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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47-2020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替代SL 247-2012,清晰无水印)简介:
"SL/T 247-2020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替代了之前的SL 247-2012版本。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水文资料收集、处理、整理和分析的指导性规定,涵盖了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测验、水文要素观测、水文资料的处理方法、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以及水文信息的发布等方面。
它强调了水文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规定了水文资料的收集、记录、存储、传输和管理的标准化流程,旨在提高水文资料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水资源管理、水文气候分析、水利工程设计和运行、防洪减灾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SL/T 247-2020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是水利水电行业水文工作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规范和提升水文工作质量,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SL/T 247-2020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替代SL 247-2012,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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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 技术规范》等5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水利部 2020年11月2日
SL/T 247—2020
本标准规定了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整编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保证水文资料整编成果质量的 关技术措施;制定了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和整编说明表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水文资料整编、审查和复审ATB沥青碎石基层施工工艺标准,其他水文测站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标准。 GB/T50095一2014水文基本术语与符号标准 GB/T50138—2010水位观测标准 GB50159/T一2015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GB50179—2015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SL42一2010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 SL59一2015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SL195一2015水文巡测规范 SL/T324一2019水文数据表结构及标识符 SL337一2020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SL460一2020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 SL742一2017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范
GB/T50095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为便于使用,以下部分术语列出了 GB/T50095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水文资料(水文数据)hydrologicdata 各种水文要素的测量、调查、记录及其整理分析成果的总称。 3.2 考证资料dataofhydrometric textualresearch 广义上:对水文资料利用具有考证作用的各种资料。狭义上:测站考证技术过程中的各种测量结 果、调查记录及其整编成果的总称。 3.3 原始资料rawdata 在现场对各水文要素进行勘测、调查、测量及计算所获得的第一性基本成果。 3.4 整编资料theprocessedhydrologicdata 原始资料按科学方法和统一规格进行考证、整理、分析并计算后形成的水文资料。 3.5 说明资料explanatorymaterial 对整编过程中采用的考证、方法、合理性分析、质量评定、遗留间题以及附注等的文字说明
GB/T50095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为便于使用,以下部分术语列出了 GB/T50095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水文资料(水文数据)hydrologicdata 各种水文要素的测量、调查、记录及其整理分析成果的总称。 3.2 考证资料dataofhydrometric textualresearch 广义上:对水文资料利用具有考证作用的各种资料。狭义上:测站考证技术过程中的各种测量结 果、调查记录及其整编成果的总称。 3.3 原始资料rawdata 在现场对各水文要素进行勘测、调查、测量及计算所获得的第一性基本成果。 3.4 整编资料theprocessedhydrologicdata 原始资料按科学方法和统一规格进行考证、整理、分析并计算后形成的水文资料。 3.5 说明资料explanatorymaterial 对整编过程中采用的考证、方法、合理性分析、质量评定、遗留问题以及附注等的文字说明,为
4.1水文资料从原始观测成果到整编成果应经过整编、审查、复审三个工作阶段。整编应按月、按 年度进行;审查、复审应分时段进行,审查每年不宜少于2次。 4.2水文资料整编应由基层水文单位负责完成,条件不具备时也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 构的水文二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审查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二 级机构负责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复审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直属 水文机构负责完成,或授权到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机构负责完成。 4.3各项资料的整编软件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应经过各种典型测站资料的试算 检验,并通过流域管理机构直属水文机构组织的审查。 4.4水文资料整编采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不少于1年的资料与原整编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并 经综合检验符合本标准有关精度要求,报复审单位批准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4.5本标准中有可选项或未作具体规定的条款,复审单位可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只适用于其所 属单位,并应报流域管理机构直属水文机构备案
