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

CJJ/T 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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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J/T 1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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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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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120-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T 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简介:

CJJ/T 120-2018《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是一部关于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的技术规范。这部标准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我国城镇排水系统的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水平,保证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以适应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升的需要。

该标准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系统设计:对排水系统的供电、控制、通信等电气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等做了详细规定,确保系统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施工与验收:规定了工程施工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材料选用等,以及工程验收的标准和程序,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3. 自动化技术:对排水系统的自动化监测、控制、预警等技术应用提出了要求,旨在实现系统的智能化管理,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 运行与维护:规定了系统的运行管理、故障处理、定期检查、设备维护等要求,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5.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系统设计和运行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对环境影响的控制,体现了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CJJ/T 120-2018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城镇排水系统的现代化、智能化,提升我国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水平,保护城市水环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CJJ/T 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4.4.13 疏散通道门的高度不宜小于2000mm,宽度不宜小 于750mm。

4.4.14配电室临街的墙面不宜开窗。高压配电室设置自

窗时,应采用不能开启的固定窗,窗台距室外地坪高度不宜小 于1800mm

4.4.15电气设备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不能满足温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164-2002》(已作废)电气设备室应设置机械通风。

4.4.17高压配电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配电装置宜采用成套设备,型号应一致; 2 高压配电柜应装设闭锁及联锁装置,能防止误操作: 3高压配电室长度大于7m时:应设置两处向外开的门

并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4高压配电装置的总长度大于6m时,其柜(屏)后的通 道应有两个安全出口; 5高压配电室内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应符合表4.4.17 的规定。

表4.4.17高压配电室内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mm

注:1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柱个别突出处,可缩小200mm 2对全绝缘密封式成套配电装置,可根据厂家安装使用说明书减少通道 宽度; 3 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背离墙距离宜取50mm,侧面与墙净距宜大 于200mm; 4当采用35kV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000mm; 5当开关柜侧面需设置通道时,通道宽度不应小于800mm。

注:1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柱个别突出处,可缩小200mm; 2对全绝缘密封式成套配电装置,可根据厂家安装使用说明书减少通道 宽度; 3 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背离墙距离宜取50mm,侧面与墙净距宜大 于200mm; 4当采用35kV开关柜时,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000mm; 5当开关柜侧面需设置通道时,通道宽度不应小于800mm。

4.4.18低压配电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安装、操作、检修和测试。 2配电室长度天于7m时,应设置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 配电室两端 3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大于6m时,屏后的通道应 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 15m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4低压配电室兼作值班室时,面积应满足值班室使用要求 5成排布置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的低压配电屏通道最 小宽度应符合表4.4.18的规定

3变压器室内可安装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或熔断器,负荷 开关或隔离开关的操动机构应靠近门口。 4变压器室门的高度和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确 定,并在高度和宽度方向各增加500mm和300mm。

4变压器室门的高度和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确 定,并在高度和宽度方向各增加500mm和300mm。 4.4.20电容器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电容器装置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当采用非可燃 介质的电容器且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 2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 量较天时,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3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正面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1500mm;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000mm; 4装配式电容器组单列布置时,网门与墙距离不应小于 1300mm;双列布置时,网门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00mm; 5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应符合设备通风散热条 件并保证运行维修方便。 4.4.21操作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流操作电源装置宜采用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 池组; 2断路器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时:宜采用110V蓄电池 组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采用永磁操动机构或电磁操动机构 时,宜采用220V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3当小型变电所采用弹簧储能交流操动机构且无低电压保 护时,宜采用电压互感器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当设有低电压 呆护时,宜采用电压互感器作为合闸操作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 (UPS)作为分闸操作电源;或采用UPS作为合、分闸操作 电源。

1高压电容器装置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当采用非可燃 介质的电容器且电容器组容量较小时,可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 2低压电容器装置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内,当电容器总容 量较大时,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3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正面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1500mm;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000mm; 4装配式电容器组单列布置时,网门与墙距离不应小于 1300mm;双列布置时,网门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00mm; 5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应符合设备通风散热条 件并保证运行维修方便。

