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59-2016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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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59-2016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359-2016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专业规范,全称为《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该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是针对煤炭洗选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制定的技术标准。

GB50359-2016主要规定了煤炭洗选工程的基础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设备选型、工艺流程、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它涵盖了洗选厂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与配置、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卫生、消防、电气、自动化控制、技术经济评价等方面,对煤炭洗选工程的规划设计具有指导性作用。

该规范的发布旨在保障煤炭洗选工程的合理、安全、环保和经济,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对于从事煤炭洗选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的人员,理解和遵循该规范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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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加压过滤机应配备空压机和其他配套设备。空压机出口

6.1.5加压过滤机应配备空压机和其他配套设备。空压机出口 压力和空气消耗量宜符合厂家提出的有关要求,也可按表6.1.5 选取。

GBT 39483.1-202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 接口 第1部分:机械和电气接口.pdf表6.1.5加压过滤机所需空气压力及其耗风量

6.2.1当精煤的外在水分不能满足用户要求时,可设置晾干或干 燥设施。严寒或寒冷地区,当精煤的外在水分大于8%,煤泥全水 分大于28%时,应根据精煤的流向和运输距离采用产品干燥或防 冻措施。

施时,防冻剂用量每吨煤宜为0.9kg~1.2kg。防冻剂储量宜按

10d~15d的防冻剂消耗量确定。 6.2.3干燥车间的生产工艺,热工控制系统应采用自动化及集中 控制。 6.2.4干燥车间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的相关规定。 6.2.5干燥后的产品运输及转载处必须设置密闭罩,并应采取相 应的除尘措施。 6.2.6干燥车间按干燥设备的特性,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 等安全措施。

6.2.5干燥后的产品运输及转载处必须设置密闭罩,并应采取 应的除尘措施。 6.2.6干燥车间按干燥设备的特性,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 等安全措施。

6.2.7干燥机处理能力宜按表6.2.7选取或采用厂家提供的保

6.2.7干燥机处理能力宜按表6.2.7选取或采用厂家提供的保 证值。

表6.2.7干燥机处理能力

注:1滚筒式干燥机的处理能力为单位时间内单位滚筒体积的处理量。 2煤泥碎干机处理能力为单位时间内穿流网板单位宽度的处理量。

6.2.8严寒地区室外输送液体的管网,可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防 冻措施。

7.1煤泥水的输送和粗煤泥的水力分级

7.1.1煤泥水的输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送方式可采用压力或自流,有条件时应采用自流输送 方式。 2煤泥水的流速应大于临界流速并小于最大流速。有稳定 流量的自流管渠坡度不宜小于15%,无稳定流量的自流管渠坡度 应大于15%。

7.1.2煤泥水系统的水泵选型及管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别选型。 2各类水泵均宜采用压入式吸水方式,水泵进水管宜单独设 置,水泵进水口应采用偏心异径管,并应设置由阀门控制的泄 水管。 3水泵进水管应设置阀门,且不得利用进水阀门调节水泵流 量;水泵出水管是否设置阀门或止回阀,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浓缩机底流泵、冲洗排水泵出水管宜架空敷设。当采用理 设时,应在转弯、三通或四通和直线段上每隔25m处设置检查井。 7.1.3循环水池、澄清水池的布置应结合浓缩池、煤泥沉淀池的 布置情况统一设计,并宜设计成相互连通且能独立使用的两格, 循环水池、澄清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根据调节容积等因素确定,宜为 10min~15min的水泵流量。

7.1.4各类管路上阀门开启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化程度要求高时,进入集中控制系统的阀门应采用电 动或电控气动(液动)。

7.1.6选煤厂的生产废水应汇集后进入煤泥水系统,并应经沉 处理后循环使用

选煤厂的生产废水应汇集后进入煤泥水系统,并应经沉淀 后循环使用。

7.1.7室内冲洗排水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洗选系统时,宜进人洗选系统的煤泥水处理系统。 2无洗选系统时,可进人井下排水净化站进行处理,也可单 独设置水处理设施。 3有条件时,全厂室内冲洗给水和冲洗排水应自成一个独立 的闭路循环体系。 7.1.8露天储煤场应在其周围进行雨水收集,并应经沉淀处理回 用或外排。

7.2细煤泥的沉淀与浓缩

7.2.1细煤泥的沉淀与浓缩应首选煤泥浓缩机,当满足环保要求 时,也可采用煤泥沉淀池。 7.2.2细煤泥沉淀与浓缩前可设置混合反应设施,煤泥水与絮凝 剂或凝聚剂的混合反应时间可根据试验或相似运行数据确定。 7.2.3浓缩机或沉淀塔的选型应根据煤泥沉降速度并结合泥化 程度、疏水特性等因素确定,其有效沉淀面积可按表面水力负荷率 或分级粒度法确定。浓缩机或沉淀塔的沉淀面积有效利用系数可 取0.90~0.95。 业主品业出名路注货

剂或凝聚剂的混合反应时间可根据试验或相似运行数据确定。 7.2.3浓缩机或沉淀塔的选型应根据煤泥沉降速度并结合泥化 程度、蔬水特性等因素确定,其有效沉淀面积可按表面水力负荷率 或分级粒度法确定。浓缩机或沉淀塔的沉淀面积有效利用系数可 取0.90~0.95。 7.2.4当按表面水力负荷率进行浓缩机或沉淀塔选型时,应根据 由试验得出的最小沉速及安全系数等因素计算。当无相关资料 时,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对中等可沉降的细煤泥,表面水力负荷率可按表7.2.4

