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34-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DB37/T 5134-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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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513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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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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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34-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5134-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简介:

DB37/T 5134-2019《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主要针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施工和验收工作。山东是中国较早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地区之一,该标准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海绵城市的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实现雨水的有效收集、存储、渗透、净化和利用,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以及建设的基本原则。

2. 设计要求: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深度等要求。

3. 施工技术:详细规定了各种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

4. 验收要求:明确了施工完毕后的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等。

5. 运行维护:提出了海绵城市的运行维护要求,包括数据收集、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等方面。

6. 附录:提供了相关的计算公式、表格等参考信息。

此标准的实施,对山东省海绵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推动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

DB37/T 5134-2019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5.6.2进水口、溢流口、截污弃流设施、消能设施、土工合成 材料、管道和溢流井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海绵城市城镇 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 规定。

5.6.3种植土的渗透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土壤渗透性车

5.6.5下沉式绿地边部的路缘石应采取加固措施。

5.6.6种植土和渗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不得污 染水体,不得导致周边次生灾害发生。 检查数量:每批材料。 检查方法:观察《木质门安装规范 WB/T1047-2012》,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施工记录、测量放样记录 蔽验收记录,

5.6.8 土方工程、进水口、溢水口、截污弃流设施、消育

土工合成材料、排水管道和溢流井等通用项目的质量验收应符合 《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 T 5083) 的规定

表5.6.10下沉式绿地施工允许误差

5.7.1种植土、土工布、过滤介质、管材等材料应按规定进行 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管材的规格、性能及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 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管材的外观应直顺、无残缺、无裂缝 管端光洁平齐且与管节轴线垂直。 2滤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滤料的粒径、不均匀系数及性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风化的岩石质滤料; 3)滤料经过筛选检验合格后,按不同规格堆放在十净的 场地上,防止杂物混入;并标明滤料的规格、数量和铺 设层次; 4)滤料在铺设前应冲洗干净,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

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风1 料,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5.7.2土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方开挖时应根据设计图纸,严格控制好开挖平面尺寸、 基底高程及边坡坡度。 2当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至少留出200mm,由 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坡度;当局部出现超挖时,必须按设计 要求进行处理;开挖底面除设计要求和设施基础外,不应夯实。

5.7.3滤料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设滤料前,应将底部杂物全部清除,经检查合格后, 方可敷设滤料层。 2滤料铺设时,应采用溜槽或其他方法将滤料送至槽底 不得直接由高处向下倾倒。 3滤料敷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分层敷设,每层厚度均 匀,不宜超过300mm,铺设后不得采用机械碾压。 4当冬期施工,滤料层中不得含有冻块

5.7.4透水土工布铺设及种植土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工布的施工应符合《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 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规定。 2透水土工布铺设时,布面应平整,适当留有变形余量, 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尖锐物体损坏。 3种植土回填应在透水土工布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种植 土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要求 m

5.7.5植物种植应在种植土回填完成后进行,植物 设计要求

5.7.6渗透塘驳岸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驳岸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草坡入水驳岸铺设前应 回填厚度不小于80mm的种植土,坡度较陡时,应采用竹钉等措 施固定草坪。木桩驳岸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木桩进行处理,边 坡土质较松时,还应进行适当的加固处理。 2挡水堤岸的基础、堤身的土体应密实,其密实度达到设 计要求

1沉砂池、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2进水管、放空管、溢流管的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与 预处理设施、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做好衔接。 3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前的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应按 设计要求施工,以防止水流冲刷和侵蚀;碎石摆放整齐,厚度 面积符合设计要求。 4格栅板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格栅板安装前应 确定安装顺序,结合图纸的格栅板编号依次安装。钢格栅安装过 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铺设后应立即固定。 5前置塘中混凝土或浆砌块石工程的施工应满足相关标准 的规定。

5.7.8所用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 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每批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

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施工记录、测量放样记录、隐 蔽验收记录。

5.7.10放空管的管径和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为 ± 10mm。

检查方法:钢尺量测。

5.7.11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

检查数量:每50m砌体或每100m混凝土或每浇筑1个台班 1组试块。 检查方法:检查水泥砂浆强度、混凝土强度报告

5.7.12砌筑结构应垂直稳固、灰浆饱满、无通缝;混凝土结构

物不得有严重质量缺陷,井室无渗水、水珠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7.13预处理设施、消能设施和安全警示设施应按设计要求 设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7.13预处理设施、消能设施和安全警示设施应按设计

5.7.14进水口、溢水口、截污弃流设施、消能设施、土

料、排水管道和溢流井等通用项目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海绵城市城 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规定。 5.7.15驳岸线形、植物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料、排水管道和溢流井等通用项目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海 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表5.7.16渗透塘施工允许误差

5.8.1渗井施工应符合《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

5.8.1渗井施工应符合《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 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规定。

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 (DB37/T5083)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材料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 规定。管材外观无残缺、无裂缝:管内光洁平滑:管端平齐。 检验数量:每批次抽查5%。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 告、复验报告。 2渗井的位置正确,结构稳定,碎石层、土工布和粗砂层 等构造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测量;检查施工记录、测量放样记录、隐 蔽验收记录。 3砌筑和混凝土结构应满足本标准5.7.11和5.7.12的规定

5.8.3井壁抹灰部分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混凝土无明显质量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8.4土工布的验收应满足有关规定。

5.8.4土工布的验收应满足有关规定。

5.8.5渗并施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8.5的规定

表5.8.5渗并施工的允许偏差

6.1.1砖砌、石砌、钢筋混凝土蓄水池、调节池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应符合《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规定。 6.1.2 蓄水池、调节池和调节塘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进行满水 试验。

6.1.3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海绵城

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规定。

6.2.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复核与水池连接的有关管道、 控制点和水准点并编制施工方案。 6.2.2硅砂砌块组合拼装水池的施工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 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有关规定 6.2.3塑料模块拼装水池的施工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 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和《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 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有关规定。 6.2.4模板、钢筋的制作安装及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混凝土 MS

【(GB50208)的规定】

6.2.7拼装组合水池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与小区下

并装组合水池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 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2.10拼装组合水池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0的

10拼装组合水池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

表6.2.10拼装组合水池安装允许偏

6.3.1雨水罐的施工除应符合《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

6.3.1雨水罐的施除应符合《海绵 雨水控制利用系 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对称施工,回填密实度应满足设 计要求,回填前应进行雨水罐安装隐蔽验收。 2截污过滤设施、溢流管、排空管以及防护和警示设施应 按设计要求安装

6.3.2雨水罐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 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5083)的规定。

6.3.3管道接口应严密《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05:2000》,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蓄水观察。

雨水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表6.3.4雨水罐安装的允许偏差

6. 4湿塘、雨水湿地和调节塘

6.4.1湿塘、雨水湿地和调节塘的施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 标准5.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沟槽开挖应做好安全措施,保证沟槽和周边建筑的安全 2有防渗要求的湿塘、雨水湿地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进行。 3配水石笼的基底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格宾网箱填充料 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填料铺设及种植土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进行防渗处理时,填料铺设及种植土回填应在防渗 施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2)雨水人工湿地应按设计铺设填料,填料应预先清洗十 净,分层铺设。 5雨水塘、雨水湿地平面形态控制应在满足调蓄容积要求 的基础上,确保线形流畅,保证景观效果。 6前置塘与调节塘之间的溢流口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初 期水流对前置塘与主塘之间坝体的冲刷和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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