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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技术制图 图线
Technical drawings—Basic conventions for lines
GB/T 17450-1998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8年08月12日
实施日期:1999年07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根据ISO 128-20:1996《技术制图 画法通则 第20部分:图线的基本规定》编制而成,在技术内容和编写格式上等同采用该国际标准。
本标准是设计绘图用图线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各种技术图样。机械、电气、建筑和土木工程等图样所用图线均应遵循本标准的规定,特殊技术领域图样所用图线可根据需要增补。
制定与实施本标准后,可使技术图样用图线与国际上一致,以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技术制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标准化研究所
陕西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
东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综合技术研究所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北京牡丹电子集团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维亚 强毅 唐人卫 常学谦 杨东拜 班焯 王怀玉 夏晓理 何斯特 王文莹 黄炬
ISO 前 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组织。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需取得至少75%参加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国际标准ISO 128-20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 10“技术制图,产品定义及有关文件”技术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是以ISO 128:1982第三章为基础,并代替这一章。
ISO 128在《技术制图 画法通则》的同一名称下含有以下部分:
第20部分:图线的基本规定
第21部分:CAD系统用图线的表示
第23部分:建筑图样用图线
ISO 128画法通则将覆盖各个技术领域图样的应用。
本标准的附录A仅供参考。
引 言
ISO 128-20曾标示为ISO/DIS 12011-1。
ISO 128-20规定了在所有技术产品文件中所使用图线的一般要求。
ISO 128-20没有给出特殊技术领域中所使用图线的要求。
附录A给出了特殊领域中有关图线规定的标准目录。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线的名称、型式、结构、标记及画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技术图样,如机械、电气、建筑和土木工程图样等。
2 定 义
本标准规定了下列定义。
2.1 图线 line
起点和终点间以任意方式连接的一种几何图形,形状可以是直线或曲线、连续线或不连续线。
注
1 起点和终点可以重合,如一条图线形成圆的情况。
2 图线长度小于或等于图线宽度的一半,称为点。
3 为了保证缩微或传真图样的清晰度,应对所用图线进行测试。
2.2 线素 line element
不连续线的独立部分,如点、长度不同的画和间隔。
2.3 线段 line segment
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同线素组成一段连续的或不连续的图线,如:实线的线段或由“长画、短间隔、点、短间隔、点、短间隔”组成的双点画线的线段(见表1No.05)等。
3 线 型
3.1 基本线型
基本线型见表1。
3.2 基本线型的变形
表1中基本线型可能的变形如表2所示。
3.3 图线的组合
3.3.1 两条或两条以上图线相互平行地排列,示例见图1。
3.3.2 两条不同线型图线重叠地排列。
a) 不同宽度图线的重叠。
示例见图2a)和2b):
图2a) 一条实线和点线的重叠。
图2b) 一条实线和间隔画线的重叠。
b) 相邻排列。
示例见图3:
两条相邻间隔画线的两外侧与两条实线相邻排列。
3.3.3 两条相互平行地实线之间图形要素规则地分布。
示例见图4a)和4b):
图4a)图形要素为涂黑的圆;
图4b)图形要素为涂黑的梯形。
3.3.4 在实线上几何图形要素规则地分布。
a) 实线不间断时,示例见图5。
b) 实线间断时,示例见图6。
4 图线的尺寸
4.1 图线宽度
所有线型的图线宽度(d)应按图样的类型和尺寸大小在下列数系中选择。该数系的公比为1: (≈1:1.4):
0.13mm,0.18mm,0.25mm,0.35mm,0.5mm,0.7mm,1mm,1.4mm,2mm
粗线、中粗线和细线的宽度比率为4:2:1。在同一图样中,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一致。
4.2 图线宽度的偏差
4.1条规定的图线宽度允许有偏差。使用固定线宽的绘图仪器绘制的图线宽度的偏差不得大于±0.1d。
4.3 图线的构成
手工绘图时,线素的长度宜符合表3的规定。
基本线型和线素的计算公式在GB/T 14665中规定,这些公式也便于使用CAD系统绘制各种技术图样。
5 图线的画法
5.1 间隙
除非另有规定,两条平行线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得小于0.7mm。
注:计算机绘图时,图样上图线的间隙不表示真实的间距,如螺纹的表示。当建立数据系统时,应考虑这种情况。
5.2 相交
5.2.1 类型
基本线型No.02~06和No.08~15应恰当地相交于画线处,见图7~图12;No.07应准确地相交于点上,见图13。
5.2.2 表示方法
应通过图线起始于相交处(图14)或由画线形成完全的或部分的相交(图15和图16)实现5.2.1的要求。
5.3 第二条图线的位置
绘制两条平行线的两种方法如图17a)和17b)所示。推荐采用图17a)的方法(第二条线均画在第一条线的右下边)。
6 颜 色
根据背景颜色,图线一般为黑色或白色。其他标准色也可用于绘制所规定的图线。此时,应说明该标准色的含义。
7 标 记
基本线型的标记应包括以下给定的各要素:
a) “图线”;
b) 本标准代号及顺序号;
c) 与表1相一致的基本线型的代码;
d) 与4.1条相一致的图线宽度;
e) 颜色(如适用时)。
示例
线型No.3(03)线宽为0.25mm(0.25)图线的标记是:
图线 GB/T 17450-03×0.25
线型No.6(06)线宽为0.13mm(0.13)白色图线的标记是:
图线 GB/T 17450-05×0.13/白
附 录 A
(提示的附录)
标 准 目 录
(1)GB/T 786.1-93 液压及气动图形符号
(2)GB/T 10609.4-89 技术制图 对缩微复制原件的要求
(3)GB/T 14665-1993 机械工程CAD制图规则
(4)GB/T 14690-93 技术制图 比例
(5)ISO 3511-1:1977 过程测量控制功能和仪表装置 符号表示法 第1部分:基本要求
(6)ISO 3511-2:1984 过程测量控制功能和仪表装置 符号表示法 第2部分:基本要求的补充
(7)ISO 3511-3:1984 过程测量控制功能和仪表装置 符号表示法 第3部分:仪表接线图用详细符号
(8)ISO 3511-4:1984 过程测量控制功能和仪表装置 符号表示法 第4部分:过程控制计算机、接口和共用显示、控制功能的基本符号
(9)ISO 10628-1:1996 过程工厂流程图 第1部分: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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