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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简介:
楼宇自控系统(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简称BAS)施工工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系统设计:这是整个施工过程的起点,由专业的设计团队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能源管理需求等进行系统设计,确定系统的设备配置、监控点位、通信网络等。
2. 环境准备:清理施工区域,确保设备安装的场地清洁、干燥,同时做好电缆布线、电源供应等基础设施的准备。
3. 硬件设备安装: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网络设备等的安装。这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设备规格进行,确保设备的安装位置准确,接线牢固。
4. 系统管线安装:包括各种管道、电缆的铺设,要求线路布局合理,避免干扰和安全隐患,并进行严格的绝缘测试和防潮处理。
5. 系统调试: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的单体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所有设备能正常工作,数据传输准确无误。
6. 程序编写与测试:根据设计要求编写控制程序,并在模拟环境中进行测试,确保控制策略的正确性和实用性。
7. 系统集成:将所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集成,实现各子系统间的协调工作,如空调、照明、电梯、消防等的联动控制。
8. 系统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系统功能的全面测试,包括系统响应速度、控制精度、报警功能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然后进行用户培训和系统交付。
以上就是楼宇自控系统的基本施工工艺流程,具体操作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设备有所差异。
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部分内容预览:
3) 按照原理图和技术说明的内容,检验二次泵的台数控制程序,是否能按预定的要求运行。其中负载侧总流量先按设备参数规定,这个数值可在经过一年的负载高峰期,获得实际峰值后,结合每台二次泵的负荷适当调整。在发生二次泵台数启/停切换时,应注意压差测量值也应基本稳定在设定范围之内。
4) 检验系统具有这样的联锁功能:每当有一次机组在运行,二次泵台数控制便应同时投入运行,只要有二次泵在运行,压差旁通控制便应同时工作。
6.12.3 给排水系统单体设备的调试
a 检查各类水泵的电气控制柜,按设计监控要求与现场控制器之间的接线正确TCECS477-2017 榫卯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pdf,严防强电串入现场控制器。
b 按监控点表的要求检查装于各类水箱、水池的水位传感器,以及温度传感器、水量传感器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是否正确。
c 确认各类水泵等受控设备,在手动控制状态下,其设备运行正常。
d 在现场控制器侧,按本规定的要求检测该设备AO、AI、DO、DI 点,确认其满足设计、监控点和联动连锁的要求。
6.12.4 变配电、照明系统单体设备调试
a 按图纸和变送器接线要求检查变送器与现场控制器、配电箱、柜的接线是否正确,量程是否匹配,检查通讯接口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根据图纸和设备监控表的要求对各监控点进行测试。
c 按照明系统设计和监控要求检查控制顺序、时间和分区方式是否正确。
d 检查电量计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e 检查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应的控制箱、柜的监控是否正常。
6.12.5 电梯监控系统的设备调试
a 检查电梯监控系统的接线和通讯接口是否符合要求。
b 检查电梯监控系统的监测点,确认其满足设计图纸、监控点表和联动的要求。
6.12.6 系统联调
a 控制中心设备的接线检查。按系统设计图纸要求,检查主机与网络器、网关设备、现场控制器、系统外部设备(包括电源UPS、打印设备)、通讯接口(包括与其他子系统)之间的连接、传输线型号规格是否正确。通讯接口的通讯协议、数据传输格式、速率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系统通讯检查。主机及其相应设备通电后,启动程序检查主机与本系统其他设备通讯是
否正常,确认系统内设备无故障。
c 对整个楼控系统监控性能和联动功能进行测试,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系统监控点表的要求。
7.1 主控项目
7.1.1 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空调系统进行温湿度及新风量自动控制、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节能优化控制等控制功能进行检测。应着重检测系统测控点(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和压力等)与被控设备(风机、风阀、加湿器及电动阀门等)的控制稳定性、响应时间和控制效果,并检测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答的正确性。
检测数量为每类机组按总数的20%抽检,且不得少于5台,每类机组不足5台时全部检测。被检测机组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为检测合格。
7.1.2 变配电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变配电系统的电气参数和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测,检测时应利用工作站数据读取和现场测量的方法对电压、电流、有功(无功) 功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各项参数的测量和记录进行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显示的电力负荷及上述各参数的动态图形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参数变化情况,并对报警信号进行验证。
检测方法为抽检,抽检数量按每类参数抽20%,且数量不得少于20点,数量少于20点时全部检测。被检参数合格率100% 时为检测合格。
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电力变压器的温度、应急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储油罐的液位、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工作状态、不间断电源的工作状态等参数进行检测时,应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3 公共照明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过道、园区和景观)进行监控,应以光照度、时间表等为控制依据,设置程序控制灯组的开关,检测时应检查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手动开关功能。
检测方式为抽检,按照明回路总数的20%抽检,数量不得少于10路,总数少于10路时应全部检测。抽检数量合格率100% 时为检测合格。
