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3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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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ertical planting

CJJ/T 236-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0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垂直绿化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36-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垂直绿化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验收、养护管理。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植物园
                    浙江农林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广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昆明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都市植物园
                    厦门中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海纳迩)上海绿墙绿化有限公司
                    北京美林地景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白伟岚 李连龙 包志毅 张乔松 秦俊 曹炳轩 闫勤玲 周荣 杨伟儿 李峻红 张玉钧 胡永红 张剑 王美玲 柯思征 余露 张卫东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马玉 高国华 王磐岩 史军鹏 向星政 唐宇力 潘建萍 肖晴 石继渝 丁昭全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国垂直绿化工程的技术水平,推动垂直绿化的发展,改善区域环境,确保垂直绿化工程的质量,充分发挥垂直绿化的效益,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墙面及立面的绿化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养护管理。

1.0.3 垂直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环境保护和建筑节能的规定。

1.0.4 垂直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和养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垂直绿化 vertical planting
    利用植物材料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墙面及立面进行绿化和美化。

2.0.2 种植槽 planting container
    用于盛置栽培基质的容器或构筑物。

2.0.3 攀援植物 climbing plant
    茎细长不能直立,能缠绕或者依靠附属器官攀附支持物生长的植物。

2.0.4 抗逆性 stress resistance
    植物抵抗不利环境,如低温、干旱、病虫害、盐碱等,而具有的某些性状。

2.0.5 攀援式垂直绿化 climbing style vertical planting
    依靠攀援植物本身特有吸附的作用,对墙壁、柱杆、桥墩、假山等建筑物或构筑物表面形成覆盖的绿化形式(图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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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5 攀援式垂直绿化
1-种植土;2-攀援植物
2.0.6 框架式垂直绿化 frame style vertical planting
    以依附壁面的网架或独立的支架、廊架和围栏等为依托,利用攀援植物攀爬,形成覆盖面的绿化方式。按框架和拟绿化的壁面的关系,可分为独立型框架式(图2.0.6-1)和依附型框架式(图2.0.6-2)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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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种植槽式垂直绿化 container style vertical planting
    将植物种植于种植槽中,利用攀援或悬垂的形式对于壁面形成绿化效果。按种植槽和自然土壤的关系,可分为接地型种植槽(图2.0.7-1)和隔离型种植槽(图2.0.7-2)两种类型。

2.0.8 模块式垂直绿化 module style vertical planting
    将栽培容器、栽培基质、灌溉装置和植物材料集合设置成可以拼装的单元,依靠固定的模块灵活组装形成壁面绿化的方式(图2.0.8)。

2.0.9 铺贴式垂直绿化 stick style vertical planting
    将防水膜材或板材与柔性栽培容器、栽培基质、灌溉装置集合成可以现场一次性铺贴安装的卷材,根据墙面尺寸的不同而灵活裁剪并直接固定于墙面的绿化方式(图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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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7-1 接地型种植槽
1-种植土;2-攀援植物;3-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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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7-2 隔离型种植槽
1-种植土;2-攀援植物;3-地面;4-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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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8 模块式
1-支撑主框架;2-滴灌管线;3-土壤隔离网;4-单体模块;5-栽培基质;6-模块框架;7-模块固定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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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9 铺贴式
1-水和营养液输送系统;2-柔性栽培容器;3-平面浇灌系统;4-栽培基质;5-水槽

3 基本规定


3.0.1 垂直绿化不得影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要求。

3.0.2 垂直绿化工程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节能的原则,根据环境条件和观赏需要,选择适宜的植物材料和恰当的施工工艺。

3.0.3 垂直绿化设计前应勘察现场,对栽植地点的朝向、光照、土壤、雨水利用、建筑物或构筑物立面条件和种植带宽度等状况进行调查。

3.0.4 根据绿化场地气候、绿化的功能要求和绿化依附的条件,垂直绿化应以适宜的乡土藤本植物或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应选择生长势旺、姿态叶形优美、抗逆性强和易养护管理的植物。

3.0.5 栽培基质应有一定疏松度,无明显石块、垃圾等杂物,无明显染色或异味,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水分和肥力条件。

3.0.6 对于有建筑垃圾混入、盐碱化、有害物质超标的土壤应采取客土或改良等措施。

3.0.7 垂直绿化栽培基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的相关规定。

3.0.8 种植槽和自然土壤相通时,应保证自然土壤有良好的通气透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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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垂直绿化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既有建筑改造和新建建筑进行垂直绿化设计时,应对拟绿化的墙面进行结构安全评估。

