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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version type roof
JGJ 230-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
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05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230-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4.3.1、5.2.5、7.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11月17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 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设计;6.施工;7.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8.质量验收。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1050号,邮编:201103)。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同济大学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江苏久久防水保温隔热工程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苏州市新型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庞堂喜 李福清 李甫 史志远 周锡全 吴松勤 高本礼 赵霄龙 余绍锋 刘屠梅 林鹤 胡斌 李振宁 南建林 许世文 卢文权 姜静波 杨铜兴 徐凯讯 姚军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金德钧 潘延平 马伟民 郑祥斌 陈思清 叶林标 张文华 郭德友 薛绍祖 邱锡宏 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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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规范倒置式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节能改造房屋建筑倒置式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倒置式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建筑节能的规定。
1.0.4 倒置式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倒置式屋面 inversion type 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之上的屋面。
2.0.2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XPS) extruded polystyrene foam board
以聚苯乙烯树脂或其共聚物为主要成分,添加少量添加剂,通过加热挤塑成型的具有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板。
2.0.3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EPS) molded polystyrene foam board
采用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的具有闭孔结构的泡沫塑料板。
2.0.4 喷涂硬泡聚氨酯 polyurethane spray foam
现场使用专用喷涂设备连续多遍喷涂发泡聚氨酯形成的硬质泡沫体。
2.0.5 硬泡聚氨酯板 prefabricated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board
工厂生产的硬泡聚氨酯制品。通常分为不带面层的硬泡聚氨酯板和双面复合增强材料的硬泡聚氨酯复合板。
2.0.6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 composite waterproof and insulation prefabricated rigid polyurethane foam board
工厂生产的以硬泡聚氨酯为芯材,底层为易粘贴界面衬材,面层覆以防水卷材或涂膜,具有防水保温一体化功能的复合板。
2.0.7 泡沫玻璃 foam glass
由碎玻璃、发泡剂、改性添加剂和发泡促进剂等,经过细粉碎和均匀混合、高温熔化、发泡、退火而制成的无机非金属玻璃材料。
3 基本规定
3.0.1 倒置式屋面工程的防水等级应为Ⅰ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20年。
3.0.2 倒置式屋面工程的保温层使用年限不宜低于防水层使用年限。
3.0.3 倒置式屋面应保持屋面排水畅通。
3.0.4 倒置式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及气候条件等要求,进行防水、保温等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节点详图。
3.0.5 倒置式屋面防水工程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承担,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
3.0.6 倒置式屋面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认可后实施。
3.0.7 倒置式屋面防水层完成后,平屋面应进行24h蓄水检验,坡屋面应进行持续2h淋水检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保温层施工。
3.0.8 采用倒置式屋面的建筑应建立管理、保养、维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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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倒置式屋面的防水层材料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应选用表观密度小、压缩强度大、导热系数小、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松散保温材料。
4.1.2 防水、保温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报告。
4.1.3 防水、保温材料检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
4.1.4 防水、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2 防水材料
4.2.1 防水材料的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规定。
4.2.2 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 保温材料
4.3.1 保温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80W/(m·K);
2 使用寿命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50kPa;
4 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3%;
