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959-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1959-2019 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布设技术导则简介:
DB45/T 1959-2019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布设技术导则》。这份标准于2019年发布,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广西地区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布设工作,以提高水文水资源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水文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这份导则的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测站网的规划原则:可能会涉及站网的总体布局原则,比如均匀性、代表性、前瞻性等。 2. 监测站网的布设:详细描述如何根据地理环境、水资源特性、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监测站点的位置和密度。 3. 监测项目的确定: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需要监测的水文水资源参数,如流量、水位、水质等。 4. 监测设备的选择与安装:规定如何选择适合的监测设备,并说明其安装要求和维护方法。 5. 数据采集与管理:指导如何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分析,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监测站网的运行与维护:规范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管理,以及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这份导则的实施,对于提升广西地区的水文水资源管理能力,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预防和减少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45/T 1959-2019 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布设技术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根据地形地貌特征,以水资源三级区套行政区为基础,依次划分的地下水资源量评价类型区,分为 级、二级、三级类型区。一级类型区包括平原区、山丘区;二级类型区包括一般平原区、岩溶区、非 岩溶区:三级类型区依据水系、县级行政区和二级类型区划分。
中心水文站centralhydrological monitoringstation 设立在设区市城区或县城主要河流上、监测水文要素较为齐全、汇聚辖区水文信息的重要水文站, 兼作县域水文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辖区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和水文工作,具有信息枢纽、会商平台和服 务桥头堡的功能,
流量站streamgaugingstation 设在河、渠、湖、库上以测定水位、流量为主DB11∕T 388.8-2015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 第8部分:管理与维护,根据需要兼测降水量等其他水文要素的水 监测站。 注: 改写GB/T 50095, 定义3. 3. 1.
水位站stagegaugingstation 以观测水位为主,可兼测降水量等其他水文要素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 注:改写GB/T50095,定义3.3.2。
水位站stagegauging station 以观测水位为主,可兼测降水量等其他水文要素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 注:改写GB/T 50095,定义3.3.2。
泥沙站sedimentgaugingstation 测验河流含沙量、输沙率或颗粒分析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 注:改写GB/T 50095,定义3.3. 6,
水质站waterqualitymonitoringstation 为掌握水环境变化动态,收集和积累水体的物理、化学等监测信息而进行采样和现场测定的监 注:改写GB/T 50095,定义3.3.8。
4.9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站址选择,应充分考虑交通、通信等条件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 宜靠近村镇或者居民点,以便于监测信息数据传输和监测设施设备管理,并填制水文水资源监测站布设 基本信息表(参见附录A) 4.10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的布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本导则的规定
5.1.1中心水文站的布设,应结合水文测验要求,统筹考虑实现其信息枢纽、会商平台和服务桥头堡 功能的需要,将业务用房与测验设施结合建设。 5.1.2中心水文站的测验项目一般为流量、水位、降水量、蒸发、气温、水温、水质等,其他项目可 根据需要开展监测。
5.3.1满足流量、水位、降水量、蒸发等项目测验及业务用房所需要的空间和土地面积要求。 5.3.2满足设区市城区或县城防洪、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和测验项目自动监测的需要,选取的河段宜为 流经设区市城区或县城河流的中上游河段。 5.3.3符合GB50179、SL34的规定和有关测验河段要求。
按测验的水体类型,流量站可分为河道流量站、水库流量站、渠道流量站、泉流量站。 流量站应根据水量分析计算需要进行布设,可分水位级采用不同的监测方法或方式,以自动
测为王。 6.1.3设区市的流量站网密度宜<500km/站,其中:桂南沿海和桂北洪水多发的设区市流量站网密度 宜<300km/站。县域流量站网密度宜<1000km²/站,其中:桂南沿海、桂北和桂中洪水多发的县域流 量站网密度宜<500km/站。 6.1.4重要的流量站应布设断面视频监控系统和水尺视频监测系统,以实现实时水情展示和水位自动 校测。 6.1.5站址的选择应统筹考虑探求水位与流量转换规律的需要。
6.4.1大中型引调水工程、测算灌溉水利用系数典型灌区的主要渠道、对水资源管理有重要意义的引 水渠道应设立渠道流量站。
