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57-2019: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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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35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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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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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57-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357-2019: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GBT 51357-2019《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是一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环境中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设计的国家推荐性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和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环境控制系统设计,确保其运行的舒适性、节能性和安全性,提高乘客的出行体验,同时也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保护环境。

标准详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区间隧道、车辆段等各部分的通风、空调和供暖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配置、设备选型、施工安装、调试运行以及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参数:规定了不同区域的温度、湿度、新风量、气流速度等环境参数的设定标准。 2. 系统设计:对空调系统、通风系统、供暖系统、排烟系统等的布局、选型、计算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 节能环保:倡导绿色设计,鼓励使用节能设备,减少能耗,降低排放。 4. 安全保障:对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等安全因素进行了规定,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5. 智能化:鼓励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高效性和灵活性。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品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保障乘客舒适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GBT 51357-2019: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重要设备房间的温度、湿度: 2 全空气系统送风和回风的温度、湿度; 空气过滤装置进出口静压差的超限报警: 4 空气调节机组和风机的启停状态及故障报警; 5 风阀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5.2.5 车站空气调节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1 制冷机组冷水和冷却水的进出口温度、压力; 2 空气处理设备冷水的进出口温度、压差; 3 水泵进出口压力; 分集水器的温度、压力或压差,集水器各支管的温度 压力; 5制冷机组、水泵、冷却塔等设备的启停状态、电机频率 及故障报警; 6调节阀的阀位及故障报警; 7 系统水流量及供冷量计量

6.3.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控制应能实现正常、阻塞及火灾运 行模式。紧急状态下,应能进行不同模式快速切换,模式切换不

应受风机状态监测参数影响

6.3.2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控制系统应根据温度、湿度 及CO2浓度等参数进行风量、水量及工况转换的自动控制。 6.3.3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风机变频调速的 变风量控制;变风量控制应优先于变水量控制,并应符合本标准 第3.1.7条的最小新风量规定

DB11∕T 388.3-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3部分:干扰光限制6.3.4车站出入口或换乘通道内的风机盘管应分区域设置温控

和水路调节阀;设备用房内的风机盘管应设置电子式温控 机三速开关和常闭式电动通断阀

6.3.5空气调节水系统应根据冷水回水温度、供回水温差或系

6.3.6空气调节水系统相关设备及附件应与冷水机组送

6.4.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条件应包括多工况模 式控制、群组控制、设备联动连锁控制要求以及各传感器的位置 及性能要求。

6.4.3系统监测与控制条件应按不同的通风与空气调主

6.4.4系统监测与控制条件应明确同一系统多工况运行模式之 间的转换条件。

6.4.5系统监测与控制管理应遵循分散控制、集中管理

共享的原则,且应按本标准第6.1.2条的规定设置相应监测与控 制管理系统。

内部空气环境的高温、高湿、温湿度变化大、多尘、电磁干扰、 振动和运行模式频繁转换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6.5.2当用于安全保护

传感器应采用温度开关、水流开关或压差开关等开关量车 式,不宜采用模拟量输出形式。

6.5.3除监测与控制工艺要求外,风阀和水阀电

用开关型。水系统调节阀的口径应根据流通能力计算确定

.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根据上艺和使用要求、噪 声和振动强度、频率特性、传播方式及噪声与振动限值要求采取 消声与隔振措施 7.1.2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的噪声与振动应符合本标准 第3.1.8条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和《工业企业 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的规定。 7.1.3当进行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设计时,应采取下列 噪声源控制措施: 1风机、水泵、冷水机组及冷却塔等噪声源应选用噪声低的 产品,冷却塔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 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7190.1 中有关超低噪声型设备的规定; 2风机设备选型的风量、风压应与系统设计计算的风量 阻力相匹配: 3风机进出口处、阀门及消声器等局部阻力构件前后的风 道应气流顺畅: 4风管弯头和三通支管等处,宜采取装设导流叶片等减阻 降噪措施; 5当选择风亭百叶风口或格栅风口材料及形式时,应避免 气流通过时产生再生噪声

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内的空气流速宜按表7.1.4

表7.1.4风管内的空气流速

注:通风机与消声装置之间的风管风速可采用8m/s~10m/s。若采用消声风管, 可根据其消声效果选择风速

7.1.5有工作人员值守的管理用房不宜贴邻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及制冷机房设置。

.2.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备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按 的实测数值确定。活塞风亭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按通风设备 车运行的噪声确定。

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系统 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衰减不能达标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衰减不能达标时,应采取隔折

7.3.2对不带有隔振装置的设备,当转速不大于15001

宜选用弹簧隔振器:当转速大于1500r/min时,可选用弹性材料 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口与管道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水泵出口正回阀宜选用缓闭静音 正回阀。

8.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 并宜采用能耗较低的系统方案。

并宜采用能耗较低的系统方案 8.1.2当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 应利用可再生能源。 8.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进行分析 与评价

.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进行 有评价。

8.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

8.2.1地下线路应利用列车活塞效应实现对隧道和车站公共区 的自然通风与换气。 8.2.2严寒地区地下线路应利用运行列车散热量维持冬季内部 空气温度要求,

8.2.3在空气调节季节较短的地区,当车站公共区非

季节利用空气调节风系统进行通风时,宜采取气流旁通空气调节 表冷器的措施

8.2.5区间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气调节系统、设

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及空气调节系统冷源的耗电 独立计量。

5车站空气调节系统冷源宜按公共区、设备及管理用房独 置冷量计量装置

8.2.6车站空气调节系统冷源宜按公共区、设备及管

8.2.7车辆综合基地和控制中心的冷热源、每栋建筑应设置冷 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8.2.7车辆综合基地和控制中心的冷热源、每栋建筑应设置冷

8.2.8供暖地区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宜采用辐射 共暖方式或辐射与对流相结合的供暖方式。 8.2.9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气调节机组制 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8.2.9的数值

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8.2.9的数值

表8.2.9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气 调节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8.2.10除多联式空气调节机组外,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 主要设备的能效等级不应低于2级或节能评价值。 8.2.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主要设备的电动机能源效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18613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附录A隧道及地下车站公共区

DB42∕T 1502-2019 工程机械安全管理规范表A隧道及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6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 7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8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 9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1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 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7190.1 11《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8613 1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应用设计与安装要求》GB T27941 13《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 14《污水排人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GB/T51357 201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3月13日以第59号公告批 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 周节与供暖设计技术标准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在本 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施工、监理、设计、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 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轨道交通通 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 示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自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 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 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消声与 98 99 般规定 99 节能措施 00

DB41∕T 743-2012 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1.0.2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根据城镇建设行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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