a)测站考证; b)原始资料审查; c)确定整编方法、定线及检验; d)数据整理、输人及图表编制; e)单站合理性检查; f)编写单站资料整编说明表,并进行单站资料质量评定 4.7审查阶段的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抽查原始资料;
b)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和数据文件及整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c)审查单站合理性检查图表; d)做审查范围内的流域、水系上下游站或邻站的综合合理性检查; e)进行资料质量评定; f)编制测站一览表及审查情况说明。
8 复审阶段可采用全面审查与表面检查结合或全部表面检查的方式。其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 a)全面审查应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数据文件及成果表进行全面检查,抽取不少于1 的测站进行全审,其余只作主要项目检查。 b)对全部整编成果进行表面统一检查。 c)复查综合合理性检查图表,进行复审范围内的综合合理性检查。 d)评定整编及审查成果质量,并进行验收。 .9整编和审查阶段资料的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复审阶段资料的质量评定标准,由复审单位规 .10复审阶段资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质量定性标准: 1)项目完整,图表齐全; 2)考证清楚,资料可靠; 3)方法正确,定线合理; 4)说明完备,规格统一; 5)数字准确,符号无误, b)成果数字质量标准: 1)无系统错误(无整编方 2)无特征值错误;
a)质量定性标准: 1)项目完整,图表齐全; 2)考证清楚,资料可靠; 3)方法正确,定线合理; 4)说明完备,规格统一; 5)数字准确,符号无误。 b)成果数字质量标准: 1)无系统错误(无整编方法错误,无连续数次、数日、数月或影响多项、多表的错误); 2)无特征值错误; 3)其他数字错不超过1/10000。 11水文资料的存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文资料存储工作应在复审阶段各项整编成果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后进行。 b)整编单位、复审单位应分别负责存储所辖范围内的整编原始数据和整编成果数据,
5)数字准确,符号无误。 b)成果数字质量标准: 1)无系统错误(无整编方法错误,无连续数次、数日、数月或影响多项、多表的错误); 2)无特征值错误;
11 :水文资料的存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文资料存储工作应在复审阶段各项整编成果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后进行。 b)整编单位、复审单位应分别负责存储所辖范围内的整编原始数据和整编成果数据。 c)整编成果数据应按SL/T324一2019的要求人库存储;整编成果数据和整编原始数据应保持 一致。 d)整编成果数据库应定期备份。
5.1.1整编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整编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整编开始前,应收集考证资料、原始资料、水文调查资料、历年整编有关情况以及测验工作 中的有关分析图表和资料说明。 b)应着重检查测验、计算方法及实测成果的可靠性、合理性。抽查一定数量的计算资料,必要 时做全面审查。 c)应根据测站特性、整编项目的测验情况GB∕T 51125-2015 通信局站共建共享技术规范,合理选用整编方法。 d)编制图表及计算应包括各种要素过程线图、要素相关图、各种实测成果表及其他辅助计算图 表等。 e)整理数据、输入数据、计算及输出各项目整编成果, f)进行单站资料的合理性检查。
g)编写资料整编说明表,包括测验情况、资料整编情况、资料质量评定及遗留问题等。 5.1.2各项目的原始资料应经过初作、一校、二校工序后方可进行整编。考证、定线、数据整理 综合图表类等均应作齐三道工序。 5.1.3整编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测验情况,对资料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做到推算方法正确,符 合测站特性。对整编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分析研究各水文要素的变化规律,以检验成果的可靠 性、合理性
.1.4测站迁移时,其资料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基本水尺断面迁移时,迁移距离较近且新旧断面水位差很小,可作同一断面资料进行整编, 站名不变;当迁移的距离较远,区间集水面积或水、沙量增减很少,原断面的站名不变,新 断面的站名之后用括号注明断面序号。 b)当新旧断面水位关系良好,则当年水位资料应换算为同一断面整编,可将当年资料较短的换 算成资料较长的断面的水位;如关系不好,按新旧断面分别整编。 c)当流量测验断面迁移时,当年的流量、输沙率、颗粒分析等项目资料,应经资料分析后由复 审单位确定是否分别按新旧断面整编。 d)降水量、蒸发量观测地点有迁移时,如迁移前后的地形、气候条件等基本一致湖南省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5月),则当年两处 观测资料可合并为一站整编;观测场迁移较远,应更改站名。 e)站名的变更或调整,其控制指标应按SL742一2017的第6.3.5条、第6.3.6条执行。 f)无论是合并还是分别整编,均应在资料整编说明表中予以说明。 1.5当缺测资料时间较短、次数较少时,应通过邻站或上、下游站资料对照或用其他方法进行分 插补,并应予以说明
a)说明资料整编包括:基本资料收集、考证、整理的概述与分析说明。 b)基本资料整编包括:基本站网的各项资料,实验站、小河站及其配套降水量站的各项资料 专用站(包括非水文部门设的站)对基本站网具有补充作用的资料。 c)调查资料整编包括:水量调查资料,暴雨调查资料,洪(枯)水调查资料。 5.2.2说明资料应包括下列几项
b)水位、水文站一览表。 c)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一览表。 d)水位、水文站分布图。 e)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分布图。 f)水文要素综合图表。 g)测站考证图表: 1)测站说明表,分河道(包括潮水河)站、水库(堰闸)站两种表式。 2)测验河段平面图。 3)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 4)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分布图。 5)陆上(漂浮)水面蒸发场说明表及平面图。 5.2.3测站考证资料,设站第一年应编制。公历逢五年份应重新编制全部考证图表;公历逢零年份 是否全部编制:可由复审单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