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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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建交联〔201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同时确保本市保障性住房建造安全,依据上海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我们组织编制了《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自发文之日起,本市保障性住房应按照本指导意见进行建筑节能设计。自2014年3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本指导意见要求。
    二、 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单位通过优化方案,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预制装配等手段,不断提高围护结构自保温技术,凡符合本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可申请建筑节能专项扶持资金。
    三、 本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等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消防局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


一、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节能设计,当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五条的各项规定时,其它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也可按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 建筑外墙应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系统,保温层设置范围应为套内空间的外墙或与公共部位隔墙的内表面(详见附录B.0.6);确需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材料和系统并制定防止保温层材料开裂、坠落的外保温系统设计、施工质量控制技术要点,且应有外保温系统质量保证和维修的书面承诺。

三、 建筑围护结构内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且应优先选择烟气生成速率指数和试验600s总烟气生成量低的材料。

四、 建筑屋面、外墙、外窗、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地下车库室内顶板和分户墙的保温材料、保温层厚度、热工性能及热桥构造做法应分别符合本指导意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

五、 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材料和外窗材料及性能指标,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直接判定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不需要再进行节能计算和综合判断:
        1、 建筑体型系数不得大于0.45;
        2、 不得设置凸窗和屋顶天窗;
        3、 不设阳台的居住空间开间窗墙比不应大于0.35;
        4、 设有阳台的居住空间开间窗墙比不应大于0.60;
        5、 外窗及透明阳台门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2W/(㎡·K)。

六、 毛坯房外墙内保温系统的保温层应设置保护面层,保护面层应为无机不燃板材,可采用纸面石膏板、硅钙水泥板、纤维水泥板等;毛坯房外墙内保温系统宜优先采用复合板内保温系统;复合板内保温系统的保温层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七、 外墙内保温材料采用岩棉时,应采用复合板内保温系统或岩棉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外墙内保温材料采用硬泡聚氨酯时,应采用硬泡聚氨酯板材或聚氨酯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岩棉、聚氨酯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应符合《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其保温层厚度及热工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八、 全装修房外墙内保温构造组成详见附录B.0.2,毛坯房外墙内保温构造组成详见附录B.0.3。

九、 外墙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应沿隔墙和楼板向室内延伸,延伸长度不得少于300mm,热桥部位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十、 外窗应采用多腔塑料型材、多腔隔热(断热)铝合金型材和中空玻璃或高透低辐射中空玻璃;中空玻璃的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各类中空玻璃的遮阳系数不应小于0.60;宜采用下悬内平开外窗。

十一、 外窗及透明阳台门的物理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密性等级不应小于6级: q1≤1.5m³/(m·h), q2≤4.5m³/(㎡·h);
        2、水密性等级不应小于3级:⊿P≥250Pa;
        3、抗风压性能等级不应小于5级:P3≥3.0KPa。

十二、 居住空间宜采用外遮阳措施,南向居住空间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45,东、西向居住空间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40;外挑阳台板、外挑空调室外机搁板可作为固定遮阳设施,其遮阳系数可按附录F确定并计入综合遮阳系数;也可采用卷帘式活动外遮阳、中空玻璃内置百叶等完全遮住正面的活动外遮阳,视为满足遮阳系数要求。

十三、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地下车库与建筑首层之间的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宜设在楼板的板面,其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十四、 倒置式屋面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按住宅单元设置防火隔断墙,防火隔断墙为厚度不小于100mm的不燃烧体,应从屋面板砌至高出屋面完成面不小于250mm;防火隔断墙可利用住宅单元分隔墙延伸至屋面以上,高度不小于250mm;防火隔断墙之间的屋顶面积不应大于300㎡,当屋面面积大于300㎡时,应增设一道防火隔断墙(详见附录A.0.4);防火隔断墙的泛水构造应符合屋面防水技术规范要求。

十五、 围护结构采用本指导意见附录以外的其它保温材料,应根据其在本指导意见附录中对应的保温材料性能参数确定保温层厚度和热工性能指标,若性能参数处在附录中所列两种材料之间的,保温层厚度应取较大值,不可采用插入法计算。

