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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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1.3 M
资源类别: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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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标.pdf简介:

设计招标,通常是指政府部门、企业或非营利组织为了寻找合适的设计师或设计团队,以完成特定的建筑、产品、视觉形象或其他设计项目,而公开发布的一种采购活动。以下是设计招标的基本简介:

1. 目的:招标目的主要是为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以满足项目的需求,降低成本,提高设计质量。

2. 流程:设计招标通常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和签订合同等步骤。

3.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详细描述项目需求、设计要求、预算范围、投标截止日期、提交地点等内容,以便潜在的设计团队了解并参与投标。

4. 投标:具有资格的设计团队提交设计方案、报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5. 评审:由招标方或指定的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设计质量、创新性、成本效益等因素对投标作品进行评审。

6. 中标: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结果,中标团队将与招标方签订设计合同。

7. 执行与验收:中标团队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后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支付设计费用。

设计招标是现代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提升设计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推动设计行业的竞争和发展。

设计招标.pdf部分内容预览:

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付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1在签订合同前JB∕T 12902-2016 土方机械 温度表,中标人应按投标人 光定的 、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同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某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优、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著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 (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牛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示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补正: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关于招 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关于招标文 登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SJG 36-2017 深圳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数字化规范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平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水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兑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T/CECS10031-2019标准下载,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 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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