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0/T-272-2017 燃气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J50/T-272-2017燃气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是中国地方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该标准的全称是《燃气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规程》,主要是针对燃气分布式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制定的技术规范。
燃气分布式能源,指的是将燃气转换为电能和(或)热能,然后在建筑物内部直接或近似直接使用,减少中间输配电过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燃气分布式能源在建筑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旨在促进燃气分布式能源在建筑中的绿色、高效应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同时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友好。
附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条文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包括标准的目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的具体含义、检验方法、验收标准等内容,以便于标准使用者理解和执行。
DBJ50/T-272-2017 燃气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提高重庆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及分 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有力推动重庆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筑 应用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建立安全的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 (以下简称“联供系统”),规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以燃气为一次能源,发电机组单台容量小 于或等于6MW且有冷热负荷需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采用 直接向用户供应冷、热、电能的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的设计、施 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1.0.3联供系统宜采用并网的运行方式
DB63/T 1640-2018标准下载1.0.4联供系统应遵循电能自发自用、冷热电平衡、余热利用最 大化的原则、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模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 定。 1.05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日发由
正 1.0.5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且发电 设备最大利用小时数不应小于2000h,不宜小于3000h。 1.0.6联供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 2子面片
设备最大利用小时数不应小于2000h,不宜小于3000h。
heating and power system
布置在用户附近,以燃气为一次能源用于发电,并利用 余热制冷,供热,同时向用户输送电能,热(冷)的能源供应系线
2.0.2孤网运行operating in isolated mode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发电机组与公共电网并列运行, 公共电网输送电能的方式
2.0.4上网运行operating in grid connected mode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发电机组与公共电网并列运行,可向 公共电网输送电能的方式。
设置冷热电联供系统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区域或场所。
generatorset
由原动机、发电机、启动装置、控制装置等组成的
原动机冷却水热能及原动机排烟热
除利用余热外,还带有燃烧器,可通过直接燃烧燃气产生蒸 汽或热水的余热锅炉,
直接利用发电机组冷却水和排烟进行制冷、热的机组。可分 为烟气型及烟气热水型冷(温)水机组
2.0.11补燃型余热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3.1系统组成及运行方式
3.1.1燃气分布式能源联供系统(以下简称联供系统)
3.1.1燃气分布式能源联供系统(以下简称联供系统)由动力发 电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组成。联供工程包括联供系统、供配电系 统、燃气供应系统、监控系统、调峰系统及辅助设施。 3.1.2当热负荷主要为空调制冷、供热负荷时,联供系统余热利 用设备宜采用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当热负荷主要为蒸汽或热水
3.1.1燃气分布式能源联供系统(以下间称联供系统)由动 电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组成。联供工程包括联供系统、供配 统、燃气供应系统、监控系统、调峰系统及辅助设施
3.1.2当热负荷主要为空调制冷、供热负荷时,联供系:
用设备宜采用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当热负荷主要为蒸汽或 负荷时,联供系统余热利用设备宜采用余热锅炉。
3.1.3当没有公共电网或公共电网接入困难,且联供系统
电负荷比较稳定时,发电机组可采用孤网的运行方式,否则 用并网运行方式
B.1.4孤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自动跟踪用户的用电
3.1.5并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与公共电网自动同期。
3.1.6上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其电气系统的设计、施工、验
3.1.7发电机组应在联供系统供应冷、热负荷时运行。供冷、供
B.1.7发电机组应在联供系统供应冷、热负荷时运行。供冷、供 热系统应优先利用发电余热制冷、供热。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 宜增设蓄能设备。
3.1.8联供系统的组成形式、设备容量,工艺流程及运行方式
应根据燃料供应条件和冷、热、电、气的价格,经技术经济比 定。
3.2.1对既有建筑进行联供系统设计时,应调查实际冷、热、电 负荷数据,并应根据实测运行数据绘制不同季节典塑日逐时负荷 曲线和年负荷曲线
3.2.1对既有建筑进行联供系统设计时,应调查实际冷、热、电
3.2.2对新建建筑或不能获得实测运行数据的既有建筑进行耳