1对中等可沉降的细煤泥,表面水力负荷率可按表7.2.4 取值。

对中等可沉降的细煤泥,表面水力负荷率可按表7.2.4

2.4中等可沉降细煤泥表面水力负荷

续表 7. 2. 4

注:表中表面水力负荷率为加絮凝剂或絮凝剂

1.20倍~1.50倍计取。 3对难沉降的细煤泥,表面水力负荷率可按中等可沉降的 25%~75%计取,也可按相似实际运行数据确定。 7.2.5当按分级粒度法进行浓缩机选型时,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对于中等可沉降细煤泥加凝聚剂或絮凝剂时,普通型浓缩 机的浓缩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分级粒度按表7.2.5选取。 2对于易沉降、难沉降细煤泥,其浓缩机的浓缩面积指标可 在中等可沉降数据的基础上根据试验数据或相似生产实际情况进 行调整。 7.2.6严寒或风沙严重地区,浓缩机或沉淀塔不宜露天设置 7.2.7浓缩机人料前可设置缓冲设施。入料缓冲设施的容积应 能满足稳定人料压力、人料量,并应具备除气和算除杂物的功能。 7.2.8斜管、斜板浓缩机的斜管、斜板支撑网架空隙不宜小于斜 管的孔径、斜板的板距。 7.2.9浓缩池溢流应采用三角堰,不得采用宽顶堰

1对于中等可沉降细煤泥加凝聚剂或絮凝剂时,普通型浓缩 机的浓缩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分级粒度按表7.2.5选取。 2对于易沉降、难沉降细煤泥,其浓缩机的浓缩面积指标可 在中等可沉降数据的基础上根据试验数据或相似生产实际情况进 行调整。

7.2.7浓缩机人料前可设置缓冲设施。入料缓冲设施的容积应 能满足稳定人料压力、人料量,并应具备除气和算除杂物的功能。 7.2.8斜管、斜板浓缩机的斜管、斜板支撑网架空隙不宜小于斜 管的孔径、斜板的板距。

7.2.7浓缩机人料前可设置缓冲设施。入料缓冲设施的容积

7.2.9浓缩池溢流应采用三角堰,不得采用宽顶堰

7.2.10浓缩机或沉淀塔底流管应设冲洗水管,其出口压力不应 小于0.3MPa。冲洗水应引自循环水或冲洗水泵,并应设有止 回阀,

7.2.11当投加絮凝剂、凝聚剂时,应设有药剂制备和储在

7.3.1选煤厂必须设置事故煤泥水处理环节。 7.3.2事故煤泥水处理设施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事故浓缩机,也可选用事故煤泥沉淀池。 2事故浓缩机应与最大一台工作浓缩机同型号,并可与工作 浓缩机互为备用。条件受限时,也可采用无浓缩机的事故浓缩池 3选用事故煤泥水池时,其有效容积应为内最大一台设备 有效容积的1.2倍~1.5倍。事故煤泥水池可不设澄清水池。 4事故煤泥水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能及时返回到煤泥水系 统中,

8.0.1选后产品储存应采用煤仓或封闭式储煤场。产品储存形 式和装车方式应根据地形、工程地质、运输量、运输方式及产品品 种等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大、中型选煤厂宜采用1.0d的选后产品量。 2)特大型选煤厂宜采用0.5d~1.0d的选后产品量。 3)在交通运输不便的地区宜采用1.0d~2.0d的选后产品量; 产品煤仓、封闭式储煤场的有效总容量应满足1.2倍~1.5 倍设计车组的净载重量。 2产品煤仓、封闭式储煤场的设置应根据产品品种确定,并 应满足装车要求。 3产品煤的装车可采用集中单点装车,也可采用多点装车, 并应根据需要在轨道衡或汽车衡附近设置添减煤设施及平车 设施。 4洗选后产品仓宜设置脱水装置,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防冻 措施。 5当选煤厂装车区距主厂区较远时,宜分别设置产品仓(场) 与装车仓(场),产品仓(场)应满足生产需要,装车仓(场)应满足装 车需要。 8.0.3兰 当采用标准轨距车辆外运煤炭时,装车设备能力应满足在

规定时间内装完一列车的要求。从空车对准货位到一列车

满、计量完毕所需的时间不宜超过2.0h。 8.0.4煤仓内宜采取防堵塞或破拱措施CJJ∕T 55-2011 供热术语标准,块煤仓应采取防碎 措施。 8.0.5研石仓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8.0h的研石量。 8.0.6大型选煤厂可采用快速定量装车装置。

艺性质,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研石利用技术导则》GB/T29163的 有关规定,在燃料、建筑材料、路基填料、化工原料、农业生产和回 填等方面加以利用。研石综合利用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 计、协调投产。 9.0.2无利用价值的研石和灰渣应进行处理,处理效果必须满足 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

计、协调投广 9.0.2无利用价值的石和灰渣应进行处理,处理效果必须满 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

9.0.3选煤厂不宜设永久排研场。临时排场的位置和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的有关 定。排研运输可选用汽车、带式输送机、箕斗、窄轨、索道、准轨 方式【河北图集】12D16:空调自控,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9.0.4煤泥宜用于生产水煤浆或与研石、中煤等副产品混配后供 劣质煤电厂

9.0.4煤泥宜用于生产水煤浆或与石、中煤等副产品混配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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