5 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3.2 倒置式屋面的保温材料可选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硬泡聚氨酯板、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喷涂硬泡聚氨酯及泡沫玻璃保温板等。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吸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主要物理性能
4.3.4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主要物理性能
4.3.5 喷涂硬泡聚氨酯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5-1的规定,硬泡聚氨酯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5-2的规定。
表4.3.5-1 喷涂硬泡聚氨酯主要物理性能
表4.3.5-2 硬泡聚氨酯板主要物理性能
试验项目 | 性能指标 | 试 验 方 法 | |
A型 | B型 | ||
表观密度,kg/m³ | ≥35 | ≥35 | 现行国家标准《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 |
导热系数,W/(m·K) | ≤0.024 | ≤0.024 | 现行国家标准《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T 10294 |
压缩强度,kPa | ≥150 | ≥200 | 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 压缩性能的测定》GB/T 8813 |
不透水性 (无结皮,0.2MPa,30min) | 不透水 | 不透水 | 现行国家标准《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 |
尺寸稳定性 | ≤1.5 | ≤1.0 | 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 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8811 |
芯材吸水率 | ≤3.0 | ≤1.0 | 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 吸水率的测定》GB/T 8810 |
燃烧性能等级 | 不低于B2级 |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
4.3.6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主要物理性能
试验项目 | 性能指标 | 试 验 方 法 |
表观密度,kg/m³ | ≥35 | 现行国家标准《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 |
导热系数, | ≤0.024 | 现行国家标准《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T 10294 |
压缩强度,kPa | ≥200 | 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 压缩性能的测定》GB/T 8813 |
不透水性 (无结皮,0.2MPa,30min) | 不透水 | 现行国家标准《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 |
尺寸稳定性(70℃,48h),% | ≤1.0 | 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 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8811 |
芯材吸水率( V/V),% | ≤1.0 | 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 吸水率的测定》GB/T 8810 |
燃烧性能等级 | 不低于B2级 |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
卷材或涂膜性能 |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对防水材料的要求 |
4.3.7 泡沫玻璃保温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 泡沫玻璃保温板主要物理性能
4.3.8 屋面复合保温板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表4.3.8 屋面复合保温板主要物理性能
4.3.9 保温材料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和防水材料相容,其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0 有机泡沫保温材料在运输和贮存中应远离火源和化学溶剂,避免日光暴晒、风吹雨淋,并应避免长期受压和其他机械损伤。
4.3.11 现场喷涂硬泡聚氨酯的原材料应密封包装,在贮运过程中严禁烟火,应通风、干燥,并防止暴晒、雨淋;不得接近热源、接触强氧化和腐蚀性化学品;进场后应分类存放。
4.3.12 泡沫玻璃板在运输中应有防振、防潮措施,进场后应在室内存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干燥。
4.3.13 屋面复合保温板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将屋面复合保温板的保护层面相向侧立堆放、靠紧挤实、堆码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8m,不得碰撞损坏和品种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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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 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倒置式屋面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屋面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和保温要求;
2 屋面构造;
3 屋面节能;
4 防水层材料的选用;
5 保温层材料的选用;
6 屋面保护层及排水系统;
7 细部构造。
5.1.2 倒置式屋面基本构造宜由结构层、找坡层、找平层、防水层、保温层及保护层组成(图5.1.2)。
图5.1.2 倒置式屋面基本构造
1—保护层;2—保温层;3—防水层;
4—找平层;5—找坡层;6—结构层
5.1.3 倒置式屋面坡度不宜小于3%。
5.1.4 当倒置式屋面坡度大于3%时,应在结构层采取防止防水层、保温层及保护层下滑的措施。坡度大于10%时,应沿垂直于坡度的方向设置防滑条,防滑条应与结构层可靠连接。
5.1.5 保护层的设计应根据倒置式屋面的使用功能、自然条件、屋面坡度合理确定。
5.1.6 倒置式屋面可不设置透气孔或排气槽。
5.1.7 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应超过200mm,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
5.1.8 倒置式屋面水落管的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通过计算确定。
5.1.9 当采用二道防水设防时,宜选用防水涂料作为其中一道防水层。
5.1.10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可作为次防水层用于两道防水设防屋面。
