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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S 02-2004 自密实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指南.pdf简介:
"CCES 02-2004 自密实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指南"是中国混凝土工程标准化协会(China Concrete Engineering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CCES)发布的一份技术标准。这份指南主要针对自密实混凝土的设计和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自密实混凝土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能的混凝土,其特点是不需要振动、振捣或碾压就能达到预期的密实度,能够在施工过程中自动填充模板,减少了混凝土的浪费,提高了施工效率。它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桥梁、隧道、海洋工程、地铁等领域的结构施工。
CCES 02-2004指南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自密实混凝土的原材料选择:对骨料、水泥、掺合料等原材料的技术要求,以及配合比设计的指导原则。
2. 设计参数:包括自密实混凝土的流动性、强度、耐久性等设计参数的确定方法。
3. 施工工艺:包括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4. 质量控制:对自密实混凝土的质量检验、验收、质量评定等提出了详细的规定。
5.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自密实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
总的来说,这份指南为自密实混凝土的设计、生产、施工和质量控制提供了一套全面的参考标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混凝土性能的优良。
CCES 02-2004 自密实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指南.pdf部分内容预览:
响自密实混凝土性能的因素较多,各地区如有可靠的实践经骤 并通过专门的论证,可修正或取代本指南的个别规定与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具有良好的工作性,即使在密集配筋条件 靠混凝土自重作用而无需振捣便能均匀密实成型的高性 凝土。
混凝土配制时的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水泥加矿物掺合料)总 量之比
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加人的《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 RFJ 005-2011》,具有一定细度和活性的用于改 善新拌合硬化混凝土性能的某些矿物类物质
2.1.4外加剂(chemicaladmixture)
在拌制混凝土过程中掺人的用以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物质。其 量不大于水泥质量的5%(特殊情况除外)。
2.1.5填充性(fillingability)
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在无需振捣的情况下,能均匀密实成型 的性能
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中各种组分保持均匀分散的性能
粗骨料振动离析率(%);
3.1.1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新拌混凝土必须 满足自密实混凝土工作性评价指标要求,硬化混凝土的力学性能 和耐久性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自密实混凝土工程质量且 达到经济合理。 3.1.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原材料性能和混凝土技 术要求,并考虑结构的构造尺寸和形式、钢筋的大小及密集程 度,进行初始配合比的计算,经过试验室试配、调整后 确定。
3.1.1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基本要求是新拌混凝土 满足自密实混凝土工作性评价指标要求,硬化混凝土的力学 和耐久性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自密实混凝土工程质 达到经济合理。
要求,并考虑结构的构造尺寸和形式、钢筋的大小及密集程 ,进行初始配合比的计算,经过试验室试配、调整后 定。
3.2拌合物工作性检测方法与指标
3.2.1对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的检测包括:填充性检测、 间隙通过性检测、抗离析性检测。 3.2.2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填充性由坍落扩展度或T5o0流动时 间检测,试验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2.3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间隙通过性由L型仪或U型仪检 测,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附录B或附录C的规定。 3.2.4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抗离析性由L型仪、U型仪或拌合 物稳定性跳桌试验检测,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附录B、附录C或 附录D的规定。
坍落扩展度和U型仪的检测方法进行综合测试评价
表3.2.5 拌合物工作性检测方法与指标要求
注:1.对于密集配筋构件或厚度小于100mm的混凝土加固工程,采用自密实混 凝土施工时,拌合物工作性指标应按表3.2.5中的1级指标要求。 2.对于钢筋最小净距超过粗骨料最大粒径5倍的混凝土构件或钢管混凝土 构件,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时,拌合物工作性指标可按表3.2.5中的 Ⅱ级指标要求。
:1.对于密集配筋构件或厚度小于100mm的混凝土加固工程,采用自密实混 凝土施工时,拌合物工作性指标应按表3.2.5中的1级指标要求。 2.对于钢筋最小净距超过粗骨料最大粒径5倍的混凝土构件或钢管混凝土 构件,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时,拌合物工作性指标可按表3.2.5中的 Ⅱ级指标要求。
3.3硬化混凝土性能检测方法与要求
3.3.1硬化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检测,并按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进行合格评定。 3.3.2硬化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 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厂82)检测,其中 混凝土抗裂性能和抗氯离子渗透性能宜按《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 计与施工指南》(CCES01)进行检测,其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3.3.3匀质性应满足硬化混凝土上表面砂浆层的厚度小于 15mm的要求。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的 要求。
