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 1048-2016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TD/T 1048-2016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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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D/T 1048-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4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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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 1048-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D/T 1048-2016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简介:

TD/T 1048-2016《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是一部由中国交通部发布的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公路、铁路、水利等大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耕作层土壤的剥离、保存、运输和再利用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耕作层是土壤中最肥沃、生物活性最强的部分,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因此,对耕作层土壤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生态意义。

此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术语和定义:对相关专业术语和定义进行说明,确保在实际操作中对标准的理解一致。

2. 基本原则:规定了在剥离、保存、运输和再利用耕作层土壤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最小化土壤扰动、保护土壤结构等。

3. 技术要求:详细描述了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包括剥离方法、保存条件、运输方式、再利用技术等,确保土壤质量在全过程中的稳定。

4. 质量控制和检验:规定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检验方法,确保土壤在各环节的质量符合要求。

5. 环境保护与安全:强调了在操作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遵循相关环保和安全法规。

6. 验收与评价:明确了工程完成后,对剥离利用工作的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

通过执行这个技术规范,可以有效减少工程建设对农田的破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土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TD/T 1048-2016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本规范规定了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有关调查、评价、剥离、储存、运输、回覆等环节的技术 内容和要求,以及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占用、临时用地、土地整治等工作中涉及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各省可结 合当地实际,根据本规范规定,制定省级实施技术细则。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 1 表土层surfacesoil/topsoil 土壤剖面的上层。该层土作物根系密集,含有较多的腐殖质。对于长期耕作土壤的表土层,可分为 上表土层与下表土层。上表土层又称耕作层,下表土层包括犁底层和心土层的上部分。表土层的厚度 般为20cm~~40cm。 3.2 耕作层plowlayer 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该层土作物根系最为密集,养分含量较丰富,粒状、团粒状或碎块状结构 耕作层的厚度一般为12cm~30cm。 3.3 型底层second soil / plough 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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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亚表土层”,位于耕作层以下。该层土由于长期耕作受到犁的挤压和降水时黏粒随水沉 形成较为紧实的层状结构。该层土厚度一般为5cm~7cm 3. 4 心土层middlesoil/subsoil 又称“生土层”,位于犁底层以下,表土层与底土层之间。该层土较为紧实,保水保肥作用明 该土层的厚度一般为20cm~30cm。 3. 5 土壤剥离plowlayer soiistripping 采取机械或人工措施,对耕作层土壤进行挖掘搬移的过程。 3. 6 土壤剥离区plowlayer soiistrippingarea 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需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区域。 3. 7 土壤储存plowlayer soiistoring 对已被剥离的、且暂时不被利用的耕作层土壤CJ∕T 3029-1994 可调式堰门 (孔口宽度300~5000mm),进行临时堆放、存储的活动。 3. 8 土壤储存区plowlayer soiistoringarea 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确定的临时堆放或储存耕作层土壤的区域。 3. 9 土壤回覆plowlayer soiirecycle 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耕地开发、土壤改良等活动。 3. 10 土壤回覆区plowlayersoiirecyclearea 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需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回填的区域, 3. 11 土壤运输plowlayersoiltransporting 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运送到回覆区或储存区的活动。 3. 12 剥离率ratioof stripping 指剥离区耕作层土壤的剥离效率。一般用剥离区实际剥离土方量与储存土方量(或可剥离土方 的比值进行表述。 3. 13 回覆率ratioof recycle 指耕作层土壤从剥离到回覆全流程中的利用效率,也称为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总效率。可用实

4.1科学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合理安排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等各工序工作。 十分珍借和保护土壤资源,提高土壤资源利用率。 4.2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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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进行验收。 4.5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中,应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键技术指标。其中剥离率、回覆率、土层厚 度等关键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a)剥离率不应低于90%。该值与剥离区面积和剥离工艺有关。

4.5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中,应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和关键技术指标。其中剥离率、回覆率、土层厚

a)剥离率不应低于90%。该值与剥离区面积和剥离工艺有关。 回覆率不应低于85%。该值与剥离区、回覆区的面积和全部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过程的施 工工艺有关。 C 回覆后的土壤容重应符合TD/T1036的规定。超出规定值时,应在耕作层土壤回覆后采用压实 或翻耕等改造措施。 d) 回覆土层厚度应满足GB/T30600、NY/T2148的规定值。 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补充区域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指标。 4.6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中的技术流程见附录A,其中剥离、运输、储存、回覆等环节应重点做好以 下工作: 根据建设占用耕地情况,调查分析剥离区土壤质量状况,计算可剥离的土方量;同时根据耕地 保护和土地整治规划,分析回覆区土壤质量状况,计算需回覆的土方量。 b) 当耕作层土壤在时间和空间上不能实现“即剥即用”时,可就近选择耕作层土壤储存区,将剥 离后的土暂时存放,待回覆区基础条件具备时再进行土壤回覆。 C 根据剥离区、储存区和回覆区土方量平衡计算结果,合理安排耕作层土壤的运输方案。

5.1.1耕作层土壤调查,应充分利用当地最新的土地调查、土壤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耕地 后备资源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成果,并结合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耕地质量动态监测、耕地地力调 查等工作开展。 5.1.2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等时