5.1.11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5.1.12 当采用屋面复合保温板做保温层时,可不另设保护层。
5.2 设计要求
5.2.1 倒置式屋面找坡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宜结构找坡;
2 当屋面单向坡长大于9m时,应采用结构找坡;
3 当屋面采用材料找坡时,坡度宜为3%,最薄处找坡层厚度不得小于30mm。找坡宜采用轻质材料或保温材料。
5.2.2 倒置式屋面找平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层下应设找平层;
2 结构找坡的屋面可采用原浆表面抹平、压光;
3 找平层可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厚度宜为15mm~40mm;
4 找平层应设分格缝,缝宽宜为10mm~20mm,纵横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m;纵横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5 在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不宜小于130mm。
5.2.3 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规定;
2 应选用耐腐蚀、耐霉烂、适应基层变形能力的防水材料。
5.2.4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厚度确定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进行热工计算。
5.2.5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的设计厚度应按计算厚度增加25%取值,且最小厚度不得小于25mm。
5.2.6 倒置式屋面保护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层可选用卵石、混凝土板块、地砖、瓦材、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金属板材、人造草皮、种植植物等材料;
2 保护层的质量应保证当地30年一遇最大风力时保温板不被刮起和保温层在积水状态下不浮起;
3 当采用板块材料、卵石作保护层时,在保温层与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4 当采用卵石保护层时,其粒径宜为40mm~80mm;
5 当采用板块材料作上人屋面保护层时,板块材料应采用水泥砂浆坐浆平铺,板缝应采用砂浆勾缝处理;当屋面为非功能性上人屋面时,板块材料可干铺,厚度不应小于30mm;
6 当采用种植植物作保护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规定;
7 当采用水泥砂浆保护层时,应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m2;
8 当采用板块材料、细石混凝土作保护层时,应设分格缝,板块材料分格面积不宜大于100㎡;细石混凝土分格面积不宜大于36m2;分格缝宽度不宜小于20mm;分格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9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山墙、凸出屋面墙体、女儿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
5.3 细部构造
5.3.1 屋面细部构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设施基座等细部节点部位应增设防水附加层,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卷材应空铺;
2 细部节点应采用高弹性、高延伸性防水和密封材料;
3 细部节点的密封防水构造应使密封部位不渗水,并应满足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的要求;
4 在与室内空间有关联的细部节点处,应铺设保温层。
5.3.2 天沟、檐沟的防水保温构造(图5.3.2)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2 天沟、檐沟的防水保温构造
1—保温层;2—密封材料;3—压条钉压;4—水落口;
5—防水附加层;6—防水层
1 檐沟、天沟及其与屋面板交接处应增设防水附加层;
2 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涂刷2~3遍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3 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均应抹保温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
4 保温层在天沟、檐沟的上下两面应满铺或连续喷涂。
5.3.3 女儿墙、山墙防水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儿墙和山墙泛水处的防水卷材应满粘,墙体和屋面转角处的卷材宜空铺,空铺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 低女儿墙和山墙,防水材料可直接铺至压顶下,泛水收头应采用水泥钉配垫片钉压固定和密封膏封严;涂膜应直接涂刷至压顶下,泛水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压顶应做防水处理(图5.3.3-1);
图5.3.3-1 低女儿墙、山墙防水保温构造
1—压顶;2、3—密封材料;4—保温层;
5—防水附加层;6—防水层
3 高女儿墙和山墙,防水材料应连续铺至泛水高度,泛水收头应采用水泥钉配垫片钉压固定和密封膏封严,墙体顶部应做防水处理(图5.3.3-2、图5.3.3-3);
4 低女儿墙和山墙的保温层应铺至压顶下;高女儿墙和山墙内侧的保温层应铺至女儿墙和山墙的顶部;
图5.3.3-2 高女儿墙(无内天沟)、
山墙防水保温构造
1—金属盖板;2、3—密封材料;4—保温层;
5—防水附加层;6—防水层;7—外墙保温
图5.3.3-3 高女儿墙(有内天沟)、山墙防水保温构造
1—金属盖板;2、3—密封材料;4—保温层;
5—找坡层;6—防水附加层;7—防水层;8—外墙保温
5 墙体根部与保温层间应设置温度缝,缝宽宜为15mm~20mm,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5.3.4 屋面变形缝处防水保温构造(图5.3.4)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 防水层和防水附加层应连续铺贴或涂刷覆盖变形缝两侧挡墙的顶部;
3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金属盖板应铺钉牢固,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并应做好防锈处理;变形缝内应填充泡沫塑料,上部应填放衬垫材料,并应采用卷材封盖;
4 保温材料应覆盖变形缝挡墙的两侧。
图5.3.4 屋面变形缝处防水保温构造
1—衬垫材料;2—保温材料;3—密封材料;4—泡沫材料;
5—盖板;6—防水附加层;7—防水层
5.3.5 屋面高低跨变形缝处防水保温构造(图5.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低跨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 变形缝挡墙顶部水平段防水层和附加层不宜粘牢;
3 变形缝内应填充泡沫塑料,并应与墙体粘牢;
4 变形缝应采用金属盖板和卷材覆盖,金属盖板水平段宜采取泛水处理,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5 变形缝挡墙侧面和顶部以及高跨墙面应覆盖保温材料。
