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_T 153-1995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SL_T 153-1995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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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_T 153-199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7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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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_T 153-199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_T 153-1995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简介:

SL_T 153-1995《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是一部由中国水利部颁发的技术标准,它是关于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性规范。该规范主要适用于以井水为水源,通过低压管道系统进行输水灌溉的农田水利工程。

该规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概述:介绍了井灌区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基本要求、主要特点和分类。 2. 管道系统设计:规定了管道的材料选用、尺寸计算、布置原则、连接方式等。 3. 施工技术:对管道的安装、土建工程、管道试验等施工环节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4. 运行与维护:对管道系统运行的管理、故障处理、水质监测、维护保养等进行了规定。 5.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工程的安全性,包括管道的防腐、防冻、防泄漏等,并提出了环保措施。

SL_T 153-1995规范旨在保证井灌区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高效、安全、经济运行,提高农业灌溉的水效,对于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SL_T 153-1995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部分内容预览:

装。 6.4.2量水设备规格应与管道流量相适应。 6.4.3量水设备应水头损失小、牢固耐用、维修方便;田间量水

6.4.3量水设备应水头损失小、牢固耐用、维修方便;

7.1.1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不得自行 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设备

7.1.1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不得自行 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设备: 7.1.2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必须经验收合 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7.1.3施工中应成立质量检查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 确保施工质量。 7.1.4施工中应执行机械、电器设备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7.1.3施工中应成立质量检查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钢骨架复合管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306:2012》,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 确保施工质量。

7.1.4施工中应执行机械、电器设备安全生产的有关

7.2.1物料准备要求:

(1)应根据设计备足工程物料;

(1)应根据设计备足工程物料: (2)管材、连接件及附属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扔 或剧烈碰撞; (3)塑料管材和连接件在贮存时应避免阳光暴晒

(1)施工宜避开雨季; (2)在地下水位较高地段,应备好排水设备; (3)物料场地应开阔,便于运输和操作

施工现场应设置测量控制网点。宜在管道中心线上每隔 打一木桩,并在管线的转折点、出水口、闸阀等处或地

形变化较大的地方加桩,桩上应标注开挖深度。

7.3.2管槽开挖应按下列要求进

(1)根据当地土质、管材、地下水位、层深度及施工方 法等确定断面开挖型式; (2)根据管材规格、施工机具、操作要求确定管槽开挖宽度。 槽底宜挖弧型管床,管床对薄壁塑料管的包角应不小于120°; (3)管槽开挖深度,宜使管道工作在冻层以下,且理深不小 于70cm,如在冻层中理埋设应经技术经济论证,并有相应措施; (4)管材与管件连接处,管槽开挖尺寸可适当加大。 7.3.3管槽弃土应堆放在管槽一侧0.3m以外处。 7.3.4槽底应平直、密实,并清除石块与杂物,排除积水。如超 挖则应回填夯实至设计高程;遇软弱地基应采取加固措施。 735管博开控宝 极专证散设跨道

7.3.4槽底应平直、密实,并清除石块与杂物,排除积水。如超

7.4.1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管件进行外观检查,清除管内杂 物,不合格者不得就位。 7.4.2管道安装,宜先十管后支管。承插口管材,插口在上游 承口在下游,依次施工。

7.4.4塑料管应按下列要求连接:

(1)热扩口承插,应将插口处挫成坡口,承口内壁和插口列 壁均应涂粘接剂,其搭接长度应大于1倍外径; (2)带有承插口的塑料管应按厂家要求连接: (3)塑料管连接后,除接头外均应覆土20~30cm。

.4.5水泥预制管应按下列要求

(1)平口(包括企口)式接头宜采用纱布包裹水泥砂浆法连 接,要求砂浆饱满,纱布和砂浆结合严密,严禁管道内残留砂浆; (2)承插式接头,承口内应抹1:1水泥砂浆,插管后再用1:3 水泥砂浆抹带封口,接管时应固定管身;

7.5现场浇筑混凝士管施工

管连接后,接头部位应立即覆20

7. 5. 1 施工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7. 5. 2 管内壁必须灰浆饱满、均匀、光滑。 7.5.3初凝后应立即回填湿土至管顶以上20~30cm。 7. 5. 4J 施工暂时中断时,应安排在连接件处

7.6.1 管道系统的所有建筑物,都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 7.6.2 建筑物的地基应坚实,必要时应进行夯实或铺设垫层。 7.6.3 出地竖管的底部和顶部应采取加固措施。 7. 6. 4 管道穿越道路或其他建筑物时,应增设套管等加固措施

