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 23497-2022 鱿鱼丝质量通则.pdf

GB_T 23497-2022 鱿鱼丝质量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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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_T 23497-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6 M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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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_T 23497-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_T 23497-2022 鱿鱼丝质量通则.pdf简介:

GB/T 23497-2022《鱿鱼丝》质量通则,是中国国家标准中的一项规定,主要用于对鱿鱼丝产品的质量进行规范。这个标准给出了鱿鱼丝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包括原材料的选择、加工工艺、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包装和贮存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来说,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要求:对用于生产鱿鱼丝的原料(通常是鱿鱼)的来源、新鲜度、规格等有明确的规定。 2. 加工工艺:规定了加工过程中的清洗、切割、干燥、调味、包装等环节的操作方法和质量控制要点。 3. 感官要求:对鱿鱼丝的颜色、形状、大小、质地、气味等感官特性提出了标准。 4. 理化指标:如水分含量、蛋白质含量、矿物质、脂肪等的限制,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5. 卫生要求:强调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防止微生物污染。 6. 包装和贮存:规定了产品的包装形式、标签内容,以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这个标准旨在提升我国鱿鱼丝产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为鱿鱼丝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GB_T 23497-2022 鱿鱼丝质量通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文件接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章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3497一2009《鱿鱼丝》,与GB/T23497一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产品分类中删除了“脱皮鱿鱼丝”(见2009年版的3.1); 更改了水分、氯化物指标(见5.3,见2009年版的4.5); 删除了涉及食品安全指标和要求的相关内容(见2009年版的4.1、4.5、5.3.4、5.3.5、5.3.6、5.3.7 5.4、7.1.1) ; 增加了总糖指标(见5.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恩和、王联珠、陈云云、石胜旗、郭莹莹、芮纪军、章安娜、李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GB/T23497—200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17 白砂糖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5461 食用盐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T9695.31 肉制品总糖含量测定 GB/T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30891 水产品抽样规范 GB/T 36193 水产品加工术语 SC/T3035 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SC/T3122 冻鱿鱼 1F1070宝量包装商品净金量计量检验规m

按不同的加工工艺,将鱿鱼丝产品分为以下3类: 烤制鱿鱼丝:以鲜、冻鱿鱼为原料CECS203-2006标准下载,经预处理、水煮、调味、焙烤、成形、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 鱿鱼丝产品。 熏制鱿鱼丝:以鲜、冻鱿鱼为原料,经预处理、水煮、调味、熏制、成形、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 鱿鱼丝产品。 风味鱿鱼丝:除烤制鱿鱼丝、熏制鱿鱼丝外,经其他相应工艺或添加各种风味物料生产的鱿鱼 丝制品。

GB/T234972022

鲜、冻鱿鱼。鲜鱿鱼应品质良好,冻鱿鱼应符合S

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称取试样约100g(ma,精确至0.01g),倒入孔径2.5mm的标准筛,然后左右摆筛3min,收集 末称重(m1.精确至0.01g),按公式(1)计算碎末率

式中: 十 —碎末率; mo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 碎末质量,单位为克(g)。

按GB5009.3的规定执

按GB5009.44的规定执行

按GB/T9695.31的规定执行

GB/T234972022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批号抽样

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 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按推

GB/T30891的规定执行

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碎末 净含量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水 率、氯化物、净含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 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两次的周期性检验; f) 对质量有争议,需要仲裁时

7.4.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7.4.2检验项目如出现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仍有1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项直全部合格时,判定批产晶质量付合本文件的规定 验项目如出现不合格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页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标识、包装、运输、储有

8.1.1应符合SC/T3035的规定。 8.1.2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1.3实施可追溯的产品应有可追溯标识

DB34/T 3454-2019 公路路政管理技术规范8.1.1应符合SC/T3035的规定。 8.1.2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1.3实施可追溯的产品应有可追溯标识

8.1.1应符合SC/T3035的规定。

8.2.1应符合SC/T3035的规定。 8.2.2应按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进行包装,不应混装 8.2.3箱中产品应排列整齐.并有产品合格证。

8.2.1应符合SC/T3035的规定

8.2.4包装应牢固、防潮、不易破损。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

8.2.4包装应牢固、防潮、不易破损。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

8.3.1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不应接触有腐蚀性的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 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日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其他损害,不应与气味浓郁物品混运

损害。 8.4.2需低温储存的产品,应有低温设备,并应记录储存温度和湿度。 8.4.3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垛存放、标示清楚,并用垫板垫起,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0cm学校食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与 请壁距离不少于30cm,堆放高度以外包装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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