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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桃园水库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烟台桃园水库施工组织设计通常是指在建设烟台桃园水库时,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的详细规划和管理方案,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概况:首先会详细阐述桃园水库的地理位置、设计规模、功能定位、水源来路以及水库的主要工程内容,如大坝、溢洪道、输水隧道等。
2. 施工目标:明确水库建设的总体目标,如工期、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
3. 施工组织: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设置合理的施工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施工队伍等,并规划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4. 施工进度计划:详细制定施工的各个阶段计划,包括土方开挖、基础建设、主体结构施工、水库充水等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
5. 施工方法和工艺:选择合适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如混凝土浇筑、爆破、沉井施工等,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流程。
6. 质量和安全控制: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施工安全。
7. 环保与文明施工:考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保措施,并强调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8. 应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如天气变化、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总的来说,烟台桃园水库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管理方案,旨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优质完成。
烟台桃园水库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 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堤坡清表包括堤脚清淤,清坡平均厚度暂按0.3m考虑。
1.3.3主体工程的施工场地清理,必须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延伸到离施工详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界或建筑基础外侧5m的水平距离。
1.4表土的清除、堆放和使用
1.4.1表土系指包含细根须、草木植物、覆盖草等的表层有机质土壤,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的开挖深度开挖表土,就近临时堆放。表土堆积体不宜过高,防止冲刷流失。
1.4.2料场清表土一部分用于大堤背水坡脚外10m以内的沟塘填筑,剩余土方原则上应在取土料场范围内堆存或弃置中建临电施工方案(16P).doc,如果需在取土料场范围外堆存或弃置,全部自行考虑征地等费用。
1.4.3堆存的表土属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将合理支配用于工程区的环境保护、土壤保护等工作。承包人也可用于环境保护和竣工后工程区的清理恢复工作,但需经监理人批准。
1.5.1挖区域的临时道路
我方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并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施工临时道路。
1.5.3开工前,我方技术人员应对开挖区及集中料场位置、开挖范围、开挖条件、可开采土料厚度及储量作出估算;了解料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采料时受水位变动区影响的情况:普查料场土质和土的天然含水量;根据设计要求对料场土质做简易鉴别,并对筑堤土料的适应性做初步评估;核查土料特性,采集代表性土样按《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Jl23—88的要求做颗粒组成、粘性土的液塑限和击实等试验,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划定取土区,并设立标志。开工前,我方技术人员应对大堤沿线弃土区及集中弃土位置、弃土范围、弃土条件、可弃土厚度及弃土量作出估算,并参照有关设计文件,对弃土区作出初步评价及施工的初步方案。
1.5.4开挖线必须符合施工详图的规定。开挖过程中,我方技术人员会经常校核开挖平面位置、高程、控制桩号、水准点核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1.5.5筑堤土料区开挖前必须将其表层的杂质和耕作土、植物根系等清除;沟渠中料区开挖前应将表层稀软淤土清除。
1.5.6排水沟开挖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做到够宽、够深、够坡度、底平、坡顺。排水沟开挖时,断面尺寸按下列标准控制:
⑴机械施工,沟底高程要求按设计从严控制,最大欠挖量不得大于5cm,沟口和沟底脚的平面尺寸误差不宜超过±5~10cm。
⑵施工分界处衔接要顺直,不允许出现折线,不允许存有施工界墙;渠坡不得出现凹凸不平等现象;
⑶运土道路一律做成斜坡道。开挖土方按设计要求全部运往规定地点,零星散土应随时清除干净;
⑷设立开挖标志,标出沟中心线、沟口开挖线的位置。
⑸除监理人另有特殊规定和专门书面通知外,所有主体工程的基础和边坡开挖,应在干场进行施工。在雨季施工时,我方技术人员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对开挖的基础随时排水防止坍塌、边坡用沙袋排放浪墙、防止边坡冲刷。
⑹我方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避免扰动开挖线之外的表土、土方。施工中应按,设计开挖图控制开挖边线,要求不出现欠挖,而且尽量不超挖。采用机械开挖后,为不破坏基础结构,便于下一步护砌工程施工,应预留20cm的保护层。
⑺凡不能用于填筑的废弃料,原则上弃至料场开挖土坑进行回填推平。
基础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开挖时应确保边坡安全,不准采取自下而上或造成土体倒悬的开挖方式。土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人。必要时, 应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1.7.1当堤基冻结后有明显的冰夹层和冻胀现象时,未经处理,不得在其上施工。
1.7.2对堤基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
1.7.3堤基基面清理范围应在堤身设计基面边线外0.3m~0.5m,清除深度不小于20cm。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1.7.4堤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渣等,应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基面清理平整后,应及时报验。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
