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ZZB2783—2022《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pdf

T ZZB2783—2022《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T ZZB2783—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4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76656
免费资源

T ZZB2783—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 ZZB2783—2022《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pdf简介:

"T ZZB2783—2022《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 是中国的一项技术标准,具体名称可能翻译为"Technical Standard for Hydrocarbon Resin Used in Road Marking Paints, ZZB2783—2022"。这个标准规定了路面标线涂料中使用的氢化石油树脂的相关性能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氢化石油树脂是一种重要的涂料树脂原料,主要用于制作路面标线涂料,它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磨性和耐化学品侵蚀性,能保证路面标线在各种环境条件下保持清晰,确保交通安全。该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氢化石油树脂在路面标线涂料中的应用,提升涂料的质量和耐用性,确保道路标线的长久有效,是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规定。

T ZZB2783—2022《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pdf部分内容预览: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

T/ZZB 27832022

T/ZZB 2783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由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 本文件起草单位: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恒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诚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国 骏标线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斌、孙向东、周山山、沈辉、李爱元、张彦君、卜群、郑秋平、方玲、贾立 朋、赵沙沙、王凯。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周树华。 本文件由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解释

GB/T 17738.2-2013标准下载T/ZZB 27832022

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

本文件规定了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以乙烯副产碳九为原料,经聚合、加氢及改性工艺制得的路面标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 脂。

GB/T24138界定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应具备按客户需求的产品性能要求进行聚合配方、加氢和改性的研发与设计,并进行分析 能力。 1.2应具备对生产关键工艺进行优化设计的能力。

T/ZZB 27832022

裂解碳九原料应符合SH/T1792中一等品规定技术要求。 2改性剂为提高道路标线涂料用石油树脂在无机材质分散性能的有机酸添加剂,应满足酸值≥ 1/g,游离马来酸酐≤0.8%。

4.3.1工艺应采用集散型控制系统(DCS)和安全仪表系统(SIS) 4.3.2生产过程应在密闭容器与管道中进行,聚合釜为低压容器,耐压等级:0.1MPa~1.6MPa;加氢 反应器为耐高压容器,耐压等级:10.0MPa~100.0MPa。 4.3.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应进行回收利用。

4.4.1应配备软化点仪、黄色指数仪、旋转粘度仪、气相色谱仪、恒温鼓风干燥箱、马弗炉等检验检 测设备。 4.4.2应具备软化点、黄度指数、色度、热稳定性、熔融黏度、酸值、挥发物有机化合物(VOC)、灰 分的检测能力。

示线涂料用氢化石油树脂的限量物质要求应符合

T/ZZB 27832022

按GB/T4507中规定方法进行测定。

先取氢化石油树脂样品按质量比1:1溶于甲苯,按GB/T3143中规定方法进行测定,

E取氢化石油树脂样品按质量比1:1溶于甲苯,按GB/T22295中规定

GB/T24138一2022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T/ZZB 27832022

T/ZZB 27832022

按GB/T229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按GB/T289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9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T23986中规定方法进

6.10.2多环芳烃(PA

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2产品检验合格并附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合格证上应标明生产厂 行编号、批号、产品规格、型号、取样日期及检验人员等。 7.2.3产品出厂检验按批进行,由同一生产线,在相同的原料配比和相同工艺条件下,以不超过48h 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7.2.4产品取样按GB/T6678、GB/T6679的规定进行。每批产品取样量不得少于500g。将所取的样 品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袋中,并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一袋由 验验部门检验,另一袋作为留样备查,留样应避光常温贮存,留样期限为一年。 7.2.5试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7.3.1型式检验在下列之一情况下进行

型式检验在下列之一情况下进行 新产品试制阶段; b) 工艺配方或原料有重大改变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正常投产时,产品型式检验指标每年检测一次

7.3.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

7.3.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

T/ZZB27832022

品的包装袋中DB51∕T 2206-2016 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操作管理规程.pdf,按两倍于原取样量的标准重新取

5.1使用单位如需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 5.2如供需双方对产品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单位按本文件的规定仲裁。

8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本产品为非危险品。产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以防损坏包装;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雨、避 免曝晒,如有必要,全程冷链运输。

产品应贮存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的仓库内。产品应离地、离墙10cm 20cm堆垛或货架贮存; 堆垛高度宜小于3mGB∕T 5836.2-1992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距离。保质期为12个月。

9.1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质保期为12个月。 9.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承诺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9.3产品按批次进行分类编号,作为质量追溯依据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