供系统设计时,应根据建筑设计负荷资料,参考相似建筑实测负 荷数据进行估算,并应绘制不同季节典型日逐时负荷曲线和年负 荷曲线。
的种类、性质以及蓄热(冷)容量分别逐时叠加。
3.3.1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针对不同运行方式确定设备容量,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并网运行方式时,发电机组容量应根据基本电负 荷确定。单台发电机组容量应满足低负荷运行要求; 2当采用孤网运行方式时,发电机组容量应满足设计电负 荷的峰值需求
3.3.2余热利用设备应根据发电机组余热参数确定。温度高于
120C的烟气热量和温度高于75℃的冷却水热量应利用;温度低 于75°℃但高于65℃的冷却水热量宜利用
3.3.3确定联供系统设备容量时,应计算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
式中 1 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 W 年净输出电量(kWh); Q 年有效余热供热总量(MJ); Q2 年有效余热供冷总量(MJ); B 年燃料总耗量(Nm); QL 燃气低位发热量(MJ/Nm²)。
需求确定。当发电余热不能满足设计冷热负荷时,应设置补充 冷、热能供应设备。补充冷、热能供应设备可采用吸收式冷(温) 水机组、压缩式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等,且宜采用蓄冷、蓄热装 置。 3.3.6当公共建筑补充冷热能供应设备采用热泵机组时,应根 据能源站周边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优先采用低温烟气回收热泵 机组、地表水水源热泵机组、污水源热泵机组、地埋管地源热泵机 组子吸收书地有机组
需求确定。当发电余热不能满足设计冷热负荷时,应设置补充 冷、热能供应设备。补充冷、热能供应设备可采用吸收式冷(温) 水机组、压缩式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等,且宜采用蓄冷、蓄热装 置。
3.3.6当公共建筑补充冷热能供应设备采用热泵机组时,
据能源站周边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优先采用低温烟气回收热泵 机组、地表水水源热泵机组、污水源热泵机组、地理管地源热泵机 组及吸收式热泵机组
4.1.1 能源站宜靠近供电区域的主配电所及负荷中心 负荷中心。
4.1.2能源站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4.1.3能源站宜独立设置或室外布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 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且应 对建筑结构进行验算,并应设置抗震、隔振措施。
4.1.4当主机间受条件限制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布置在建
筑的地下一层、首层或屋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 气作燃料时,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建筑物内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首层的主机间应靠外墙布 置并设泄爆设施,且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 或贴邻; 3布置在建筑物地下一层或首层时,单台发电机组容量不 应大于5MW; 4布置在建筑物屋顶时,单台发电机组容量不应大于 2MW,且应对建筑结构进行验算,并应设置隔振措施; 5设置在屋顶上时,主机间距屋顶安全出口的间距应大于 6.0m。
能源站变配电室的设置应符合下
1变配电室宜靠近发电机房及电负荷中心,宜远离燃气调 压间、计量间; 2变配电室应方便进、出线及设备运输: 3变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爆炸危险场所的正下方或 正上方; 4在高层或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变配电 室应设置在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下方、正 上方、贴邻或疏散出口的四周; 5室外布置的变配电设施不应设置在多尘、水雾、有腐蚀性 气体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4.1.6能源站应合理布置噪声源,并应采取降噪、隔噪措施,噪 声排放应符合周边环境的要求。 4.1.7冷却塔、风冷散热器和室外布置的能源站等,应与周围建 筑布局.风格相协调
4.2.1能源站应设置主机间、辅机间、变配电室、控制室:燃
4.2.1能源站应设置主机间、辅机间、变配电室、控制室:燃气调 压计量间、备品备件间等,并宜设置值班室及卫生间等生活设施
1控制室与主机间相邻时,相邻隔墙应为防火墙:隔墙上升 设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朝主机操作面方向开设的玻璃观察窗 应采用具有抗爆能力的固定窗; 2当控制室上方布置设备间时,控制室的顶板应采用混凝 土整体浇筑,设备间楼面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3控制室室内环境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4.2.3能源站的布置应符合冷、热、电生产工艺流程,做到设备 布置紧凑合理,节药用地。当室外布置时,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设 各的要求对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务设置防雨防连防魔防雪等设
4.2.3能源站的布置应符合冷、热、电生产工艺流程,做到设备 布置紧凑合理,节药用地。当室外布置时,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设 备的要求对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设置防雨.防冻.防腐、防雷等设
1应设有设备安装、检修、运输的空间及场地; 2设备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0m; 3设备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设备维修要求。主机间内 设备的净距不宜小于1.2m。
19层框剪结构宿舍楼静爆工程施工方案4.2.5汽水系统应装设安全泄压设施
不宜保温,且人可能接触的部位应设护栏或警示牌。站房内外表 面易结露的设备及管道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不宜保温,且人可能接触的部位应设护栏或警示牌。站房内
4.3.2设置于建筑物内的能源站与其他部位之间
其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该厂房划分为长径比小于或等于3的多 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4.3.9独立设置的能源站《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GB 5237.6-2012》,主机间必须设置1个直通
4.3.10设置于建筑物内的能源站,主机间出人口不应少于2
4.3.13能源站应根据工艺系统情况,设置检修用起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