1.2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基础设施规戈 安排,初步选择耕作层土壤剥离区、储存区和回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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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土壤调查内容应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土壤类型、剖面 构型等。各地也可参照GB15618的规定,补充土壤污染调查指标,有特殊需求的可增加土壤调查指标。 5.1.4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结合图斑或耕作田块单元,选择调查样点。土壤调查样点的确定可参照 相关土壤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5.1.5在进行剥离区耕作层土壤调查评价时,视当地实际情况可增加辅助指标,具体包括孔隙度、 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当上述指标不符合GB/T30600等规定时,应在耕作层土壤回覆时提出土壤 改良措施。

5.2.1土壤调查应划分有土区和无土区,分别开展调查工作。对于有土区,应划分调查单元,逐单元 调查土壤指标,重点做好剥离区、回覆区的土壤调查工作。 5.2.2剥离区调查。依据建设占用耕地有关规划、计划,初步选定耕作层土壤剥离区域,划分调查单 元,按有关土壤调查技术规程,调查分析土壤指标。 5.2.3回覆区调查。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计划,初步选定回覆区位置和范围,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刹离区周边有回覆需求的,优先就近回覆。 5.2.4储存区调查。依据剥离区和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利用计划,初步选定储存区位置和范围,补充 调查用地类型、土地权属现状、地形条件、水文条件、地质灾害等,

5.3.1依据耕作层土壤调查、测定的结果,分别开展剥离区和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质量评价, 5.3.2耕作层土壤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土壤类 型、剖面构型等。评价结果应符合经济合理性原则。

5.3.1依据耕作层土壤调查、测定的结果,分别开展剥离区和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质量评价。 5.3.2耕作层土壤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状况、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容重、pH值、有机质、土壤类 型、部面构型等。评价结果应符合经济合理性原则。 5.3.3耕作层土壤评价的主要指标包括土壤厚度、质地、pH值、有机质含量、土壤污染情况等。出现 土壤污染超标准时,禁止剥离;其他指标应满足最小限值的规定,当不满足时,应提出相应的措施,并 开展成本分析,说明其经济合理性。 a)土壤剥离厚度不宜小于10cm,壤资源紧缺地区可放宽至5cm。 土壤质地以壤土为主,当土壤出现过沙过粘时,应提出改良措施 C) 土壤pH值应在5.5~8.5之间,超出限值时,应提出改良措施。 d)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当地耕地土壤的最低限值,回覆后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满足GB/T 30600、NY/T2148的规定。 e) 土壤污染和环境状况指标主要包括铅、镉、汞、、铬、铜、六六六、DDT等有害物质含量 各项指标值应满足GB15618等规定值。 5.3.4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在进行土壤评价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规范通则 GB/T32866-2016》,也可增加辅助指标的评价。当评价指标不满足规定值 或成本较大时,应选择其他剥离区域,

以统筹有关建设计划为指导,结合耕作层土壤调查评价结果,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 指导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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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剥离、回覆、储存等区域选择,土方量平衡计算和运 输线路选择,投资估算,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6.2.1根据建设项目施工时序安排计划,选择剥离区;再根据土壤调查结果,划定剥离区范围。经工 壤调查评价后适宜于剥离的土壤,均应进行剥离。 6.2.2根据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和其他耕地开发、土壤改良计划,选择土壤回覆区,划定回覆区范 围,明确拟回覆的耕作田块或图斑。 6.2.3对于不能做到“即剥即用”的土壤,应暂时存放在储存区。土壤储存区应综合考虑堆放安全、 回填便利与运输成本低等因素,并远离村庄、集镇等人群密集以及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等的区域。

6.3.1根据土壤调查评价结果,考虑施工技术要求,以耕作田块或图斑为界限,划分实施单元,分别 十算剥离量、储存量和回覆量。 6.3.2根据剥离量和回覆量的计算结果,进行土方量平衡分析。当剥离量大于回覆量时,应调整回覆 区面积,或增加储存区的储存量,直至剥离量和回覆量基本平衡。在土方量平衡计算中应考虑实方与虚 方的换算关系。 6.3.3对于耕作层土壤稀少或贫的区域,可在剥离耕作层土壤的基础上,增加土壤质地较好的犁底 层和心土层的剥离量。 6.3.4直接用作回覆区的耕作层土壤,一次剥离厚度应不大于30cm。对于土层深厚的区域,可扩大土 展剥离厚度,但需分层剥离、分层储存;耕作层以下主壤可用于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底层覆土或绿化 用土。 6.3.5不同剥离区、回覆区的设计厚度,应由当地国土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认定

6.4.1当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可以一一对应时【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应按照运输线路最短的原则,设计剥离区和回覆区之 间的土方运输线路,确定土方运输方案。 6.4.2当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不能一一对应时,应开展不同区域之间的运输线路优化设计,设计不同 的运输线路,选择运输成本最低的土方运输线路,作为土方运输方案。 6.4.3当剥离区土方暂时不用于回覆区时,可在剥离区附近选择储存区,堆存多余的土方,分别设计 由剥离区到储存区、再由储存区到回覆区的土方运输方案。 6.4.4根据上述运输线路,绘制不同方案的土方运输路线图,并标明不同运输路线的土方量和不同单 元的土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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