1.8.1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地下水埋深较浅,土壤含水量较大,料场土方不宜直接开挖上堤填筑,应做好施工排水工作。我方将合理编制降水排水措施,并报监理人批准后实施。排水出口原则上考虑排到运河内。
1.8.2对含有砂层渗水量较大的施工段,为保证边坡稳定和干场作业,我方将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至基础开挖面0.5m以下。除此之外,对于可能影响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物安全的其它渗漏水、地下水等,也将采取排水措施。
1.8.3临时性排水措施设计
我方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1.9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土处理
1.9.1开挖渣料专用于本工程
凡可利用的开挖渣料归发包人所有,本合同段工程范围内土方的开挖和回填在区域内进行合理平衡。我方应对开挖工程的可用渣料进行统一规划,监理人己确认的可用土料,我方应用于本程的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并且要堆放到监理人指定的地点。
1.9.2合理利用渣料
对监理人已确定的可用料,用于永久或临时工程的填筑,其填筑要求必须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于不合格土料,应采取翻晒(或洒水)措施,以满
足填筑土料的含水量要求。
为减少弃土占地,料场清基土均弃于料场范围内,其他开挖弃渣应就近堆放到大堤背侧至排水沟之间的弃土区,堆土范围及高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或监理人通知实施。在形成最终堆土体时,必须要有良好的自由排水设施,不得破坏环境。
1.10开挖质量的检查
1.10.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平整度;
1.10.2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检查保护层的软弱夹层和破碎带的清理质量。
开挖工程全部完成后,我方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的内容提交完工验收资料。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生产性夯实及碾压试验;回填料加工及运输;永久和临时建筑物周围一般的土方回填和压实;排水设施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2.2.1土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
2.2.2在填筑工程开工前5天,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交填筑和碾压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该项施工措施的内容应包括:
⑵土方填筑程序和方法;
⑺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方填筑工程开工前2天,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
2.4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和试验成果报告
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5天,根据土方填筑料源,提交一份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
土方填筑工程完工后,我方应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⑴土方填筑工程(包括填筑体防渗结构)竣工图;
⑵土方填筑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
⑹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6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⑴《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⑵《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⑶《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上述规范均在不断修改,合同执行中应采用监理人指定的有效版本。
本合同段内的工程项目开挖土方应进行合理调配,有余土的项目应首先满足邻近缺土工程项目的需要。筑堤土料首先取自堤外排水沟的开挖土料,不足部分就近从湖内取土。填筑土料要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杂质土等特殊土料和冻土块筑堤,严禁将砂(砾)料作为筑堤土料;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以清除;清基弃土清除杂质后可填筑在堤外坡及堤顶,作为水土保持植树植草的表层土。
承包人应根据碾压机械、回填料的性质等进行碾压实验,确定最优含水量、铺料厚度和碾压遍数,报监理人批准。回填料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7.1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5。
2.7.2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2.7.3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2.7.4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并按本章“接缝、堤身与建筑物接合部施工”具体要求执行。
2.7.5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2.7.6用光面碾磙压实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铺料前,应对压光层面作刨毛处理。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处理。
2.7.7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2.7.8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或用较高含水量土料填筑堤身时,应严格控制施工速度DBJ50T-292-2018: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pdf,必要时应在地基、坡面设置沉降和位移观测点,根据观测资料分析结果,指导安全施工。
2.7.9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作补缺口处理,应将已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2.7.10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⑴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以清除。
⑵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资料时,可参照表2—3—1取值。
⑶铺料至堤边时Q/GDW 11408-2015标准下载,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填一定余量:人工铺料宜为l0cm,机械铺料宜为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