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668-2022 化学品 防腐处理的木材向环境释放速率的测定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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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41668-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9 M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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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668-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1668-2022 化学品 防腐处理的木材向环境释放速率的测定方法.pdf简介:

GB/T 41668-2022,全称为《化学品防腐处理的木材向环境释放速率的测定方法》,是中国关于防腐处理木材环境释放速率测定的标准。这个标准主要用于规范和指导对防腐木材进行环境释放速率的测试,以确保其在防腐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该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测试目的:通过对防腐处理木材的环境释放速率进行测定,评估其防腐剂在使用后是否会过度积累在环境中,对土壤、水源、生物等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

2. 测试方法:可能采用化学分析法,如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或原子吸收光谱法,对木材处理后释放的防腐剂进行定量分析。

3. 测定条件:可能规定测试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以及木材的处理方式、防腐剂的种类和浓度等。

4. 数据处理: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出防腐处理木材的环境释放速率,以此来评估其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5. 结果评价:根据测定结果,对防腐处理木材的环境释放行为进行评价,为防腐剂的选用、木材处理工艺的优化以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总的来说,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保护环境,确保防腐处理的木材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同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GB/T 41668-2022 化学品 防腐处理的木材向环境释放速率的测定方法.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德清鼎森质量 技术检测中心、国化低碳技术工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藏文超、刘纯新、叶旌、窦从从、周林军、蔡磊明、曹梦然、姜锦林、赵旭明、钱丹、 刘永利、陈智勇、喻国平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章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德清鼎森质量 技术检测中心、国化低碳技术工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藏文超、刘纯新、叶旌、窦从从、周林军、蔡磊明、曹梦然、姜锦林、赵旭明、钱丹、 刘永利、陈智勇、喻国平。

对防腐处理过的木材向环境中释放防腐剂的速率进行量化,进而对处理后的未材进行环境风险评 价。本文件描述了评价防腐处理过的木材通过两种途径向环境释放防腐剂的实验室方法: 防腐处理后的木材同淡水接触时,表面释放的防腐剂可能进入淡水; 防腐处理后的木材同海水接触时,表面释放的防腐剂可能进入海水。 本文件可用于测定无涂层木材和木制品同淡水或海水接触时防腐剂的释放。 本文件是在实验室中,把用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浸泡在水中,按一定的暴露时间间隔,取浸出液样 品测定。浸出液中的防腐剂释放量与木材表面积和暴露时间有关。可用mg/(m²·d)为单位估测不同 暴露时期后的浸出率。 防腐剂的释放量可用于被处理木材的环境风险评价。

DB12/T 1052-2024标准下载化学品防腐处理的木材向环境

本文件规定了用化学防腐剂处理过的无涂层木材同淡水或海水接触时,向水环境释放防腐剂速率 的实验室测定方法的试验原理、仪器设备及试剂、试验条件、防腐处理程序、防腐剂释放测定程序、质量 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与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在实验室测试用化学防腐剂处理过的无涂层木材和木制品同淡水或海水接触时释放 防腐剂的速率。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将用防腐剂处理过的末材试验样品浸泡在水中。在整个暴露期间,多次取水样(浸出液)进行化学 分析,采样次数应满足统计分析。从分析结果计算释放率,以mg/m²·d)为单位表示。记录采样 周期。 用未经防腐剂处理的木材样品作为空白对照组,分析其浸出物,作为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浸出液的 背景水平的空白对照。

浸泡容器由惰性材料制成,容积应足够大,使得500mL的水能够容纳5块按6.2制备的木 品,试验样品表面积与水体积比约为0.4cm/mL

用于定性、定量分析防腐剂及其降解产物、转化产物的分析仪器。 理化分析、生物检测常用的实验室设备和玻璃器具。 实验室常用的试剂。

6.1.1淡水浸出条件:评价木材在淡水中的暴露时,宜用去离子水(例如ASTMD1193一1983的Ⅱ级 水)进行浸出试验。水温应为20℃士2℃,应在试验报告中列出试验过程中测得的pH值和水温。在 浸泡样品前,对试验用水取样分析,测得水中被分析物质的浓度,即为该物质背景水平的空白对照值。 6.1.2海水浸出条件:评价木材在海水中的暴露时,宜用人工配制的海水(例如ASTMD1141一1998 无重金属的人工配制海水)进行浸出试验。水温应为20℃士2℃,应在试验报告中列出试验过程中测 得的pH值和水温。在浸泡样品前,对所用海水取样分析,测得水中被分析物质的浓度,即为该物质背 景水平的空白对照值。

6.2.1应选择用于木材防腐剂功效试验的典型木种作为试验样品。宜采用红松(PinusresinosaAit.)、 欧洲红松(PinussyluestrisL.)或南方松(Pinusspp.)。附加试验也可用其他树种。 6.2.2应使用无节、直行纹理且容易购得的木材。避免使用表面沾有树脂的材料。记录木材来源、密 度和每10mm内的年轮数。 6.2.3木材试验样品宜以五块为一组进行批处理,样品的尺寸宜为25mm×50mm×15mm,纵向切 面平行于未材纹理。也可使用其他尺寸(例如50mm×150mm×10mm)。试验样品应完全浸泡在水 中。试验样品应由100%边材组成。对每个样品做唯一标识,以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能明确识别。 6.2.4所有的试验样品均应刨平或锯平,但表面不应用砂纸磨光。 6.2.5应至少准备五组木材试验样品用于分析:其中三组样品用防腐剂进行处理,一组样品不进行处 理,一组样品用于试验样品处理前烘干含水量的测定。准备足够的样品,以便能选出在浸泡容器中防腐 剂留存量在平均值的5%以内的三组试验样品。 6.2.6使用适当的密封剂对所有的试验样品进行末端密封处理,防止防腐剂渗透进人样品末端纹理或 防止防腐剂通过末端纹理从样品中浸出。应区分末端密封剂用于表面作用的样品和渗透处理的样品。 仅当用于表面作用时,应在处理前使用末端密封剂。 6.2.7在渗透过程处理时,试验样品应暴露末端纹理。因此,在调节期结束时样品应进行末端密封。 只需对纵向表面的释放进行估测。在开始浸出前检查密封剂,必要时再次使用,但浸出开始后不应再使 用密剂