4.1.2 垂直绿化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拟采取的垂直绿化工程形式;
    2 选择植物种类,制定配置方案;
    3 确定相应的植物灌溉和养护方式;
    4 提交包括以上内容的工程设计图纸。

4.1.3 垂直绿化植物种类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综合考虑气候条件、光照条件、拟采取的工程形式、要达到的功能要求和观赏效果、栽培基质的水肥条件以及后期养护管理等因素,在色彩搭配、空间大小、工程形式上协调一致。
    2 应选择和立地条件相适应的植物,并根据植物的生态习性和观赏特性选择,必要时创造满足其生长的条件;
    3 应根据墙面或构筑物的高度来选择攀缘植物;
    4 应以乡土植物为主,骨干植物应有较强的抗逆性;
    5 应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习性,确定合理的种植密度。

4.1.4 藤本植物的栽植间距应根据苗木种类、规格大小及要求见效的时间长短而定,宜为20cm~80cm。

4.1.5 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选用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有关规定。

4.2 不同工程类型设计要点


4.2.1 攀援式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栽植植物应沿墙体种植,栽植带宽度应为50cm~100cm,土层厚度宜大于50cm,植物根系距离墙体距离应不小于15cm,栽植苗应稍向墙面倾斜;
    2 宜选用茎节有气生根或吸盘的速生藤本植物。

4.2.2 攀援式垂直绿化和框架式垂直绿化植物应采用地栽形式种植。

4.2.3 框架式垂直绿化构架的设计,应满足植物正常生长的要求,并且结构牢固。

4.2.4 框架式垂直绿化的框架应保持同建筑物墙面的间距不小于15cm,框架网眼最大尺寸不宜超过50cm×50cm。

4.2.5 种植槽式垂直绿化的植物栽植宜选用接地型种植槽。

4.2.6 隔离型种植槽的大小应保证在不同气候条件下,满足植物生长的最小栽培基质体积,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槽底部或侧部应有排水孔;
    2 栽植木本植物的种植槽深度不得低于45cm,栽植草本植物的种植槽深度不得小于25cm;
    3 种植槽净宽度应大于40cm,并视场地情况确定长度。

4.2.7 隔离型种植槽绿化植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抗旱性强、管理粗放、须根发达的浅根性植物;
    2 应选用中小型攀缘植物或灌木,不宜选用带尖刺、有毒性的和枝叶繁茂的大型攀援植物。

4.2.8 较大面积的模块式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宜采用草本、木本混合配植,观花种类与观叶种类结合的方式,以保证景观效果。

4.2.9 模块式垂直绿化的支撑框架应根据每一壁挂栽植模块的负荷计算确定结构形式,保证结构安全。

4.2.10 铺贴式垂直绿化应铺设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中相关材料的规定。

4.2.11 模块式和铺贴式垂直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撑框架结构系统应考虑绿化墙面的设计高度及绿墙系统的重量;
    2 植物栽培基质必须考虑绿墙的整体设计及其搭配的系统结构,宜采用轻质材料;
    3 确保支撑构架结构的稳定性,在易出现强风的区域须考虑足够的抗风荷载能力;
    4 宜采用自动灌溉和施肥装置相结合的构造确保植物的水分和养分供给。

4.3 垂直绿化支撑材料的选取


4.3.1 攀援植物的固定材料应包括金属丝、木杆、竹竿,以及金属网、木格栅或竹篱笆。

4.3.2 金属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丝的直径应为2mm~6mm;
    2 金属丝上宜设置突起或采取波纹状,以利植物攀援。

4.3.3 单独支撑攀援植物的木杆和竹竿的直径应不小于2cm。

4.3.4 金属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格网的网眼大小应为15cm~50cm。
    2 设于建筑外墙的攀援辅助网距外墙表面垂直距离应大于5cm。