7. 7.1 管道系统和建筑物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试水。 7.7.2安装结束后,必须对每条管道进行水压试验。 7.7.3管道系统试水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安装好测压仪表; (2)认真检查被测管道系统:设备是否安全,进排气阀是否 通畅,安全阀、给水栓是否启闭灵活; (3)认真检查被测管段覆土固定情况。 7.7.4管道试水时,环境气温应不低于5℃, 7.7.5试水压力应为管道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保压时间塑料管 和预制管不小于1h,现场浇筑混凝土管不小于8h。应检查管道 系统的渗漏情况并做好标志和记录。渗漏损失应符合管道水利用 系数要求,不充许有集中渗漏。 7.7.6试水不合格时应采取修补措施,在修补处达到预期强度后 重新试水,直至合格。

7.7.7管道试水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

7.7.8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条件时宜采用水浸密实 法。采取分层压实法时,回填密实度应不低于最大夯实密实度的 90%。 7.7.9初始回填应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回填材料应不含直径大 于25mm的石块和直径大于50mm的土块。回填达到管顶以上 15cm后再进行最终回填,回填料应不含直径大于75mm的石 块。 7.7.10对管道系统的关键部位,如镇墩、竖管周围及防冲池地

7.7.8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条件时宜采用水浸密实 法。采取分层压实法时,回填密实度应不低于最大夯实密实度的 90%。

7.7.10对管道系统的关键部位,如镇墩、竖管周围及防冲池地 基等的回填应分层夯实,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8.1.1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文件:规划设计报告和图纸、工程 预算和决算、试水和试运行报告、施工期间检查验收记录、运行 管理规程和组织、竣工报告和竣工图等。 8.1.2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使用单 位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8.1.3工程未验收移交前,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8.2.1应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技术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8.2.2应审查管道铺设长度、管道系统布置和由间工程配套、管 道系统试水及试运行情况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机泵选配是否合理 安装是否合格;建筑物是否坚固。

安装是否合格;建筑物是否坚固。 8.2.3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验收组负责 人签字,加盖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公章,方可交付使用

8.2.3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验收组

人签字,加盖设计、施工、使用单位公章,方可交付使用

9.0.1应成立管理机构或明确专管人员,制订运行操作规程和管 理制度;操作人员应培训后上岗。 9.0.2应根据灌溉制度制订科学的用水计划。 9.0.3运行前,应检查机井装置、管道系统和附属设施是否齐全 完好。 9.0.4灌水时应先开启出水口,后启动水泵;改换出水口时,应 先开后关;停灌时应先停泵,后关出水口。 9.0.5停灌期,应把地面可拆卸的设备收回,经保养后妥善保管, 9.0.6在冻害地区,冬季应及时放空管道。 9.0.7应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并及 时进行维护、修理或更换

A1.1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

以管道输水进行地面灌溉的工程,简称管道灌溉工程。管道 系统工作压力一般不超过0.2MPa。

A1.2 管道系统进口

管道系统与泵管的连接处。

A1.3管系水利用系数

A1. 4 多并汇流系统

2眼及以上的水源并同时以压力管流方式汇流的管道系统。

管道系统向田间毛渠或哇、沟供水的节制装置。

连通管道与大气的竖管。管内水面可随管内压力而波动,过 高溢流,过低补气,以此限制管内压力升高和防止负压。

充水时排除管内空气,负压时能自动补气的装置。

当管内压力超出设定值时,能迅速开后排出管中水流,从而 限制管内压力过高,保证管道安全的阀门。

A2. 8 高程与高差

D一一管道内径; d.进排气阀通气孔直径 L一管长。

GB 27790-2020 城镇燃气调压器D一管道内径; d.进排气阀通气孔直径; L一管长。

B1.0.1管道径向变形量计算选用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标准AST MD2412所推荐的修正的斯潘格勒公式

AX : DKW = 0.149PS+0.061E AY =1. 1AX

W值可根据水利电力出版社《排水手册》中提供的马斯敦公 式进行计算

图B1用来计算回填料重量的荷载系数C

DB14∕T 724-2012 公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规范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山西省水利科学研究所天津市水利科学 研究所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农 业大学 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金永堂 张国祥‧朱利贞杨振刚 赵竞成 余‧玲‧张兰亭张盛宏 包水林

书号: 1580124·1 定价: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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