十六、 新建住宅或毛坯房装修时,严禁电线在内保温材料内敷设,当必然穿越时,应穿金属管保护。建筑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在外墙内保温的墙面预留插销(或开关、接线盒)电气管线、穿墙管等附墙部件,预埋住户墙面挂物锚固件,绘制构造详图,并应在住宅使用说明中告知预留埋件的设置情况。

十七、 本指导意见应作为保障性住房节能设计审查的主要依据,节能设计文件中的保温材料性能参数、围护结构保温材料选用厚度及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指导意见的规定。

十八、 本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将其围护结构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参数写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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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屋面保温材料选用及热工性能参数


A.0.1 屋面保温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A.0.1的要求

表A.0.1屋面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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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挤塑聚苯板、模塑聚苯板等性能参数取自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附录B表B.2.1

A.0.2 正置式屋面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A.0.2-1、表A.0.2-2确定

表A.0.2-1正置式平屋面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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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2正置式坡屋面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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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A.0.3-1、表A.0.3-2确定

A.0.3-1倒置式平屋面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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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按计算厚度增加25%;

A.0.3-2倒置式坡屋面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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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应按计算厚度增加25%;

A.0.4 倒置式屋面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按住宅单元设置防火隔断墙,防火隔断墙为厚度不小于100mm的不燃烧体,应从屋面板砌至高出屋面完成面不小于250mm;防火隔断墙可利用住宅单元分隔墙延伸至屋面以上,高度不小于250mm;防火隔断墙之间的屋顶面积不应大于300㎡,当屋面面积大于300㎡时,应增设一道防火隔断墙;防火隔断墙的泛水构造应符合屋面防水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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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0.4  屋面防火隔断墙示意图

附录B 外墙保温材料选用及热工性能参数


B.0.1 保温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B.0.1的要求

表B.0.1外墙内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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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中XPS、EPS保温板性能参数取自国家标准图集《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11J122附录1附表1-1,岩棉带性能参数取自上海市地方标准《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22-2013表B.0.5

B.0.2 全装修房外墙内保温的装饰面层由装修设计确定,内保温的构造组成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表B.0.2全装修房外墙内保温系统基本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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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保温材料采用岩棉时,应采用岩棉与装饰面板一体化的复合保温板或岩棉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
        2、保温材料采用硬泡聚氨酯时,应采用板材或硬泡聚氨酯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
        3、 岩棉、硬泡聚氨酯龙骨固定内保温系统的基本构造详见《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表6.6.1,并应符合《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第6.6节的规定。

B.0.3 毛坯房外墙内保温的保温层应采用纸面石膏板(厚度≥9.5mm)、无石棉纤维水泥板(厚度≥6.0mm)、无石棉硅钙板(厚度≥6.0mm)等进行覆盖保护,宜采用复合板内保温系统;内保温的构造组成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表B.0.3毛坯房外墙内保温系统基本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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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4 外墙内保温材料应根据外窗热工性能、建筑体形系数选用不同的厚度。
    1 采用传热系数为2.5[W/(㎡·K)]的外窗,外墙内保温的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B.0.4-1确定。

表B.0.4-1 外窗传热系数≤2.5 [W/(㎡·K)],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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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用传热系数为2.8[W/(㎡·K)]的外窗, 其建筑外墙内保温的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B.0.4-2确定。

表B.0.4-2 外窗传热系数2.8 [W/(㎡·K)],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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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用传热系数为3.2[W/(㎡·K)]的外窗,外墙内保温的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B.0.4-3确定。

表B.0.4-3 外窗传热系数3.2 [W/(㎡·K)],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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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 外墙外饰面采用热反射涂料时,外墙平均传热系数根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附录A修正,可减小保温材料的厚度,热反射涂料的太阳(光)反射比不应小于0.80;采用热反射涂料的外墙内保温材料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传热系数为2.5[W/(㎡·K)]的外窗,外墙内保温的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B.0.5-1确定。

表B.0.5-1采用热反射涂料时,外窗传热系数≤2.5 [W/(㎡·K)],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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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外墙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附录A表A.0.1取值,C1=0.92

