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2022年12月发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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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妇儿工委办公室2022年12月发布).pdf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妇儿工委办公室2022年12月发布).pdf简介: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是由*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妇儿工委办公室于2022年12月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这个导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促进城市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儿童的需求,创建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友好环境。

该导则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要点:

1. 儿童优先:强调儿童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城市规划和建设应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尊重儿童权利和发展。

2. 多元功能:儿童友好空间不仅包括教育、娱乐设施,还包括体育、文化、卫生、安全等综合性设施,满足儿童在不同阶段的多元化需求。

3. 安全性:空间设计应注重儿童的安全,包括物理环境安全、信息安全以及心理健康安全。

4. 参与性:鼓励儿童和家长的参与,提升空间的使用性和满意度。

5. 可持续性:考虑空间的长期使用,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6. 评估与改进:建立评估机制,持续监测和改进儿童友好空间的建设效果。

这个导则的发布,对于提升城市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公共服*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我*对儿童权益的重视和对未来的投资。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妇儿工委办公室2022年12月发布).pdf部分内容预览:

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设施联合设置,宜设置独立出入口。 (2)独立托育服*设施的抗震、消防应产严格按照现行*家相关标准进 行设计。合建托育服*设施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环保 等方面的规定。 (3)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每托位不应小于2平方米,宜具有良好的日照 和通风条件,并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 (4)独立托育服*设施宜为低层或多层建筑,婴幼儿活动用房不应设 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5)托育服*用房室内房间高度和走廊宽度应符合婴幼儿活动和照护 的要求,楼梯扶手、栏杆应满足婴幼儿使用、保护婴幼儿安全的要求。 (6)托育服*用房中婴幼儿活动区域宜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地面材 料;有水房间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墙面宜选用环保、耐久、易清洁和美观 的材料;宜选用吸声降噪材料和适合婴幼儿心理特点的色彩。 (7)婴幼儿活动用房窗台、阳台、落地窗等重点部位,应采取防护措 施保护婴幼儿安全。 (8)婴幼儿卫生间宜临近活动区或睡眠区设置,宜分间或分隔设置; 卫生间不宜设置台阶,宜设置婴儿护理台和婴儿冲洗设施;托小班和托大班 宜设置适合婴幼儿使用的卫生器具,便器之间宜设置隔断。可结合使用需求 没置成人厕位,成人厕位应与幼儿卫生间隔离。 (9)母婴室宜临近婴幼儿生活空间,宜设置储奶设备、尿布台、洗手 池、婴儿床、座椅等设施和家具。 (10)托育服*用房中的保健室应与班级活动单元相对远离,有放置一

3.2教育设施 1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等。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建设,促进中小学义*教育设 施均衡配置,因地制宜配置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保障特殊教育 设施建设。 2围绕儿童课内教育和课后实践活动需求,推进教育设施的适 儿化改造,形成安全、舒适、友好的校园环境。支持儿童参与教 育设施规划建设。 3室外活动场地的适儿化改造应重点增强教育引导功能;室内 空间的适儿化改造应重点拓展儿童感兴趣的空间场景。 4提升教育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满足适龄特殊儿童参与融合 教育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使用需求为残障儿童增设电 梯。 5教育设施应配置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通 肠。各楼层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 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并注明必要的文字说明。 6教育设施重点部位和区域应配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 置、实体防护措施等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音乐器材、美术器材、 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图书配置等应达到*家标 惟规范要求。宜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风雨体育场所。鼓励中小

学校教学区和运动场地相对独立设置,体育场地和设施在非教学 时段向儿童开放。 8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增补安全防范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其适儿化改造具体措施可 参考专栏2和专栏3

专栏2:幼儿园适儿化改造要点

专栏2:幼儿园适儿化改造要点

(1)通过适儿化改造为儿童创造安全的环境,当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3 米,并侧面临空时,应增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度不应低于1.05米。出入 1平升门距离楼地面1.2米以下部分应增设防止夹手设施。楼梯栏杆等适儿化改 造要求详见3.8通则要求。 (2)可结合适儿化改造增补晨检室。晨检室可结合门厅设置,宜设置供幼 儿和成年人使用的洗手池,并设置消毒设施。门厅宜通过适儿化改造补充童车存 储等空间。 、3)宜通过适儿化改造增强幼儿园空间界面的升放性和趣味性,通过灵活 多样的功能空间组合设计,满足适龄儿童游戏活动的需要。 (4)幼儿园宜为适龄儿童提供充足的游戏活动空间,满足其身心发展需 求。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应不小于2平方米,可设置游戏器具、沙坑、 30米跑道等,游戏器具下地面及周围应设软质铺装;每班专用室外活动场地人 均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各班活动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室外活动场地 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5)可通过适儿化改造减少硬质铺装地面,增加草坪、沙地、泥地、坡地

等多质地的地面,为适龄儿童提供更多自然和环保的活动场地。 (6)户外活动场地可通过适儿化改造增加植物或设施遮阴,保护适龄儿童 免受阳光长时间直晒的伤害。 (7)室内环境及设备设施应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 的规定

