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62-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362-2019 制造工业工程设计信息应用标准简介:
GB/T 51362-2019 制造工业工程设计信息应用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5.6.2给排水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 表5. 6. 2的规定。
表5.6.2给排水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5.6.3·给排水专业设计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0.5的 规定。
7.1暖通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不应低于表 规定。
低成本小型别墅建筑图7.1暖通专业各阶段几何图
5.7.2 暖通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应低于表5.7.2 的规定。
通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应低于表5.7.2
7.2暖通专业各阶段属性信!
5.8.2动力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应低于 的规定。
表5.8.2动力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表5.9.1电气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
5.9.2电气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应低于 的规定
表5.9.2电气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5.9.3电气专业设计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0.8的
5.10.1智能化专业各阶段儿何图形深度等级,不凡 表 5. 10. 1的规定。
表5.10.1智能化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
5.10.2智能化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 表 5. 10.2的规定
0.2智能化专业各阶段属性
11.3室内设计专业设计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0. 规定。
5.12.1景观设计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不应低于
5.12.1景观设计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不应低于 表 5. 12. 1 的规定
表5.12.1景观设计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
5.12.2景观设计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应低于
表5.12.2的规定。
表5.12.2景观设计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5.12.3景观设计专业设计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0.11 中的相关规定。
3.1环保与卫生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不应 表 5. 13. 1 的规定。
于表5.13.1的规定
表5.13.1环保与卫生专业各阶段几何图形深度等级
5.13.2环保与卫生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
于表 5. 13. 2 的规定。
表5.13.2环保与卫生专业各阶段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5.13.3环保与卫生专业设计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0.12 的规定。
5.14.1前期咨询阶段设计深度,可按本标准可行性研究阶 段深度规定
5.14.1前期咨询阶段设计深度,可按本标准可行性研究阶
5.14.2施工过程管理阶段用于施工过程管理应用的模
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度基础上调整;用于施工安装
5.14.4拆除改造阶段用于拆除改造方案设计的
合本标准竣工移交阶段深度
6.1.1成品应以协作数据集或成品交付数据集的
6.2.1设计信息应用交付,宜包括可视化应用、功能分析和 建筑性能分析、协同设计、数据统计分析、模拟推演、预制加工、数 字化评审和信息集成等应用的交付。
应包括工厂总体工艺布局、主要车间工艺布局的可视化
;宜包括工厂物流、人流和应急疏散的可视化成果; 2可视化应用成果,可采用浏览、染图片、对比分 游视频或交互体验等展示方式。
2可视化应用成果,可采用浏览、染图片、对比分析、 漫游视频或交互体验等展示方式。 6.2.3功能分析和建筑性能分析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艺仿真分析,应结合项自要求及工艺特点进行,其内容 宜包括物流仿真、生产过程仿真、机台工位动作仿真和人机工程 仿真; 2建筑性能分析,宜根据项目要求和绿色工厂设计评价标准 的规定进行,其内容宜包括生产环境分析、风环境分析、日照分析、 声环境分析和能耗分析; 3测试报告,应按分析项自编制,其内容应包括分析创 建方式、测试输入数据、参数选择与设定、分析软件环境设置与分 析结果; 4分析结果数据,宜采用通用数据交换格式提交。 6.2.4协同设计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自协同设计应用交付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深度、模 型拆分原则、命名原则、设计编码说明、协同工作流程和信息 交换模板; 2应包括协作责任分工策划方案; 3宜采用协同平台统一存储和管理协作数据; 4 应通过协作数据集的方式进行协作交互,并应提供版本 说明。 6.2.5 数据统计分析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 应包括工程对象单元专业系统设计编码: 3 统计数据应能直接从信息中提取。 6.2.6 模拟推演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厂级、车间级和生产线级生产运行模拟推演,宜按产品 方案、生产资源、调度计划进行工艺过程、物流及生产线平衡等仿
