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 915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CR 9156-2019 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试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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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4.3路堤边坡坡率
6.5.2土质和易风化软质岩路堑侧沟外侧宜设置平台,宽度不宜小于0.5m。硬质岩及边 坡设置防护加固工程时可不设侧沟平台。 6.5.3路堑边坡宜在土石分界、透水与不透水层交界处设置边坡平台,平台不宜小于 1.5m。在年平均降水量小于400mm的地区,边坡平台可不设截水沟,平台宽度不宜小 于1.0m。 6.5.4较高土质边坡和软弱松散岩石路堑,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岩层分化及节理发育 程度,结合施工工艺,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稳定和坡面、坡脚预加固技术,
6.6.1路基排水设计降雨重现期宜采用25年。 6.6.2 地面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沟沟顶应高出设计水位0.15m。 2排水沟的横断面,底宽可采用0.4m,深度可采用0.4~0.6m,分水点处可采用0.2m。 3 纵坡不宜小于2%o,困难条件下可采用1%0。 6.6.3路堑基床换填时,侧沟底宜低于基床表层底面以下0.1m,且靠线路侧沟壁应预留 出水孔。
6.7.1支挡结构的设置及型式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征地、拆迁及工 等因素综合确定。
0.7.1支挡结构的设 等因素综合确定。 6.7.2路基边坡应结合边坡的岩土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气候环境、边坡朝 向、边坡坡率和高度等采用植物防护或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的措施,并符合以下 规定: 1土质路基边坡宜采用植物防护《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26-2012》,坡面较高时,可增设骨架。 2软质岩及强风化硬质等岩层破碎或节理发育时,边坡宜采用骨架护坡、空窗式护 墙等防护。
1土质路基边坡宜采用植物防护,坡面较高时,可增设骨架。 2软质岩及强风化硬质等岩层破碎或节理发育时,边坡宜采用骨架护坡、空窗式护 墙等防护。 3弱风化硬质岩可不防护。 6.7.3沿河或浸水地段路基,当受水流冲刷时,应根据河流特性、水流性质、河道地貌、 地质等因素,结合路基位置,选用适宜的坡面防护措施。 6.7.4重力式挡土墙、护坡骨架、护墙等工材料可采用混凝土、浆砌片石等,
8.1电缆宜直理并夯填密实,从路堤坡脚护道或路堑侧沟平台通过。 8.2采用小型机械化养路时,应在路基一侧或两侧每隔500m左右设置作业平台一处
7.1.1桥涵结构应简捷实用,便于施工及养护维修。 7.1.2桥涵结构的工程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状态、使用要求及环境条件等 选用。 7.1.3桥梁结构型式应综合考虑桥梁的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轨道类型及施工方 法等因素确定。常用跨度简支梁宜采用预制架设T梁,也可根据工程需要采用低 高度梁。 7.1.4桥涵结构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表7.1.5桥涵洪水频率标准
注:当铁路专用线设计使用年限低于表中设计洪水频率对应的重现期时,可按设计使用年限确定洪水 预率标准。
7.1.6桥涵应根据需要设置。当以桥代路时,应进行技不经济比牧。 7.1.7跨越河流的桥梁,其孔跨、高程及桥长应根据水文计算确定,并需满足防 洪及通航要求。桥梁的孔跨布置应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 7.1.8墩台类型及材料应根据桥址地形、地质、水文、线路、上部结构、施工条 件和经济等因素综合选定。墩型可采用实体墩台、钢筋混凝土板式墩及空心墩。 当桥墩受车、船、筱、漂流物撞击、磨损等作用时,受撞击力作用高度以下部分 不得采用空心墩身。 7.1.9桥梁基础类型应根据水文、地质、地形、沉降控制要求、上部结构、荷载、 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合理选用。地质条件较好时,优先选用明挖基础;地质条 件较差时可选用其他基础类型。 7.1.10涵洞应结合地形、灌溉、交通等工程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7.1.11涵洞可采用框架涵、圆涵、盖板箱涵或其他适宜的结构型式。灌溉涵洞 宜选用圆涵。 7.1.12当涵洞顶高程控制线路纵断面设计时,涵洞顶至轨底的填方高度不宜小 王轨底至路肩高度。困难条件下, 高王路肩且轨下枕底道作厚度不应小
7.3.1简支梁由于列车竖向静活载所引起的竖向挠度不应超过跨度的1/800。当 由恒载及静活载引起的竖向挠度等于或小于15mm或跨度的1/1600时,可不设 上拱度,宜用调整道厚度的办法解决;大于上述数值时应设上拱度,其曲线与 恒载及半个静活载所产生的挠度曲线基本相同,但方向相反。 7.3.2墩台身应检算强度、整体纵向弯曲稳定、墩台顶弹性水平位移。基底应检 算压应力、合力偏心、基底倾覆稳定和滑动稳定等。 7.3.3墩台沉降应按恒载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轨道桥梁,对于外静定结构,其总沉降量与墩台施工期间沉降量之差 不得超过表7.3.3中规定的限值
3有硅轨道外静定结构墩台基础工后降限值(n
2对于外超静定结构,其相邻墩台均匀沉降量之差的容许值,应根据沉降 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应力的影响而定。 7.3.4涵洞基础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相邻路基工后沉降量。立交及排洪涵洞应考 虑沉降影响
2对于外超静定结构,其相邻墩台均匀沉降量之差的容许值,应根据沉降 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应力的影响而定, 7.3.4涵洞基础工后沉降量不应大于相邻路基工后沉降量。立交及排洪涵洞应考 虑沉降影响。 7.3.5墩台的纵向及横向水平刚度应满足列车行车安全性要求,对最不利荷载作 用下墩台顶的横向及纵向计算弹性水平位移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墩台横向水平位移差引起的相邻结构物桥面处轴线间的水平折角(如 图7.3.5),当桥跨小于40m时,不得超过1.5%o;当桥跨等于或大于40m时,不 得超过1.0%0。