专栏3:中小学适儿化改造要点

(1)中小学室外活动空间、建筑内部环境、附属设施等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的应优先进行适儿化改造。 (2)室外活动空间不足的学校可因地制宜利用屋预空间、绿地户场等,在保 章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儿童活动空间。鼓励提升室内外空间设计的开放性,以促 进儿童提升自发探索、钻研学习等能力。室外活动空间应合理减少硬质铺装地 面,增加低成本、体现当地性的自然元素。中小学校内附属绿地适儿化改造参照 本导则第5章相关要求。 (3)运动场地材料使用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 的要求;易积水操场应通过适儿化改造实施防积水措施,操场周边宜增设遮阳避 雨的临时休憩设施和直饮水装置。 (4)廊道适儿化改造可增设劳动教育空间,应保障安全,增加趣味性,激发 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5)可在常规教室之外,通过适儿化改造增加戏剧综合教室、学生剧场等特 色化功能教室,为儿童提供优质的文化、艺术和科学教育服*,提升课后服*水 平

(6)教学建筑宜结合需求每层增设饮水处《城市公共交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CJ/T 3046.1-1995》,并设置等候空间,但等候空间不 得挤占疏散空间;还可增设男女分设的洗手间,并配置高低手盆。楼梯栏杆等适 儿化改造要求详见3.8通则要求。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 求》GB/T3976的规定。 (7)围墙等附属设施适儿化设计可充分调动儿童参与积极性,鼓励儿童参与 创意设计。 8)室内环境及设备设施应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的规定。

3.3医疗卫生设施 1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综合医*的儿科、妇幼保健*、社区卫生 服*中心(站)、儿童医*、诊所以及询、疏导、康复等机构 和场所。围绕便捷就诊推进既有医疗卫生设施的适儿化改造,鼓 励增设线上儿科诊室,打造安全舒适、便捷专业、趣味多样的空 间环境。 2医疗卫生设施宜设置儿童医疗检测等专用窗口,宜为儿童和 看护人设置与医生互动空间和室内儿童活动场地,配备儿童座 椅、饮水机等,缓解儿童就医紧张情绪。为儿童配备的各类设施 设备应易清洗消毒,避免交又感染。 3儿科门诊及儿童保健门诊、候诊区、就诊室和儿科病房的设 计和装饰应有利于儿童惠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鼓励融入儿童创 意设计元素,采用多元化的色彩表达。有条件的可适当扩大候诊 空间,满足儿童和看护人陪护需求。 4宜设置符合儿童行为尺度的防撞设备,疏散通道上的门应设

置竖向观察窗,方便观察背侧儿童情况。疏散楼梯间及中庭等栏 杆应设置防攀爬防溜滑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儿童专用电梯或快 速通道。 5医疗卫生设施重点部位和区域应配置视频监控、紧急报警、 实体防护等安全防范设施。 3.4儿童福利设施 1儿童福利设施包括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应有效保障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障儿童和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 益,提升儿童福利水平。 2按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安全卫生、方便管理的原则,推 进儿童福利设施建设与适儿化改造。 3儿童福利*应配置生活养育、日常防疫、疾病治疗、康复训 练、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性用房及辅助用房, 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满足孤残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 和社会工作等服*需求。 4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配备生活照料、日常防疫、疾 病治疗、心理辅导等功能性用房和辅助用房,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设备,满足临时监护儿童的生活服*需求。 5儿童福利设施各种用房的装饰应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 保证儿童使用安全。 6儿童福利设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障儿童出行。

合素养等目标,推进展示与艺术表演设施的适儿化改造。 2建筑设计应根据儿童身心特点,营造舒适、趣味、可体验、 可参与的空间,增加儿童交流与互动。鼓励艺术表演场所融入艺 术及创意元素提高儿童兴趣。 3宜利用多媒体、VR等展示技术,营造沉浸式、互动性的展 陈环境,满足儿童观展体验需求。展陈设施和儿童互动设备设施 应符合儿童行为尺度,参观引导标识应便于儿童理解;应设置无 障碍标识为残障儿童提供指引。 4观众坐席宜配备增高坐垫,确保儿童观演舒适性;宜设置无 障碍坐席,方便使用轮椅的儿童观演。 3.7体育设施 1体育设施包括面向儿童开放的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群众性 体育运动场所等。围绕增强健康体魄、促进苗壮成长、开展体育 运动和竞技、传授体育运动知识和技能等目标,推进体育设施的 适儿化改造。 2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中小学体育场地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 放。 3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既有空间和场地增设儿童 体育运动设施。 4充分考虑儿童的生理和运动需求,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 体特征设计、布置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并设置看护人陪护和休 憩场地,宜增加公共卫生间、饮水机等。

5体育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械应配置易于儿童理解的使用说明标 识。 3.8通则要求 通则要求适用于各类公共服*设施的适儿化改造,儿童使用 频率较高的商业服*设施和交通设施中的儿童专属空间可参照本 节要求执行。 3.8.1 环境安全 1应在重点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 2儿童活动场地设计应避免遮挡看护人的看护视线。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设施设备材料、家具材料应符合*家相 关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地面铺装应满足防滑要求,宜采用柔性 材料。距离地面高度1.3米以下、儿童经常接触的室内外墙面, 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阳 角处应做成圆角,或采取软包等防护措施。 4疏散通道的墙面距离地面2米以下不应设置壁柱、管道、 消防栓箱、灭火器、户告牌等突出物。 5各类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鼓励使用窗户护 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用品和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家用电器,保 证儿童室内活动安全。 6应定期对公共服*设施的室外活动场地及附属道路的井盖、 对池、地面铺装等进行安全检查。井盖宜设置防坠落装置。 3.8.2 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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