4.3.5 支撑攀援植物的金属材料宜包括不锈钢丝、镀铝钢丝、镀锌钢丝、尼龙包膜镀锌钢丝。

4.3.6 用于建筑外墙的垂直绿化支撑材料应满足防火和防腐的要求,不应使用易燃材料。

4.4 灌溉和排水设施

4.4.1 垂直绿化植物灌溉宜采用高效节水的微灌溉方式,灌溉系统应保证供水均匀且不溢流。

4.4.2 绿化灌溉方式应与立地条件和采用的垂直工程类型相匹配,各种垂直绿化工程类型的灌溉方式可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各种垂直绿化类型适宜的灌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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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宜采用方式;“×”为不宜采用方式。


4.4.3 在完全依靠自然降水,未设灌溉设施的垂直绿化中,应设置雨水贮存、利用和排除设施。

4.4.4 采用悬挑式隔离型种植槽垂直绿化方式,应解决好灌溉和排水的关系,在种植槽下方应有设有排水设施。

4.4.5 模块式垂直绿化和铺贴式垂直绿化灌溉宜采用滴灌系统,应将肥料以营养液形式通过滴灌系统施入栽培介质。滴灌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以多次、少量的方法灌溉和施肥。应用于室外垂直绿化的滴灌系统,在实施精准灌溉时,宜连接自动气象站、土壤水分传感器等环境感应设备。

4.4.6 采用滴灌系统灌溉、施肥时,应采用压力补偿滴头,以保证灌溉、施肥均匀。

4.4.7 采用微灌系统灌溉、施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配置有效的过滤系统。
    2 系统的控制部分应集成在箱体中,安装在适当部位。

4.4.8 采用无土栽培和滴灌系统灌溉、施肥时,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除悬浮物和氯化物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硬水配制营养液时应将硬水中的钙、镁离子含量计算出来,并应从营养液配方中扣除;
    2 溶解氧在未使用之前不宜小于3mgO2/L;
    3 用自来水配制的营养液在进入栽培循环系统之前应放置半天;
    4 悬浮物不宜大于10mg/L;
    5 氯化钠含量不宜大于200mg/L。

4.4.9 室内垂直绿化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使用中水;
    2 营养液水质应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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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技术

5.1 一般规定


5.1.1 垂直绿化施工必须遵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进行。

5.1.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场地条件和需要进行绿化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墙面及立面状况进行勘察,协调好与相关水电设施的关系,制定施工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预定植物和工程材料;
    2 应将拟实施垂直绿化工程的建筑墙面损坏部分整修好,确保建筑物的外墙开展绿化前墙面的防水良好。

5.1.3 应按照先灌溉给水、排水、电气设备,再支撑构架和植物栽植工程,最终运转调试,竣工验收的顺序,实施垂直绿化工程。

5.1.4 应在建筑外墙面安装植物支撑材料,如需与墙体连接,不应对外墙保温系统和防水层造成破坏。

5.1.5 植物直接栽植于自然土壤的,种植或播种前应对栽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根据化验结果,确定应采取的消毒、施肥和疏松翻耕土壤或客土等土壤改良措施。

5.1.6 种植点的土壤含有建筑垃圾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黏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5.1.7 植物栽植于人工栽培基质的,宜采用保水性强的基质,并按照植物的生长习性配比栽培基质。

5.2 绿化植物种植施工


5.2.1 运苗前应先验收苗木,规格不足、损伤严重、干枯、有病虫害等植株不得验收装运。

5.2.2 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应立即栽植,不能立即栽植时应及时假植。

5.2.3 栽植前应对苗木过长部分进行修剪,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5.2.4 种植穴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植物栽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的规定。

5.2.5 植物栽植前,结合整地,应向栽植穴和种植槽中的栽培基质施腐熟的有机肥。

5.2.6 种植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栽植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裸根苗不得长时间搁置;
    2 栽植穴大小应根据苗木的规格而定,宽度一般宜比苗木根系或土球每侧宽10cm~20cm,深度宜比苗木根系或土球深10cm;
    3 苗木栽植的深度应以覆土至根茎为准,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压实;
    4 栽植带土球的树木入穴前,穴底松土必须压实,土球放稳后,应清除不易腐烂的包装物。

5.3 不同类型工程施工要求


5.3.1 实施攀援式垂直绿化工程时,植株枝条应根据长势进行固定与牵引,固定点的设置,应根据植物枝条的长度、硬度确定。

5.3.2 框架式垂直绿化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攀缘植物依附的框架基础应坚固,铁质框架应进行防锈处理;
    2 依附式框架嵌入建筑墙体的锚固设施应牢固,实施过程中对外墙保温系统和防水层造成破坏的须及时采取修复措施。