用下墩台顶的横向及纵向计算弹性水平位移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墩台横向水平位移差引起的相邻结构物桥面处轴线间的水平折角(如 图7.3.5),当桥跨小于40m时,不得超过1.5%o;当桥跨等于或大于40m时,不 得超过1.0%0。
图7.3.5水平折角示意图
荷载组合为:竖向静荷载;曲线上列车的离心力;列车的横向摇摆力;列车、 梁及墩身风荷载或0.4倍的风荷载与0.5倍的桥墩温差组合作用,取较大者;水 中墩的水流压力作用:地基基础弹性变形引起的墩顶水平位移
墩台横向水平位移限值,当桥梁跨度小于20m时,采用桥梁跨度20m的墩 台横向水平位移限值。 2墩台顶面顺桥方向的弹性水平位移不应超过表7.3.5中规定的限值。
表7.3.5墩台顶的弹性水平位移限值(mm)
注:L为相邻跨中较短桥跨的跨度,单位为m,当L<24m时,按24m计算
计算混凝士,石砌及钢筋混凝主墩合水平变位时,截面惯性矩1按全截面考 虑,混凝土和石砌墩台的抗弯刚度取为E。,钢筋混凝土墩台的抗弯刚度取为 0.8E。l,E。为墩台身的受压弹性模量。 7.3.6当桥墩位于反向曲线夹直段且夹直线段长度小于一列车长时,桥墩设计应 考虑反向曲线影响。 7.3.7活载作用下墩台基底的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滑动稳定系数不得小 于1.3;施工荷载作用下墩台基底的倾覆稳定系数和滑动稳定系数均不得小于 1.2。
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合理地选用。 1桥梁梁部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也可根据工程需要采用 钢结构。 2桥梁下部结构可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3涵洞主体结构可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石料丰富地区,可采用片 石混凝土。涵洞附属工程可采用浆砌片石。 7.4.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 疑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其他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7.4.3混凝土桥涵结构耐久性设计应满足铁路专用线设计使用年限要求
7.5桥面布置及养护维修设施
7.5.1道雄桥面宽度应根据运量、货物种类、设计使用年限综合评估确定。道确 桥面的道作槽顶面外缘宽不应小于3.9m。当采用大机清筛时,道诈桥面线路中 心至道作槽内侧净宽不应小于2.2m。
7.5.2桥上人行道及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桥面应设置双侧带栏杆的人行道。 2桥上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的最小净距应按表7.5.2确定。个别情况 下,当桥上允许非养护人员通过时DB65∕T 4003-2017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设备数据采集规范,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净距应根据具体 需要确定,并在人行道与线路之间采取可靠的安全分隔措施。
表7.5.2直线桥上线路中心至人行道栏杆内侧的最小净距(m)
曲线桥线路络中心车 栏杆内侧的净距应考虑曲线加宽影响, 2钢梁明桥面应考虑线路维护及施工误差的影响
7.5.3桥涵养护维修设施应结合线路具体
涵养护维修设施应结合线路具体情况设置
8.1.1隧道设计应依据地形、地质特征及周边环境因素,综合考虑技术标准、施 工和运营条件,经风险评估与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确定,隧道设计方案和建筑结 构应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8.1.2隧道内轮廓应根据建筑限界、隧道内股道数和线间距、轨道结构形式及其 养护方式、牵引种类、设备空间及结构受力条件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隧道建筑限界应符合现行《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限界》 GB146.1~GB146.2的有关规定。 位于车站内隧道的内轮廓尚应符合站场设计的规定。 对于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线路,隧道内轮廓应满足双层集装箱限界的要 求。 隧道内采用大型机械化养护时,隧道内轮廓应另行研究确定, 8.1.3隧道设计应根据地质调查、测绘和勘探、试验的成果,对隧道围岩体作出 评价和划分围岩级别。围岩级别的划分应按现行《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 的有关规定办理。 8.1.4隧道衬砌结构应具有规定的强度、稳定性,应能适应设计年限内安全运营 和方便维修的需要,并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养护条件。 8.1.5隧道改建方案应根据技术标准、运输要求,结合地形、地质、线路条件 运营情况和既有隧道现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隧道改建标准可采用新建铁 路有关规定;当改建条件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满足运输要求、符合技 术条件的改建标准。 8.1.6隧道施工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DB34∕T 3964-2021 城市轨道交通钢轨打磨维修技术规范,以及隧道跨度、结构形式,采 用合适的施工方法。隧道弃渣应注意节约用地,并应保护农田水利和自然环境, 满足环保、水保要求。 8.1.7新建和改建铁路专用线隧道位置的选择、平纵断面设计、衬砌和洞门结构 建筑材料规格、结构计算和荷载、防水和排水、辅助坑道、运营通风、以及隧道 穿越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地段等,在本设计规范中未作规定时,结合铁路专用线 类型,选择合适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