6.2.3功能分析和建筑性能分析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
工艺仿其分析,应结合项日要求及工艺特点进行,其内容 宜包括物流仿真、生产过程仿真、机台工位动作仿真和人机工程 仿真; 2建筑性能分析,宜根据项目要求和绿色工厂设计评价标准 的规定进行,其内容宜包括生产环境分析、风环境分析、日照分析、 声环境分析和能耗分析; 3测试报告,应按分析项自编制,其内容应包括分析创 建方式、测试输入数据、参数选择与设定、分析软件环境设置与分 析结果;
6.2.4协同设计应用交付,应符合下
1项目协同设计应用交付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深度、模 型拆分原则、命名原则、设计编码说明、协同工作流程和信息 交换模板; 2应包括协作责任分工策划方案; 3 宜采用协同平台统一存储和管理协作数据; 应通过协作数据集的方式进行协作交互,并应提供版本 说明。 6.2.5 数据统计分析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 应包括工程对象单元专业系统设计编码;
6.2.6模拟推演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真分析,亦可根据需要针对关键工序单机、机群进行加工过程模拟 推演; 2建造模拟推演,应包括总体建造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模 拟,且宜包括施工措施时序模拟; 3拆除改造模拟应包括总体拆除方案模拟,且宜包括改造利 用方案模拟; 4模拟推演结果,宜采用成品交付数据集方式交付。 6.2.7 预制加工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加工的工程对象单元,应按系统装配关系和最小加工 单元分级提供文件; 2 预制加工的工程对象单元,应提供零件编码和零件清单: 3最小加工单元,应提交符合预制加工要求的通用数据 格式; 宜提供安装模拟文件; 5 宜采用协作数据集方式交付。 6.2.8 数字化评审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和专业系统信息: 2 消防、节能、环保与卫生、绿色建筑等专项评价所需的 数据集,应单独交付; 3 评审意见回复信息,应以文档方式与评审关联: 4 宜按成品交付数据集方式交付。 6.2.9 信息集成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为其他信息系统提供集成信息时,应将数据和特 征信息组织成结构化的数据,并应提供获取数据的 接口; 2集成其他工业控制系统信息时,宜能通过相关工业标准协 议与企业工业控制系统集成; 3集成其他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时,应能通过标准协议与企业 其他应用系统集成。
真分析,亦可根据需要针对关键工序单机、机群进行加工过程模拟 推演; 2建造模拟推演,应包括总体建造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模 拟,且宜包括施工措施时序模拟; 3拆除改造模拟应包括总体拆除方案模拟,且宜包括改造利 用方案模拟; 4模拟推演结果,宜采用成品交付数据集方式交付。 6.2.7 预制加工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加工的工程对象单元,应按系统装配关系和最小加工 单元分级提供文件; 预制加工的工程对象单元,应提供零件编码和零件清单; 3最小加工单元,应提交符合预制加工要求的通用数据 格式; 4宜提供安装模拟文件;
6.2.8数学化评审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2消防、节能、环保与卫生、绿色建筑等专项评价所需的 数据集,应单独交付; 3评审意见回复信息,应以文档方式与评审关联; 4 宜按成品交付数据集方式交付。 6.2.9 信息集成应用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为其他信息系统提供集成信息时,应将数据和特 征信息组织成结构化的数据,并应提供获取数据的 接口; 2集成其他工业控制系统信息时,宜能通过相关工业标准协 议与企业工业控制系统集成; 3集成其他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时,应能通过标准协议与企业 其他应用系统集成。
信息和深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 成品交付前应进行质量验证,其方式宜采用仿真验 十评审、指标分析或碰撞检查;质量验证报告宜存档备查
6.3.2成品交付前应进行质量验证,其方式宜
6.4.1成品【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应包括版本管理信息,并应能保证 唯一性追溯。
6.4.2更改时,相关文件及数据应同步更新
更描还文件。 6.4.4变更的设计深度,不应低于原设计
6.4.4变更的设计深度,不应低于原设计
6.5.1 成品几何数据交付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以通用数据格式传递工程信息; 2 应包括工程对象单元完整的几何图形信息; 3 应能实现数据的漫游浏览、查询、批注等交互操作; 应保证设计原始数据不被编辑篡改; 5 同一项目范围内宜约定统一交付格式和版本。 6.5.2工程项目设计特征信息的存储与提交,应符合电子数据检 索与统计的要求,且宜采用支持可扩展标记语言转换的格式提交 并应提供相关元数据文件
索与统计的要求《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CECS175:2004》,且宜采用支持可扩展标记语言转换的格式提交, 并应提供相关元数据文件。
成品,应采用数字化移交的方式支付,其应包括电子 时和信息系统集成交付。 采用电子文件交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