5.3.6 屋面水落口处防水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落口距女儿墙、山墙端部不宜小于500mm,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图5.3.5 屋面高低跨变形缝处防水保温构造
1—金属盖板;2—保温层;3—防水附加层;
4—防水层;5—密封材料;6—泡沫塑料
2 以水落口为中心、直径500mm范围内,应增铺防水附加层,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用防水涂料涂刷;
3 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部位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图5.3.6-1、图5.3.6-2);
4 保温层应铺至水落口边,距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的范围内均匀减薄,并应形成不小于5%的坡度。
图5.3.6-1 直排水落口处防水保温构造
1—水落口;2—保温层;3—防水附加层;4—防水层;5—找坡层
图5.3.6-2 侧水落口处防水保温构造
1—保温层;2—找坡层;3—防水附加层;4—防水层;5—水落口
5.3.7 屋面出入口处防水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出入口泛水距屋面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 屋面水平出入口防水层和附加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屋面踏步与屋面保护层接缝处应采用密封材料封严(图5.3.7-1);
图5.3.7-1 屋面水平出入口处防水保温构造
1—密封材料;2—保护层;3—踏步;4—保温层;
5—找坡层;6—防水附加层;7—防水层
3 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层和附加层收头应钉压固定在混凝土压顶圈梁下(图5.3.7-2);
图5.3.7-2 屋面垂直出入口处防水保温构造
1—上人孔盖及压顶圈梁;2—保温层;3—防水附加层;4—防水层
4 屋面水平出入口保温层应连续铺设或喷涂至混凝土踏步处,立面处应粘牢;
5 屋面垂直出入口保温层应连续铺设或喷涂至混凝土压顶圈梁下。
5.3.8 伸出屋面管道防水保温构造(图5.3.8)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伸出屋面管道泛水距屋面高度不应小于250mm;
2 在管道根部外径不小于100mm范围内,保护层应形成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3 管道根部四周防水附加层的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mm,管道上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应采用密封材料封严;
4 板状保温层应铺至管道根部,现喷保温层应连续喷涂至管道泛水高度处,收头应采用金属箍将现喷保温层箍紧。
5.3.9 屋面设施基座的防水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和保温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在地脚螺栓周围应做密封处理(图5.3.9);
图5.3.8 伸出屋面管道防水保温构造
1、3—密封材料;2—金属箍;4—套管;5—伸出屋面管道
图5.3.9 屋面设施基座的防水保温构造
1—预埋螺栓;2—保温层;3—防水附加层;4—防水层;5—密封材料
2 在屋面保护层上放置设施时,设施基座区域保护层应采用细石混凝土覆盖,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设施下部的防水层应做卷材附加层。
5.3.10 瓦屋面檐沟防水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沟处防水附加层深入屋面的长度不宜小于200mm;
2 保温层在天沟、檐沟上下两侧应满铺或连续喷涂;
3 应采取防止保温层下滑的措施,可在屋面板内预埋多排ф12锚筋,锚筋间距宜为1.5m,伸出保温层长度不宜小于25mm,锚筋穿破防水层处应采用密封材料封严(图5.3.10)。
图5.3.10 瓦屋面檐沟防水保温构造
1—屋面瓦;2—锚筋;3—保温层;4—防水附加层;
5—防水层;6—压条钉压
5.3.11 瓦屋面天沟防水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沟底部沿天沟中心线应铺设附加防水层,每边宽度不应小于450mm,并应深入平瓦下;
2 天沟部位应设置金属板瓦覆盖,在平瓦下应上翻,并应和平瓦结合严密(图5.3.11)。
5.3.12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间的板缝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11 瓦屋面天沟防水保温构造
1—防水金属板瓦;2—预埋锚筋;3—保温层;4—防水附加层;5—防水层
1 在接缝底部应附加一层宽度不小于300mm的防水衬布,防水衬布上应满涂粘结密封胶(图5.3.12);
2 接缝应采用专用防水密封胶填缝。
图5.3.12 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板缝构造
1—找平层;2—防水衬布;3—防水密封胶填板缝;
4—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5—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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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 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1.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查,并应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6.1.3 屋面防水层、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1.4 伸出屋面的管道、烟道、设备、设施或预埋件等,应在结构层固定,防水层和保温层应紧密包裹,并应做密封处理。
6.1.5 屋面保温层不宜在雨天、雪天施工;五级以上大风不得施工;屋面保温层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本规程表6.1.5的规定。
表6.1.5 屋面保温层施工环境温度
项目 | 施工环境温度 |
板块保温层 | 采用胶粘剂或水泥砂浆粘结施工时,不低于5℃ |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 | 15℃~35℃ |
6.1.6 施工中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当坡度大于15%的坡屋面施工时,应设有防滑梯、安全带和护身栏杆等安全设施。
6.1.7 在倒置式屋面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成品保护,不得随意打孔、明火作业、运输或堆放重物等。
6.2 找坡层、找平层施工
6.2.1 屋面的找坡层、找平层应在结构层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6.2.2 找坡层、找平层的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 当找坡层、找平层采用水泥拌合的轻质材料,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6.2.4 找坡层、找平层施工前应将基层表面清理干净,并应进行浇水湿润、涂刷水泥浆或其他界面材料。
6.2.5 找坡层、找平层施工应保证设计要求的平整度及坡度。
