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89-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T 289-2018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简介:
CJJ/T 289-201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是针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的养护工作制定的一套技术标准,该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在隧道结构养护工作中常用的一些专业术语和定义,为后续章节的理解提供了基础。
2. 养护原则和目标:规定了隧道结构养护应遵循的原则,如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科学决策、合理养护等,以及养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如保障隧道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延长使用寿命等。
3. 养护内容和方法:详细描述了隧道结构的常见病害类型,如渗漏水、裂缝、腐蚀等,以及针对这些病害的养护内容和具体方法,包括检测、评估、维修等。
4. 养护周期和频率:根据隧道结构的使用情况、环境因素等,规定了不同部分的养护周期和检测频率。
5. 养护资料管理:对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如检测报告、维修记录等,规定了管理要求,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 养护质量验收:明确了养护工作完成后,如何进行质量验收,以确保养护效果达到预期。
这个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的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效率,延长隧道使用寿命,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稳定运行。
CJJ/T 289-2018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注:D为盾构隧道直径。
5.5特殊检查、专项检查和处治后复查健康度评定
特殊检查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应按本标准第5.4.2条~ 4.4条中特别定期检查的健康度评定标准执行。 专项检查应基于现场检查结果对隧道结构状态进行评估
DB63∕T 1427-2015 公路滑坡勘察设计规范5.5.1特殊检查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应按本标准第5.4.2
分析,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应按本标准第5.4.2条~第5.4.4条 中特别定期检查的健康度评定标准执行。
5.5.3处治后复查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应按本标准表5.3.1中
5.5.3处治后复查隧道结构健康度评定应按本标准表5.3.
日常检查的健康度评定标准执行
6.3.3特殊监测断面布设范围应覆盖隧道病害段,并应向两侧 各延伸50m。 6.3.4当特殊监测数据已稳定半年后,且控制保护区内无施工 影响时,可结束监测工作,
6.4.1监测频率宜符合表6.4.1的规定。
表6.4.1监测频率
6.4.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和日常检查的频率: 1 监测数据变化速率持续增大; 地表、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因不均匀沉降产生破损 3 控制保护区内存在邻近施工、超载、卸载和振动作业; 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隧道内因漏水导致洞内积水; 5 在过江(河)隧道段上部存在挖沙、蔬浚河道
6.5预警管理和信息反馈
6.5.1隧道结构和周边环境监测控制值、监测预警等级和预警 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911的规定。 6.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预警: 监测数据超过预警标准; 2 隧道地表出现开裂、珊塌、隆起等现象: 3 隧道内部结构变形持续增大、病害持续发展:
6.5.1隧道结构和周边环境监测控制值、监测预警等级和预警 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911的规定
监测数据超过预警标准; 2 隧道地表出现开裂、塌、隆起等现象; 3 隧道内部结构变形持续增大、病害持续发展;
4根据现场经验判断,出现其他需要报警的情况
6.5.3监测成果应包括现场监测资料、计算分析资料、图表、 曲线、文字报告等。
6.5.3监测成果应包括现场监测资料、计算分析资米
6.5.4监测成果应按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监测数据宜采用信息 化管理。
6.5.4监测成果应按时反馈给相关单位,监测数据宜采用信息
7.1.1隧道结构保养与维修应根据隧道结构类型和病害类型确 定,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填写保养与维修记录表。 7.1.2当隧道结构健康度达到4级及以上时,宜进行维修专项 论证,并应明确维修方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7.1.3当隧道结构维修完成后,应按本标准第4.7节进行处治 后复查。