1直流操作电源装置宜采用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 池组; 2断路器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时:宜采用110V蓄电池 组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采用永磁操动机构或电磁操动机构 时,宜采用220V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 3当小型变电所采用弹簧储能交流操动机构且无低电压保 护时,宜采用电压互感器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当设有低电压 呆护时,宜采用电压互感器作为合闸操作电源、采用不间断电源 (UPS)作为分闸操作电源;或采用UPS作为合、分闸操作 电源。

4.5.1电动机的工作电压应根据其额定功率和配电

5.1电动机的工作电压应根据其额定功率和配电系统的电

等级及技术经济的合理性确定

等级及技术经济的合理性确定。 4.5.2交流电动机启动时,启动方式及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配电母线上接有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 电动机频繁启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 启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2配电母线上未接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较敏感的负荷 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3配电母线上未接其他用电设备时:可按保证电动机启动 转矩的条件决定;对于低压电动机,尚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 不低于释放电压; 4符合全压启动条件的电动机应采用全压启动;不符合全 玉启动条件的电动机宜降压启动 5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 匹配。

4.5.3电动机控制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电动机应分别装设控制电器。当工艺需要时,一组 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控制电器,但每台电动机应设有独立的保护 装置。 2控制电器宜采用接触器、启动器或其他电动机专用的控 制开关。启动次数少的电动机,其控制电器可采用断路器或与电 动机类别相适应的负荷开关。 3控制电器应能接通和断开电动机堵转电流,其使用类别 和操作频率应符合电动机的类型和机械的工作制。 4控制电器宜装设在便手操作和维修的地点。过载保护电 翌的装设宜靠近控制由恐成为甘组成部分

4.5.4电动机的控制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

电动机主回路供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另装设隔离 和短路保护电器: 1主回路短路保护器件能有效保护控制回路的线路时;

2控制器回路接线简单、线路很短且有可靠的机械防 护时; 3控制回路断电会造成严重后果时

操作和观察的位置。需在不能观察电动机或机械装置运转的地点 进行控制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灯光信号或 指示仪表

4.5.6自动或联动控制的电动机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或耳

动控制的措施;远程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 的措施。

人员安全时,应在设备近旁 装设启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控制开关或自锁式停止按钮。 4.5.8现场设备控制箱应设置运行状态指示和手动操作按钮 具有远程功能时应设置本地/远程控制选择开关

贝女全的时,应任设备近务

4.5.9车间电气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设备类型、操作方式、机组配电柜、控制屏、车 间结构形式、通风条件等确定设备布置; 2电动机的启动设备宜安装于配电室和电动机旁; 3机控制箱或按钮箱宜安装于被控设备附近,操作及维 修应方便,固定于墙、柱上,也可采用支架固定; 4臭气收集和除臭装置电气配套设施应采用相适应的耐腐 蚀措施; 5含有腐蚀性气体的车间,配电及控制设备宜布置在车间 配电室内。

6无功功率补偿与谐波治理

4.6.1当用电设备为感性负荷且自然功率因数达不到要求时,应 设置并联电容器补偿无功功率,计量侧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 4.6.2无功功率补偿应符合就地平衡的原则。补偿方式应安全

可靠、节省投资、便于管理。

可靠、节省投资、便于管理。

压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在高压侧由高压电容器补偿

4.6.5功率较大、线路较长且长期运行的低压电动机宜

4.6.7无功功率单独就地补偿电容器的安装位置应靠近被补偿

4.6.8高压电容器组应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

4.6.9并联电容器及其连接导体应满足所在环境内正常状态、

过电压状态和短路状态的运行要求。电容器组连接导体的长期充 许电流应为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单台电容器导体的长 期允许电流不宜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低压电容器组宜采用专用投切器件

关或熔断器;低压电容器组宜与放电器件直接连接DBJ50∕T-329-2019 市政配套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也可设置自 动接通接点。

施:当配电系统高次谐波超过规定值时,宜设置谐波治理装置, 消除谐波对电气系统的影响;治理后的谐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有关规定

4.6.13电容器回路上谐波较大时,宜串联电抗器

4.6.14对波动负荷较天的供电回路,需降低波动负

网电压波动和电压闪变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 152-2011》(已作废),宜采取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电 调节装置。

7短路电流计算与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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