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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总交底简介: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总交底,是建设项目开始前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的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过程,其目的是确保每个工人都了解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通常的交底内容概述:
1. 法规标准:介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以及行业标准和施工规范。
2. 项目概述:简述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施工地点、规模、施工内容、工期等,让工人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和环境。
3. 安全规章制度:详细讲解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如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防火防爆规定、施工安全流程等。
4. 危险源辨识:列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如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并讲解如何预防和应对。
5. 个人防护:介绍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重要性,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6. 应急处理:教授基本的急救知识和紧急疏散程序,如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处理方法。
7. 职责分工:明确每个工人的安全职责,以及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
8. 培训与考核:强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的重要性,确保每个人都能随时更新和掌握安全知识。
这个总交底过程是强制性的,确保所有参与者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总交底部分内容预览: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铁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0.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1.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2.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3.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1) 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 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 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 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 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
第二节 机电设备
第八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
第九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第十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三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四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第十五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三节 高空作业
第十六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十八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十九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四节 季节加工
第二十一条: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二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7.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五、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住宅工程产品质量标准化手册(初装交房标准)2017版(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2017年11月).pdf,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被交底人: 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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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36-2014 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