6.2.6 找坡层、找平层的分格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2.7 基层与女儿墙、变形缝、管道、山墙等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应做成圆弧形,并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圆弧半径。水落口周边应做成凹坑,并应采用密封材料密封。
6.2.8 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完工后,应进行覆盖湿润养护。
6.3 防水层施工
6.3.1 铺设防水层前,应对基层进行验收,基层应平整、干净。
6.3.2 屋面防水层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规定。
6.3.3 防水层在女儿墙、变形缝、管道、山墙等突出屋面结构处施工时,防水层的泛水高度在保温层和保护层施工后不应小于250mm。
6.4 保温层施工
6.4.1 保温层施工前,防水层应验收合格。
6.4.2 保温层施工时应铺设临时保护层,对防水层进行保护。
6.4.3 坡屋面保温层应固定牢固,应有防止滑动、脱落的措施。
6.4.4 当采用保温板材时,坡度不大于3%的不上人屋面可采取干铺法,上人屋面宜采用粘结法;坡度大于3%的屋面应采用粘结法,并应采取固定防滑措施。
6.4.5 保温板材铺设应紧密、拼缝处应严密。
6.4.6 保温板材应采用专用工具裁切,裁切边应垂直、平整。在出屋面管道、设备基座周围铺设保温板时,切割应准确。
6.4.7 在水落口位置处,保温板材的铺设应保证水流畅通。
6.4.8 当保温板材采用干铺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保温板材的基层应平整、干净;
2 相邻板材应错缝拼接,板边厚度一致,分层铺设的板材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用同类材料填嵌密实;
3 保温层与基层连接的节点收口部位,应按表面形状修整保温板材;对保温层周边与垂直面交汇处,应做过渡处理;
4 施工中应有防止板材被大风刮走、飘落的措施,并应保证板材的完整,防止损伤、断裂、缺棱。
6.4.9 当保温板材采用粘贴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专用胶粘剂粘贴保温板材时,保温板材与基层在天沟、檐沟、边角处应满涂胶结材料,其他部位可采用点粘或条粘,并应使其互相贴严、粘牢,缺角处应用碎屑加胶粘剂拌匀填补严密;
2 当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保温板材时,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1.5的规定;
3 胶粘剂厚度不应小于5mm;
4 保温板材铺设后,在胶粘剂凝固前不得上人踩踏;
5 保温层胶粘剂凝固后宜尽快施工保护层,当不能及时进行保护层施工时,应在保温板材上铺设压重材料。
6.4.10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涂硬泡聚氨酯屋面保温施工应使用专用喷涂设备;
2 喷涂硬泡聚氨酯的配合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应均匀一致;
3 施工前应对喷涂设备进行调试及材料性能检测,并宜喷涂三块500mm×50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试块试验;
4 喷嘴与施工基层的间距宜为200mm~400mm;
5 根据设计厚度,一个作业面应分层喷涂完成,每层厚度不宜大于20mm,当日的施工作业面应于当日连续喷涂完毕;
6 在天沟、檐沟的连接处应连续喷涂,屋面与女儿墙、变形缝、管道、山墙等突出屋面结构处应连续喷涂至泛水高度;
7 风力不宜大于三级,空气相对湿度宜小于85%;
8 硬泡聚氨酯喷涂后不得将喷涂设备工具置于已喷涂层上,且30min内不得上人。
6.4.11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对基层质量进行验收,基层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做到平整、坚实、干净;
2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应采用专用粘结砂浆点粘法或条粘法施工;
3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本规程表6.1.5规定;
4 夏季粘贴保温板材前,施工基层应用清水润湿;
5 保温板材粘贴就位24h后,应对接缝进行防水处理。
6.4.12 坡屋面保温板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材施工应自屋盖的檐口向上铺贴,阴角和阳角处的板块接槎时应割成角度,接槎应紧密,并应用钢丝网连接,钢丝网宽度宜为300mm;
2 屋面及檐口处的保温板材应采用预埋件固定牢固,固定点应采用密封材料密封;
3 泡沫玻璃作为保温层时,应对泡沫玻璃表面加设玻纤布或聚酯毡保护膜。
6.5 保护层施工
6.5.1 保护层的施工应在屋面保温层验收合格后进行。
6.5.2 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层施工不得损坏保温层;
2 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的隔离层应满铺,不得漏底,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 天沟、檐沟、出屋面管道和水落口处防水层外露部分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 保护层的分格缝宜与找平层的分格缝对齐。
6.5.3 卵石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卵石直径应符合规定,卵石应满铺、铺设均匀;
2 卵石质(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卵石下宜铺设带支点的塑料排水板,通过空腔层排水;
4 卵石铺设前,应先铺设聚酯纤维无纺布等隔离材料,并应保持水落口和天沟等处的排水畅通。
6.5.4 板块材料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块材料保护层的结合层可采用砂或水泥砂浆;
2 在板块铺砌时应根据排水坡度挂线,铺砌的板块应横平竖直,板块的接缝应对齐;
3 在砂结合层上铺砌板块时,砂结合层应洒水压实,并用刮尺刮平,板块对接铺砌、铺设平整,缝隙宽度宜为10mm;
4 在板块铺砌完成后,宜洒水压平;
5 板缝宜用水泥砂浆勾缝;
6 在砂结合层四周500mm范围内,应采用水泥砂浆作结合层;
7 板块材料保护层宜留设分格缝,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10m,分格缝宽度不宜小于20mm。
6.5.5 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收水后应进行收浆压光;
2 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应平整;
3 分格缝应按规定设置,一个分格内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
4 当采用钢筋网细石混凝土作保护层时,钢筋网片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钢筋网片在分格缝处应断开;
5 混凝土保护层浇筑完后应及时湿润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7d,养护完后应将分格缝清理干净。
6.5.6 分格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格缝应设置在屋面板的端头、凸出屋面交接处的根部和现浇屋面的转折处;
2 分格缝纵横向交接处应相互贯通,不宜形成T字形或L字形缝;
3 屋脊处应设置纵向分格缝;
4 分格缝纵横向间距均不应大于6m;