5.3.3 种植槽式垂直绿化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型种植槽种植点有效土层下方有不通气透水废基,应打碎,不能打碎的应钻穿,使土壤上下贯通;
    2 隔离型种植槽应确保灌溉排水设施的通畅,必要时可在种植槽底部设蓄排水层。

5.3.4 模块式垂直绿化工程施工应保证灌溉系统、排水系统和支撑构架组合的一体化实施。

5.3.5 铺贴式垂直绿化工程应保证水平灌溉系统和垂直灌溉系统形成网络化的连接,确保灌溉的均匀度。

5.3.6 用于模块式垂直绿化和铺贴式垂直绿化工程的植株,应保证在其安装到支撑框架上时,长势健康。

6 质量验收


6.0.1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
    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
    2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书,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3 土壤化验报告、外地苗木购入检验、检疫报告;
    4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5 工程中间验收记录、施工总结报告。

6.0.2 垂直绿化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的相关规定。

6.0.3 种植工程的各类苗木成活率应在95%以上,植物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6.0.4 应对种植槽的外观质量、物理机械性能、承载能力、排水能力和耐久性进行检验。

6.0.5 应对固定、牵引、支撑植物和种植槽等的框架的结构安全进行检验。

6.0.6 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攀援式、框架式和种植槽式的垂直绿化工程,应在土建工程完工,并且绿化植物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 模块式和铺贴式的垂直绿化工程,应在土建工程完工,并且绿化植物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5%以上后验收。

6.0.7 对于灌溉工程实测微灌均匀系数不应低于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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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养护管理

7.1 一般规定


7.1.1 垂直绿化的养护管理应包括植物的养护管理,以及灌溉和排水设施、支撑框架等辅助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7.1.2 灌溉排水和设施的养护管理应包括定期对设备的检修、防止上下水设施的老化、损坏、进排水口的堵塞。

7.1.3 应定期检查修缮支撑框架的主体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防止搭接部分、螺钉和螺母的松动;雨季和强风前后、北方冬季过后、植株落叶时应加强检修;
    2 应随时清理框架角落的枯枝落叶,清除易燃物,杜绝火灾隐患。

7.2 植物养护管理要求

7.2.1 垂直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应包括:修剪、灌溉、施肥、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修整与补植。

7.2.2 植物的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框架上的攀援植物,应及时牵引,疏剪过密枝、干枯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2 吸附类攀援植物,应及时剪去未能吸附且下垂的枝条;
    3 匍匐于种植槽的攀援植物应视情况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除老弱藤蔓;
    4 钩刺类攀援植物,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势衰弱时,应及时回缩修剪;
    5 观花攀援植物应根据开花习性适时修剪,并注意保护和培养着花枝条。

7.2.3 植物灌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垂直绿化工程类型、栽培基质性质、植株需水等情况,适时、适量、以适宜的方式进行灌水和排涝;
    2 灌溉用水水质应满足植物生长发育需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 应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并根据季节与气温调整灌溉量与灌溉时间。

7.2.4 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进行施肥;
    2 应使用卫生、环保、长效的肥料;
    3 应根据植物种类采用沟施、撒施、穴施、孔施或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各种垂直绿化工程类型的施肥方式可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各种垂直绿化工程类型的施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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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宜采用方式;“×”为不宜采用方式。

7.2.5 有害生物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原则,做到安全、经济、及时、有效;
    2 宜采用生物防治手段,保护和利用天敌,推广生物农药;
    3 应及时有效地采取物理防治手段,并结合修剪技术剪除病虫枝,及时清理残花落叶和杂草;
    4 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农药,不同药剂应交替使用;
    5 应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喷洒药剂时避开人流活动高峰期。

7.2.6 植物的修整与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株过密可进行移植或间伐;
    2 对人或构筑物构成危险的植株应去除;
    3 对自然死亡的植株应移除后补植;
    4 修整与改植时,宜选用与原有种类一致,规格、形态相近的苗木。

附录A 垂直绿化选用植物

A.0.1 垂直绿化植物选用宜按照中国园林植物区划表A.0.1分区。

表A.0.1 中国园林植物区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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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中国各地区垂直绿化的植物可按垂直绿化选用植物表A.0.2选用。


表A.0.2 垂直绿化选用植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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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引用标准名录


    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
    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
    3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4 《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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