7.1被处理试验样品的准备

7.1.1渗透处理法所使用的防腐剂

7.1.1.1在渗透处理法过程中,应先准备能满足吸收或存留的防腐剂溶液,测量未材样品的尺寸并称 重。渗透处理的过程应使用木制品耐久性分类中的4类或5类指定的木材防腐方法。处理后的样品经 再次称重后可由式(1)计算其存留量(kg/m):

7.1.1.1在渗透处理法过程中,应先准备能满足吸收或存留的防腐剂溶液,测量木材样品的尺寸并称

GB/T416682022

7.1.2表面应用法所使用的防腐剂

7.1.2.1表面应用法包括对木材试验样品进行浸染、喷雾或涂刷,过程和用量(例如以“L/m²”为单位 计)应符合防腐剂表面使用说明的规定。 7.1.2.2工厂处理的木料可用于本试验。处理的过程应记录,以此方法处理的材料存留量应进行分析 并记录。

7.2处理后木材样品的调节

处理之后,应对经过处理的试 根据受试防腐剂情况进行调节,以便达到防腐剂标识的要 求,或符合商业处理的习惯,或达到EN252的标准

7.3试验样品的准备和选择

防腐处理并经过调节后,计算出这组试验样品的防腐剂平均存留量,随机选取三组防腐剂存留 值上下5%以内的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浸出测试

8.1.1试验样品称重后完全浸泡在水中,并记录浸泡的日期和具体时间。用盖子盖住容器,减少水分 的挥发。 8.1.2在浸泡6h、24h、2d、4d、8d、15d、22d、29d时更换试验用水。记录换水的具体时间和日期,并 记录从容器回收的水的质量。 8.1.3每次换水后,采集浸泡过各组试验样品的水样并保存,供后续的化学分析。 8.1.4采样步骤可对释放量随时间变化的趋势进行计算。样品应在能够保存被分析物的条件下存放, 例如避光冷藏,减少分析前样品中微生物的生长。

如合适,对收集的水样中的防腐剂有效成分和/或其降解/转化产物进行分析。水样分析结果 首的单位表示(例如g/L)

收集此系统中的水样(释放液) 腐剂的可能释放率进行估算。随着释放液暴露时间的延长,收集并分析相应时段的释放液,可对释放率 随时间的变化率进行估算。此分析是用来证实未处理木材中所含试验物质背量值的一个对照程序.以

便确定该未材作为试验样品之前并未经过防腐处理,

9.1.1评价释放的方法准确性取决于试验样品对商业上被防腐处理过木材的代表性,试验用水代表真 实水体的程度和试验暴露体系代表自然条件的程度 9.1.2开始试验前《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标准 CECS 368:2014》,应确定分析方法的准确性、精密度和可重复性

采集三个水样进行分析,以平均值作为释放值。同一个实验室内和不同实验室间结果的复现性取 决于浸泡体系和作为试验样品的木材状况。

9.3结果的可接受范围

试验结果的可接受范围是高值和低值之间的差异小于一个数量级

10.1.1记录所有结果。附录A提供了用于记录防腐处理的试验样品的表格范例和用于计算每组试验 样品平均释放值的汇总表范例。

10.1.1记录所有结果。附录A提供了用于记录防腐处理的试验样品的表格范例和用于计算每组试验 样品平均释放值的汇总表范例。

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为试验提供防腐剂的厂商名称; b)用于测试的防腐剂明确且唯一的名称或代码; 有效成分的商品名或常用名及共配体有效成分的商品名或常用名及助剂(例如共溶剂、树脂) 的特征描述和有效成分的组分,以质量分数(%)表示; d 与水接触木材有关的详尽存留量或负载值(分别以kg/m或L/m²表示); e) 所用木材的种类、密度和每10mm内年轮的生长率; f 受试防腐剂的负载或存留量,和用于计算存留量(以L/m或kg/m²表示)的公式; 名 防腐剂使用方法,特别是对于渗透处理过程的处理进程表,如果采用的是表面处理方式,应提 供具体的处理方法; h 用防腐剂处理的日期,以百分比表示的试验样品的含水量的评价; 1) 使用的调节程序,详细列出调节的类型、调节条件和调节周期; 所用末端封闭剂的详细信息和应用次数; k)木材处理过程中的任何其他信息的说明,例如供应商的详细信息、类型、特征和涂料的负载等; 1 每次浸泡操作的时间和日期,每次操作中浸泡试验样品所用的水量,浸泡过程中被木材吸收的 水量; m)对所述方法的任何偏离和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

4.1、表A.2、表A.3分别给出试验基本信息记录、换水情况记录、分析结果记录GBT50123-1999标准下载

A.1试验基本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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