装。园林绿 也等场所也可采用鹅卵石、碎石、碎拼、踏步石铺地等透水铺装

5.6.3透水砖主要适用于城市道路人行道、人行广场、建

亍道等荷载较小的区域或场所。其性能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a)无停车人行道透水砖抗压强度等级不低于C40,有停车人行 道透水砖抗压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步行街透水砖抗压强度 等级不低于C60。 b)透水砖应进行50次以上冻融循环检测,各地区可根据情况 上浮冻融循环要求。使用除冰盐或融雪剂的透水砖路面,应 增加抗盐冻试验 )透水砖面层与基层应设置找平层,可采用中砂、粗砂或干硬 性水泥砂浆,厚度宜为30~50mm。 d)基层类型包括刚性、半刚性、柔性基层,基层类型可根据地 区资源差异选择,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透水性和稳定性。 连续孔隙率不应小于10%。 .6.4透水混凝土路面适用于轻荷载交通的园区路、非机动车道、厂

场、停车场,可采用彩色形式。其性能指标应满足表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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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透水沥青路面适用于轻荷载交通的园区路、非机云

5.6.5透水沥青路面适用于轻荷载交通的园区路、非机动车道、广 场、停车场,可采用彩色形式。其性能指标应满足: a)透水沥青面层应采用高黏度改性沥青作为结合料,基层可采 用高黏度改性沥青、改性沥青或普通道路石油沥青,具体指 标见表2。

表2高黏度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5.6.7当透水铺装下为地下室顶板或管廊顶板,且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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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时,地下设施顶板应设有疏水板及排水管等将渗透雨水导入与 也下设施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其他设施。 5.6.8建筑、道路、广场、其他硬化铺装区及周边绿地应优先考虑 采用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 度应根据土壤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100~200mm。并应符合下列 要求: a)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 放,溢流口顶部标高一般应高于绿地50~100mm。 b)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 设置缓冲。 )植物群落配置应注重乔、灌、草等的层次搭配 d)与硬化地面衔接区域应设有缓坡处理。 e)与非透水铺装之间应做防水处理。 f)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 造成影响。 g)可设置人工渗透设施,根据汇水面积、地形、地质等因素选 用渗渠、渗井等形式或组合。 .6.9建筑与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等的周边绿地,以及城市道路绿 化带等城市绿地,宜采用生物滞留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生物滞留设施选址应综合考虑周边建筑、地下设施、坡度、 底层土壤的渗透性和地下水位深度等因素,并确保场地标高 和坡向能够满足周边场地的雨水汇入要求。 b)生物滞留设施的蓄水层深度应根据植物的耐淹性能和土壤 渗透性能确定,一般为200~300mm,并设100mm的超高, 局部区域超高可进行适当调整,但需满足相关设计规范 要求。 c)生物滞留设施内应设有溢流设施,可采用溢流竖管、盖篦、 溢流井和渗井等。 d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天于 15%宜设置域水堰或台坎以减缓流沛并增加雨水滚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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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3渗透设施的绿化种植土壤渗透系数不宜小于1.0>

域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宜选择耐水湿、抗污染、耐旱的植物,植物选择可按附录D 选择。 b)进入渗透设施的雨水,其停留时间不得大于植物的耐淹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5.6.15湿塘、雨水湿地等敬开式雨水存储设施,水域周边应设置 安全围栏及安全警示牌等措施,避免落水和溺水事故的发生。 5.6.16雨水存储设施宜与回用设施配套设置,根据回用水的用途, 回用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应符合表3的规定: 其余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表3雨水处理后CODcr和SS指标

注: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照GB50400执行。

.6.17建筑小区、城市绿地、广场等区域的低洼水塘或其他具有 空间条件的场地,宜设置湿塘。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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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湿地植物宜选择根系发达、输氧能力强,耐污能力强,去污 效果好,具有抗冻、抗病害能力,容易管理且适合宁夏回族 自治区气候环境的本土植物。 5.6.19有绿化、道路喷酒、景观补水等雨水回用需求的小区、城 市绿地等,宜根据雨水回用用途及用量设置蓄水池。当小规模利用 雨水进行绿化、道路喷洒等用途时,可采用雨水罐。蓄水池宜采用 露天的景观水池或水体,在用地紧张时可采用地下式蓄水池

