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02-201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含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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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02-201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含条文说明.pdf简介: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13)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工程技术规范,它规定了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关键内容和条文说明的简介:

1. 适用范围: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玻璃幕墙工程,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和工业建筑等。

2. 设计要求:包括玻璃幕墙的结构设计、耐火设计、安全设计和防水设计等方面,强调了幕墙的性能、安全性、耐久性和环保性。

3. 材料和施工:规范对玻璃幕墙的材料性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有详细规定,如玻璃的选择、幕墙骨架的制作、安装连接件的要求等。

4. 验收标准:规定了玻璃幕墙工程的验收标准,包括外观、尺寸、平整度、密封性、结构稳定性、安全性能等各项指标。

5. 条文说明:对规范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和参数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帮助设计者、施工者和验收人员理解和应用规范。

总的来说,JGJ 102-201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是一部规范玻璃幕墙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技术文件,对于保障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和耐久性具有重要作用。

JGJ102-201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含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4G 幕墙玻璃单位面积重力荷载设计值(kN/m); α、b一一分别为矩形玻璃板的短边和长边长度(mm); 硅酮结构密封胶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取0.01N/mm²。 5.6.4倒挂的半隐框幕墙玻璃和铝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c.应按下式计算:

Wa qa 2000f2000f

DB61/T 900-2013 预制木桥面板技术条件图5.6.5结构硅酮密封胶变形示意

玻璃:2—双面胶条:3结构硅酮密封胶:4铝框

≥" 30 us = n[0]h.

式中:t,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厚度(mm); 主体结构侧移影响下,硅酮结构密封胶沿厚度方向产生的剪切位移值(mm); 77 硅酮结构胶厚度方向剪切位移影响系数,取0.6; 风荷载或多遇烈度地震标准值作用下主体结构的楼层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rad) ; hg—玻璃面板高度(mm),取其边长α或b; S一一硅酮结构密封胶拉伸粘接性能试验中受拉应力为0.14N/mm²时的伸长率。 5.6.6隐框或横向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的下端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 托条和玻璃面板水平支承构件之间应可靠连接。托条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设计值 托条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上宜设置衬垫。中空玻璃的托条应托住

外片玻璃。 5.6.7隐框、半隐框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硅酮结构胶应能承受外侧面板传递的荷载作用,其有 效宽度应按本规范5.6.3条、5.6.4条的原则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7mm

外片玻璃。 5.6.7隐框、半隐框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硅酮结构胶应能承受外侧面板传递的荷载作用,其有 效宽度应按本规范5.6.3条、5.6.4条的原则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7mm

6框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

6.1.1采用隔热条断桥的铝合金横梁应设置托板将玻璃面板的自重直接传送到横梁截面的主 要受力部分。 6.1.2钢型材与铝型材组合形成的横梁、立柱,当两者变形协调时,荷载和地震作用可按两者 的弯曲刚度比例分配后分别进行计算和设计

6.2.1框支承玻璃幕墙单片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离子性中间层夹层玻璃的单片厚度不 应小于4mm、聚乙烯醇缩丁醛中间层夹层玻璃的单片厚度不应小于5mm;夹层玻璃、中空玻 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 6.2.2沿周边支承的单片玻璃在垂直于玻璃幕墙平面的风荷载和地震力作用下,玻璃截面最大 应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应力标准值宜按考虑几何非线性的有限元方法计算,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6mwa? O wk = t2 6mqeka2 CEk t Wa 0=(Ek + +0.2w)a* 或 Er Er4

2最大应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5.4.1条的规定进行组合; 3最大应力设计值不应超过玻璃大面强度设计值J。。 2.3沿周边支承的单片玻璃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跨中挠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片玻璃的刚度D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D 玻璃的刚度(Nmm); 1 玻璃的厚度(mm); 泊松比,可按本规范第5.2.9条采用。 2玻璃跨中挠度可按考虑几何非线性的有限元方法计算,也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D 玻璃的刚度(Nmm); 1 玻璃的厚度(mm) 泊松比,可按本规范

表 6.2.3 四边支承板的挠度系数L

3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四边支承玻璃的最大尧度不宜大于其短边边长的1/60。 6.2.4夹层玻璃的等效厚度可通过试验确定。单层胶片夹层玻璃的等效厚度也可按下列公式计 算: 1夹层玻璃的挠度可按本规范第6.2.3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但在计算玻璃刚度D时,应 采用等效厚度t.,t。可按下式计算:

ew = +t +12r1

2夹层玻璃夹胶层两侧单片玻璃的应力可按本规范第6.2.2条单片玻璃的规定进行计算

te.w Vt2 + 2Ft. I, =tt.2 +tat. t,t2 t, = 0.5(t +t2)+t) F 1+96 ELL

式中:『 夹层玻璃中间层胶片的剪力传递系数。当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时可取0: G 与温度相关的夹层玻璃中间层的剪切模量(N/mm²): tivt2vtv 分别为双片玻璃夹层玻璃中第1片、第2片和中间层胶片的厚度(mm); L 夹层玻璃的短边长度(mm); E 玻璃的弹性模量(N/mm)