5 分格缝宜与板缝位置一致,并应位于开间处,分格缝应延伸至挑檐、天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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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
7.1 一般规定
7.1.1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前,应对屋面的结构、防水性能等情况进行勘查,并宜进行现场检测和采取加固措施。
7.1.2 既有建筑屋面勘查、鉴定、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该资质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7.1.3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工程宜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艺便捷、工期短,有利排水防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技术。
7.1.4 既有建筑屋面勘查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房屋原设计资料及相关竣工资料;
2 房屋装修及改造资料;
3 历年屋面修缮资料;
4 城市建设规划和市容要求。
7.1.5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应重点勘查下列内容:
1 屋面荷载及使用条件的变化;
2 房屋地基基础、结构类型及重要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状况;
3 屋面材料和基本构造做法;
4 屋面保温及热工缺陷状况;
5 屋面防水状况。
7.1.6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应核验防水层的有效性和保温层的完好程度,并宜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结构可靠性鉴定。
7.1.7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7.2 设 计
7.2.1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工程设计,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当增加屋面荷载或改变使用功能时,应先做设计方案或评估报告。
7.2.2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改造设计应根据勘查报告或鉴定结论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进行;
2 当原有屋面防水层有效或经修补可达到设计使用要求时,可作为一道防水层,并应再增设一道防水层;
3 当原有屋面防水层渗漏或保温层含水率较大时,应彻底拆除并清理干净,再按正常倒置式屋面设计;
4 保温层宜选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硬泡聚氨酯等保温材料;
5 屋面改造设计与既有建筑外立面的装饰效果应具有统一性。
7.2.3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设计文件应经审查合格。
7.3 施 工
7.3.1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培训,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7.3.2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施工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原屋面保护层进行清理;
2 对原防水层的损害部位修复或拆除;
3 屋面上的设备、管道等应提前安装完毕,并预留出保温层的厚度;
4 安全防护设施应安装到位。
7.3.3 在原屋面上增加保温层的倒置式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拆除屋面原有排汽管时,施工中应采取保护措施;
2 当拆除屋面原有排汽管时,拆除后原有防水层在排汽管洞口处应采取封口措施;
3 屋面应清理干净,表面应用水砂浆或聚合物砂浆找平;
4 当屋面坡度不符合要求时,应加设找坡层。
7.3.4 原有屋面彻底拆除防水保温层时,屋面改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本规程第6.2节~第6.5节的规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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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质量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倒置式屋面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道工序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质量控制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检验批、分项工程应自检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8.1.2 倒置式屋面施工的各种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并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1.3 倒置式屋面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表8.1.3 倒置式屋面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子分部工程 | 分 项 工 程 |
倒置式屋面 | 基层工程:找平层和找坡层、隔离层 |
防水与密封工程: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复合防水层、接缝防水密封 | |
保温工程:板状材料保温层、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 | |
细部构造工程: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 | |
保护层工程:现浇保护层、板块保护层、瓦材保护层 |
8.1.4 倒置式屋面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8.1.5 倒置式屋面每个检验批的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密封各分项工程,应按每50m抽查一处,每处应为5m,且不得少于3处;
2 细部构造各分项工程,应全部进行检查;
3 其他分项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抽查一处,每处应为10㎡,且不得少于3处。
8.1.6 倒置式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抽查质量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2 一般项目抽查质量应符合本规程规定,有允许偏差的项目,80%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其余20%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8.1.7 倒置式屋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8.1.8 倒置式屋面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应验收合格;