    2 采用传热系数为2.8[W/(㎡·K)]的外窗, 其建筑外墙内保温的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B.0.5-2确定。

表B.0.5-2采用热反射涂料时,外窗传热系数2.8 [W/(㎡·K)],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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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外墙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附录A表A.0.1取值,C1=0.92

    3 采用传热系数为3.2[W/(㎡·K)]的外窗,外墙内保温的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B.0.5-3确定。

表B.0.5-3采用热反射涂料时,外窗传热系数3.2 [W/(㎡·K)],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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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外墙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附录A表A.0.1取值,C1=0.92

B.0.6 外墙内保温的保温层设置范围为套内空间的外墙或与公共部位隔墙的内表面,详见图B.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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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0.6A 内保温层的设置范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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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0.6B 内保温层的设置范围二

附录C 架空或外挑楼板、车库室内顶板和分户墙保温材料选用及热工性能参数


C.0.1 架空或外挑楼板、地下车库室内顶板和分户墙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C.0.1的要求。

表C.0.1 架空或外挑楼板、车库室内顶板和分户墙保温材料热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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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保温层宜设在楼板面,其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C.0.2确定

表C.0.2 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C.0.3 地下车库室内顶板的保温层应设在楼板面,其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按表C.0.3确定

表C.0.3地下车库室内顶板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C.0.4分户墙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C.0.4的要求


表C.0.4分户墙的保温材料、厚度及热工性能

注:分户墙的保温层也可分设在墙体两侧,括号内为分设两侧的单侧保温层厚度。

附录D 外窗材料及热工性能


D.0.1 外窗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外窗型材:塑料型材、断热铝型材
   2.透明中空玻璃:6+9A+6(5+9A+5)、6+12A+6(5+12A+5)
   3.高透光Low-e中空玻璃:6Low-e+9A+6(5Low-e+9A+5)、6Low-e+12A+6(5Low-e+12A+5)

D.0.2 传热系数为2.5[W/(㎡·K)]外窗的材料组合及热工性能按表D.0.2确定

表D.0.2 传热系数为≤2.5[W/(㎡·K)]外窗的材料组合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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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 传热系数为2.8[W/(㎡·K)]外窗的材料组合及热工性能按表D.0.3确定

表D.0.3 传热系数为2.8[W/(㎡·K)]外窗的材料组合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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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 传热系数为3.2[W/(㎡.K)]外窗的材料组合及热工性能按表D.0.4确定

表D.0.4 传热系数为3.2[W/(㎡·K)]外窗的材料组合及热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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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外墙与楼板相交、外墙与内墙相交处的构造示意图


E.0.1热桥处理措施可选用下列保温材料:
   1 真空保温板
   2 硬泡聚氨酯板(PU)
   3 挤塑聚苯板(XPS)
   4 模塑聚苯板(EPS)
   5 无机保温砂浆

E.0.2 外墙内保温层沿隔墙或楼板向内延伸长度不应小于300mm,全装修房的保温构造示意详见表E.0.2-1,毛坯房的保温构造示意详见表E.0.2-2

表E.0.2-1全装修房的保温构造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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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墙与楼板交接处的楼板面不可采用真空保温板

表E.0.2-2毛坯房的保温构造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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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墙与楼板交接处的楼板面不可采用真空保温板

附录F 建筑水平外遮阳系数


F.0.1 外挑阳台板、空调室外机搁板可以作为外窗固定水平遮阳,其遮阳系数根据外挑尺寸A和外挑板底面至窗台(或透明阳台门底)的高度B按表F.0.1确定。

F.0.2 利用外挑阳台板或空调室外机搁板作为水平外遮阳时,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为外窗遮阳系数与水平外遮阳系数的乘积

表F.0.1 水平外遮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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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引用规范、标准、图集名录


1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
3 《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
4 《岩棉板(带)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26-2013
5 《无机保温砂浆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88-2011
6 《保温装饰复合板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22-2013
7 《坡屋面建筑构造(一)》09J202
8 《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11J122
9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做法及数据》09J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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