7.2.1隧道结构和道床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洁保养,应清除附着 在隧道内壁和设备设施上的粉尘和杂物。 7.2.2当隧道结构出现轻微渗漏时,宜封堵,并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212的 规定。 7.2.3当混凝土出现局部的酥松、起鼓、剥离、掉块、露筋时 应进行修补。 7.2.4当变形缝、螺栓孔和注浆孔填塞物出现脱落时,应根据
7.2.5沉管法隧道运营期
★治理效果较好;☆治理效果一般或在一定
注:★治理效果较好;☆治理效果一般或在一定条件下适用
7.3.2当明挖法隧道结构沉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 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的控制值时,宜采用基底注浆 加固。
7.4.1外力引起的病害维修措施宜按表7.4.1执行。
表 7. 4. 1 外力引起的病害维修措施
7.4.2材料劣化维修措施宜按表 7.4.2选择执行
7.4.2材料劣化维修措施宜按表7.4.2选择执行。
效果较好:☆治理效果一般或在一定条件
表7.4.2材料劣化维修措施
理效果较好;☆治理效果一般或在一定条
表7.4.3渗漏水维修措施(无冰冻时)
7.4.4隧道冻害宜采用隔热法或加热法治理。冻害治理前应治 理漏水点、疏通排水通道。 7.4.5当隧道结构厚度不足时,宜采用喷射混凝土、锚杆加固 或施加套拱的处理方法。 7.4.6当隧道结构存在背后空洞时,宜采用衬砌背后注浆处理 方法。
7.5.1盾构法隧道病害(不含渗漏水)维修措施宜按表7.5.1 执行。
7.5.1盾构法隧道病害(不含渗漏水)维修措施宜按表7.5.1
盾构法隧道病害(不含渗漏水)
注:★治理效果较好;☆治理效果一般或在一定条件下适用。
7.5.2盾构法隧道渗漏水维修措施宜按表7.5.2执行
表7.5.2盾构法隧道渗漏水维修措
注:★治理效果较好;☆治理效果一般或在一定条件下适用。
7.6沉管法隧道维修
7.6.1沉管法隧道维修宜按本标准第7.3节、第7.4
7.6.1沉管法隧道维修宜按本标准第7.3节、第7.4节执行。 7.6.2因回淤荷载、地基沉降引起的结构变形、开裂、渗漏水 等隧道病害应分别采用清淤、基底预加固措施,病害处理应按本 标准第7.3节执行。 7.6.3管节接头出现渗漏时,应对维修方案进行论证。
8.1.1风井、排水沟、排水泵房和疏散平台应进行养护。 8.1.2 附属结构饰面应定期进行保洁工作 8.1.3 附属结构损坏或缺损应进行修复
8.2.1风井应保持送风口不堵塞、无异物,并应保持
8.2.1风并应保持送风口不堵塞、无异物,并应保持畅通。
8.2.1风并应保持送风口不堵塞、无异物,并应保持畅通。 8.2.2当混凝土发生缺损或缺失时,宜采用与主体结构同等强 度的混凝土修补
8.3.1排水明沟应进行日常清扫、清理,对隧道接缝处的明沟 应进行检查,破损宜设嵌缝槽进行嵌缝处理。 8.3.2当排水横截沟盖板存在翘起、碎裂时,应进行维修或更 换,当横截沟发生堵塞时,应进行清理。 8.3.3当集水池池底存在淤泥时,应对淤泥进行清排处理。
8.4.1隧道排水泵房应整洁和完好,当出现脱落、起壳、缺损 时,应进行修补。 8.4.2泵房水池中的淤泥和管道应定期清理和疏通
8.4.2泵房水池中的淤泥和管道应定期清理和疏通
8.5.1疏散平台结构应完好,并应无杂物、无锈蚀,固定螺 应紧固。
3.5.2当疏散平台有掉角开裂时,应对破损部位进行修复
9.1.1养护记录应包括检查、监测、健康度评定、保养和维修 的资料。
的资料。 9.1.2养护记录和管理应满足隧道结构长期维护要求。
9.1.2养护记录和管理应满足隧道结构长期维护要求
9.2.1 养护基础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隧道设计资料; 2 隧道竣工资料; 3 隧道历史灾害记录。 9.2.2 养护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监测、评定的资料: 2 保养和维修时间、位置和方案: 3 保养和维修竣工图、现场照片及施工工期、费用信息: 4 保养和维修间歇时间
隧道建设初期应建立建养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 建设期文档管理模块和运营期文档管理模块,并应提供两模 档上传接口
9.3.2隧道建设初期应建立建养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系
包含建设期文档管理模块和运营期文档管理模块,并应提供 块文档上传接口。
应录入建养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
附录A隧道检查记录表和病害展示图
A.0.1初始检查、常规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宜按表A.0.1规定 的信息采集要求,填写记录表
A.0.3特别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宜按表A.0.3规定的信息采集 要求,填写记录表
T∕CECS 10042-2019 绿色建材评价 无机装饰板材表A.0.3特别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记录表
路线名称: 起桩号: 检查单位:
明挖法和沉管法隧道结构病害展
附录 BE 隧道保养与维修记录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北京市】《宣传道旗设置安装规范》,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