6.2.5中空玻璃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作用于申空玻璃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分配到两片玻璃上: 1)直接承受风荷载作用的单片玻璃:

2)不直接承受风荷载作用的单片玻璃:

2作用于中空玻璃上的地震作用标准值Ek1、9ek2,可根据各单片玻璃的自重,按照本 规范第5.3.4条的规定计算; 3两片玻璃可分别按本规范第6.2.2条的规定进行应力计算; 4中空玻璃的挠度可按本规范第6.2.3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但计算玻璃刚度D时,应采 用等效厚度t。,t.可按下式计算:

t。= 0.953/t +t

式中:t。一一中空玻璃的等效厚度(mm)。 5中空玻璃采用夹层玻璃作为前后玻璃时,先分别按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计算其等 效厚度tel、te2,等效为单片玻璃,再按本规范第6.2.5条的方法进行计算。 5.2.6隐框玻璃面板附框与横梁、立柱固定的压块,其间距和数量应由面板所承受的荷载和作 用计算决定。

6.2.7明框玻璃的外压板应能承受玻璃面板的荷载和地震作用,截面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2.0mm,且不宜小于压板宽度的1/35。外压板应与横梁、立柱可靠固定。 6.2.8中空玻璃内外片尺寸不同时,长度差不宜大于单片玻璃厚度的5倍。 6.2.9玻璃幕墙转角处玻璃悬挑不宜超过300mm

6.3.1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

1截面的宽厚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 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的有关规定。 2铝合金横梁型材截面有效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铝合金型材孔壁与螺钉之 间直接采用螺纹受拉、压连接时,应进行螺纹受力计算。螺纹连接处,型材局部加厚部位的 壁厚不应小于4mm,宽度不应小于13mm; 3热轧钢型材截面有效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冷成型薄壁型钢截面有效受力 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在采用螺纹进行受拉、受压连接时,应进行螺纹受力计算。 6.3.2应根据板材在横梁上的支承状况决定横梁的荷载,并计算横梁承受的弯矩和剪力。当采 用大跨度开口截面横梁时,宜考虑约束扭转产生的双力矩。单元式幕墙采用组合横梁时,横 梁上、下两部分应按各自承担的荷载和作用分别进行计算。 6.3.3横梁截面受弯承载力和受剪承载力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的有关规定。 6.3.4玻璃在横梁上偏置使横梁产生较大的扭矩时,应进行横梁抗扭承载力计算,并采取相应 的构造措施。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d.应符合下

黄梁的跨度(mm),悬臀构件可取挑出长度的2

6.4.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2铝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拉、压连接时,应进行螺纹受力计算,其螺纹 连接处的型材局部加厚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4mm,宽度不应小于13mm; 3热轧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冷成型薄壁型钢截面主要受力 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采用螺纹进行受拉连接时,应进行螺纹受力计算; 4对偏心受压立柱和偏心受拉立柱的杆件,其有效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 的相应规定。 5.4.2上、下立柱之间互相连接时,连接方式应与计算简图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铝合金闭口截面型材的立柱,宜设置长度不小于250mm的芯柱连接。芯柱一端 与立柱应紧密滑动配合《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 GB/T 17428-2009》,另一端与立柱宜采用机械连接方式固定;

1采用铝合金闭口截面型材的立柱,宜设置长度不小于250mm的芯柱连接。芯柱一端 与立柱应紧密滑动配合,另一端与立柱宜采用机械连接方式固定:

另一端的连接方式不应限制立柱的轴向位移; 3采用闭口截面钢型材的立柱,可采用本条第1款或第2款的连接方式 4两立柱接头部位应留空隙,空隙宽度不宜小于15mm。 6.4.3多层或高层建筑中跨层通长布置立柱时,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支承点每层不宜少于 个。 按铰接多跨梁设计的立柱每层设两个支承点时,上支承点宜采用圆孔,下支承点宜采用 长圆孔。 6.4.4在楼层内单独布置立柱时,其上、下端均宜与主体结构铰接,宜采用上端悬挂方式;当 柱支承点可能产生较大位移时,应采用与位移相适应的支承装置。 6.4.5承受轴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M yw. ≤J A

式中:N 立柱的轴力设计值(N); M 立柱的弯矩设计值(N·mm) 4. 立柱的净截面面积(mm²); W. 立柱在弯矩作用方向的净截面模量(mm3); Y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冷弯薄壁型钢和铝型材可取1.0,热轧钢型材可取1.05 f 型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或f(N/mm²)。 6.4.6承受轴压力和弯矩作用的立柱,其在弯矩作用方向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N 立柱的轴压力设计值(N): Ne 临界轴压力(N); M 立柱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9 弯矩作用平面内的轴心受压的稳定系数DB14∕T 724-2012 公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编制规范,可按表6.4.6采用; A 立柱的毛截面面积(mm²); W 在弯矩作用方向上较大受压边的毛截面模量(mm"); 元 长细比; y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铝型材可取1.0,钢型材可取1.05; 型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或f(N/m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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