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6727-2022 回收铟原料.pdf简介:
GB/T 26727-2022 标准的全称为《回收铟原料》。这个标准可能是中国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铟原料的回收过程。铟(Indium)是一种稀有金属,原子序数49,主要用于电子工业,特别是在液晶显示器(LCD)和半导体制造中。
标准可能包含了以下内容:
1. 回收原则:确保在回收过程中遵守环保、安全和经济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回收方法:规定了铟原料的各种来源(如废旧电子产品、工业废料等)的回收技术、流程和设备要求。 3. 检测与质量控制:明确了原料的检测标准,包括元素含量、纯度等指标。 4. 环保要求:可能包括废弃物处理、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回收过程的环境友好性。 5. 安全措施:对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等有详细规定。
请注意,具体的GB/T 26727-2022 标准内容需要查阅官方版本或相关机构发布的详细解读。
GB/T 26727-2022 回收铟原料.pdf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6727—2011《铟废料》。与GB/T26727—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删除了V类和V类产品(见2011年版的第3章); d)删除了表1中的组别,更改了Ⅲ类和IV类产品的分类要求(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3章); e)删除了易燃、易爆及表面杂物相关要求(2011年版的4.2和4.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德邦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品 质量检验站、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导 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赞芳、潘锦功、张江峰、梁义、黄誓成、黄肇敏、赵科湘、伏志宏、曾平生、黄曼 郑林、黄文禾、金智宏、黄作、朱刘、朱永峰、孙艳容。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T/CECS 720-2020 钢板桩支护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本文件规定了回收钢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 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回收钢原料的回收、贸易与利用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钢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 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回收钢原料的回收、贸易与利用
回收钢原料分为五类:纯钢料(I类),ITO靶材料(Ⅱ类),含钢化工及熔铸料(Ⅲ类),钢合金料(V 类).含铟半导体料(V类)。回收钢原料的分类见表
表 回收钠原料的分类(续)
5.1回收钢原料应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类别、级别进行回收和贸易,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回收钢原料不应 相互混合,不应掺有其他夹杂物 5.2同一类别的回收钢原料应由同一形状的物料组成,包括块料、碎料、粉料、泥料。 5.3需方对回收钢原料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6.1 回收钢原料的类别一般用目视确定,洁净程度、形状用目视法检验。 6.2 回收钢原料的化学成分及水分(级别)的检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7.1.1回收钢原料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或订 货单的规定。 7.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 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回收钢原料外包装上应贴标签,并注明:
GB/T 3198-2020 铝及铝合金箔a)产品名称; b)类别和级别; c)批号; d)重量; e)出厂日期。
a)产品名称; b)类别和级别; c) )批号; d)重量; e)出厂日期
a) 产品名称; b)类别和级别; c) 批号; d) 重量; e) 出厂日期
8.2.1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回收钢原料可以打包、压块或桶装方式供货。
8.2.1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回收钢原料可以打包、压块或桶装方式供货。 8.2.2回收钢原料应包装后交货,其包装方式、尺寸和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不同批次的回收钢原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混 回收钢原料的运输和贮存应有防水、防火设施
每批回收钢原料应附有随行文件,其中除应包括供方信息、产品信息、本文件编号、出厂日期或包装 日期外,还宜包括: a)质量保证书: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特点(包括制造工艺及原材料的特点)GB/T39673.3-2020 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HBES)及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BACS) 第3部分:电气安全要求.pdf, ·对产品质量所负的责任, ·产品获得的质量认证及带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印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b)产品合格证: ·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 ·批量或批号, ·检验日期,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 c)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检验报告及成品检验报告; d)产品使用说明:正确搬运、使用、贮存方法等; e)其他
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列出如下内容: Ba) 产品名称; b) 类别及级别: c) 重量; d) 本文件编号; e) 其他
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内列出如下内容: Ba) 产品名称; b) 类别及级别: C) 重量; d) 本文件编号; e)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