2 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记录:
1)防水和保温工程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证书,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2)工程设计图纸及会审记录、审图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3)施工组织设计,防水、保温施工专项方案;
4)防水、保温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检报告;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施工检测记录:屋面蓄水和淋水检验记录;
8)其他质量记录或文件。
3 防水及保温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8.2 基层工程
8.2.1 倒置式屋面基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包括找坡层、找平层、隔离层等分项工程。
8.2.2 倒置式屋面基层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
8.2.3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工程基层的坡度不宜小于3%。
主控项目
8.2.4 找平层、找坡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8.2.5 屋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8.2.6 隔离层所用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破损和漏铺。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8.2.7 找平层表面应压实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2.8 找平层分格缝位置、间距、缝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2.9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且应整齐平顺,圆弧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2.10 找平层和找坡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分别为5mm和7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楔形塞尺和钢尺检查。
8.2.11 隔离层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3 防水与密封工程
8.3.1 屋面防水与密封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
8.3.2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施工前屋面防水层应经蓄水或淋水检验,且不应积水和渗漏。
8.3.3 既有建筑倒置式屋面改造防水层的道数应符合改造设计要求。
8.3.4 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复合板施工应检查板缝防水密封性能。
8.4 保温工程
8.4.1 倒置式屋面保温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包括板材和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等分项工程。
主控项目
8.4.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吸水率、密度、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报告。
8.4.3 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平均厚度应大于设计厚度,厚度负偏差不应大于5%且不得大于3mm。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钢尺检查。
8.4.4 保温层的铺设方式、板材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5 细部构造处的保温层应铺设严密、粘结牢固,高出屋面部分应保证保温层的高度、厚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4.6 坡屋面板材保温层应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8.4.7 保温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 板材保温层应紧贴基层、铺砌平稳、拼缝严密;
3 喷涂施工的保温层,喷涂材料应配合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喷涂应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度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8 保温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4.8的规定:
表8.4.8 保温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
1 | 喷涂硬泡聚氨酯 | 无找平层 | 7 |
有找平层 | 5 | ||
2 | 保温板材 | 5 | |
3 | 保温板材相邻接缝 | 3 |
检验方法:用2m靠尺、楔形塞尺和钢尺检查。
8.5 细部构造工程
8.5.1 屋面细部构造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包括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等分项工程。
主控项目
8.5.2 细部构造的保温层厚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3 屋面细部构造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5.4 檐口、檐沟和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8.5.5 用于细部构造的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应分别检查防水性能和密封可靠性。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蓄水或淋水检验。
8.5.6 防水附加层的设置位置和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6 保护层工程
8.6.1 保护层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包括现浇、板块、瓦材等分项工程。
主控项目
8.6.2 保护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8.6.3 保护层表面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坡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用坡度尺检查及雨后或淋水检验。