6.4.2站址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靠近渠首的顺直渠段或水流平稳的渠段 b)便于自动监测仪器的安装、管理和维护
5.1具有较大供水意义或者特殊价值和研究地下水变化规律有重要意义的泉,可设立泉流量站 5.2站址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靠近地下泉水出口、水流平稳的泉水出露区域; b)便于流量巡测或者自动监测仪器的安装、管理和维护
6.6.1河道流量站应布局两种及以上的测流设施设备,其中至少有一种是采用自动监测方法。根据测 验河段水文特性和建设条件,可分高中水、中低水等不同水位级建设相应测流设施设备。条件允许时, 可建设水文缆道测流系统。高水位级采用比降面积法推流的,应建设比降水位自动监测设施和配备自动 监测设备。
可建设水文缆道测流系统。高水位级采用比降面积法推流的,应建设比降水位自动监测设施和配备自动 监测设备。 6.6.2水库入库和坝下流量站可参照河道流量站进行测验布局;水库出库流量站可利用水工建筑物方 法实现流量自动监测。 6.6.3渠道流量站和泉流量站可适当采取工程措施,使其水位流量关系单一,通过施测水位,实现流 量自动监测。 6.6.4条件具备的行政区界、重要水功能区和沿河重要村镇水量评价断面,可建设简易水位测验设施 和水尺视频监测系统,建立水位流量关系进行流量计算,辅以一定的实测流量进行校核。 6.6.5河道流量站的水位、降水量测验应同时布设,并采用自动监测方法;蒸发、泥沙等要素根据需 要布设。
6.6.4条件具备的行政区界、重要水功能区和沿河重要村镇水量评价断面,可建设简易水位 和水尺视频监测系统,建立水位流量关系进行流量计算,辅以一定的实测流量进行校核。 6.6.5河道流量站的水位、降水量测验应同时布设,并采用自动监测方法;蒸发、泥沙等要 要布设。
7.1.1按测验的水体类型,水位站可分为河道水位站、内涝水位站、水库水位站、潮位站。
7.1.1按测验的水体类型,水位站可分为河道水位站、内涝水位站、水库水位站、潮位站。 7.1.2水位站的布设,应与流域降水量站、流量站相配套。 7.1.3设区市的水位站网密度宜<300km/站,其中:桂南沿海和桂北洪水多发的设区市水位站网密度 宜<200km²/站。县域水位站网密度宜<400km²/站,其中:桂南沿海、桂北和桂中洪水多发的县域水位 站网密度宜<200km/站。潮位站网密度宜按海岸线30km/站~50km/站控制
.2. 1 根据需要,应在以下河流布设河道水位站: a) 未设有流量站的集水面积50km以上河流; b) 集水面积50km²以下的易涝城市主要内河、岩溶易涝区乡村主要河流。 7.2.2 应根据实际需要,重点在以下河段选择站址: a) 主要乡镇、乡村和洪涝易发旅游景区的上游河段; b) 城市主要内河入口和出口河段; c) 山洪易发河流的出山口或者第一个村庄的上游河段; d) 主要的铁路和公路桥梁所在河段、主要通航河道的港口码头和船舶停泊河段; e) 主要的河流源头水保护区河段和饮用水水功能区河段; f) 有生态及景观水位需求的河段
.2.1 根据需要,应在以下河流布设河道水位站: a) 未设有流量站的集水面积50km以上河流; b) 集水面积50km²以下的易涝城市主要内河、岩溶易涝区乡村主要河流。 7.2.2 应根据实际需要,重点在以下河段选择站址: a) 主要乡镇、乡村和洪涝易发旅游景区的上游河段; b) 城市主要内河入口和出口河段; c) 山洪易发河流的出山口或者第一个村庄的上游河段; d) 主要的铁路和公路桥梁所在河段、主要通航河道的港口码头和船舶停泊河段; e) 主要的河流源头水保护区河段和饮用水水功能区河段; f 有生态及景观水位需求的河段,
7.3.1城市主要低洼易涝区及主要岩溶低洼易涝区应设立内涝水位站。 7.3.2站址的选择,便于监测维护并满足自动监测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可在以下区域布设 a)城市易涝街道低洼处、下凹式立交桥、下凹式隧道:
岩溶低注易涝区的中心区。
7.4.1未设有流量站的中
.4.1未设有流量站的中小型水库应设立水库水位站。 7.4.2站址可设在大坝的上游侧或者坝首附近,并满足自动监测要求
DB∕T 29-190-2019 天津市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45/T 19592019
市暴雨的空间变化。 8.1.3桂南十万大山南侧及沿海地区、桂中大瑶山东侧、桂北越城岭至元宝山东南侧等多年平均年降 水量>2000mm或者多年平均最大24h降水量>200mm的强暴雨高值区域,可适当加密布设。 8.1.4有条件的城市或重点区域,可设置面雨量雷达测量系统,并在相应监测区域内设立一定数量的 用于校正的降水量站。 8.1.5站址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要,在以下区域布设: a)强暴雨山区的迎水坡; b)暴雨中心区的乡镇、村屯;
c)山洪易发河流集雨区的村屯; d)重要城镇中心区和主要来水区; 开展旱情监测服务的重要早作物种植区。
8.2.1降水量测验应采用自动监测方式,可采用0.5mm精度的翻斗式雨量计或其他雨量计。移动或电 言通信信号受暴雨灾害影响严重的,应采用GSM或GPRS和北斗卫星的双信道通信方式。 3.2.2布设在流量站、水位站的降水量站,有观测场的,应布设在观测场;没有观测场的,可布设在 水位台楼顶。 3.2.3独立的降水量站,可布设在周边环境障碍物遮挡率符合SL21要求的民房楼顶
9水面蒸发站网布设要求
a) 城市、县城及重要乡镇; b) 大型水库; C) 需要进行水量平衡分析计算的重要山区、丘陵区; d) 需要进行旱情评价和摘情监测服务的重要早作物种植区。 .1.3 站址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a) 宜与中心水文站和重要的流量站结合; b) 符合GB50179和SL630的规定,并满足监测环境要求,
9.2.1蒸发量测验应采用标准水面蒸 9.2.2自动蒸发量监测配套的降水量测验,应采用0.1mm精度的翻斗式雨量计或者同等精度的其他雨 计。 9.2.3蒸发器、水圈、土圈和补水设施布局,应符合 SL630 的有关规定。
0.1.1大江大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泥沙站布设,应结合主要控制流量站进行;其他河流宜根据区域水 土侵蚀情况、地质稳定情况和水生态保护需要,适当选择控制流量站增设泥沙监测项目。无流量站的河 没DB63∕T 928-2010 青海省低层民用建筑平板主动式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确需布设泥沙站的,应同时考虑水位、流量等项目监测。 0.1.2根据实际需要,可在桂西北岩溶石漠化、桂中低山丘陵、桂西南丘陵台地、桂南沿海丘陵台地、 圭东山地丘陵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湘资江上游、柳江上游、桂贺江中上游、桂中大瑶山、桂西南十 万大山等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控制性河段布设泥沙站。 10.1.3站址的选择,应符合GB/T50159和SL3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