7.1.4 给排水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中水系统进行液位、压力等参数检测及水泵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报警进行验证。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场测控点状态,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自动调节水泵转速、投运水泵切换及故障状态报警和保护等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方式为抽检,抽检数量按每类系统的50%,且不得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时全部检测。被检系统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5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或现场控制器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进行检测,并检测对设备的控制功能。
核实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
检测方式为全部检测,被检系统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6 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设备控制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设备运行的联动情况。
核实冷冻水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
检测方式为全部检测,满足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
7.1.7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建筑物内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进行监测。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系统的运行状态与故障进行监视,并与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检测方式为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带有通信接口的各子系统以数据通信的方式相联时,应在工作站监测子系统的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响应时间符合设计要求;对可控的子系统,应检测系统对控制命令的响应情况。
数据通信接口应按规范第3.2.7条的规定对接口进行全部检测,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9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检测
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进行检测时,应主要检测其监控和管理功能,检测时应以中央管理工作站为主,对操作分站主要检测其监控和管理权限以及数据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一致性。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和记录的各种测量数据、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以及对设备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功能,并检测中央站控制命令的有效性和参数设定的功能,保证中央管理工作站的控制命令被无冲突地执行。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的存储和统计(包括检测数据、运行数据)、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答存储统计(包括各类参数报警、通讯报警和设备报警)情况,中央管理工作站存储的历史数据时间应大于3个月。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报表生成及打印功能,故障报警信息的打印功能。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操作的方便性,人机界面应符合友好、汉化、图形化要求,图形切换流程清楚易懂,便于操作。对报警信息的显示和处理应直观有效。
应检测操作权限,确保系统操作的安全性。以上功能全部满足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
7.1.10 系统实时性检测
采样速度、系统响应时间应满足合同技术文件与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抽检 10%且不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全部检测,合格率90%及以上时为检测合格。
报警信号响应速度应满足合同技术文件与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抽检20%且不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11 系统可维护功能检测
应检测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和修改功能,在中央站或现场进行控制器或控制模块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及下载,全部功能得到验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设备、网络通讯故障的自检测功能,自检必须指示出相应设备的名称和位置,在现场设置设备故障和网络故障,在中央站观察结果显示和报警,输出结果正确且故障报警准确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1.12 系统可靠性检测
系统运行时,启动或停止现场设备,不应出现数据错误或产生干扰,影响系统正常工作。检测时采用远动或现场手动启/停现场设备,观察中央站数据显示和系统工作情况,工作正常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切断系统电网电源,转为UPS供电时,系统运行不得中断。电源转换时系统工作正常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中央站冗余主机自动投入时,系统运行不得中断;切换时系统工作正常的为合格GB∕T 31538-2015 混凝土接缝防水用预埋注浆管,否则为不合格。
7.2 一般项目
7.2.1 设备及材料的迸场验收除按规范第3.3.4和3.3.5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气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应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中第3.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b 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现场控制器等的进场验收要求: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DB42/T 1892-2022标准下载,设备表面无缺损,涂层完整。
c 网络设备的进场验收按规范第5.2.2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d 软件产品的迸场验收按规范第3.2.6 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