8.6.4 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应符合材料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8.6.5 卵石保护层质(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按堆积密度计算其质(重)量。
8.6.6 坡屋面保护层应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8.6.7 现浇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8 板块材料保护层应接缝平整、周边顺直、表面洁净,不得有裂缝、掉角和缺棱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9 卵石保护层的卵石铺设应分布均匀,粒径应满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6.10 保护层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6.10的规定:
表8.6.10 保护层施工允许偏差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
1 | 表面平整度 | 现浇保护层 | 4 |
块体材料保护层 | 3 | ||
2 | 分格缝平直度 | 3 | |
3 | 板块材料保护层板块接缝高低差 | 1 | |
4 | 板块材料保护层板块间隙宽度 | 2 | |
5 | 保护层厚度 | ±10%厚度,且绝对值不大于5 |
检验方法:用靠尺、楔形塞尺、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附录A 倒置式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
A.0.1 倒置式屋面保温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应按表A.0.1的规定选用。
表A.0.1 倒置式屋面保温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
类 别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保温材料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 GB/T 10801.2 |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 GB/T 10801.1 | |
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 | JC/T 998 | |
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 GB/T 21558 | |
泡沫玻璃绝热制品 | JC/T 647 | |
试验方法 | 硬质泡沫塑料 压缩性能的测定 | GB/T 8813 |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 GB/T 10294 | |
硬质泡沫塑料 吸水率的测定 | GB/T 8810 | |
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 | GB/T 6343 | |
硬质泡沫塑料 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 | GB/T 8811 |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 GB 8624 | |
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 | GB/T 5486 | |
硬质泡沫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 GB/T 9641 | |
硬质泡沫塑料水蒸气透过性能的测定 | QB/T 2411 |
A.0.2 倒置式屋面防水材料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的相关规定。
附录B 倒置式屋面工程防水、保温材料现场抽样检验要求
B.0.1 保温材料现场抽样检验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表B.0.1 保温材料现场抽样检验
序号 | 材料名称 | 现场抽样数量 | 外观质量检验 | 物理性能检验 |
1 | 挤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 | 外形基本平整,无严重 |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 |
2 | 模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 | 外形基本平整,无严重 |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 |
3 | 喷涂硬泡聚氨酯 | 按喷涂面积,500㎡以下 | 表面平整,无破损、脱 |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 |
4 | 硬泡聚氨酯板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 | 外形基本平整,无严重 |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 |
5 | 泡沫玻璃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 | 外形基本平整,无严重 |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 |
6 | 屋面复合保温板 |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 | 表面洁净光滑、色彩一 |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 |
B.0.2 防水材料现场抽样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
6《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GB/T 5486
7《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
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9《硬质泡沫塑料 吸水率的测定》GB/T 8810
10《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GB/T 8811
11《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GB/T 8813
12《硬质泡沫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9641
13《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GB/T 10294
14《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1
15《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2
16《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21558
17《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
18《泡沫玻璃绝热制品》JC/T 647
19《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JC/T 998
20《硬质泡沫塑料水蒸气透过性能的测定》QB/T 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