5.6.20蓄水池及雨水罐应根据实际需要,与弃流、收

回用等其他配套设施相结合,形成综合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并 下列要求: a)蓄水池储存容积宜根据区域降雨、地表径流系数、地形条 件、周边雨水排放系统等因素确定,宜置于区域雨水排放系 统的中游、下游。 b)蓄水池宜采用混凝土水池、塑料模块组合水池两种。蓄水池 设于机动车道下方时,宜采用混凝土水池,设于非机动车道 下方时,可采用塑料模块组合水池,并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 池上行驶的措施。 c)混凝土蓄水池池底应设集泥坑,坡向集泥坑的坡度不小 于5%。 d)塑料模块组合水池作为雨水储存设施时,应考虑周边荷载的 影响,其竖向荷载能力及侧向荷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 路荷载及施工要求,考虑模块使用期限的安全系数应大 于2.0。 e)塑料模块组合水池外层应采用不透水土工布或性能相同的材 料包覆。水池应设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 池应满足抗浮要求。 f)蓄水池需设置进水、排空、溢流、弃流、集水、检修、通 气、清淤、监控等装置。有条件的区域蓄水池和雨水处理设 施可同步建设。 g)雨水罐宜结合景观工程要求,采用塑料、玻璃钢、金属、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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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2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等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宜设 置调节塘。 a)调节塘的调节区深度一般为0.6~3m。塘底设计成可渗透 时,塘底部渗透面距离季节性地下水位或岩层不应小于1m, 距离建筑物基础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b)调节塘出水设施应设计成多级出水口形式,以控制调节塘水 位,增加雨水水力停留时间GTCC-092-2018标准下载,控制外排流量。 )调节塘底部应设置沉泥区,沉泥区的设计沉泥高度应不高于 排水孔高度,以防止排水孔排水不畅

5.6.23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较难改造时,可采用调

a)应根据雨水管渠系统所在的地形条件选择合理的调节池升 式;当地形坡度较大时,宜采用溢流堰调节池;当地形平理 时,宜采用底部流槽式调节池, b)调节池可采用混凝土池、塑料模块组合水池,宜采用埋地式 处置。

5.6.24建筑与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不透水面的周边宜

a)植草沟顶宽不宜大于1500mm,深度宜为50~250mm,最大 边坡宜为3:1,纵向坡度不应大于4%,沟长不宜小 于30m。 b)植草沟的入流进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 水流冲刷和侵蚀。 c)植草沟砾石孔隙率宜为35%~45%,有效粒径宜大于80%。 d)植草沟宜种植密集的草种,不宜种植乔木及灌木植物,植被 高度宜控制在100~200mm e)植草沟最深部位区域冲刷和侵蚀较大,宜采用卵石、碎石等 散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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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术语 发电、输电及配电 运行 GB/T 2900.57-2008》5.6.25建筑与小区及公共绿地内转输流量较小且土壤渗

.6.25建筑与小区及公共绿地内转输流量较小且土壤渗透情况良 子的区域,可采用渗管或渗渠。地下水位较高、径流污染严重及易 现结构珊塌等区域不宜采用渗管或渗渠。 a)渗管或渗渠宜设置植草沟、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渗管或渗 渠四周应填充碎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碎石层外包透水土 工布。 b)渗管宜与渗并配合使用,渗管宜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 土管等透水材料。 c)渗管的管径不宜小于150mm,塑料管的开孔率不宜小于 15%,无砂混凝土管的孔隙率不宜小于20%。 d)渗渠宜采用PE材质或混凝土预制成品渗透式排水沟,开孔 率不宜低于15%,深度和宽度宜为300~500mm。 e)渗管或渗渠周边宜填充孔隙率为35%~45%的砾石或其他 多孔材料,并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单位面积质量不小 于200g/m的透水土工布与压实度92%左右的回填土隔离。 .6.26截污净化设施应结合雨水径流污染控制要求进行选择,其 置应便于清洗和运行管理。 6.27道路等不透水面周边绿地、公园绿地、城市水系的滨水绿 化带等区域,宜设置植被缓冲带,可作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预处理 设施和城市水系的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植被缓冲带的坡度宜为2%~6%,宽度不宜小于2m。 b)汇水面自身坡度小于6%时,宜采用碎石消能渠整流消能 防止冲刷植被层。汇水面坡度超范围时,应另行设计可靠的 消能措施 c)碎石消能渠内应填满碎石,粒径宜为3.0~4.0mm,压实度 宜大于85%。 d植被缓冲带的植被应优先选择耐冲刷、耐水湿、抗污染、耐 旱的植被,宜以草本植物为主,养木和灌木为辅。 .6.28屋面雨水的雨落管、径流雨水的集中入口部分的低影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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