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718-2019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DB37/T 3718-2019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37/T 3718-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38.3K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3446
免费资源

DB37/T 3718-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3718-2019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简介:

DB37/T 3718-2019是山东省地方标准,全称为《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这份标准主要为了规范山东省内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运营和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充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充电站设施要求:规定充电站的建设标准,包括设备配置、布局设计、安全防护等,确保充电站的基础设施能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 运营管理:定义了充电站的运营模式,如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服务质量:规定了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以及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标准,包括服务态度、响应速度、问题处理能力等。

4. 安全与维护:涵盖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安全检查等内容,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

5. 数据管理:对充电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使用进行了规定,以支持充电站运营的决策和优化。

6. 客户权益保护: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如信息公开、隐私保护、投诉处理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 标准化流程: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化服务流程,如充电操作流程、故障报修流程等,提升服务的规范性和效率。

这份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服务水平,推动电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DB37/T 3718-2019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7/T 37182019

引言 TTT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场站要求 人员管理 设备管理, 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10 服务 11 记录 12评估与改进

引言 II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场站要求 人员管理 设备管理, 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 10 服务 5 11 记录 12评估与改进

GB∕T 10611-2003 工业用网 标记方法与网孔尺寸系列DB 37/T 3718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青岛高科通 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彭蕾、从林、李洪亮、杨晓、邵青。

DB 37/T 37182019

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管理规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与服务的基本要求、场站要求、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应急管理、服务、记录、评估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有人值守的电动汽车充电站,集中建设的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86.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86.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317、GB/T 29639、GB/T 19000中界定的相关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准信 3. 1 充电站charging station 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主要由三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一台 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的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组成。/ 3. 2 交流充电桩AC charging spot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装置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DB 37/T 37182019

安装在电动汽车车体外,将交流电能变换为直流电能,采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 专业装置。

顾客满意customersatisfaction 顾客对其期望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

4.1充电站的运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充电站应具备运营条件,并通过相 关部门验收。 4.2充电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 4.3充电站的运营应根据服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并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4.1充电站的运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充电站应具备运营条件 关部门验收。 4.2充电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 4.3充电站的运营应根据服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并制定岗位

5.1.1充电站各场所应整洁、干净、卫生,充电设备、消防器材、标识标牌等设施设备保持整洁干净。 5.1.2员工的交通工具应按指定地方停放,整齐有序。 5.1.3在不影响经营及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绿化工作。 5.1.4充电站内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污染和腐蚀介质。 5.1.5充电站车辆行驶范围内不应拉设充电线缆,

工作环境明亮,营业间照度均匀,保持照明灯具及灯箱完好。

DB 37/T 37182019

5.3.1充电站应设置进出口标识、车辆限速标识、行车引导线、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标识、公示牌等, 并进行定期检查,应符合GB/T31525的要求。 5.3.2充电站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道路标志标线应符合GB5768.2和 GB5768.3的要求,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GB15630的要求。 5.3.3发现标识内容缺损、位置不正、表面不洁时,应及时维修、清洁。

6.1.1充电站应设置负责人、安全员、运行维护人员、充电操作人员、监控人员岗位。 6.1.2充电站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电动汽车安全知识、用电安全规范、 电动汽车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触电急救法,考核合格后上岗。 6.1.3安全员和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持电工操作证。 6.1.4充电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和岗位规范进行操作。 3.1.5充电操作人员上岗时应穿着统一整齐的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戴影响作业的有关服饰,应佩戴 工作牌,安全员上岗应佩戴安全员臂章,运行维护人员检修时要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6.1.6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对所从事的工作负责,履行服务承诺,接待顾客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提倡微 笑服务,不与顾客争执,提倡使用普通话。

3.1充电站负责人应熟悉充电设施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充电站的运行和服务规范。 3.2安全员应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熟悉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充电操作规程、安全知识 应急处理方法。

DB 37/T 37182019

7.1充电站设备管理应包括配电设备、充电设备、充电监控设备和安防设备等的管理。 7.2充电站应对设备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以便对设备进行管理。 7.3充电站应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定期对计费系统等进行检定,并形成相关记 录,保证平稳运行。 7.4充电站应制定充电设备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 7.5充电站应建立并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长期安全运行。 7.6充电站应建立设备巡视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解决。 7.7充电站应建立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管理制度。

明确各类巡查的时间、次数、范围、内容, 3.2.2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保证站内设备完 好性和安全性。 8.2.3安全员应对充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有权制止、纠正违规操作,及时 处置并上报

8.2.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充电设施进行

a)天风、雾天、雨大、冰雪、冰苞等特殊天气时; b) 设备新投运或经过检修、改造、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时; c)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时。 8.2.5充电站工作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和相关政府单位,并妥善做 好现场保护工作。 8.2.6充电站运营机构对所辖充电站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应根据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对充电站 进行专项检查

DB 37/T 37182019

8.3.1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安全用电,规范使用电气设备。 8.3.2运行维护人员在对设备定期巡检中发现充电设施故障后,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检修,不应使用故 障设备提供充电服务。 8.3.3充电站运营机构宜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周期预防性试验。对于不同程度的故 障,充电站运营机构宜与充电设施生产厂家达成维修处理时限的协议。 3.3.4电气设备的检修、测试及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电气设备和电气装 置的维修,设备维修前应切断电源。 8.3.5设备故障、设备检修时运行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工 具等),应设警示标识,特殊情况下可布设警示围栏。如需带电检修设备时,须有专人看守,严禁单独 作业。 8.3.6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安全标志,发现有变形、破损或褪色,应进行整修或更换。 8.3.7露天设置的充电设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特殊天气的充电安全

4.1当充电人员发现电动汽车充电接口部分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告知顾客,提示顾客进行车辆维 4.2充电站内,电动汽车应按照限速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行驶,并停靠在指定的区域内,

DB 37/T 37182019

10.3.1充电方式包括顾客自助充电服务和充电操作人员提供充电服务。 10.3.2充电服务宜由充电操作人员提供充电服务为主,如采用顾客自助充电服务,应根据充电桩充电 安全操作流程进行充电。 10.3.3充电操作人员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充电位置,当车辆停稳,告知顾客停车熄火、切断电动汽车动 力电源和辅助电源,拉紧手刹、离车等安全要求,确保安全要求实现后,方可进行充电操作。 10.3.4充电前,充电操作人员应检查充电接口是否正常完好,并督促用户对车辆进行充电前检查,对 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连接和充电参数的设置进行确认。 10.3.5充电启动后,确认充电正常,并定期巡视充电状态。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快速按下红色急停按 纽,切断电源。 0.3.6充电过程中,车辆严禁启动或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充电插头。 10.3.7充电结束后、行车前,充电操作人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物理分离

10. 4 充电计量与结算

DB34∕T 1787-2012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技术规程DB 37/T 37182019

11.1充电站运营机构应对运营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充电记录、设备维护记录、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巡查记录、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等。 11.2服务过程应保留原始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11.3当记录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涂擦,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将正确内容写在其旁边 并应有更改人签名及更改时间。对于电子存储的记录也要采取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1.4记录应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设施中,以电子 形式存储的记录应留有备份且能防止未授权的侵入或修改,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1年。

.1.1充电站运营机构应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普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自 每年应至少对充电站运营整体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价。

DB36∕T 1333-2020 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更新改造技术规程12.1.2自我评价内容应包括:

a)核查、分析服务项目相关资料; b)检查、评估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c)检查作业人员的现场记录

12.1.3评价前应制定评价计划,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后应编写评价报告。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