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的要求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要求,但28d 收缩率比不宜大于100%。如有必要,在硬化混凝土性能满足设 计要求的条件下,可采用增稠剂
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 外加剂》(GB/T18736)、《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 146)和现行行业标准《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了28)的要求。如有必要,可采用情性矿物掺合料。
3.5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主要参数包括拌合物中的粗 骨料松散体积、砂浆中砂的体积、浆体的水胶比、胶凝材料中矿 物掺合料用量。 2设定1m²混凝土中粗骨料的松散体积Vg(0.5~ 0.6m²),根据粗骨料的堆积密度pg计算出1m²混凝土中粗骨料
的用量mg。 3根据粗骨料的表观密度p计算1m?混凝土粗骨料的密实 体积Vg,由1m?拌合物总体积减去粗骨料的密实体积V计算出 砂浆密实体积Vm。 4设定砂浆中砂的体积含量(0.42~0.44m²),根据砂浆 密实体积V㎡和砂的体积含量,计算出砂的密实体积V。 5根据砂的密实体积V和砂的表观密度o计算出1m²混 凝土中砂子的用量ms。 6从砂浆体积V㎡中减去砂的密实体积Vs,得到浆体密实 体积Vp。 7根据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确定水胶比。 8根据混凝土的耐久性、温升控制等要求设定胶凝材料中 矿物掺合料的体积,根据矿物掺合料和水泥的体积比及各自的表 观密度计算出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P。 9由胶凝材料的表观密度、水胶比计算出水和胶凝材料的 体积比,再根据浆体体积V、体积比及各自表观密度求出胶凝 材料和水的体积,并计算出胶凝材料总用量m和单位用水量 mw。胶凝材料总用量范围宜为450~550kg/m²,单位用水量宜 小于200kg/m²。 10根据胶凝材料体积和矿物掺合料体积及各自的表观密 度,分别计算出每1m?混凝土中水泥用量和矿物掺合料的用量。 11根据试验选择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 3.5.2试拌、调整与确定 1按照本指南第3.5.1条的步骤和范围,计算出初步配 合比。 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和试拌时,应检验拌合物工作 性是否达到本指南表3.2.5中的要求。每盘混凝土的最小搅拌量 不宜小于25L。 3选择拌合物工作性满足要求的3个基准配合比,制作混 凝土强度试件,每种配合比至少应制作一组试件,标准养护到
28d时试压。校核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配制强度要求。如有必 要,还应检测相应的耐久性指标。 4根据试配结果对初始配合比进行调整,直至拌合物工作 性和硬化后混凝土性能都满足相应规定为止。 5对于应用条件特殊的工程,如有必要,可在混凝土搅拌 站或施工现场对确定的配合比进行足尺试验,以检验所设计的配 合比是否满足工程应用条件。 6根据试配、调整、混凝土强度检验结果和足尺试验结果, 确定符合设计要求的合适配合比
4.0.1自密实混凝土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混凝 土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 4.0.2采用自密实混凝土进行结构加固设计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25)中的规定。 4.0.3对结构在非荷载作用下的抗裂性能,应根据工程的实际 要求按本指南第3.3.2条的规定对自密实混凝土的抗裂性能进行 检验。
4.0.4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要
密实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可取为同等强度等级的普通混凝土弹性模 量的0.9倍。
5.1.1自密实混凝土生产与施工包括自密实混凝土的拌制 输、浇注和养护
输、浇注和养护。 5.1.2自密实混凝土一般采用预拌混凝土生产方式,当混凝土 用量较少,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场搅拌的方式。 5.1.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建 立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设置技术与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具 有技术合格的检测人员和试验设备齐全的试验室。
5.1.4自密实混凝土生产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应经过专门技
5.1.5自密实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实施施工监理制度。
1.5自密实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实施施工监理制度。 1.6在自密实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做好有关天气、生产和 验记录。
5.2.1当采用预拌混凝土生产方式时,搅拌机应符合《混凝土 搅拌机技术条件》(GB/T9142)的规定;当采用现场搅拌方式 时,宜使用强制式搅拌机,禁止人工搅拌
5.2.1当采用预拌混凝土生产方式时,搅拌机应符合
5.3.1除水和外加剂溶液可按体积计量外,其他原材料应按质 量计量。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为:水泥土1%,矿物掺合料 ±1%,粗、细骨料±2%,水±1%,外加剂±1%。
DG∕TJ08-2352-2021 绿色建材评价通用标准(第二册)中的用水量和砂、石用量。
5.3.3 搅拌时间应比普通混凝土适当延长,具体时间应根据现 场试拌试验确定。
5.3.4当自密实混凝土在现场拌制时,必须对搅拌机加水装置 进行校核。
5.3.4当自密实混凝土在现场拌制时,必须对搅拌机加水装置
DB11∕T 943-2012 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复合酚醛保温板聚合物水泥砂浆做法).3.5正式生产前必须对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进行开盘鉴定 金测其工作性
5.4.1长距离运输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应使用混凝土搅拌运输 车,短距离运输可利用现场的般运输设备。装料前装料口应保 持清洁,筒体内应保证干净、潮湿,不得有积水、积浆。 5.4.2应根据待浇混凝土结构物的实际情况对自密实混凝土的
5.4.2应根据待浇混凝土结构物的实际情况对自密实混凝土的 生产速度、运输时间及浇注速度进行协调,制订合理的运输计 划,确保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的分送与浇注在其工作性保持期内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